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鄉(鎮)__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___________坐落(四至) __________地塊數(塊)____面積(畝)______質量等級(肥力水平)_________
風險告知:四至指某塊土地四周的界限,東至____為界,西至___為界南至____為界,北至____為界。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風險告知:《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_。(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風險告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辦理變更登記。我國現行立法對物權變動採取登記要件主義,即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並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土地使用權的移轉以登記為要件,轉讓合同中的受讓人不是在轉讓合同簽定以後,而是在土地使用權依法登記到受讓人名下以後方取得土地使用權。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從合之日起乙方用土地進行抵壓等活動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不產生任何關係,甲方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三人)(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二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承包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四址界限:_________________)的承包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甲方承包經營該地塊時對該地塊的改良投入資金。
四、轉讓金的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給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六、用途: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發包方及村民小組處備案登記,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八、特別約定: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發包方及村民小組登記備案後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壹份,村民小組壹分。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9.建築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並已被核准。
13.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或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____種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税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________________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兑現或不能全部兑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税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有些農村土地承包協議書抬頭加有公正方,也可以不要。僅供參考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
乙方通過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農村耕地________畝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農村耕地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______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______現西邊;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__畝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___畝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__畝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農村耕地________畝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農村耕地________畝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__畝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農村耕地________畝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農村耕地________畝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
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___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
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五家渠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及中央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為完善、規範土地二輪承包管理,保護農村土地承包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和期限
甲方將本集體經濟組織第 村民組農村集體所有的 畝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從事農業生產。土地二輪承包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及時規範辦理好因國家徵收、徵用、集體佔用土地及農户流轉土地的相關手續,搞好土地檔案管理。及時調處土地承包經營中發生的矛盾和糾紛,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
5、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生產設施建設。
6、負責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國家依法徵收、徵用和集體道路、水利建設等公益事業佔用,應自覺服從,但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承包村鎮規劃區內耕地,因農户建房需要的,應當服從甲方的安排。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積極配合村集體經濟組織搞好項目農業園區建設、農業產業化經營。
4、採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土地的,須經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合同報甲方備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干涉乙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市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涉及國家徵收和徵用、集體佔用和規劃區內農户建房等需要,乙方不服從安排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包土地發生變化的,應於當年去甲方處辦理合同、清冊、證書等相應變更手續。乙方放棄辦理,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拒絕辦理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頒發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同時作廢。
2、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姓名: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立、合併的,應當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鄉鎮經管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________年,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充分開發土地資源利用農村土地,增加村集體和村民收入,經過甲方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並進行公開協商,確定該合同涉及村集體所有荒地灣由乙方 開發承包。為更好的確立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自願、共贏的原則訂立以下協議:
一、土地位置、名稱、面積及所有權、抵押權情況
第一條 土地位置:
。(附地理位置圖)
第二條 土地名稱: 荒地灣 。
第三條 土地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 土地所有權屬於 村集體所有,該荒地灣並無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物權障礙。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時間
第五條 承包期限: 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第六條 承包費用: /年,支付時間:每年的xx月xx日。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第七條 承包土地的用途: 。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收取承包費用;
(2)有權監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3)可以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從乙方承包地進行排水;
(4)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土地;
(5)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在協議承包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情況下,不得變更承包費用;
(8)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等必要的權利證書。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權利;
(2)在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或者徵收後,有權獲得因此獲得的包括但不限於青苗或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安置補償費等相應的補償;
(3)在乙方因意外等情況離世,其法定繼承人有權依民法典的規定享有承包收益及後續的承包經營權;
(4)乙方應當按時支付承包款;
(5)在必要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提供通信、架鋪公共設施等便利;
六、協議解除
第十條 協議解除的條件
(1)協議到期後不再續約的;
(2)乙方拒不支付承包費用,經兩次書面催告依舊不履行的;
(3)承包土地被徵收、徵用等導致承包經營權喪失的;
(4)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或者擅自收回、調整承包地,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乙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甚至以劃分“口糧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的,應當按照乙方為修整土地的投入 元及其他實際投入 元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擅自增加承包費用、在承包地設置抵押、質押等影響乙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 元的違約責任。
八、糾紛的解決
第十三條 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由 管轄,違約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在內的訴訟支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可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辦人: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接收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經同意,訂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畝,四至: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轉包給乙方使用。
二、轉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轉包土地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等。
四、轉包的價格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一)轉包總價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結價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包費用____________元,餘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甲方應將該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給乙方。
(二)土地租金採取預交形式,每畝土地按每年元計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須將收據移交給乙方);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乙方向支付,每10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將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關證明材料移交給乙方;甲方應協助將電力使用權過户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之前與該租賃土地有關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期內乙方可以轉包給第三方,與甲方無關;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執行本合同,即視為單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應按未履行合同轉包額的20%賠償對方損失。
九、合同期內如遇政府或企業徵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及其它費用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補償給乙方,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及監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村委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但因乙方已於__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
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
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0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的基礎。
1、發包方的主要違約形式及責任
⑴、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承包方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6條第1項的規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這就是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的基本內容。目前,在一些地方,不尊重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有的發包方為了完成上級佈置的任務,建樣板田、示範基地等,不顧承包農民的意願,強迫他們種植某種作物;有的發包方為了發展農業產業化、實行規模經營等,強迫承包方統一耕種某種作物;有的發包方假借統一管理等名目,強迫承包方購買指定或代銷的種子等農業生產資料。承包方如不同意,有的發包方即採取不正當手段強制推行,甚至砍毀承包方已經耕種的作物。當承包方按照發包方的強制要求耕種,產品出現賣難、減產等問題時,發包方又不予解決或者無力解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農民意見很大,有的還造成了社會問題。因此,本文特別強調,發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推行農業產業化、規模經營的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讓農民真正看到實惠,決不能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對上述違約行為,發包方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⑵、發包方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和第27條的規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內,非發生法律規定的事由,並經過法定程序,發包方不得收回和調整承包地,這是該法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的核心內容。同時發包方不得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當前,有的鄉村幹部不注意尊重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習慣用計劃經濟的思想和行政干預的手段指導農業生產,強制收回承包地。農民如不接受,發包方便通過不正當手段操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達到少數服從多數產生有關決議,強迫農民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放棄或者變更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此外,發包方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4條的規定,發包方應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⑶、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在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條件下,以市場的方式配置農用地資源,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一個好辦法。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必須是在尊重農民的意願的基礎上,由承包方自願進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0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第34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承包方在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時,除以轉讓方式流轉須經發包方同意外,其他流轉的方式,發包方一律無權干涉。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的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發展過程中,發包方以結構調整和發展農業產業化為藉口,以各種手段強迫承包方將承包地進行流轉,集中土地搞所謂“規模經營”和“產業化”。這些行為都是嚴重地侵害了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違法行為。
男女平等,是憲法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法》第6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第30條又對婦女結婚、離婚、喪偶時處理承包地問題的原則作了規定。但是,實踐中,剝奪、侵害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也經常發生,其表現形式很多,有的是婦女出嫁時,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收回其承包地,有的是在承包時不能做到男女平等,有的是非法剝奪婦女的繼承權等。
對上述侵權行為,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4條的規定,發包方應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⑷、發包方未依合同約定交付承包標的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或條件將標的物交付給承包方經營使用,否則,即構成違約。如發包方逾期交付、拒絕交付等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26條規定:“承包合同轉包後,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轉包後的承包方起訴承包方時,人民法院可以通知發包方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並根據其過錯,確定其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2、承包方的主要違約形式及責任
⑴、承包方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
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7條的規定,承包方又有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的義務。土地管理法對於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規定了嚴格的轉用審批程序和徵地、用地批准程序。將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經過有關人民政府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批准手續,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將承包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其行為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處罰。此外,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6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活動中出現上述行為,即是嚴重的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⑵、承包方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是指由於對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奪式經營、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取土、採礦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為,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破壞耕作層等嚴重破壞耕種條件的情況,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難以恢復種植條件的損害。發包方一旦發現承包方有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情況的行為時,有權制止承包方的行為,並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農村土地承包法》第60條第2項規定:“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若干規定》第28條規定:“因承包方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或者對承包經營的標的物進行破壞性或者掠奪性生產經營,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對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後,甲方自願把自己位於南寧市大雞村三組山坡山承包給乙方建房使用,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利益、義務和責任,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包面積為畝。因甲方資金短缺,經甲乙雙方協定土地承包金額,乙方願意一次性付清。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建房並居住、使用、生產及出租,有權收取全部收益,甲方無權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該地塊由乙方有權長期經營使用,直到國家徵用該地塊為止,在國家未徵用、徵收該土地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也無權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銷本合同,也無權以停水停電,阻礙交通等方式影響乙方在該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補償歸屬:如果政府徵用該地塊,本合同自動終止,該地塊上的附着物、建築補償費、安置費、搬遷費等歸乙方所得,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如遇國家徵用,該地塊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給乙方。
四、責任: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間無土地爭議糾紛,必須保證該地的權屬問題,如乙方在該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糾紛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並給予賠償。
五、甲方負責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間的水電接通及使用,接水電所需的材料和資金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並建房使用後,如果土地或房屋發生需以甲方名義出面才能解決辦理的糾紛及事情,有關審批手續,政策允許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必須無條件幫助乙方把相關手續辦好,辦妥給乙方,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該地塊上必須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經營期間,所有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該土地的使用權和乙方建成後的樓房所有權永遠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孫後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字後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隨甲乙雙方的代表變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2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為民事合同之一種,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標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閲讀! 標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一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加快_________廣場的開發建設,確保________年該項目能順利交付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承包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廣場主體結構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本項目位於_________交匯處(祥見初步規劃圖),佔地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範圍:本項目全部主體結構工程(詳見規劃設計圖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發包,由乙方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等全包乾的方式承包。
四、本項目工程總造價:按中國建築國營二級收費標準計費,約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工程質量要求:必須能通過中國質檢部門的質量驗收。
六、施工期限: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日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順延。
七、工程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總價以最後工程竣工結算價為準。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將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塊轉讓給乙方衝抵甲方應付給乙方承建本項目的工程款,差額部分,雙方屆時另外協商,該地塊位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轉讓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幣,具體支付數額及時間如下: _________。
4.甲方在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的同時,乙方與甲方簽訂一份欠款協議書,並向甲方出具經_________律師行簽印的欠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地價款的欠款依據憑據。
5.甲方根據乙方在_________廣場工程上的進度投資款額分批向乙方開出收款收據,每月開出一張,直至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為止,待工程竣工結算後,如果結算總額與收據總額不一致時,以最後結算總額為準,衝抵乙方向甲方開出的欠據。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按已確定的規劃及設計圖紙的要求建設施工。
2.為確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建設施工進度。
3.為確保工程質量,甲方對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權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負責本項目用地範圍內的三通一平,確保乙方進場後能正常施工。
5.甲方負責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確保乙方能正常開發建設該地塊。
6.甲方負責辦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轉讓手續,並配合乙方辦理單項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立的有關合法手續。
7.甲方必須辦理好_________廣場項目開發建設的各種合法手續。
8.甲方負責協調好因本項目的施工建設而涉及的外部關係。
9.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廣場完整的主體結構施工圖紙,以利乙方進行施工前的工作準備。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按已審定的設計圖紙的要求,採用全包乾的方式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建設任務。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轉讓給乙方後,乙方有權立即投入開發建設,並可預售樓花,開發、預售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3.乙方必須按規劃、設計圖紙之要求建設本項目之主體工程,並保證質量,按期完工。
4.在建設期內,乙方除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組織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表外,還須於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進度表,供甲方備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須認真按照有關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以及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對經檢查檢驗不合格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返工、修改的費用。
6.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將黃撲地塊轉讓或抵押給
第三者,必須是乙方自行開發,在有利於_________廣場建設的情況下,確需轉讓、抵押該地塊時,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轉讓或抵押,但轉讓、抵押該地塊所得資金必須優先用於黃撲地皮或_________廣場的開發建設。
十、保證
1.乙方保證能按期按質完成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的建設任務。
2.乙方保證轉讓或抵押黃撲地塊所得資金全部進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設立的共同帳户。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黃撲工程進度情況有計劃地使用該資金。_________萬元以上的支出由雙方共同簽名方能提款,每週乙方需向甲方彙報使用情況。
3.乙方必須確保_________廣場工程的資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導致_________廣場無法繼續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甲方有權憑乙方出據的借據及律師樓簽印的所有關於本合作內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轉讓給乙方的黃撲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築物,並可以此彌補甲方的損失。對乙方在_________廣場項目中的投資亦同時終止核算,甲方還有權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違約責任。乙方願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譽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資產作黃撲地皮等值資產的擔保。 十
一、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資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導致_________廣場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後計劃進度15天的,甲方有權每天罰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從乙方落後計劃進度的
第一天起開始計算。如果乙方落後計劃進度滿30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乙方巳投入的資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還,並有權憑乙方開出的借據請求乙方還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廣場的主體結構工程任務,每超過一天,甲方罰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
3.甲方不按期將黃撲地皮轉讓給乙方,乙方有權不付首期土地轉讓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4.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七條
第三項付款的,甲方有權按逾期付款的金額期限,以月息三釐計罰乙方。超過30天未付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獎勵_________元。 十
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籤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________年,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
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
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________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標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三 甲方:縣鎮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
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
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____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畝,二等地 畝,三等地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 村(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户主: (蓋章)
年 月 日訂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4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推進城市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中止達成以下協議:
一、位置:_________________
二、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補償標準: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額支付乙方土地補償款;甲方按實際土地面積支付乙方補償款後,自動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該地塊的使用權,不得對該地塊的使用權歸屬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異議;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支付乙方的補償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該地塊的具體使用,若違約,違約方自行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自補償款到位之日起執行;
九、自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於年月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自動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張灣鄉政府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6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8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農村土地承包民法典全文內容。歡迎閲讀與參考!
農村土地承包民法典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20__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節 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 承包的原則和程序
第三節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四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第五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
第八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國家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節 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三條 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四)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户。
第十六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 承包的原則和程序
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第三節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第二十一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四條 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或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户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
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户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第二十八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第三十六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十一條 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該農户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願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
第四十三條 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時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地;
(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四)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而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
(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承包合同中違背承包方意願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關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強制性規定的約定無效。
第五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
第五十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截留、扣繳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的,應當退還。
第五十九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徵用、佔用土地或者貪污、挪用土地徵用補償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
第六十條 承包方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十一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六十二條 本法實施前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規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長於本法規定的,本法實施後繼續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應當補發證書。
第四十四條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四十八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7
申請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
證據名稱:_________________證據來源:_________________
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申請書副本份
2.其他有關材料份
3.身份證複印件或户籍複印件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__________。流轉的面積為__________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__________年。
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__________元。
2、甲方於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後,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係。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後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生產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9
發包方:____縣____鎮
負責人:(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農村土地資源,探索農村新農場模式,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誠信資源”的原則,就土地承包流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經户村民討論通過,自願將位於本組村東北自留地(北至路,東至____米,南至____,西至____米)每户付地畝面積,並同意簽字蓋手印(附本合同後)。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內自由種植農作物和自由栽培苗木及從事養殖業。
三、承包費用及繳納時間方式: 首輪年承包費每年每畝為____元,________年一付。每________年為一輪,第________年每畝增加____元,第________年每畝增加____元,第________年每畝增加____元作為漲幅,以此類推,直到合同期滿。每年____月____日付當年的承包費,款打到農户卡或地畝直補卡。最晚不得超過____月____日,如超過____月____日沒有支付,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障乙方承包土地正常使用,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否則由甲方賠償乙方所有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所承包土地內建築臨時性生產,生活用房,鋪設生產道路及生產設備。
3、乙方應依法生產經營,不得在所承包種植違禁作物和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五、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若遇國家建設項目開發土地被徵用時本合同終止,甲方享有土地補償權,乙方享有地面附作物賠償權。如遇自燃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補賠償對方損失。
六、本合同期限滿,如甲方繼續發包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包權,可與甲方另行簽訂承包合同,如甲方不再繼續發包,由乙方自行清理地面附着物及臨建設備,並恢復土地原貌,交與甲方。
七、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縣____鎮
組長: 村民(簽字):
乙方: 村委會簽證:(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