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樣本(精選15篇)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1

甲方: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精選15篇)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乙方承包採伐甲方的林木,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乙方給甲方採伐每棵樹,甲方給乙方支付1元錢的代班費及安全管理的保證金。

二、工資價位是現場論價,價款方式是一處完工到另一工地時,支付前一工地的工資,年底結清半年的所有工資。

三、安全需求:甲方需求乙方承包人 管理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森林防火,一旦發生火災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責乙方因安全事故所帶來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四、所有從業人員必須聽從承包人楊正均的工作安排。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仔細閲讀後無異議,特籤此合同,本合同至簽字之時產生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2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按省局要求,雙方議定乙方承攬甲方書架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此項承攬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標的

乙方承攬甲方所需書架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合同標的額暫定為:298345.8元。最終標的以永寧縣財政局預(決)算審查中心決算價為最終標的。

第二條:製作書架的數量、規格、價格(價款單位:每個/人民幣元)計取注:整個承攬加工合同按每個書架的單價為結算價,該結算價格含:包工、包料、包裝運輸、安裝費、及其他相關的税費。

第三條:加工製作與安裝的要求

1、書架安裝後穩定、可靠,空間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須按甲方要求的規格進行多家比選採購,且有材料合格證書。

3、規格:圖書館鋼製雙柱雙面書架 ,規格型號:高20xx*寬900*深450mm 材質:優質冷軋鋼板,板材厚度:立柱1.5mm,側板1.2mm,隔板1.0mm結構:組合式,可拆裝,款式新穎。格板:書架格板高度可調,堅固耐用,性能優良,可存放大量書籍不變形焊接採用數碼電焊機及二氧化碳保護焊焊接,確保工件的焊接強度及焊接平整光滑;

4、油漆:表面靜電粉末噴塑,光潔平滑,對人體及周圍環境不產生危害,無毒、無副作用,使用時無異味。

第四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①、乙方將書架樣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材質)製作成品後,交甲方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方可生產。

②、甲方驗收採用樣品驗收與成品交付驗收相對比,也可採取隨機抽驗 。

第五條:交貨時間和地點及包裝運輸要求

①、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交貨。

②、交貨地點:乙方負責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裝位置,並安裝完畢。

③、包裝運輸:乙方在交貨時,應對成品進行包裝,並保證書架在運輸過程中不被損壞,如有損壞或變型、劃漆等

由乙方負責保修。

第六條 書架安裝及驗收與售後服務

①、乙方對製作的書架進行安裝;

②、經乙方安裝的書架,必須經甲方驗收,遇有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 日內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該書架價值扣除 %做為另行維修費用,並不返還乙方(按雙方預定的標準和技術要求驗收); ③、乙方承諾為甲方製作的書架因質量出現問題, 年內免費進行保修,超過 年或屬甲方原因損壞進行維修的,需付工本費;

④、乙方承諾對甲方使用的書架進行終身維護。

第七條:結算方式、期限及安裝費用

①、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生效後1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預付款。

②、乙方交貨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帳户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90%。

④、剩餘的合同標的額10%價款,作為乙方向甲方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一年後經甲方正常使用確無質量問題,甲方主動將乙方剩餘的質量保證金,一次性撥付乙方。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①、甲方在乙方為其製作書架期間隨意改變數量或到貨無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標的額2‰的違約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向乙方撥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除補交貨款外,應向乙方支付1‰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質量要求,隱瞞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質論價外,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2‰違約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如發現轉包或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交付書架,每逾期一天,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1‰的違約金。

第十條:糾紛的處理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2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對具體制作書架數量有變更的以書面文字通知為準,口頭通知無效,書架規格的變動以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條款為準,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全稱)(蓋章) 承包方(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3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的協作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訂立合同單位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範圍:鋼構件、屋面與牆面圍護的製作安裝

三、工程工期:20xx年 月 日開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 50天。

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質量的檢查監督。

2、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開工竣工。

3、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以下情況則工期延誤:

四、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順序如下: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施工圖紙(包括土建施工圖)

3、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等 業主認可的工期延誤。 收到預付款之日起20天內施工現場達不到鋼結構安裝條件。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雨雪天等)

五、承包方式

1、 本單位工程採用綜合單價包乾,平米造價220元/平米,平米造價:330元/米,建築面積:共計 平米。

2、 工程總造價: 萬元( 元 )以上全部為含税價格。

3、 本工程所有吊車等機械設備、施工腳手架搭設、其它輔助設施及製作、轉運所需機械設備、施工工器具均由乙方負責。

4、 承包工作內容如下(不限於以下內容)鋼構件、屋面與牆面圍護的製作安裝。(包人工,包機械)

5、安全文明施工:甲方確定區域內要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包括成品、半成品、保護各類安全防護設施搭設等)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私自轉包本工程。若發生,甲方將追究違約責任或有權終止合同,由此所引起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 工程造價的確定及工程款支付

此工程總造價為 元,在乙方各種材料、工具進入工地開始施工時甲方付乙方總款的百分之三十,合計 元,工程竣工後交付甲方使用再付百分之六十,合計 元, 留取百分之十的質保金, 元,一年後此工程無任何質量問題全額付清。

七、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在施工中甲方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代用,須提前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並延長延誤的工期。

八、材料、機械

8. 1、由於本工程為總價包乾。所以乙方供應的所有材料必須是符合設計方案和國家規範的標準產品,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拒絕收用。

本工程主要材料如下:

8.1.1、圍護部分:牆體標高1.200以是採用900型0.5mm厚灰白單彩塗板屋面採用840型0.5mm厚上藍下白單彩塗板+玻璃絲棉氈+錫箔紙+鍍鋅鐵網,彩塗板負差不小於0.03mm

8.1.2、鋼架部分:鋼樑為焊接H型鋼(480~285)X200X6X10,節點板為22mm厚鋼柱為焊接H型鋼470X280X6X10風柱為熱軋H型鋼346X174X6X9鋼板負差應符合國家標準《鋼板、鋼帶厚度允許偏差表》GB-709-88

8.1.3、牆檀為卷邊槽形冷彎薄壁C型鋼C160×20×2.5屋檀為卷邊槽形冷彎薄壁C型鋼C160×20×2.5鋼板負差不大於0.3mm

8.1.4、樑與柱連接、樑與樑連接均採用10.9級大六角高強螺栓

8. 2、乙方自購材料的裝、卸、運輸等費用均乙方承擔。

8. 3、勞動用品和隨身手動、電動工具由乙方自備。

九、工程施工

1、乙方施工人員、技術人員應與甲方工程部、技術部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保證施工場地不受外界部門或人員的干擾。

十、安全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建設安全要求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

2、甲方指派專職安全員負責指導,監督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接受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

3、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做好自我安全防措施。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及時整改,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5、現場人員發生傷亡事故後,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堪察。

6、現場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事故中家屬所提費用。甲方不承擔乙方發生事故的任何責任。

十一、質量安全及驗收

1、本工程質量目標:乙方必須確保承包範圍內單項工程質量達到甲方質量目標。

2、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安排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檢驗。

3、乙方對自己施工中的工程半成品、成品質量負責,必須符合質量驗收標準。

4、施工中經檢查檢驗工程不合格或未達到國家驗收規範質量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保質期內及使用過程中此施工鋼架發生傾斜、倒蹋、開裂,乙方應無條件給予修復。因倒蹋發生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二、文明施工目標

1、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建築行業中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要求對工人實行標準化管理。

2、 乙方必須派專人清理施工現場及生活區,保持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整潔,做到無垃圾和污水。

3、 搞好施工現場保衞和防火、防盜、防爆、防哄搶工作。

4、 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做到施工材料及工具堆放整齊。

十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好施工現場及有關各方的關係。

2、提供施工電源到施工區域,提供施工水源到施工區域。

3、如有變更甲方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承擔。

4、乙方在工程驗收合格並交付甲方後,甲方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5、及時進行中間驗收。

6、組織乙方學習現場的進度、質量、安全管理規定。

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文件的規定,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

2、乙方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符合而且滿足現場施工的需要。

3、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5、愛護公共設施及設備,若損壞則照價賠償。

6、執行甲方的安全計劃安排,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施工中堅決杜絕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若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協助甲方進行調查處理。

7、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十四、竣工驗收

1、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 甲方收到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後應儘快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的修改意見(否則視為合格)。乙方按照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十五、違約金

1、 如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不能滿足甲方總體要求,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實際履約能力總體平衡後認定乙方實質上無能力確保工期,質量要求 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另行委託別的有能力施工隊伍完成本工程施工, 以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目標。但乙方必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 經濟損失。

2、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不願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應承擔未完工程造成的甲方的所有違約損失,此違約金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 因甲方不能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或甲方不願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甲方應承擔未完工程造成的乙方的所有違約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仲裁和訴訟

1、 甲乙雙方如果就合同或工程施工發生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但甲乙雙方的義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正在進行的協商而改變。

2、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5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關進行仲裁。

(3)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十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帳户名: 帳户名:

帳 號: 帳 號:

開户行: 開户行: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5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7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同法》及有關規定、鑑定本加工承攬合同,並嚴肅地履行。

品名:________

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

加工費:________

單價:________

金額:________

定作方供應原材料::________

原材料品名:________

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成品單位耗用量:________

1.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檢驗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

4.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執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能生效,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由此而造成了損失則應賠償損失。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攬方:________(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項目)、數量及價款:

┌──────┬─────┬────┬──┬─────┬───────┐

│加工定作物品│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價款或酬金│交(提)定作物│

│名稱或項目 │     │    │  ├──┬──┤或完成工作日期│

│      │     │    │  │單價│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2.使用原材料(半製品)及主要輔料規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質量要求:

檢驗及提供方法:_________

價款處理方法: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及產地│型號、規格│質量要求│允許使用代用品名稱及規定     │

├─────┼─────┼────┼─────────────────┤

│     │     │    │                 │

├─────┼─────┼────┼─────────────────┤

│     │     │    │                 │

├─────┼─────┼────┼─────────────────┤

│     │     │    │                 │

└─────┴─────┴────┴─────────────────┘

3.加工方法及質量、技術標準和負責期限:__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

5.交(提)定作物辦法(包括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地點:_____

6.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________

7.給付定金數額、時間、方法:________

8.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

9.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

│            │  定作方    │    承攬方    │

├────────────┼─────────┼───────────┤

│   單位名稱     │     (蓋章)│       (蓋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

│   簽約代表      │         │           │

├────────────┼─────────┼───────────┤

│    地址      │         │           │

├────────────┼─────────┼───────────┤

│    電話      │         │           │

├────────────┼─────────┼───────────┤

│    電掛      │         │           │

├────────────┼─────────┼───────────┤

│   開户銀行及帳號  │         │           │

├────────────┴─────────┴───────────┤

│保證單位                              │

│                                  │

│                 (蓋章)        (蓋章) │

└──────────────────────────────────┘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

│品名│規格(長,寬,高cm)│單位│數量│備註│

├──────────┼───────────┼───┼───┼───┤

│玻璃櫃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枱面櫃枱│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180x100x95│件│20││

├──────────┼───────────┼───┼───┼───┤

│棉布貨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貨電器貨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貨貨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

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户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賬户: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户銀行:--縣支行

賬户: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10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雙方議定書櫃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此項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書櫃尺寸

長180cm,高170cm,寬45cm,層數7層。

第二條:材料要求

站腳60×30扁管厚度3cm,每層25方管套25角鐵。 25×25方管厚度:2cm。25×25角鐵厚度:2cm。

第三條:層板材料要求,高密度木工板厚度2cm,要求噴清面漆。

第四條:書櫃漆要求,紅丹打底,再上藍氨基漆。

第五條:每個書櫃大寫壹仟貳佰陸拾元整(¥1260.00元),共16個,總價為人民幣為大寫貳萬零壹佰陸拾元整(¥20xx0.00元)

第六條:必須運到校園內,運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20xx年7月29日前全部交貨。

第八條: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甲方方可付款。

第八條: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11

加承合( )字第 號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加工承攬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項目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價款或酬金元

金額: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產品的質量、包裝、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1.承攬方的違約責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___%或酬金總額____ %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為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2.定作方的違約責任: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設計等,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未履行部份價款總值_____%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為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協議,作為附件。

九、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玻璃櫃台      │130X40X 90      │ 件 │ 120 │   │

├──────────┼───────────┼───┼───┼───┤

│塑料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貨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

│小百貨貨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xx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 勵志天下 )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户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帳號:104750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户銀行:××縣支行

帳號: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 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 勵志天下 )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供方(全稱):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供日期:

┌─┬─┬──┬──┬──┬─┬──────────────┬────┐

│品│規│  │  │  │金│   分期交(收)貨數量   │超欠幅度│

│名│格│單位│數量│單價│額├──┬──┬──┬──┬──┤  %  │

│ │ │  │  │  │ │ 月│ 月│ 月│ 月│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    │

└──────────────────────────────────┘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

七、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 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 管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 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供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需方:法人委託書號碼___

營業執照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供 方:(蓋章)         │需 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代 表:(簽字)         │代 表:(簽字)

開户銀行:    帳號: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號碼:    電掛:     │電話號碼:    電掛:

住 址:             │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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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欄目所限,內容較多的可加附頁於後)

加工承攬合同樣本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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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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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