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歡迎借鑑參考。

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

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一)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並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誌進、出站;

3.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於託運的旅客行李,在規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並保證旅客於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為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託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並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為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卧鋪票(高級軟卧、軟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 發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卧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於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單獨使用卧鋪時,應購買全價卧鋪票,有空調時還應購買半價空調票。

第七條 加快票

旅客購買加快票,必須有軟座和硬座客票。發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須是所乘快車或特別快車的停車站。發售需要在中轉換車的加快票的中轉站還必須是有相同等級快車始發的車站。

第八條 卧鋪票

旅客購買卧鋪票,必須有軟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車時還應有加快票。卧鋪票必須和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但中轉換車的旅客,卧鋪票只發售到換車站。買卧鋪票的旅客在中途站開始乘車時應在買票時向車站説明。

持卧鋪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車到中途站時,應另一方面行購買發站至中途站的車票。

如在列車開車1小時後卧鋪仍無人使用時,列車長可將該鋪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來卧鋪時,應要求安排同等席別的其他鋪位,沒有空位時,應編制客運記錄交送旅客,到站退還卧鋪票價,核收退票費。

為了維護卧車的正常秩序,每個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帶兒童或兩個兒童可共用一個卧鋪。

第九條 站台票

進站接送旅客的人應購買站台票。站台票當日使用一次有效。隨同大人進站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及特殊情況經車站同意進站的人員,可不買站台票。未經車站同意無站台票進站時,加倍補收站台票款。

第十條 傷殘軍人半價票

現役革命傷殘軍人,憑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革命傷殘軍人,憑省、市、自治區民政部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統一式樣。

第十一條 學生減價票

正規院校(不包括各為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餘廣播大學、函授學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費回家或返校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特證”的學生證和國小校的書面證明,每年可買四次從院校到家或從家到院校包在地車站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以下簡稱學生票)。

學生從實習地點回家,或從家去實習地點,憑附有“減價優待證”的憑證和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購買學生票。

應屆畢業生從院校回家,憑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新生入學憑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可買一次學生票。

華僑學生和港澳學生,按照上述規定同樣辦理。華僑、港澳學生如回家時,車票購買至邊境車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內其他地方旅遊或探親訪友時,在規定的次數內可購買學生票。

下列情況均不能購買學生票:

1.學生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退學、休學、復學、轉學時;

3.學生從學校到家或從家回學校時。

第十二條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並核收退票費;

1.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車票票價。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

2.在購票地退還聯程票和往返票時,必須於折返地或換乘地的列車開車前5天辦理。在折返地或換乘地退還未使用部分車票時,按本條第(1)項辦理。

3.旅客開始施行後不能退票。如因傷、病不能繼續施行時,經站、車證實可退還已收票價同已乘區間的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計算;同行人同樣辦理。

4.退還帶有“行”字戳跡的車票時,應先辦理行李變更手續。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於承運人責任致使旅客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不收退票費;

1.在發站、退還全部票價。

2.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退還全部票價。

3.在到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使用部價票價差額。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碼里程按起碼里程計算。

4.空調列車因空調設備故障在運行過程中不斷修復時,應退還未使用區間的空調票價。

第十三條 乘車條件

1.旅客應按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座別和鋪別上車,並在票面規定有效期內到達到站。

2.旅客如在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於中途車站上車時,未乘區間的車票票價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車站下車(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車票有效期間內恢復施行但中途下車後,卧鋪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車途中,車票的有效期終了,要求繼續乘車時,應在有效期終了站最近前方停車站起,另行補票,核收手續費。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條 車票簽證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車次乘車時,在不延長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間和列車有能力的條件下,可辦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車手續。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時,最遲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往返票、卧鋪票不辦理改簽。

由於承運人責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記載的日期、車次、座別、鋪別乘車時,站、車應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車,座席、鋪位高於原票等級時,超過部分票價不予補收,低於原票等級時,應退還票價差額,不收票費等。

旅客在中轉下車和中途下車恢復旅行時,都應先行到車站辦理簽證手續。

第十五條 變更路徑

旅客在車站和列車內可要求變更一次路徑,但須在車票有效期間內能夠到達到站時方可辦理。辦理時收回原票,換髮代用票,原票價低於變徑後的票價時,應補收新舊徑路里程票價差額,核收手續費。原票價高於或相等於變便的徑路票價時,持原票乘車有效,差額部份(包括列車等級不符的差額)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 變更座別和鋪別

旅客要求變更座別、鋪別時,由票價高的變更為標價低的不辦理。由票價低的變更票價高的,應換髮代用票,補收變更區間的票價差額核收手續費。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

第十七條 越站乘車

旅客在車票到站前要求越過到站繼續乘車時,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列車應予以辦理。核收越站區間的票價和手續費。辦理時換髮代用標。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遇到下列情況不能辦理越站。

1.列車嚴重超員;

2.乘坐卧鋪的旅客買的是給中途預留的卧鋪;

3.乘坐的迴轉車,途中需要甩車。

第十八條 檢票、驗票和收票

為了維護秩序,保證旅客安全,旅客購票上車時,必須經指定的檢票口進站。車站對進站人員持用的車票、站台票經確認後打票驗標記。對出站人員的車票、站台票和團體旅客證應收回。中途下車和換車旅客的車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報銷憑證時,卡片式車票將有日期、票價的一端撕交給旅客;計算機票、代用票、區段票應撕角後交給旅客。學生票不給報銷憑證。出站人員的站台票應將其副券撕下。

在列車上或到站發現未經車站剪口和應答而未簽證的車票應補剪、補籤,並核收手續費。但對已使用到站的車票不再補剪、補籤。乘坐卧鋪車旅客的車票,由列車員代為保管併發給卧鋪證,下車前交換。對於持用減價票和鐵路籤發的各種乘車證的旅客,檢票時應對照減價憑證和規定的相應證件。

第十九條 丟失車票處理

旅客在乘車前丟失車票,應另行買票。在乘車中丟失車票,應從發現丟失車票的車站(如不能判明丟失站時,從列車站發站起)補收票款,核收手續費。

第二十條 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

對於下列不符合乘車的旅客,除按規定補票、核收手續費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50%的票款。

1.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

2.持用偽造或塗改的車票每次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3.持站台票上車並在開車後20分鐘仍不聲明時,按無票處理。

4.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坐區間的票款差額。

5.旅客使用半價票沒有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差額。

第二十一條 雜費

1.站台票:每張1元。

2.手續費:列車上補卧鋪每人每張5元,其他每張1元。同時發生時,按最高標準收一次手續費。

3.退票費:按應退票價計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價不退。

4.送票費: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貨籤費:每個0.25元;安全標籤費:每個0.2元。

6.行李、包裹變更手續費:裝車前,每票次5元;裝車後,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詢費:當行李、包裹交付後,旅客或收貨人還要求查詢時,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費:超過免費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過每件規定重量時,按其超重倍數增收。

9.攜帶品暫存費: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為限。超重時按其倍數增收。

10.攜帶品攜運費:從站台搬運到廣場停車地點(由火車、汽車搬上、搬下車時,每搬一次另計一次搬運作業),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為限,超重時按其倍數增收。

第二十二條 車票有效期間的計算和延長

1.客票的有效期間按乘車裏程計算:500千米以內為二日,超過500千米時,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數也按一日計算。

2.卧鋪票按指定的乘車日期和車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隨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種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間,從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間最後一日的24點止計算。

4.改簽後的客票提前乘車時,有效期間從實際乘車日起計算;改晚乘車時,按原票指定乘車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況,四站可延長車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滿員、晚點、停運等原因,使旅客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能到達到站時,車站可視實際需要延長車票的有效期,延長日數從車票的有效日期終了的次日起計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間內出具醫療單位證明或經車站證實時,可按醫療日數延長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過10天。卧鋪票不辦理延長,可辦理退票手續;同行人同樣辦理。

第二十三條 車票票價的計算方法

1.車票票價根據發、到站間的運價里程,按旅客票價表計算。棚車代用客車時,客票票價按硬座票半價計算。棚車小孩客票票價按棚車客票半價計算。棚車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計算。

2.享受減價優待的學生、傷殘軍人乘坐市郊、棚車小孩客票票價半價計算,不再減價。

3.計算旅客票價、行李包裹起碼里程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條 旅客攜帶品範圍及超過範圍的處理

1.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特殊區段另有規定者除外);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攜帶品的長度和休積要適合於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並不妨礙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的總和),最大不得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釐米;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

2.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藥、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等),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衞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和污染車輛的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但在保證安全和衞生的條件下,可攜帶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氣體打火機5個。

(2)不超過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液。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衞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3)軍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員和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4)初生雛20只。

3.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時,其超重部分應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品交最近前方停車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託、承運雙方各執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乙方公司的乘車需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為個月。

第二條:客運服務費用及乘坐人數

2.1元/月/輛。每輛車每月服務費含工作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車輛數量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確定。節假日不計算加班趟次。當月運行天數不足一個月的,依照當月運行天數除以當月自然天數折算服務費。

2.2甲方提供普通大客車。並配備三年以上駕齡的司機負責接送,每輛車限載員工以車輛行駛證核定人數為準,但甲方提供的普通大客車標準載客數不得少於45人。

第三條:結算方式

3.1轉賬:由乙方轉賬至甲方。

3.2時間:前月26日至當月25日截止(結算期),次月15日前結算支付。

3.3付款確認:乙方憑甲方開具的發票與甲方結賬,甲方開出3%的增值税發票。

3.4賬户名稱:,賬號,開户行:

第四條:發車時間、線路及停靠站

4.1每班車發車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確認。

4.2甲乙雙方約定的線路為此線路每日班次早晚合計不超過 班(每班指的是 —— 往返一次)。如果公司有產線調整上下班需要臨時安排協助,乙方協助安排加班車的,則每班餘外加收班次費

元。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提供合格的車輛及駕駛員,須保證準時接送乙方員工上下班,在工作中做到不疲勞駕車,不酒後駕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行駛過程不得接聽電話(戴藍牙耳機和有線耳機除外) 、吐痰、超速, 不得向員工發牢騷, 不得闖紅燈, 如果發現駕駛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則根據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在接送過程中如發現超載,可以拒絕接送,以保證乙方公司員工的安全。

5.2甲方如因大霧、大雪、暴雨、冰凍等惡劣氣候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時間延誤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須儘快為乙方臨時調度車輛,或配合乙方做好轉車工作。如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未能及時接送而使乙方員工遲到的,則每發生一次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300元。

5.3如果甲方車輛臨時發生故障,不能準時接送時,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迅速為乙方安排替代車輛,儘量不影響乙方員工的正常接送。

5.4甲方應保證乙方員工在甲方車輛上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員工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根據事故處理機關責任認定,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乙方作出相應的賠償。

5.5 甲方每月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記錄可提供給乙方查驗,乙方有負責監督的權利,甲方車輛相關強制險、商業險必須要齊全。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5.6乙方員工在乘車過程中,不得將頭、手或身體其他部位及隨身攜帶的物品伸至汽車窗外,嚴格杜絕超載,乙方公司應協助監督執行。否則駕駛員可拒絕接送,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7乙方對員工要經常進行安全宣導,做到上下車應講文明,講秩序,要排隊依次上下車,乙方公司應派人做好現場安全管理。

5.8乙方應規定員工在各停靠點提前5分鐘等車,如因乙方員工未準時到達乘車停靠點而沒乘到車的,甲方不構成違約。

5.9乙方需要臨時調整接送時間的,應提前3個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

方臨時通知準時接送乙方員工。

5.10乙方應教育員工主動愛護甲方車輛的各項配套設施,不要在車廂內隨地亂扔雜物。如發生配套設施人為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給甲方。

第六條:續約事宜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需續約,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否則按違約處理,違約方需支付每輛車壹萬元作為違約金(按照實際違約車輛數) 。

如甲方出現人為原因造成延誤情況3次以上(含3次),則甲方除了應向乙方支付相應違約金外,乙方仍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應提交法院進行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三)

甲方:m

乙方:z保潔有限責任公司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互利、誠信守法、等價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m日常保潔服務。

二、合同的範圍: m候車大廳、售票廳、站前廣場、旅客進出站通道、站台、股道衞生、辦公樓走廊的保潔。

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XX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合同總價: 本合同年總金額為人民幣d元整。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於每月 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順延)全額向乙方支付前月的日常保潔服務費人民幣14166元整。

六、合同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及時足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2、無償為乙方提供保潔用水、電。

3、對乙方保潔質量應及時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無條件返工。

4、教育旅客及有關人員遵守火車站內保潔制度,共同維護保潔區內環境,愛護保潔區設施。

5、積極採納乙方在保潔區內保潔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6、應為乙方提供臨時存放垃圾的垃圾池。

7、甲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駐現場。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進駐現場的書面通知後,要積極做好準備,準時進駐現場。

2、乙方保潔人員在業務上受乙方和甲方雙重領導。

3、乙方保潔人員保證各項工作質量。

4、乙方人員要統一着裝,衣帽整潔,進入工作現場的出入證由甲方配發,遵守甲方各項內部規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5、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督指導,並按甲方的保潔工作標準進行檢查。

6、乙方教育員工愛護保潔區內建築物及室內外各種設施,注意節水節電。

7、乙方作業應遵守甲方規定的時間要求。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8、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9、乙方應對工作人員進行人身安全教育,發生所有人身傷亡事故時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清理股道衞生時甲方派工作人員現場對乙方的工作人員進行人身安全防護及工作指揮。

七、合同變更與終止

1、合同的變更與提前終止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四)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內容及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1、現場技術支持;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3.服務期限、地點及進度安排

3.1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六十天內。

3.2服務地點:甲方信息中心。

4.資料的提供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管理文檔等。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驗收時間、地點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壹年,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費用及支付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驗收後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餘款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7.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甲方權利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甲方義務

7.2.1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7.2.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三天內,及時做出答覆,未及時答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2.5按約定驗收項目成果。

7.3乙方權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後獲得報酬;

7.3.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一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7.4乙方的義務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1.4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9.2.5其他約定:無。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並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客運輸服務合同範本5篇(五)

甲方(用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節能服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節能改造服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內容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節能改造服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節能要求:□節能率___□節能量___□節能效益__。

第二條 項目工期

2.1施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標準

3.1能耗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測量與驗證方法

□_方案A:隔離改造部分:測量關鍵參數

□_方案B:隔離改造部分:測量所有參數

□_方案C:整個耗能設施

□_方案D:經校準的模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執行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項目總價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價款明細另列附件)。

第五條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項目設計

6.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雙方根據能耗統計結果及節能潛力協商確認節能改造設計方案。

6.2雙方根據方案確定待採購的主要設備和原材料的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於雙方確認後開始項目的深化設計和設備的採購。

6.3在節能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設計的,應當簽訂項目設計變更單。

第七條 項目實施

7.1乙方的節能設備和原材料到達現場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應對設備到達現場的事實予以確認。

7.2節能改造過程中,乙方發現甲方指定或提供的原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工程缺陷或規格差異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認為可以繼續使用的,應向乙方作出書面確認。

7.3乙方應按照雙方確認的設計文件安裝到位,設備穩定運行後____個工作日內,雙方應進行項目竣工驗收。

7.4對竣工驗收或測量與驗證結果存在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具有相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爭議事項進行檢測確認。

7.5雙方約定維保期限自竣工驗收之日起____月,維保日期為____________(每月/季/半年)。

7.6甲乙雙方竣工驗收後,乙方應自確認簽字之日起承擔質保責任,質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月,質保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實施節能量分享型的節能改造項目,乙方應實施分享期內的質保服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8.1甲方應提供節能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所需的交通、環衞和防治施工噪音管理等必備手續。

8.2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提供項目的相關資料,並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8.3乙方運送至甲方的設備、原材料、施工工具等物品,甲方在安裝前負有無償保管義務,並應提供存放場地或倉庫。

8.4在項目施工階段,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項目實施的工作條件:

(1)進出甲方項目現場的通行證;

(2)項目場地在甲方專屬區域的,甲方應提供辦公和生活場所等,並負責現場保安工作;

(3)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如提供動力源、管道圖紙、清理施工現場等;

(4)為利於節能改造項目實施而合理地調整生產經營;

(5)其他必要的條件。

8.5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在收到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如甲方認為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與合同不符,應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意見。

8.6甲方應根據項目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維保,以保證系統與設備正常運行和滿足設計要求,並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評價。

8.7如設備發生故障、損壞,甲方應在獲悉情況後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對乙方檢測和維保工作予以配合。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9.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節能設計方案、採購和供應相關設備,進行施工、安裝和調試。

9.2項目開工前,應將設計、施工等資料及項目計劃表提交甲方。

9.3在收到甲方確認開工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甲方對設計、施工方案提出的要求或意見。

9.4項目竣工合格驗收後,乙方應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系統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常見故障及處理措施等的免費培訓。

9.5乙方應做好分項驗收記錄、竣工驗收記錄、項目結算記錄、項目竣工圖,設備和系統調試記錄及報告,設備和原材料合格證等的歸檔工作。項目結算後應移交本項目檔案資料及繼續運行所必需的相關技術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項目價款____‰的違約金。

10.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需乙方後續進場施工的,甲方承擔後續進場費用。

10.3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每延誤一日,按未支付部分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金額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4如乙方提供的節能改造設備存在質量問題或節能改造方案存在瑕疵,致使節能設備不能穩定運行,則甲方可要求乙方修理更換,並賠償相應損失。

10.5一方違反保密義務,致使另一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許可和技術祕密許可,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