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購房合同(通用3篇)

浙江購房合同 篇1

合同當事人:

浙江購房合同(通用3篇)

賣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幢單元×室

電話:

根據國家《民法典》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鎮林蔭路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樓底共間,新舊程度成,户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户,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有房產證、土地證。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

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萬首付房款後,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户手續。過户之後,餘款由乙方採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年月-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後,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並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併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築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準,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成交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户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萬元的首付款後的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上設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年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年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繫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於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為其保證人。保證範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餘用於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附件。

甲方:乙方:

甲方保證人乙方保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人:

年月日

浙江購房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 。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賣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也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也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以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

附件三:

裝飾、設備標準

1、外牆:

2、內牆: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衞生間:

8、陽台:

9、電梯:

10、其他:

浙江購房合同 篇3

出賣方:法定代表人:

購房方: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開發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米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甲方承諾:自鑑定本協議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

三、自乙方將全部房款向甲方交納後,簽訂本協議。

四、該房設施有上水管、獨户水錶、獨户電錶、熱力公司供的大暖。

五、該房在乙方繳款時,未交納辦理產權證的有關税費,將來如辦理產權證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六、該房的日常管理及維修,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乙方應按物業公司規定的費用按時繳納。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甲方授權代表簽字:甲方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