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施工承包合同(精選10篇)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精選10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養護項目:

二:養護時間:養護按月計算: 年 月 日開始,至甲方要求乙方退場為止。

三:養護單價: 元/㎡/月,總面積按實計算,點工按 元/工日。

四:養護內容:養護考評所有內容及其他常規養護內容。

五:養護考評標準:見附表。

六:養護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應付工程款於下個月15號之前發放,打卡支付。乙方必須將每月每日工資支付給工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每月應付工程款按照月考評分數而定,考評總分95分(含95分)以上付當月合同款加上合同款5%的獎金,考評總分85分(含85分)至95分之間付當月合同款,考評分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間付當月合同款的80%,考評分數60分以下付當月合同款50%,連續兩個月考評不及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

七:月度驗收時間及人員:每月養護結束考核驗收時間為下月1號至5號,由甲方組織人員對乙方養護進行考評,乙方負責人必須到場。

八:其他內容:乙方生活自理,工具、農藥乙方自備,肥料由甲方供應。

九: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追究乙方責任。

十: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相關規定,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十一:雙方出現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簽約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東莞市塘廈惠民工程—林村廣場景觀工程—綠化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因建設單位設計重大變更,甲乙雙方原綠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_年11月18日)作廢,現根據建設單位變更修改補籤本合同,為確保如期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協議書,條款如下:

1. 工程地點:東莞市塘廈林村廣場。

2. 承包方式:若包供苗包種植包成活包養護三個月、若包種植清工及一次定根水不包成活。

3. 結算方式:合同單價及苗木要求詳後附清單,結算以進場簽證為準按實結算。

4. 工期:乙方確保在

5.開工準備:甲方簽訂合同後三天內必須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進場計劃及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給甲方。

6.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實驗合格後,工程款支付至合同實際完成量價的春節前付至合同實際完成量價的75%,三個月養護期後經複驗合格,再付清合同實際完成量價的全部餘款。

7. 工程質量

所裁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必須按雙方約定的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自身施工的建築垃圾。

8. 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大樹種植後必須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撞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栽杆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三個月,養護標準達到植物正常生長狀態,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9. 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因工期緊張,甲方三天內必須清理好施工場地,運走場地內的模板、方木和架子,提供出可以全面施工的工作面,因甲方其他工序影響的留出工作面後先行施工;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必須在三天內及時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期間每推遲一天甲方償付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給乙方,做為違約金;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期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三償付給乙方,做為逾期賠償金。

乙方責任:

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⑵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

11.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完成養護期養護,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完畢後合同終止。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招標決定,甲方將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內容:

1、按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和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

2、根據不同地形,雙方協商調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總價的方式承包,其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

2、考慮到道路兩側商鋪較多和地形障礙,按招標文件規定花池數量有所變動,花池內植物種植相應變動,數量待定,故按總花池數量和總價數摺合單組花池和樹苗植物組合計價,每組花池元,工程結束驗收後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

3、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承包內容外發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則上按招標文件所列價款協商計價。

三、開竣工日期:

1、本工程於20_年月20_年月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道路施工相關事由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工期相應順延。

四、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程規章進行,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總價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驗收合格扣出質保金,乙方憑税務局開據的正式發票結算付清。

六、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關線路的鋪設。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建築廢料應主動清掃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養護管理期內的水源取水點,所發生的水費甲方負責,電費和運輸車輛乙方負責。

4、乙方在甲方劃定的區域內花池砌體和樹苗種植,因協調無效遭到人為破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計價補償。

七、工程質保金:

1、工程質保金按工程總價

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修復。

2、質保期過後如無工程缺陷,甲方無條件返還乙方質保金。

八、檢查驗收:

施工結束後,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在十天內組織相關人員驗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4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錦繡江南小區的綠化工程的施工經協商訂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

二、承包範圍:

錦繡江南小區一、二、三期工程綠化、景觀(包括:水景、園路、涼亭、人行道及綠化用水、電安裝,土方等)工程施工;

三、承包方式和結算方法:

1、承包方式: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

2、承包工程造價結算方法:

①小區綠化、景觀工程套用浙江省94古建園林定額,工程量按實結算。

景觀、綠化工程承包造價=綠化工程直接費+12%×綠化工程直接費+主要材料價差×3.24%計算,苗木單價採用河南潢川苗木基地網上的對應施工期間的報價作為信息價,景觀工程建築材料價格以施工期間每月中旬市場價(含税)作為買入價,在買入價的基礎上,水泥加10元/噸、鋼材加50元/噸、其餘材料按買入價加買入價×5%作為工程材料信息價。園林定額中沒有的子項目優先套用浙江94土建定額再套用古建定額。

2、苗木養護二年要求成活率100%,苗木養護費按照苗木定額直接費的10%每年計取。

3、付款方法:

①一期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一期景觀、綠化工程經驗收合格後10日內發包方付給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造價的30%;二期綠化、景觀工程開工10天后發包方再支付一期工程造價的30%;三期工程開工後10天內再支付一期工程造價的35%,留5%待三期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

②二期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二期景觀、綠化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支付二期工程造價的70%,三期工程開工10天后再支付二期工程造價的15%,三期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二期工程造價的10%,留5%三期工程驗收合格一年後支付。

③三期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三期景觀、綠化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支付三期工程造價的70%,結算審核完後再支付三期工程造價的25%,留5%在三期工程驗收合格兩年後支付。

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提交竣工圖紙及結算報告,發包人應在三個月內審核完畢。

四、工期:

一期工程工期60天,以開工報告為準,二、三期工程雙方協商另定。

五、質量:

工程質量必須按照設計圖紙、現行國家規範、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同時必須達到鄭州綠城小區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工藝水準。達不到此水準的,應扣工程造價5%的違約金。

六、安全:

本工程的施工現場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承包人原因而發生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責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七、其它事項

1、工程審核結束後壹年內,若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款,就以 房屋抵付。

2、承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驗收不合格,發包方拒付已完工程款的20%。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發 包 人:(蓋章) 承 包 人:(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 託 人: 委 託 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磋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進行種植,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將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施工地點:

二、綠化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工期在甲方為乙方準備充分的情況下,應儘快確保工期速度。

四、開工準備,甲方應為乙方開工前所具備相應條件。

五、甲方確認委派___________做為甲方的代表權,負責監督乙方施工,全權處理好相關事宜。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施工至2-5天內支付工程總價的40%資金,作為乙方的啟動資金。後期工程完成待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總款的50%,尾款10%待工程完工養護一週後,甲方驗收交接後結算。

七、工程質量:所栽苗木必須符合工程要求,在雙方協商的情況下施工,不得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其栽培質量。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合同自動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個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現就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景觀綠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點: 。

1.3工程範圍: 組團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詳見景觀施工圖紙。

1.4工程內容

1.4.1園林綠化工程:主要包括場地修復、整平、整形,種

植土細整、施肥,苗木花卉運輸、種植、支撐、整形及養護 年(指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場地清理。 甲方應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種植土。

1.5施工工期

1.5.1開工日期: 。

1.5.2竣工日期: 。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乾價總為 元整(含税),小寫: 元。暫按現有施工圖計價,如有設計變更,結算方式見第三條規定。

2.2園林綠化工程造價採用由苗木價和綜合費率組成的固定綜合總價包乾方式,以施工圖苗木清單及單價為計算基礎。綜合總價包括完成該項目所需的苗木採購價、運輸費、苗木成活費、種植施工費、水電費、苗木支撐費和完成該項目所需發生的管理費、利潤、規費、風險包乾係數、税金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規定的各類費用。苗木價格及其綜合費率見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過竣工驗收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80%。辦好竣工資料交接手續並經結算審核後,甲方支付至該項目結算總造價的95%,其餘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滿後,經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付清(不計利息);

2.4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幣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之內,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開具項目所在地税務部門出具的等額合法發票;

2.5工程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報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結算資料供甲方審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在審核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完成結算工作。

第三條 工程結算

3.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設計要求需要變更的部分按設計變更處理。苗木價格採用苗木清單價格及甲方審定的簽證價格,綜合費率按38%計取。

3.2本工程竣工結算造價構成:

3.2.1施工圖內容合同包乾價;

3.2.2因變更設計而發生的甲方簽證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4.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圖紙、預定方案及工程量計價清單保質保量進行施工,按時完成並交付甲方驗收。

4.2苗木需樹形美觀,長勢良好,無病蟲害,外地苗木須出示苗木檢疫合格證,驗收時苗木成活率需為1OO%,景觀效果達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證期為12個月,期間發生苗木傾斜或死亡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進行扶植、補植,扶植、補植的苗木成活保證期為補種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發生的所有補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3苗木的規格、形態必須經甲方景觀工程師審核確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及景觀設計單位同意,方可進行苗木種植。對於特殊位臵(主要景觀節點)的主景樹以及比較重要的高大喬木,施工單位必須在到場前做好拍照、編號、記錄等工作交甲方確認,以便甲方選擇和備案。

4.4種植苗木的土質需為營養豐富適合相應苗木生長的土壤。喬木進場時土球規格應符合《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如種植喬木的土壤條件不好則需進行換土;灌木種植時需保證40CM厚土質良好的種植土。

第五條 驗收標準

5.1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應在7天內進行驗收(特殊情況需延期的應通知乙方)。

5.2驗收標準:喬木及中下層灌木規格按照設計圖紙規定尺寸驗收,喬木須為熟貨,小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以實際規格為準;大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必需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認可後以實際驗收規格為準,否則均視同圖紙規格驗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項達不到圖紙規格,按就低原則結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種、規格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更換,乙方須支付規定苗木單價壹倍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胸徑:(幹徑):指喬木主幹離地表面1.2米處的直徑。冠幅:指喬木樹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徑。樹高:指從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長頂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採購種植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苗木採購驗收單及詳細資料一份,以供甲方進行結算審核。

5.5乙方進場苗木規格未在清單列表範圍內的,如清單中約定了12~l3CM、14—16CM的苗木價格,現場驗收為13~14CM之間,按l3CM結算。

5.6隱蔽工程覆蓋前應提前24小時報請甲方代表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覆蓋。如甲方代表未按時驗收,乙方有權覆蓋。對己覆蓋的隱蔽工程,甲方有權重新敞開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其檢驗及返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檢驗合格,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文明施工,採取相應措施,做好安全防範。

6.2在施工期間嚴禁乙方人員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另選施工隊伍施工,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3在施工期間因乙方過錯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產生的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4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場地的清潔,對工程垃圾及時處理,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態環境。

第七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7.1甲方權利與義務

7.1.1甲方指定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文件等經其籤認即視為甲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甲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認可。

7.1.2組織設計單位與乙方進行施工圖交底會審,提供測量基線、水準點,提供施工圖 套,總平面圖 套。

7.1.3甲方提供現場的水、電接口到雙方商定的地點。

7.1.4甲方景觀工程師對苗木種植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1.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可根據乙方工程進度,與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質量情況等多方面因素,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範圍進行調整、重新分配。

7.1.6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

7.2乙方權利與義務

7.2.1在開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駐工地人員名單及相關證照,且人證相符。乙方指定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文件等經其籤認即視為乙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認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現場負責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但變更前的一切行為仍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均認可。乙方現場負責人 必須保證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出勤率在90%以上;

7.2.2甲方可能會向乙方陸續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資料,乙方應根據最新資料及現場情況調整施工方案。

7.2.3與工程相關的城管、環衞、計生、市政交通等部門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2.4乙方在施工期間及養護期間所用的水電裝表計量(總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單位分攤),甲方按水電費的實際市場價收費,在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7.2.5乙方在其承包項目範圍內施工時應及時清理垃圾。經甲方書面通知後未改善的,乙方將承擔雙倍清理費用的違約金。

7.2.6在甲方驗收完畢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7.2.7工程施工作業時要採用合理的施工作業方案,選擇適當的運輸工具,不得損壞各種地下管線,道路,架空供電、通信線路及其它建築物和植物等,損壞有關物件產生的糾紛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2.8在施工過程中確因甲方使用或銷售需要,對局部單位工程進行的工期調整及進場各標段交接處施工,無論是否發生交叉施工影響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計算施工配合及趕工費用。如影響工期,雙方商定同意後,工期相應順延。

7.2.9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國家相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從工地的臨時配電房接出用電線路,保證夜間施工照明。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與民工之間產生糾紛(如拖欠民工工資等問題),甲方認為有損甲方聲譽的,甲方有權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決,並就由此產生的費用在乙方合同款項中全額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項後仍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2未在合同工期內完工,每延誤一天(甲方批准順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天的違約金;延誤 天以上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安排,並與其他專業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諉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如乙方項目經理不稱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一週內更換,如乙方拒絕更換,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書面警告一次無效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5.1乙方在其施工範圍內的地形處理達不到要求。

8.5.2乙方在承包標段施工範圍內產生的建築垃圾未清理運出或未運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進度表完工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後一週內仍無改觀。

8.6本工程禁止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8.7甲方根據本合同行使單方解除權後,在結算時甲方有權只按經甲方審核籤認合格工程量的90%辦理結算,剩餘金額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工程款5‰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誤或者停工等情況,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逾期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②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繫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書面通知”條款的通訊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頁所填地址為準,若地址變更,乙方須於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10.2本工程的招投標文件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與合同有關的補充文件、工程量計價清單、圖紙及備忘錄等均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10.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的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

年 月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__市規劃與建設局和__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__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__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公路收費站至五明路

養護面積:13000㎡。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__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後至該工程移交給__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__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後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叁萬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為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__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後直接拔交給乙方。

五、考核驗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採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核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現就 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景觀綠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點: 。

1.3工程範圍: 組團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詳見景觀施工圖紙。

1.4工程內容

1.4.1園林綠化工程:主要包括場地修復、整平、整形,種

植土細整、施肥,苗木花卉運輸、種植、支撐、整形及養護 年(指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場地清理。 甲方應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種植土。

1.5施工工期

1.5.1開工日期: 。

1.5.2竣工日期: 。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乾價總為 元整(含税),小寫: 元。暫按現有施工圖計價,如有設計變更,結算方式見第三條規定。

2.2園林綠化工程造價採用由苗木價和綜合費率組成的固定綜合總價包乾方式,以施工圖苗木清單及單價為計算基礎。綜合總價包括完成該項目所需的苗木採購價、運輸費、苗木成活費、種植施工費、水電費、苗木支撐費和完成該項目所需發生的管理費、利潤、規費、風險包乾係數、税金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規定的各類費用。 苗木價格及其綜合費率見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過竣工驗收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80%。辦好竣工資料交接手續並經結算審核後,甲方支付至該項目結算總造價的95%,其餘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滿後,經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付清(不計利息);

2.4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幣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之內,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開具項目所在地税務部門出具的等額合法發票;

2.5工程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報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結算資料供甲方審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在審核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完成結算工作。

第三條 工程結算

3.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設計要求需要變更的部分按設計變更處理。苗木價格採用苗木清單價格及甲方審定的簽證價格,綜合費率按38%計取。

3.2本工程竣工結算造價構成:

3.2.1施工圖內容合同包乾價;

3.2.2因變更設計而發生的甲方簽證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4.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圖紙、預定方案及工程量計價清單保質保量進行施工,按時完成並交付甲方驗收。

4.2苗木需樹形美觀,長勢良好,無病蟲害,外地苗木須出示苗木檢疫合格證,驗收時苗木成活率需為1OO%,景觀效果達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證期為12個月,期間發生苗木傾斜或死亡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進行扶植、補植,扶植、補植的苗木成活保證期為補種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發生的所有補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3苗木的規格、形態必須經甲方景觀工程師審核確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及景觀設計單位同意,方可進行苗木種植。對於特殊位臵(主要景觀節點)的主景樹以及比較重要的高大喬木,施工單位必須在到場前做好拍照、編號、記錄等工作交甲方確認,以便甲方選擇和備案。

4.4種植苗木的土質需為營養豐富適合相應苗木生長的土壤。喬木進場時土球規格應符合《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如種植喬木的土壤條件不好則需進行換土;灌木種植時需保證40CM厚土質良好的種植土。

第五條 驗收標準

5.1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應在7天內進行驗收(特殊情況需延期的應通知乙方)。

5.2驗收標準:喬木及中下層灌木規格按照設計圖紙規定尺寸驗收,喬木須為熟貨,小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以實際規格為準;大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必需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認可後以實際驗收規格為準,否則均視同圖紙規格驗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項達不到圖紙規格,按就低原則結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種、規格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更換,乙方須支付規定苗木單價壹倍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胸徑:(幹徑):指喬木主幹離地表面1.2米處的直徑。冠幅:指喬木樹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徑。樹高:指從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長頂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採購種植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苗木採購驗收單及詳細資料一份,以供甲方進行結算審核。

5.5乙方進場苗木規格未在清單列表範圍內的,如清單中約定了12~l3CM、14—16CM的苗木價格,現場驗收為13~14CM之間,按l3CM結算。

5.6隱蔽工程覆蓋前應提前24小時報請甲方代表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覆蓋。如甲方代表未按時驗收,乙方有權覆蓋。對己覆蓋的隱蔽工程,甲方有權重新敞開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其檢驗及返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檢驗合格,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文明施工,採取相應措施,做好安全防範。

6.2在施工期間嚴禁乙方人員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另選施工隊伍施工,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3在施工期間因乙方過錯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產生的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4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場地的清潔,對工程垃圾及時處理,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態環境。

第七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7.1甲方權利與義務

7.1.1甲方指定 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文件等經其籤認即視為甲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甲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認可。

7.1.2組織設計單位與乙方進行施工圖交底會審,提供測量基線、水準點,提供施工圖 套,總平面圖 套。

7.1.3甲方提供現場的水、電接口到雙方商定的地點。

7.1.4甲方景觀工程師對苗木種植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1.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可根據乙方工程進度,與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質量情況等多方面因素,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範圍進行調整、重新分配。

7.1.6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

7.2乙方權利與義務

7.2.1在開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駐工地人員名單及相關證照,且人證相符。乙方指定 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文件等經其籤認即視為乙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認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現場負責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但變更前 的一切行為仍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均認可。乙方現場負責人 必須保證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出勤率在90%以上;

7.2.2甲方可能會向乙方陸續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資料,乙方應根據最新資料及現場情況調整施工方案。

7.2.3與工程相關的城管、環衞、計生、市政交通等部門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2.4乙方在施工期間及養護期間所用的水電裝表計量(總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單位分攤),甲方按水電費的實際市場價收費,在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7.2.5乙方在其承包項目範圍內施工時應及時清理垃圾。經甲方書面通知後未改善的,乙方將承擔雙倍清理費用的違約金。

7.2.6在甲方驗收完畢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7.2.7工程施工作業時要採用合理的施工作業方案,選擇適當的運輸工具,不得損壞各種地下管線,道路,架空供電、通信線路及其它建築物和植物等,損壞有關物件產生的糾紛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2.8在施工過程中確因甲方使用或銷售需要,對局部單位工程進行的工期調整及進場各標段交接處施工,無論是否發生交叉施工影響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計算施工配合及趕工費用。如影響工期,雙方商定同意後,工期相應順延。

7.2.9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國家相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從工地的臨時配電房接出用電線路,保證夜間施工照明。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與民工之間產生糾紛(如拖欠民工工資等問題),甲方認為有損甲方聲譽的,甲方有權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決,並就由此產生的費用在乙方合同款項中全額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項後仍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2未在合同工期內完工,每延誤一天(甲方批准順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天的違約金;延誤 天以上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安排,並與其他專業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諉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如乙方項目經理不稱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一週內更換,如乙方拒絕更換,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書面警告一次無效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5.1乙方在其施工範圍內的地形處理達不到要求。

8.5.2乙方在承包標段施工範圍內產生的建築垃圾未清理運出或未運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進度表完工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後一週內仍無改觀。

8.6本工程禁止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8.7甲方根據本合同行使單方解除權後,在結算時甲方有權只按經甲方審核籤認合格工程量的90%辦理結算,剩餘金額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工程款5‰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誤或者停工等情況,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逾期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②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繫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書面通知”條款的通訊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頁所填地址為準,若地址變更,乙方須於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10.2本工程的招投標文件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與合同有關的補充文件、工程量計價清單、圖紙及備忘錄等均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10.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的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

年 月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9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錦繡江南小區的綠化工程的施工經協商訂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

二、承包範圍:

錦繡江南小區一、二、三期工程綠化、景觀(包括:水景、園路、涼亭、人行道及綠化用水、電安裝,土方等)工程施工;

三、承包方式和結算方法:

1、承包方式: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

2、承包工程造價結算方法:

①小區綠化、景觀工程套用浙江省94古建園林定額,工程量按實結算。

景觀、綠化工程承包造價=綠化工程直接費+12%×綠化工程直接費+主要材料價差×3.24%計算,苗木單價採用河南潢川苗木基地網上的對應施工期間的報價作為信息價,景觀工程建築材料價格以施工期間每月中旬市場價(含税)作為買入價,在買入價的基礎上,水泥加10元/噸、鋼材加50元/噸、其餘材料按買入價加買入價×5%作為工程材料信息價。園林定額中沒有的子項目優先套用浙江94土建定額再套用古建定額。

2、苗木養護二年要求成活率100%,苗木養護費按照苗木定額直接費的10%每年計取。

3、付款方法:

①一期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一期景觀、綠化工程經驗收合格後10日內發包方付給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造價的30%;二期綠化、景觀工程開工10天后發包方再支付一期工程造價的30%;三期工程開工後10天內再支付一期工程造價的35%,留5%待三期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

②二期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二期景觀、綠化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支付二期工程造價的70%,三期工程開工10天后再支付二期工程造價的15%,三期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二期工程造價的10%,留5%三期工程驗收合格一年後支付。

③三期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三期景觀、綠化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支付三期工程造價的70%,結算審核完後再支付三期工程造價的25%,留5%在三期工程驗收合格兩年後支付。

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提交竣工圖紙及結算報告,發包人應在三個月內審核完畢。

四、工期:

一期工程工期60天,以開工報告為準,二、三期工程雙方協商另定。

五、質量:

工程質量必須按照設計圖紙、現行國家規範、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同時必須達到鄭州綠城小區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工藝水準。達不到此水準的,應扣工程造價5%的違約金。

六、安全:

本工程的施工現場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承包人原因而發生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責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七、其它事項

1、工程審核結束後壹年內,若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款,就以 房屋抵付。

2、承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驗收不合格,發包方拒付已完工程款的20%。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發 包 人:(蓋章) 承 包 人:(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 託 人: 委 託 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綠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磋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進行種植,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將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施工地點:

二、綠化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工期在甲方為乙方準備充分的情況下,應儘快確保工期速度。

四、開工準備,甲方應為乙方開工前所具備相應條件。

五、甲方確認委派___________做為甲方的代表權,負責監督乙方施工,全權處理好相關事宜。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施工至2-5天內支付工程總價的40%資金,作為乙方的啟動資金。後期工程完成待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總款的50%,尾款10%待工程完工養護一週後,甲方驗收交接後結算。

七、工程質量:所栽苗木必須符合工程要求,在雙方協商的情況下施工,不得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其栽培質量。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合同自動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個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