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風險代理合同(通用22篇)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

20__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通用2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託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並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鑑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並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並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並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關於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託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郵箱: )與乙方律師聯繫,提供文件和資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協助義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於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可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判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時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及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並在結案後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本案律師代理費採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於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剩餘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 _元,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後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為乙方代為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為協助調查、取證,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為閲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為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為調解、和解。

關於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為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 元為限,甲方應於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時間: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3

乙方:

甲方就其訴訟/執行 一案,聘請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風險代理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訴訟/執行 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申請訴訟保全;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申請執行;

4、代為簽署、收取法律文書。

三、代理目標

乙方承諾,以代理清收執行回債權本息合計獲得 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清償作為其在本協議項下應實現的最低代理目標,該代理目標的實現為乙方主張律師代理費的先決條件。若清收回實物資產,則按照抵債金額的 %摺合成現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協議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代理目標,則本代理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費。甲方有權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過招標或協議方式委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費用

(1)若乙方代理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按最終清收回現金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未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費。

(2)上述代理費在甲方收到執行款項或取得抵債裁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評估費、檔案查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工作雜費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4

委託人: (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律師(成都)事務所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第三人) 有限公司因與(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 有限公司 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 ”],特委託乙方律師擔任其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的本案一審、二審(如有)訴訟階段的代理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應本着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履行代理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徵求甲方同意後另行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條 甲方應如實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並保證證據的真實、合法、有效(僅提供證據複印或複製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因甲方無法提供原件到庭核實的不利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承擔以下的義務:

1、與乙方和代理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與本協議約定事項有關的資料,如實陳述有關的情況和信息,提供相關證據及相關材料,並保證證據、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本協議項下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代理律師; 3、甲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的工作,並指定(郵箱: ,電話: ,傳真: )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聯絡人,有權代表甲方接收乙方之文件或工作指示,亦有權代表甲方向乙方遞交文件資料或傳達甲方之真實意思。如果甲方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或代理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該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代理律師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承擔以下的義務:

1、代理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本着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依據事實和法律積極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2、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或因緊急事件須臨時調整代理律師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指派(工作郵箱: ,傳真: ,電話: )為本合同項下之主辦律師及乙方的專職聯絡人,負責本合同所涉之法律事務的處理。如乙方或代理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代理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和代理律師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師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必須忠實於法律和事實,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乙方律師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甲方提供

違反法律規定的法律意見的,應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的金額以乙方基於本協議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為限額;

7、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非因乙方原因(如公安機關、法院等相關單位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評估拍賣機構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誤或工作目的無法實現的,其責任不在乙方,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應收未收律師費有權收取;

7、乙方及代理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的進展情況,亦不得泄漏案件中瞭解的個人隱私或商業機密。

第六條 乙方律師代理權限由甲方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予以確定,《授權委託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 律師代理費及其支付

(一)律師代理費: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本案的律師代理費按照“基礎代理費”+“風險代理費”計取,其中:

1、“基礎代理費”及其支付: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礎代理費”¥ 萬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本協議簽訂後,無論本案出現任何結果甲方均應支付該“基礎代理費”,乙方亦無須退還。

2、“風險代理費”及其支付:

(1)甲方應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甲方減損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即:

“風險代理費”=(“原告起訴標的總額”-“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 %;

若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不承擔責任的,或原告撤訴的,則“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視為“零”。

上述所稱“生效裁判文書”包括限不限於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書、駁回起訴裁定書、撤訴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甲方如與原告達成的和解協議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應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書之日起五日內按上述約定比例及計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二)甲方應按約定將律師代理費轉賬支付至乙方的賬户內[户名:律師事務所,賬號: ,開户行: 銀行營業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後,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發票的,甲方僅限轉賬方式支付)。

(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約定按約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賠償乙方損失,且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代理工作,有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代理律師在辦理案件中應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費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由甲方按相關機構的規定或要求繳納;

2、乙方及代理律師辦案所需差旅費用(成都市行政區域外的)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票據,據實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員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或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應據實報銷;

4、查檔費、資料(打)複印費等其他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票據,由甲方據實報銷。 第九條 乙方就本案所涉及的訴訟風險,已如實告知甲方,甲方對本案存在敗訴的訴訟風險已預見並確認可接受。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用或向相關機構繳納應繳之費用等情況的,有權暫停或中止代理工作,亦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收未收費用有權要求甲方補足。

第十條 如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違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交未交費用仍應予補齊。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決(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等)時止。

第十二條 乙方和代理律師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託人如確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師提供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第十四條 如因本合同產生之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但若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於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為簽署欄)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律師(成都)事務所

負責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於年月

日簽訂的關於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託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材料;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4、甲方指定(電話:,郵箱:)與乙方律師聯繫,提供文件和資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協助義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於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可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

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判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進展情況;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時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及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辯護人;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並在結案後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本案律師代理費採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於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元。

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剩餘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

_元,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後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為乙方代為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為協助調查、取證,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為閲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為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為調解、和解。

關於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為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

元為限,甲方應於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3、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代理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湖北人從眾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進行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在上列糾紛案的代理人。乙方律師必須在委託權限內,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行為,有權中止代理,所收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授權處打勾認可)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可代為行使下列權利:立案、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撤訴;提起反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領取訴訟標的。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方法(試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等規定,收費方式為:(以下任選其一)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時一次性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總額計人民幣 元。

2、以標的額的 %,向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結案後據實結算。乙方預收人民幣 元。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及非訴訟調解,見證等止(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撤銷訴訟。乙方不退還所收代理費)。

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湖北人從眾律師事務所 地址: 辦公地址: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對面 郵編: 郵 編:430300

電話: 電 話:027-61003211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甲方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決定委託 事務所的律師(以下簡稱乙方)風險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作為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據工作安排需要更換代理律師。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如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乙方有權中止代理,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成立並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過錯。

五、鑑定費、訴訟費等費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墊付。本合同實行風險代理,即乙方在辦案之前及辦案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後,再收取代理費。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案件代理費用按如下標準收取:

(一)若甲方通過訴訟程序,則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取證費等一切案件相關費用按實際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於收款當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訴前經乙方律師指導達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門達成調解的,則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20xx.00(大寫:貳仟元整)。

六、甲方應在獲得賠償款之時應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否則,甲方除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收取代理費的支出外,還須按應付代理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並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結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調解、第一審、第二審、執行等階段。

八、本合同經雙方共同確認,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甲方因(20xx)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41號民事判決執行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為代理人,乙方接受委託。雙方為此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人。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於本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人民幣___元(¥ )。不論結果如何,該款不做退還。

2、其餘律師費與結果掛鈎:

(1)若執行成功,甲方因此獲得對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甲方在實際獲得上述金額後五個工作日內,按該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2)若執行不成功,甲方不再支付律師費。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律師不得代表甲方與對方和解;甲方有權與對方和解,但應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的,退回已收取的律師費;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費,並有權繼續按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餘律師費。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並由甲方依約支付了律師費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月 日 乙方: 律師: 年 日 月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0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 受委託方:河北。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市中山西路486號金成商務樓。 法定代理人:劉,男,該所主任。 委託代理人: 該所律師。 甲方因與 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 一案 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 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 委託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為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 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後甲方按判決書確定數額的 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後,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後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為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 金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為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後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後應按評估數額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後按其現金數額的 % 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 %支付。

3、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 % 的金額為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 % 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衝抵或由甲方自行衝抵,作為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 甲方提供 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後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 十

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____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 解決。 十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江 蘇 金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本協議書是甲、乙雙方對所簽訂的 號《聘請律師服務合同》第五條有關風險代理和收費的內容的補充約定,本協議書籤訂後,上述合同第五條的內容按以下約定執行:

一、甲方提出並要求乙方對其委託的案件或事務實行風險代理,乙方審查其符合本協議書第二條後接受風險代理。

二、風險代理範圍僅限民事案件或事務,且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保或低保待遇;(三)請求贍養、撫養、扶養、撫卹、救濟、工傷賠償等費用;(四)請求勞動報酬。超出本條範圍的風險代理無效。

三、風險代理收費:

(一)律師費的收取比例為合同標的金額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二)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查檔費等其他單位的收費不屬律師費,甲方自付。

(三)律師辦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複印等費用不屬律師費,由甲方另付。

(四)收費方式,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 種 方式執行:

1、雙方分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師費,即人民幣(大寫) ,若敗訴或未完成委託事務,則剩餘50%律師費甲方免付;

2、律師承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律師費,僅需支付辦案費 用人民幣(大寫) ,律師費在以下第( )項規定的時間收取:

(1)在案件勝訴或委託事務完成後收取;

(2)按照辦理進度分階段收取,具體進度及相應階段收費雙方另行協商並製作《分階段收費表》。

四、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糾正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委託關係按《聘請律師服務合同》非風險代理的規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彭尚任律師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江蘇金合律師事務所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號盛佳大廈11樓。電子郵箱: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託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並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鑑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並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並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並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河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

託乙方作為甲方與趙(橋東收貨站,個體工商户)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黃X、任?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_____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為: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為_____。

3、支付方式為: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的方式也為兩期,每期為20萬_________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_____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公章)

年?月?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受委託人):律師事務所

地 址:

委託代理人:

手機:

電 話:

甲方與 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託第三人,視為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託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立案,代為出庭,代為陳述事實,代為舉證、質證,代為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為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     元。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户(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槐蔭支行營業室、開户名:山東統河律師事務所、帳號:370052407),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後,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户賬户;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 元整,於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後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製作、資料彙總、複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説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為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委託代理人: 承辦律師: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5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峯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並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繫,其聯繫電話為:,甲方確保上述聯繫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6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託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受託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2、 代為答辯和辯論;

3、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4、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待事務處理終結後,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託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甲方委託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為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甲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後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在合同訂立後,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並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費。

第五, 乙方應於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

(20xx)律 民字第 號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 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並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複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 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範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為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臨沂市沂蒙路326-4號

電話: 電話:0539-8312348

傳真: 傳真:0539-8312348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訴訟/執行 一案,聘請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風險代理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訴訟/執行 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申請訴訟保全;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申請執行;

4、代為簽署、收取法律文書。

三、代理目標

乙方承諾,以代理清收執行回債權本息合計獲得 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清償作為其在本協議項下應實現的最低代理目標,該代理目標的實現為乙方主張律師代理費的先決條件。若清收回實物資產,則按照抵債金額的 %摺合成現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協議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代理目標,則本代理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費。甲方有權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過招標或協議方式委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費用

(1)若乙方代理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按最終清收回現金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未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費。

(2)上述代理費在甲方收到執行款項或取得抵債裁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評估費、檔案查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工作雜費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19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 的全部事宜(包括訴訟方式和非訴訟方式)。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並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後,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取證、提起訴訟、調解、執行並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欠款;代為以其他非訴訟方式處理委託事項。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丙方及本案其他當事人協商處理所委託事宜,或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託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託事項,乙方有權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利益,保證甲方債權訴訟時效的延續性,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欠款金額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超過訴訟時效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乙方墊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貨款後,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後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 %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宜終結止。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20

〔?〕?代字第?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_____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_____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向乙方支付_____,如果不足¥?元,則按照¥?元標準向乙方支付_____。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_____,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_____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_____數額的?%.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_____。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元_____。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2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基於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製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範圍:

(一)訴訟中案件:由甲方委託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於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並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犯罪情況的;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

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户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於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並於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於委託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於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於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於確定免於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鑑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日 乙方:

年 月 月 日

訴訟風險代理合同 篇22

--------------------(甲方)與-----------公司-------糾紛一案,委託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乙方)的律師擔任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公司------糾紛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介紹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已收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且有權要求其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六、依照我國律師收費規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費:

1、 基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元;

2、 風險代理費:按本案全部處理完畢(包括但不限於協商、調解、判決、仲裁等)後甲方實際取得款項的百分之-----支付風險代理費,上述風險代理費用應在甲方實際獲得款項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所需訴訟費、查檔費、差旅費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處理完畢止。

甲方:----------------------- 乙方: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