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項目服務通用保密合同(計算機)(通用3篇)

IT項目服務通用保密合同(計算機) 篇1

甲方(用户):

IT項目服務通用保密合同(計算機)(通用3篇)

聯繫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責任客户顧問: Email: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編:

經協商,甲乙雙方通過共同擬定本協議,對主合同工作履行及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雙方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以下條款並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

一、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係指由甲方提供的、或乙方在雙方談判/合作期間瞭解到的、或由甲方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關於甲方及項目、主合同的所有非公開信息,包括數據、圖紙、文件和資料等。包括但不限於:

1、商業信息。反映甲方財務、經營、投資、業務數據、新業務構想等所有不被公眾領域所知的信息;所有與甲方規章制度、業務流程、經驗公式、客户數據、員工信息、信託資產,及目前或將來擬採用的商業運作模式、業務計劃等有關的所有不被公眾領域所知的信息。

2、技術信息。技術方案、數據庫、源程序、目標程序、技術文檔、研究開發記錄、圖紙、樣品、計算機系統的漏洞信息等信息;甲方應用系統內容、系統測試及試運行期間的客户資料等信息;甲方現有的網絡拓撲結構及其相關資料,包括網絡參數,如IP地址,命名規則等;甲方現有安全機制及規劃目標、所有系統的應急方案、應用系統接口程序與文檔等信息。

3、談判、合作信息。雙方對項目的討論或談判正在進行或已經進行、對主合同的達成交換了意見、主合同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項目進展等信息。

4、甲方無形資產的信息,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設計權、商號權、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權、商業方法權、域名權等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標明或説明“保密”、含有專有權告示條款的信息。

5、標示信息。標明或説明“保密”、含有專有權告示條款的信息。

6、根據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協議約定,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7、項目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話術、調研結果等。

乙方接觸上述信息時,甲方需向乙方明示上述信息的保密性質。

二、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乙方通過書面文件、磁記錄、光學記錄、電子記錄及其他方式獲得的信息資料。

三、下列信息資料不屬於本協議的保密信息範圍:

1、乙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與甲方有關的文件、資料和信息,但是如果前述文件、資料和信息屬於本協議第一條第一項約定範圍的,乙方應當將其視為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護;

2、非因乙方違背本協議而已為或正為公眾所知的信息;

3、依甲方書面授權而向公眾披露的信息;

4、甲方書面授權解除本協議保密義務限制的信息。

第二條 保密義務

一、乙方對於自甲方或其他途徑獲悉的保密信息負有完全和嚴格的保密義務。除非為了主合同項下目的,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過失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使用、允許使用、轉讓、複製、傳授、泄漏保密信息;乙方不得對保密信息進行分析及/或從該等分析中獲利。

不管以上乙方行為是否有償,亦不管保密信息是否由乙方設計或開發出來的。

二、乙方在保護甲方的保密信息時,應採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保護措施,其注意義務的標準不低於保護自己的專有的保密信息的標準,防止第三人自乙方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信息。

三、僅限於主合同或談判項目目的,乙方可能需要使其董事、僱員、授權代理人瞭解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但乙方應保證以上接觸保密信息的所有人員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四、乙方如發現或被告知己方以及同樣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在發現後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並根據甲方的請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情況的惡化和損失的繼續擴大,或在甲方追究泄密者法律責任的過程中,給予必要配合。

第三條 保密信息的返還與銷燬

一、保密信息作為甲方的專有財產,乙方應妥善保管所獲得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資料及其他任何載體。

二、若雙方之間未能建立合作關係或合作關係終止或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將全部保密文件資料(包括原件、複印件、翻譯件),連同包含或描述該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載體交付甲方或銷燬。

三、在返還與銷燬保密信息時,乙方應提供一份由其負責人簽署的證明書,聲明其自身不再持有任何保密信息或其他包含保密信息的載體,且未對保密信息予以截留、複製或翻譯;或如果已複製或翻譯,所有這類複製件和翻譯件已連同書面資料等一起歸還;或如果任何保密信息已被銷燬,該證明書應具體説明哪些保密信息已被銷燬。

第四條 強制披露

如果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或在人民法院、國家監管機構的要求下,乙方有義務披露保密信息時,應當在法律許可的條件下立即採取下列措施:

一、乙方應至少提前___個工作日將該等法律程序或規定的要求及其內容和背景情況通知甲方,就其是否應該採取其認為明智的合法步驟徵求甲方的意見。

二、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支持甲方就該種法律程序或規定的要求進行抗辯且在披露前採取其他合理措施保護甲方的權利,同時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獲取能夠為甲方所接受的命令、規定或其他可靠保證,以使擬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被給予保密待遇。

三、如果信息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或者甲方同意乙方披露的,則乙方應當僅僅提供法律上要求乙方必須提供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第五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或主合同生效之時或接觸甲方保密信息之時開始(以三者較先開始的時間為準),通用保密期限以合同有效期為準。

如甲方對保密期限另有要求,須與乙方進行溝通協商,以確認最終保密協議有效期限如下:

乙方的保密期限為自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之日起______年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即構成違約。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對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二、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有關保密信息非經合法途徑進入公開領域或為第三人知曉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如乙方違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主合同或終止項目。

四、如乙方不履行甲方提出的信息安全控管要求,且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仍不及時採取修正、補救措施的,都將向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而使甲方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 協議效力

一、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協議。如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協議各條款仍然有效。

二、如果主合同關於保密事項的約定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處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第八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2、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IT項目服務通用保密合同(計算機)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此委託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責任,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的內容、價款、開發進度、交付方式由附錄載明。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網上的資料給乙方,並保證資料的合法性;按照附錄要求,及時支付費用;甲方將在著作權法德範圍內使用本合同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不得將其複製、傳播、出售或許可給第三方;甲方對本合同標的中的網頁、圖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權。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按附錄要求,使用甲方資料,進行網站(程序)的開發;在附錄的要求期限內完成項目,並通知甲方進行驗收;在驗收期內甲方要求下,對不合格地方進行修改;本合同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

第四條 驗收:甲方可以通過任何上網的計算機訪問測試網站;主頁無文字拼寫及圖片(以甲方提供的資料為準)錯誤;網絡程序正常運行;驗收期為5天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3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六條 保密條款: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平賠償。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式:雙方儘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上訴至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T項目服務通用保密合同(計算機)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經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審定確認,甲方將在丙方_____從事志願服務,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為切實做好服務工作,維護志願者正當權益,規範各方在服務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保證相關工作順利進行,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此前簽定的招募協議書的有關約定,按照“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

1.在本協議書所確定的崗位開展服務,並享有與丙方正式工作人員同等的辦公條件以及免費住宿等基本生活條件。

2.服務期間,享受與丙方正式人員同等的休假待遇。

3.服務期間,享有每月_________元的生活補貼,同時享有一定的交通補貼、人身意外傷害和住院醫療保險。

4.參加乙方組織的相關交流、慰問、聯歡等活動。

5.及時瞭解全國項目辦、相關省項目辦及乙方發佈的有關西部計劃的重要信息。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取得本人服務鑑定等相關證明材料,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和待遇。

第二條甲方義務

1.認真履行志願服務職責。

2.按照本協議書和乙方確定的時間到崗服務,並服從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的崗位調整。

3.服務期間,應愛崗敬業,盡職盡責,服從管理,尊重民風民俗,自覺維護志願者形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專業守則;遵守西部計劃相關管理規定和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

4.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並向丙方、乙方提出申請,不得單方中止協議或擅自離崗;確有特殊需要或原因的,須經乙方同意;因正常休假離開服務地期間,應與丙方、乙方保持聯繫。

5.服務期滿,遞交工作總結,參加相關總結、考核工作;離崗時做好相關的工作交接。

第三條乙方權利

1.按照西部計劃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志願者進行日常管理。

2.對丙方相關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管理。

3.在甲方服務期滿時對甲方進行考核並提出相應意見。

4.發現甲方隱瞞協議簽定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虛假信息等情況,並導致其不能繼續從事志願服務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乙方義務

1.負責落實上級項目辦相關工作要求,對甲方進行管理和服務,對丙方進行監督和指導。

2.及時向甲方和丙方傳達上級項目辦的相關信息和工作要求。

3.做好接送工作,確保甲方及時、順利到崗開始服務;服務期滿後按時結束服務並離崗返家。

4.監督、協調和指導丙方為甲方提供適合的服務崗位、相應的辦公條件和免費的住宿條件。

5.建立健全管理服務制度,做好甲方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6.協調、督促有關方面做好甲方生活補貼、交通補貼的發放工作;及時瞭解、掌握甲方的工作、生活情況,對甲方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經常開展交流、慰問、聯誼和培訓等活動。

7.在甲方發生意外或傷病時協助甲方按照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第五條丙方權利

1.按照西部計劃相關管理規定和丙方的規章制度,對甲方進行日常管理。

2.按照有關規定,對甲方進行業務考核與服務鑑定。

3.根據實際表現情況,建議乙方對甲方進行表彰或處分。

第六條丙方義務

1.作為甲方在服務期間工作、生活、健康和安全保障的第一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各級項目辦的有關規定,對甲方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2.為甲方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提供免費住宿等基本生活條件,確保甲方享有與本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同等的辦公條件和休假待遇,在甲方遇到問題和困難時提供幫助和支持

3.因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傷害的,丙方應按照本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待遇,承擔照料、補償等相應責任。

4.服務期間甲方發生意外或傷病時,妥善安排、及時治療,並盡力給予幫助,並及時報告乙方。

5.按照有關規定,完成乙方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期間,因甲方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害、損失及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個人承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因一方無故中止協議,致使協議無法履行,受害方有權追究其責任;給其他兩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各持一份,並由全國項目辦備案一份。甲方服務期滿後本協議書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協議書約定事項發生爭議,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辦公場所所在地的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