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代理出口協議(通用3篇)

貨物代理出口協議 篇1

甲方(出口代理方):

貨物代理出口協議(通用3篇)

乙方(委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______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户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萬美元。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簽訂外銷合同,該合同內容需要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並負責,並經甲方同意。

2、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製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託書、保險單等單據。

3、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乙方委託後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4、貨物若需甲方負責商檢,甲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後續工作的進行。

5、在甲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定倉、保險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6、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乙方進行結算並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7、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內收到外匯貨款,及時收回外匯核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核銷。

8、若貨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税憑證後應及時完成退税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乙方結算。

9、積極協助應由乙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範圍內的各種支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甲方同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並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後果。

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後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淨重等數據告訴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製作各種單據。

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託甲方在能力範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甲方不能及時取得該些單證的後果。

4、若由乙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倉、保險及海關清關等工作,乙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並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出口報關後_____個月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户,並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和收匯晚於規定期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對於收匯超過____個月的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實際收匯金額低於報關金額不得超過_____美元。

6、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

7、在出口清關後的收回出口外匯核銷單和出口報關單(核銷聯)並交於甲方。交於甲方的時間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出口時間為準)後____天內,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外匯核銷。

8、對於要出口退税的業務,乙方必須在出口後____個月內保證甲方完成出口核銷。對於核銷所需要單據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在____個月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續;出口報關單(退税聯)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的出口為準)後____天內交於甲方,對於出口報關單退税聯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____天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續;應在該貨物清關後(以出口報關單出口的時間為準)最遲____天內將出口對應的增值税發票交於甲方,並且增值税發票開票時間在____天內。對於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對於各種退税單據由於有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税部門的驗證及不符合税務機關關於出口退税的規定從而不能進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必須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項。如國家出口退税政策變動的,雙方應另行協商。

9、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代理費用及貨款支付

1、乙方承擔甲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日內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户。

4、甲方支付貨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及時收到乙方開給甲方規定數額的經税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税發票(乙方必須在貨物出運清關後____天內收回)和在收到國外的外匯貨款之後才能支付給乙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該筆貨款。

5、貨款具體支付方式

(1)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後,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該筆貨款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户。

(2)在L/C和託收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後,在外匯貨款進帳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指定賬户。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製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於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6、乙方將承擔增值税票由於存在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税部門的驗證以及該發票和全套出口報關單,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交給甲方,從而不能進行退税的責任和後果,同時乙方也必須及時退還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於收匯的那部分金額的貨款。

五、違約責任

1、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支付總貨款的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2、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六、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代理出口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貨物進、出口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報關所需要的資料,以便乙方報關;

2.甲方如更改報關資料,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提供的報關資料應與實際進、出口貨物相符、符合海關規定,如因此所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將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甲方將其進出口報關業務委託於乙方,乙方受託代理甲方向海關申報,並予以提供優質服務,上門到甲方收取報關資料;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如實向海關申報,如果因乙方報關業務原因導致貨物不能按時進、出口,則所有責任和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在自報關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退回核銷單、報關單退税聯等單證,以便甲方辦理退税,如因退單原因造成的退税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三、費用乙方負責將甲方報關單據送達乙方在 口岸海關辦事處,乙方向甲方收取報關勞務費(出口: 元/票;進口: 元/票)(含打單費、打印海關退税聯、核銷聯、快遞費用);如有商檢換單及代理、重編號、重打單、燻蒸、查櫃、拼櫃、退運、退關及港口建設費等,按實際發生憑有效單據結算。

四、結算按31-60天結算方法,即每月10日前(逢節假日順延),乙方將上月甲方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結算單傳真或送給甲方經辦人,經甲方確認無誤後,乙方開具普通發票給甲方,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費用匯到乙方指定的賬户。

五、特別約定:

1、乙方需及時將清關情況反饋給甲方,如遇海關審單中心退單,乙方應儘快聯繫海關,在明確退單原因後,應儘快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解決方案;

2、甲、乙雙方互為戰略伙伴關係,互利互惠,當因各種原因出現清關困難時,甲乙雙方應互相配合,乙方將盡已所能作延伸服務,共同解決清關問題。

六、爭議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協議一式二份,於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貨物代理出口協議 篇3

協議編號:

簽約地點:

日期:

受託方(以下稱甲方):

税務登記證號:

委託方(以下稱乙方):

税務登記證號:

經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説明: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簽訂外銷合同,該合同內容需要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並負責,並經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或三方購貨合同,該合同內容需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並負責,並經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製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託書、保險單等單據。

4、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乙方委託後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5、貨物若需甲方負責商檢,甲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後續工作的進行。

6、在甲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定倉保險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7、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乙方進行結算並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8、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內收到外匯貨款,及時收回外匯核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核銷。

9、若貨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税憑證後應及時完成退税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乙方結算。

10、積極協助應由乙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範圍內的各種支持。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甲方同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並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後果。

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後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淨重等數據告訴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製作各種單據。

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託甲方在能力範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甲方不能及時取得該些單證的後果。

4、若由乙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倉、保險及海關清關等工作,乙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並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出口報關後三個月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户,並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和收匯晚於規定期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對於收匯超過三個月的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實際收匯金額低於報關金額不得超過500美元。

6、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結算方式單獨列項)。

7、在出口清關後的收回出口外匯核銷單和出口報關單(核銷聯)並交於甲方。交於甲方的時間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出口時間為準)後90天內,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外匯核銷。

8對於要出口退税的業務,乙方必須在出口後4個月內保證甲方完成出口核銷。對於核銷所需要單據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在4個月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續;出口報關單(退税聯)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的出口為準)後60天內交於甲方,對於出口報關單退税聯遺失或修改的業務必須60天內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續;應在該貨物清關後(以出口報關單出口的時間為準)最遲60天內將出口對應的增值税發票交於甲方,並且增值税發票開票時間在20天內。對於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對於各種退税單據由於有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税部門的驗證及不符合税務機關關於出口退税的規定從而不能進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必須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項。如國家出口退税政策變動的,雙方應另行協商。

9、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結算約定條款:

1、純代理方式:

(1)按貨值的

%徵收出口代理費,最低不少於人民幣

元。

(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對於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提供的結匯匯率為準。

(4)具體資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後,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該筆貨款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户。

B、在L/C和託收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後,在外匯貨款進帳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指定賬户。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製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於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對於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銀行提供的結算匯率為準

(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貨物價格

RMB/USD收取代理費;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後(如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甲方帳面餘額憑乙方開具的等額發票支付給乙方。

(4)甲方支付貨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及時收到乙方開給甲方規定數額的經税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税發票(乙方必須在貨物出運清關後60天內收回)和在收到國外的外匯貨款之後才能支付給乙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該筆貨款。

(5)具體資金支付:

A、T/T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在符合上述結算條件下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B、在L/C

和託收的方式下,甲方將全套準確有效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後,在外匯貨款進帳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指定賬户。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製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於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3、不管何種結算,若需甲方返還利潤部分的,乙方都必須開來合法的發票後,甲方才能返還利潤部分。

4、但乙方將承擔增值税票由於存在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税部門的驗證及該發票和全套出口報關單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交給甲方從而不能進行退税的責任和後果,同時乙方也必須及時退還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於收匯的那部分金額的貨款。

五、其它約定條款:

1、乙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乙方全權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3、甲方保證乙方的商業祕密,並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後果。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法院提請法律訴訟。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內有效。

受託方(蓋章):

委託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