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產品購銷合同(精選30篇)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需方):__有限公司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精選30篇)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為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__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25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年月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複印峻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1、協商解決;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__x有限公司供方:

單位地址:__x單位地址: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電話:收款賬户名稱:

收款賬號:

開户行: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誠信經營的原則,經協商達成藥品購銷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如因一方違反本合同書有關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有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二、甲、乙雙方開展藥品購銷業務前,應按法規規定相互提供相關資格證書,經質量管理部門對合作方合法資格,履行合同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審核,調查,評價後,建立檔案。如因一方證明文件虛假給對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乙雙方應按許可證規定範圍開展銷售業務,甲方不得向乙方銷售超範圍藥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購銷、電話購銷等購銷方式。甲方在規定藥品範圍內供應的藥品,其質量應保證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提供的藥品必須具有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生產批號及有效期。藥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進口藥品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同批號《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通 關單複印峻。生物製品提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生物製品簽發合格證書》複印峻,甲方因違反上述條款,引起質量糾紛,甲方應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進行藥品購銷業務中,應確保藥品質量,按生產、運輸、貯存、使用等環節承擔相應質量責任。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憑法定部門出具有關票據向責任方索取賠償。質量問題解決前,受損方可暫扣責任方貨款或(和)責任方可預支經費先行解決。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解決所出現的質量問題。

五、乙方收貨後,在經營過程中發現所供藥品質量有問題,應儘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詢,甲方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六、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儲存藥品,確保藥品質量。因儲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如雙方對質量產生爭議,乙方有權送到地市級以上藥監部門檢驗,藥品質量以法定檢驗報告為準。

八、乙方的十五家社區均為獨立行使經營權機構,任何一家社區出現藥品質量問題自行與甲方處理解決,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只負責各社區藥品票據電腦過賬處理。

九、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可約定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4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為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為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____酒店工地一樓,即____市____路與____路交會處東北側____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50%(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60%(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税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税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地址:

聯繫人:聯繫人:

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採購節水灌溉設施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執行。

一、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如下(含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 產品

名稱 規格型號 單

位 數量 單價

(元) 復價

(元)

合計

貨物總金額(大寫):

二、交接貨物時間: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度交貨,乙方需求計劃應在每批供貨前拾伍天以書面形式(傳真確認)通知甲方。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___,由乙方自提,___至___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負責辦理由___至___貨物運輸事宜,其產品損耗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產品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

產品質量標準按企業標準執行,乙方收到貨若對產品有異議應在叁個月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叁萬元(約佔產品總金額的30%)預付款,甲方產品生產完畢,乙方把剩餘貨款付清給甲方後,甲方安排發貨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部分貨款總額20 %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經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方式:

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如有糾紛甲乙雙方應盡力協調解決,協調未果在合同簽訂地進行訴訟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簽名蓋章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供方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地址及郵編:

法定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需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及郵編: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為維護合同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項目,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

1、產品結構強度和耐久性應經得起時間檢驗,固定部件、零件不應出現鬆動,任何零部件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的磨損或變形。

2、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在各個方面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經過正確安裝和維護保養,在貨物壽命期內使用良好。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傢俱提供三年的質量保證期,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件。

二、貨物明細(見明細表)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驗收

1、交貨時間:年月日。地點:,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經甲方認可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交貨日期每延長一天,甲方按該批貨物總金額的0.5%延期天數收取延遲交貨違約金;

2、乙方應提供貨物運至甲方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運轉中損壞或變質。

3、交貨時或交貨後的任何期限內,甲方如發現乙方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不符合相關標準,甲方均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未支付的款項,直到該質量問題得到解決。甲方所定購貨物,除乙方製造質量方面的原因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外,甲方不得無故退貨。如甲方確需退貨,雙方另行協商乙方上門安裝。

四、付款方式

傢俱的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傢俱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後,乙方開據正規發票後甲方向乙方交付全部貨款。

五、甲方責任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不得無故拖欠貨款。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

3、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

七、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訴訟權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甲方是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以下簡稱“協議產品”指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報價單範圍內產品)中國區唯一合法生產商,具有良好的信譽;乙方是具有較強技術實力和良好信譽的網絡產品分銷商。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共同開拓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市場,推動雙方事業共同繁榮與發展,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為地區總分銷商(分銷商通常以省級或主要地區為單位建立,具有較強的分銷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所轄區的物流推廣及售後服務並銷售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具體型號見附件《產品報價單》),並向乙方授予資格證書。

隨着甲方產品線的不斷豐富,甲方將增加其“協議產品”授權範圍。後續授權方式為甲方授權人簽發新的《產品報價單》,乙方授權人簽字認可,雙方備案,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動在分銷區域以外銷售“協議產品”,須經甲方同意並備案。

2、乙方承諾

1)、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本協議中銷售政策,維護市場價格體系;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中市場銷售政策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2)、遵守本協議中商務政策,按本協議規定執行定貨,遵守訂貨計劃等的要求;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商務政策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3)、乙方須維護甲方品牌“綠色陽光”的聲譽,尊重甲方的商標權、專利權、總代權,不假借甲方“綠色陽光”品牌銷售非甲方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偽劣產品),對此違約(侵權)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4)、乙方將“協議產品”與其他廠家的產品配套銷售時,須向最終用户闡明配套銷售情況,因其他廠家的產品而受到第三方質量賠償請求的,甲方不承擔其他廠家的產品質量責任。

3、註冊及變更

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附件——《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若甲方發現乙方虛假填寫《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如乙方登記註冊有關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雙方損失。

4、承諾銷售額

乙方承諾為了保證區域物流平台的正常運作,將用萬以上人民幣作為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銷售的專項基金,以及月承諾量80%的安全庫存。

乙方承諾“協議產品”銷售任務年回款總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年;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

乙方每月回款額皆不低於萬元人民幣/月。

乙方應積極銷售“協議產品”,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月度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5、分銷商人力資源配置

乙方須配備專職“協議產品”的產品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負責“協議產品”的技術支持、服務、推廣和市場銷售工作。同時乙方須配備專人作為技術支持、服務和市場銷售的接口人並在《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上登記,如果該人員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作相應變更登記,以便雙方更好地聯繫和溝通。

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個月內,乙方須至少具備2名以上“綠色陽光認證工程師”以及2名以上“綠色陽光設計工程師”。甲方將給予以上名額的免費認證培訓。如乙方屆時未能具備上述技術人員,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6、商情溝通

為了協調雙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應在每月最後一天提交《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庫存報表》和《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由乙方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核後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檔備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核乙方銷售業績以及甲方對乙方進行支持的重要依據,如果乙方不及時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虛假,甲方將有權拒絕對乙方的支持,並按乙方自動放棄本季度全部返點處理。

7、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須對商議活動中的分銷政策及價格等商業祕密對第三方嚴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損失的,泄密方應承擔對損失方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本保密條款在雙方本協議關係終止後兩年內繼續有效,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8、非正當行為約束

甲方工作人員應儘自己的職責給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職權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質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要物質利益,乙方有義務拒絕,並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門投訴;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關工作人員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當物質利益,以換取該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對乙方進行的非正當支持;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提供非正當的物質利益,無論是被動提供還是主動提供,甲方除對該工作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外,同時將對乙方進行扣除返點等處罰。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貨物、貨款,未經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書面允許,乙方支借給甲方工作人員的貨物、貨款屬乙方與甲方工作人員私人間行為,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信息往來

為保證甲乙雙方信息往來通暢,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地址、電話、e-mail等有效的聯繫方式,甲方將定期向乙方通告最新產品情況及其他事宜;甲方也將利用電話、e-mail、公司網站等方式與乙方保持信息溝通。

二、銷售政策

1、價格政策

1)、甲方產品價格包括分銷價、代理價、經銷價、市場最低限價、媒體價。甲方以分銷價向乙方供貨。乙方在媒體(含網站)上刊登的“協議產品”價格須不低於甲方的媒體價。如果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媒體(含網站)報出價格低於媒體價,則甲方將按乙方嚴重違規處理,有權扣除乙方當季度全部獎勵。同時乙方有義務協調經銷商維護市場最低限價。

2)、在特殊情況下,如乙方欲參與某些有重大影響的工程或項目且需要公司給予價格支持,可向所轄區甲方代表處或地區平台提出特價申請,經批准後可從甲方按特價進貨,但以特價形式購入的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且此筆業務不享受任何獎勵支持,金額記入銷售額中。甲乙雙方對特價均應嚴格保密,乙方不得將特價產品用於其他項目或進入分銷渠道擾亂市場價格。

3)、如果由於市場需要,甲方調整市場價格,甲方須將新的價格以“價格調整通知單”形式書面通知乙方,該“價格調整通知單”由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確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存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原則上須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規定的價格按經銷價向經銷商供貨,按市場最低限價向最終用户進行供貨。

5)、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違反本協議上述的價格規定,一個季度中有一次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1/3,如果出現兩次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2/3,如果出現兩次以上的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全部獎勵。如果乙方本季度沒有獎勵,則違規處罰將分別按照本季度實際定貨額1%(違規一次)和2%(違規兩次)從後續定單中罰款,如果超過兩次或乙方拒絕支付罰款,則甲方將停止向乙方供貨,並取消乙方分銷商資格。

2、價保政策

1)、甲方的產品價格調整時,對乙方在調價前45天內(從甲方銷售出庫單日期為準)所進降價產品按提貨單給予價格保護,超期及欠款者除外。甲方在調價通知公佈7天內向乙方回覆價保確認金額,價保金額衝抵乙方下次進貨款。樣品、促銷用品及其他特價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

3、獎勵政策

甲方視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況給予不同獎勵(特價不獎)

1)、季度獎勵(季度以連續3個月作為一個週期)

季度回款總額獎勵數

15-30萬以上(含15萬)1%

30-45萬以上(含30萬)2%

45-60萬以上(含45萬)3%

60萬以上4%

2)、年度獎勵(年度以每年12月30日作為年度週期的截止日期。)

分銷商類型年度銷售回款總額獎勵數

160-100萬0.5%

2100-150萬1%

3150-210萬1.5%

4210-280萬2.0%

5280-360萬2.5%

6360-450萬3%

7450-550萬3.5%

8550萬以上4%

(特價產品不享獎勵)

以上獎勵都將以貨物衝抵。銷售回款以到帳日期為準。

3)、服務費用支持:(此條款僅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分銷商適用)

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乙方有義務承擔所轄區售前、售中、售後服務職能,同時甲方將給予適當的服務費用支持。(詳見《服務商協議》)

4)、廣告基金:

甲方給予銷售回款的1.5%作為廣告基金(特價產品銷售額不列入廣告基金計算)。乙方可以利用這筆費用在當地進行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的市場推廣活動,憑合同、樣刊和發票衝抵下次進貨的貨款(經審核後原發票返回乙方)。

三、商務政策

1、物流

1)乙方向甲方商務部直接下訂單和結算,由甲方直接供貨,直接享受甲方銷售政策。供貨價格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的分銷價格執行(特價例外)。

2)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購銷合同》(格式見附件中提供的範本),並在當日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商務部。公司商務部在收到訂單10分鐘內給客户作出訂單確認。

3)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購銷合同》中,在一般情況下,甲方向乙方提供鐵路行包運輸或汽運並提供門到門服務,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選擇;在特殊情況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發貨(如中鐵快運、ems、航空),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於供貨週期承諾為:確認後的訂單當天發貨,確保東北區3-4天內到貨,華北區和西南、西北、華東區3-5天內到貨,華中、華南區3-4天內到貨。貨物發出後,甲方將發貨情況及時通知定貨方。乙方在收到貨物後應予以反饋,若7日內收不到貨,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其已收到該貨物。

2、結算

1)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公司原則上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

承兑匯票:甲方受理3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兑匯票(視同現款);受理4-6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兑匯票(按銀行當期貼息利率扣除貼息);不受理商業承兑匯票。

帳期:乙方資信良好且已與甲方了穩定業務關係的並連續3個月完成銷售任務,可以向甲方申請帳期和信用額度。

2)、帳期的審批程序是:

a、乙方提出申請

b、甲方當地評估

c、甲方渠道管理部評估並審批

d、甲方財務部審核通過

e、甲方總經理審批

經過上述申請審批環節並通過後,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30天的帳期支持,額度為上月銷售回款的50%。

四、培訓與技術支持

1、日常技術支持

乙方須負責其銷售的“協議產品”售前售後技術支持服務,甲方作為乙方的技術後援。乙方如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向甲方尋求技術支持。日常技術支持服務主要包括:免費電話支持服務、免費e-mail技術支持服務、新資料發放服務及新軟件升級服務等等。具體內容參見〈技術與服務〉合同。

2、現場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時,可向甲方申請現場支援,具體事由由雙方協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請現場支持時,可由乙方技術服務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書面申請,甲方判斷是否符合現場支援條件,若符合,則安排甲方工程師到現場支援。並按〈技術與服務〉合同決定是否收取相關費用。

3、培訓

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提供技術培訓,使乙方能較好地掌握“協議產品”的應用和技術特點。乙方可以在甲方的“授權網絡產品培訓中心”參加培訓和認證。甲方為乙方提供4名免費培訓名額(包括認證考試),該名額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個月內有效。

4、售後服務:

1)、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包換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申請更換。

2)、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提出更換申請,經甲方確認後負責更換。更換時乙方需填寫附件《換貨申請表》,如未填寫或填寫不完整,甲方有權不受理更換申請。

3)、但對於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壞(如天災),或由人為引起的損壞(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統損壞;未能滿足“協議產品”正常運行所需環境條件或不滿足電氣參數要求而引起的系統損壞等),不在甲方包換範圍之列。

4)、乙方應在每月度的《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中,填寫本月度對用户的技術支持與服務情況,並及時反擴靶議產品”存在的各種問題。

5)、乙方有權對甲方未能履行其承諾提出投訴,全國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五、市場宣傳與活動

乙方應維護甲方及產品的形象,不違反甲方企業標識的使用規定,廣告中不出現其他品牌的同類產品,可以“綠色陽光總(獨家、唯一)經銷”等具體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它商業活動,但不可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應在每月的“月度溝通表”中如實填寫本月進行過的各種市場推廣工作進展情況,作為甲方對乙方業績評價的重要依據。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

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協議期限

此協議(含相關附件)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20____年12月31日,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後,甲乙雙方以前簽訂的有關本協議中“協議產品”的合作協議即時作廢,雙方的合作以本協議的條款為準。協議期滿後,雙方合作關係及本協議視合作情況,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進行續簽或終止作廢。

八、本協議及附件的解釋權在甲方。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合作的公司行為,不詳或未盡之處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簽字):簽約時間:

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簽字):簽約時間: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交(提)貨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共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開 户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開 户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 日

企業產品購銷合同範文三

供 方:

需 方: 簽訂地點: 產品名稱、數量、單價、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

三、運輸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第二條標準驗收。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

七、產品價格隨行就市。產品價格如發生變動時按(調價協議)執行;

八、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九、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供 方: 需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7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需方向供方訂購如下日用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簽訂後,需方於 年月日以電匯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規定的總金額,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額貨款的當天發貨,並確保需方在六日內收到合同規定的全部貨物。

2.即需方收貨日期為:年月日前。

3.違約和責任: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日期按時交付需方合同規定的全部產品,每推遲一天需按合同金額0.1%向需方交納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遲一天需按合同金額0.1%向賣方交納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產品不符合需方質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換。

4.協議糾紛的解決: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解決。

5. 本協議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6.合同生效日期: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電 話: 帳 號:

法定代表人:電 話: 帳 號:

日期: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8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岳陽 簽訂時間:

一、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10天內交貨。

二、交貨地點:方工及費用承擔:需方公司內交貨,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設備的質保期及售後服務:按行業技術標準供貨,設備正常運行之日起設備保期12個月,在質保期內設備有質量問題,供方實行免費三包。

四、結算單證:供方為需方開具17%税務發票,供方為需方開具的發票額度為需方付給供方貨款額度,並同步提供。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貨到驗收合格結算貨款。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籤補充協議。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先協商後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本合同生效,本合同傳真有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9

供方: 需方:

雙方協商同意,制定下列條款:

一、 產品內容

二、本合同約定價格有效期為 30 天,如超過價格有效期,本合同終止履行。

三、付款方式:電匯(√ )、支票( )、現金( )、匯票( ),選項劃“√”表示。 四、付款條件:雙方約定 款到發貨(款到發貨、交付定金、預付款、貨到付款)。

五、安裝及隨機備品:按原廠包裝,隨機備品按標準配置。

六、安裝費用及驗收標準:驗收按廠家標準。要求安裝的設備,安裝費用 / 元由 / (供方/需方)承擔,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可以使用,並填寫驗收單。如不合格,不準使用。

七、解決糾紛地點和方式:在供方所在地協商或訴訟解決。

八、法律適用: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它事宜: 發到指定地點:

供方:

需方:(章)

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一、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二、交(提)貨地方:乙方生產現場, 甲 方負責運費。

三、交貨方式:以乙方工廠電子稱為依據。

四、驗收標準、方法:

石灰驗收以乙方工廠的檢驗報告為依據,交貨時乙方在石灰中抽取試樣。檢驗合格即可收貨,也可由甲方提供的自檢報告收貨、但乙方可憑甲方單據再次抽樣化驗。檢驗結果相符可收貨。不合格拒絕收貨、產生相關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供貨方法:

乙方以電話、短息、傳真等方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送貨、或自行到甲方工廠來裝貨,但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好安排車間提前準備,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自行來裝貨所產生費用甲方概不負責。待甲方安排後再可裝貨。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1-5號對完上月份全部單據,10-15號付款。延遲未付清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到付清貨款後再恢復供貨。

2、每月貨款全部付清,甲方貨款65萬(10月1號之前乙方所欠甲方貨款)乙方應在20xx年1月25日前全額付清。

七、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確保所提供石灰質量符合乙方生產要求標準,如因甲方石灰髮生質量問題導致乙方產品出現生產及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2、運輸過程中,甲方應避免貨物被雨水淋濕,若發生該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確定現有石灰供貨商以甲方為該地區唯一指定供貨商。但由於甲方原因斷貨乙方有權自行調貨,同時若造成乙方停產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行。

九、解除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為主、協商不成,由供貨方當地人民法院申訴裁決。

十、合同期限: 20xx 年 10 月29日至 20xx 年 1 月30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法人(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 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 衞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為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 1 年為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x酒店工地一樓,即x市路與路交會處東北側x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 50% (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 60% (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税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税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 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2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信用的基礎上,就胡柚購銷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名稱

品種

產地

單位

數量

保護價

元/公斤

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文成縣無公害食品標準》的有關規定:果形端正;着色良好、鮮豔,呈橙黃色;果面潔淨,無害蟲、無刺傷;每個胡柚的重量不低於______公斤。

第三條收購保證金: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購保證金元。交貨時保證金應抵作收購款還乙方。保證金支付後,因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因甲方違約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保證金。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乙方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__,乙方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交貨或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當在日內口頭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受天氣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合同解除條件:

1、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造成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光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並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

出賣方(簽章):買受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的代表人:法定的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3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第二條甲方支付剩餘款項。

第三條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並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註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信息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證:

1、乙方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於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購貨單位:_____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 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塑料製品的名稱、規格、顏色、質量和價格 1.貨品的名稱、品種、價格

注:如果貨物過多使表格不能列全,可以另行製做表格作為附件,經雙方授權人親自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方準生效。

合計金額大寫:_________元

2.塑料製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5)以乙方留置在甲方的樣品為標準。

第二條、塑料製品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致甲方指定地點。即;

(2)乙方委託運輸公司運輸致甲方所在城市或地區。甲方按照運輸公司指定的地點自行提貨。

(3)甲方到乙方倉庫自提自運。

2.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

第三條、塑料製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的結算

1.塑料製品貨款的結算:塑料製品的貨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需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_%,餘款在貨到後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塑料製品貨款的結算方式:塑料製品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______項規定辦理。

(1)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

(2)税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驗收方法、驗收時間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抽樣檢查。

3.驗收標準

以甲乙雙方合同約定方式。實際交付塑料製品與樣品或合同規定的顏色允許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___%誤差。

4.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乙方主管塑料製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

第六條、對塑料製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塑料製品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兩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塑料製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塑料製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不符合規定的塑料製品名稱、型號、規格、顏色、標誌、數量、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塑料製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塑料製品品種、型號、規格、顏色、數量、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塑料製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應及時接貨,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向乙方償付每日貨款總額1%的順延交貨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

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塑料製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1%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延期一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額1%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經蓋章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購貨單位(蓋章):_________ 供貨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税號: 税號: 財務電話: 財務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5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6

購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

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頒佈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頒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檢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話: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號:

郵政編碼: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話: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號: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是購銷合同的一種形式,是一種以工礦產品為購銷合同標的的合同。上述格式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

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主體,即當事人雙方應當寫明供方和需方,不能簡稱。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1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准予上市銷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上述面積已經_________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_________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合同後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到北京市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税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人民幣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0

購貨方:) 合同編號:

供貨方: 簽訂地點:

一、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的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中纖板 達成如下協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按國家GB18580-20xx、GB/T9846-20xx標準執行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於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06月30日內分批發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負責代辦送到需方地址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以轉賬現金結算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雙方承諾,本合同供、需方簽章之日生效

購貨方:

供貨方:

年月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1

生產廠(供方):

經銷商(需方):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專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經銷權的授予:

供方同意將生產的相關係列產品的經銷權授予需方,並按以下界定地域進行銷售。

1、經銷產品系列:拋光磚、

2、銷售區域:廣西自治區範圍內

3、直接銷售或輻射地域:廣西自治區範圍內。

二、需方的職責和義務:

作為界定區域內產品的經銷,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承擔下列職責和義務:

1、銷售任務(按出廠價計算):貳仟萬元人民幣/年度。

2、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款總額在全年銷售任務5%以上,到款後合同才能生效。

3、需方每批進貨必須將購銷合同送達供方市場部,購銷合同須採用供方提供的統一格式打印件並加蓋雙方公章。

4、需方須承諾逐漸削減其它廠家產品的銷售並於20xx年4月1日之後單一經營供方產品。

5、倉庫面積、常年的庫存值:

①需方須具有足夠的倉庫面積存放供方的產品,並切實做好倉庫存貨的管理,本區經銷商如無法提供倉庫,可將產品存放於供方倉庫,由供方統一管理,需方每批銷售的產品可直接從供方倉庫出倉。

②保證常年的庫存總值(按折實出廠價計算,含途中產品):全年銷售任務的10%以上。

7、需方的市場售價:

①原則上在毛利率8%以上和30%以下之間進行定價銷售。

②毛利=市場售價—折實磚價—運費—裝卸費

8、產品推廣:

作為經銷商,需方必須積極推銷供方的拋光磚各系列品種,保證供方各種規格品種的產品都能及時在市場上銷售,已取得的樣板須及時展示宣傳。

9、經營資料的提供:

①為了方便供需雙方的對賬,確定每月最後一天為月結日。

②需方於每月5號下午6:00點前將上月的《存貨月報表》發送到供方財務部門核實。

10、促進銷售:

①需方要配備足夠的有經驗的業務員進行產品推介和銷售;

②需方有權利設立銷售網點,但必須上報給供方備案。

④需方必須按供方要求進行銷售網點的管理,並允許供方業務人員、市場監管人員進入需方指定銷售店記錄有關情況,對供方指出的不足必須積極改進。上述檢查應在需方正常工作時間進行,供方人員在上述檢查之前無需通知需方。

11、需方應按供方要求正確使用供方產品的各類宣傳物料及榮譽稱號,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需方自行承擔。若需方自制宣傳海報、户外廣告、門頭廣告等各種傳媒廣告及宣傳物料,須遵循供方的規範要求且徵得供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需方承擔。

三、供方的權力和義務:

若需方能履行其職責和義務,並能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則供方也應履行如下的義務:

1、獎勵政策:需方在一年內如完成銷售任務,供方給予全年銷售總額3%的金額獎勵。

2、一級品、淘汰產品、特價產品按折實價銷售後,再無任何返點。

3、專賣店裝修補貼: 需方專賣店裝修,遵循供需雙方共同投資的原則,經供方審批同意後,雙方簽訂《專賣店裝修支持協議》,根據協議條款執行。

四、工程直接銷售:

供方有權在任何地點(包括需方銷售區域內),對工程的訂單進行直接銷售,無需對需方承擔任何責任及義務。

五、產品質量的檢驗標準:

按國家標準進行檢驗。供方根據國家標準制定了企業內控標準,需方知曉並認可供方的內控標準,根據供方內控標準,一級品、特價產品及低於正常價的其他等級的產品,供方一概不負質量責任。

六、貨款的結算及驗貨方法:

需方每次所購產品,必須根據購銷合同按時支付貨款,產品在供方倉庫內交貨,需方派員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當場提出;如需方不派人驗收,供方按合同發貨,需方須在收貨之日起十天內對質量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供方產品合格。需方支付的貨款應直接匯入供方指定帳户,現金也應直接通過供方財務人員經手,否則,一切後果由需方承擔。

七、獨立法人:

1、需方是獨立民事法律主體,無論為了任何目的均不構成需方是供方的分支機構或僱員。

2、需方無權代表供方簽訂任何具有法律約束的合約。

3、作為獨立的民事法律主體,需方所有的一切經營費用和應繳納給國家政府的各項費用由需方負擔,與供方無關。

八、正當競爭:

1、需方不應與供方或幫助他人與供方競爭,需方也不能代理或銷售與供方產品有衝突的任何產品。

2、不得惡意攻擊供方的其它品牌。

3、不得做出對供方公司的形象、利益有損害的行為。

4、此合同一經生效,需方應將與其他公司或客户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及時告知供方,無論出現何種情況,需方均要重視其對供方承擔的義務,不能影響合同任務的完成。

九、保密:

需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露供方的商業機密,也不能將供方的產品轉送到其他企業仿效。

十、合同生效:

簽訂合同前,需方需向供方提供當年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專業市場攤位户除外)及營業執照登記、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前述複印件都應加蓋公章。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2、無論上文有任何規定,如果一方無力償債或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銀行帳號、庫存的貨物、經營場所或被政府徵用其資產的重大部份,任何一方可隨時取消本合同,並由該方向另一方送交書面通知後即時生效。

3、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以致影響另一方在本合同的權益,任何一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並在該方向另一方送交書面通知後即時生效。

4、需方連續三個月,每個月均未能完成合同全年銷售任務總額的7%,供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二、全部協議:本合同連同合同附件(產品銷售價目表及進貨通知書),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協議。

十三、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簽約地法院裁決。

十四、對需方的違約處罰:

1、違約:需方的下列行為屬於違約。

1、專賣店內擺放及經營其他廠家產品,不及時展示供方新產品。

2、按工廠售價計算常年庫存值低於合同全年總額的10%。

3、故意搞亂市場,如將部分正常產品故意虧本經營的行為等。

4、不按時遞交報表給供方。

5、故意攻擊供方公司的其他品牌。

6、其他對供方公司形象、利益有損害的行為。

7、弄虛作假欺騙供方的行為。

8、不遵守供方其它相關市場管理規定、制度。

2、違規處罰:

對跨區域銷售的違規處罰:經銷商必須在指定的範圍內銷售(工程銷售不受區域限制,如需方在指定銷售區域以外的地區承接工程,必須首先書面告知供方,並經供方書面授權認可,否則視為跨區域銷售),否則一經查實跨區域銷售,根據情況對需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1)第一次發現違規,處罰20xx—5000元;

(2)第二次發現違規,處罰5000—10000元;

(3)第三次發現違規,取消裝修廣告宣傳費用並解除合同;(4)對需方的分銷商違規視同為需方違規,供方將直接處罰需方。

3、本合同非獨家代理合同,供方在界定區域內可開設同等優惠待遇的合同客户。以上違約行為在核定和處罰,供方有最終解釋權。

十五、合同期限:

由20xx年3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10日止。

十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正式委派的代表簽署,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購買內容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購下列天年產品:

產品名稱: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

贈品名稱:___________

定金(大寫):_________(請交納五十元以上定金)

二、退換貨原則:

a、天年素系列產品拆封後不予退換;

b、離子水機在通水之後不是質量問題不予退換,質量問題經檢測確認後可換貨;

c、生物系列不予退換;

d、換貨產品只能等值交換。

注意事項:凡各種未使用的產品拆封後退換貨時,贈品必須收回,若無法收回按優惠價補差價後,方可辦理退換貨手續。由於涉及到送貨費用、安裝費用、材料費用等,因此送貨後退貨本公司將不退回定金。水機產品因特殊情況不得已退貨的,本公司將收取一定的折舊費用(不含人為損壞)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離子水機安裝及維修須知》並已詳細閲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我們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3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 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4

第一,當事人不從實際出發,根據自身的需求和可能,並考慮市場的供求變化趨勢訂立合同,而盲目簽約,造成浪費,或因不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形成違約。

第二,簽訂合同之前,要認真審查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如對單位營業執照的查驗,要注意營業執照是否是偽造品,或者偷竊品;是否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是否具備生產、經營的行為能力與權利能力。又如所簽訂的合同標的物的價款,是否與當事人的自有流動資金相適應,如果是個體工商户的,其是否具有履約能力等都要認真審查驗證。有些產品的生產需要有關部門辦理許可證,或者經主管機關批准的,是否已獲得了批准或取得了開採、經營資格等都要認真進行審查,力求避免所簽訂的合同無效或因違法受行政處罰。

第三,訂約時,要認真審查對方所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的資格證明書以及法人公章真實情況等,都必須進行嚴格核對,確實查明其代表代理資格合格時,方可與之簽訂合同。

第四,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以供方、需方表示,而不能用甲方、乙方相稱,以免引起雙方當事人的混淆,辨不清責任。

第五,注意填寫產品的用途。如特定醫藥、化工試劑以及食品行業中常以用途決定產品的生產質量的物品,必須寫清用途,以便區分飲用、藥用或外用等。用途有時不寫清,使生產出來的產品不符需方的要求,但其產品卻符合一般用途,因而容易導致糾紛。

根據《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的規定,工礦產品又分為通用產品和專用產品。所謂通用產品是指各個行業通常都可使用的工礦產品,如普通鋼材、水泥、化工材料、汽車、機牀、工具、日用百貨、五金交電等。專用產品是根據某一行業的生產技術條件要求,從產品設計到工藝流程、製造方法,都為某一種專門用途而生產的工礦產品。如冶金設備、化工設備等。此外,按照需方提出的技術圖紙、樣品、技術條件生產的,只適用於該單位需要的產品,應視為專用產品。通用產品和專用產品的購銷合同在履約要求和違約金處罰的比例不同,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區分合同標的是通用產品還是專用產品。

第六,產品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要約定清楚,並列示執行的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要在履行中嚴格按約定的或者法定的標準執行。對法定的標準不得隨意選擇採用,必須按照規定的順序選擇適用。要按照國務院發佈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明確訂明: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專業(部)標準的,按專業(部)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專業(部)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要在合同中寫明執行哪一項標準,並且把所援用的標準名稱,產品代號和編號載明。在沒有統一標準的,或者雖有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應按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標準在合同中明確寫清楚。

第七,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要求,在簽訂合同時還應將“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具體規定清楚。即規定供方在產品發生何種質量問題時,應負什麼責任;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負責任。對供方負責的期限及起算日等也應規定,如保修期一年,從交貨之日起算等。

另外,在合同質量條款中應訂明質量保證的條件,期限及其質量糾紛引發後的處理方法等。

第八,產品的數量應以國家統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應對雙方使用的計量方法具體解釋,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體包括的產品數量是多少。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注意明確什麼是多交、少交和如數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運輸、計量、自然、產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發貨數、實際驗收數、合同規定的交貨數之間,有時會出現差額,發生不一致現象。此時,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磅差和增減範圍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數交付論處。通常這種法律規定均為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

第九,對於產品的包裝,合同中應表明包裝的方式,如袋裝、箱裝、瓶裝、桶裝等,還應表明包裝使用的材料,如袋裝為紙袋、塑料袋或麻袋等,是內外層包裝還是單層包裝等,內外層包裝,共有幾層,各使用什麼材料。

第十,明確規定交貨方法、交貨期限、交貨地址和收貨人。合同中在規定交貨方法時,應寫明是代運、自提、或者送貨上門。對於到貨地點,要注意冠以省、市以及所到地的哪一個車站、碼頭、廣場等,不能含混或籠統地書寫。對於交(提)貨期限要注意寫明月度交(提)貨的數量。有特殊要求和季節性、時間性較強的產品要規定更為具體的期限。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5

供方:需方:

簽訂地點:成都簽訂時間:

一、供貨品種、牌號、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時間:

三、交(提)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組織汽車運輸到需方貨場。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以需方過磅數位結算依據,磅差過大及時通知供貨方。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組織運輸並開具運輸發票,運費145元/噸由需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化驗為準,有異議可雙方複檢。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每月30日為結算時間,結算後供方出具17%增值税發票。

八、付款方式:現金、轉帳或承兑匯票(當月款次月付,即先貨後款)。

九、違約責任:雙方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或到當地法院裁決。

十一、 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隨行就市;

2、供、需雙方生產工藝發生變化,及時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3、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4、未盡事宜再另行商議。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供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納税人識別號: 納税人識別號: 開户行及賬號: 開户行及賬號: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希望乙方,且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產品維護及相應的技術服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維護及相應技術服務之事宜,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對甲方電腦建檔並存檔

2.計算機操作系統及應用軟件維護

3.桌面電腦系統優化

4.操作系統補丁

5.定期電腦硬件巡檢、維修

6.局域網系統優化

7.計算機病毒查殺、防病毒軟件的銷售、安裝、調試、升級、病毒預告

二、服務的提供

1.服務地點:上海市 。若甲方更改服務地點的,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承擔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2.服務方式

電話服務:

乙方開設服務熱線,電話號碼:51089608。熱線電話的服務時間為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八個半小時(9:00—17:30)。乙方通過熱線電話答覆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

上門服務:

12次應急上門服務:甲方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乙方報修,告知故障內容。乙方應在接到報修後四小時內到達甲方故障現場,並在到達現場之後一個工作日內排除故障,恢復網絡正常運行。如遇特殊故障、重大故障或突發事件致使乙方無法按時修復的,應在發現上述故障或事發後6小時內通知甲方並告知故障可以排除的日期。

3.軟件提供——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所使用的軟件均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所有軟件的來源、權屬均合法、有效,乙方使用該些軟件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利益,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三、服務費用

1.基本服務費

l桌面個人電腦每台每年600元,共計5台3000元;

l其他外設按照pc計算,共計1台600元;

l企業郵箱每個每年 60元,共計4個240元

以上合計優惠價每年3500元。

2.材料費

乙方提供服務所發生的材料費,按市場價為準,由甲方承擔。

3.數據備份、恢復業務,可以另行購買服務包,或購買數據恢復應急服務;

4.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應急服務按如下標準收取:應急服務pc數在5台及以下,加收應急服務費200元;應急服務pc數在6台及以上,加收應急服務費400元。

5.支付方式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全額支付基本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叁千伍佰元。乙方在收到服務費後,開始提供本協議規定的服務。

四、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應指定1—2名本單位專職對口人員

分管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工作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負責所有甲方與本服務協議相關的活動、任務,並承擔組織落實甲方的職責工作;若因甲方單位工作需要而發生專職人員變動,甲方應及時將變更後的專職人員情況通知乙方,以確保有關服務工作正常進行。

2.甲方在接受服務前,應儘可能將甲方的工作計劃和工作需求與乙方技術主管工程師交流清楚;

3.在接受服務時應做好對乙方技術主管工程師的工作考核和客户滿意度反饋;

4.當乙方的技術人員在服務時遇到非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服務,甲方應全面協調將相應的硬件或者軟件提供商到場共同解決問題;

5.乙方的技術人員在對甲方的客户端電腦進行維護時,甲方應支持乙方技術人員的工作。

五、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將指派1名技術主管工程師作為您服務的主管:

姓名: 趙琦 聯繫電話:;

姓名: 王悦棟 聯繫電話:;

2.乙方的技術主管工程師將根據甲方的工作計劃和工作需求,擬訂對甲方服務工作計劃,經甲方確認簽字後方可執行;

3.乙方在規定的上門服務時間內必須絕對接受甲方的緊急上門服務請求,但乙方的技術主管有權向甲方説明上門服務時間的合理分配;

4.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計劃完成對甲方的服務,當服務計劃需要改變時必須徵求甲方的意見後方能變更;

5.乙方保證在服務期間所涉及甲方的重要信息不被泄露或不被商業利用。

6.乙方的技術人員對於非乙方服務產品的服務時,技術主管應協助其他硬件或者軟件提供商共同解決所出現的問題;

7.當乙方的技術人員出現解決不了的問題時,可請乙方委派其他技術服務工程師和與服務產品相關的技術工程師上門進行服務。

六、保密

1.無論另一方是否告知其保密性質,也無論一方取得途徑,任何一方對所獲悉的另一方的下列信息(下稱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未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以書面、口頭、默許、縱容或以任何其他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該些保密信息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謀取利益,除非是根據法律或政府部門或政法機關的規定或要求:

(1)商業機密;

(2)技術機密;

(3)客户信息;

(4)內部檔案、資料和文件;

(5)法律、法規、規章及任何一方內部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商業祕密;

(6)任何其他具有保密性質的信息(無論該方是否明確標明或告知)。

2.本條之規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中止期間及協議終止之後均對任何一方有效,無論雙方是否就本協議發生爭議。

七、承諾與保證

1.甲方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1)按照本合同規定及雙方協商結果向乙方支付所有本合同規定的費用;

(2)積極配合乙方的服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後勤支持,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良好適宜的服務工作場地、告知及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文件和説明書、工具設備、指派專門負責人員回答乙方維修人員的提問;

(3)保證由甲方提供乙方服務時使用的所有軟件、設備、資料及其他含有知識產權的物品的來源、權屬均合法有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不會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權或知識產權。

2.乙方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1)及時委派合格、負責、必要的專門技術人員為甲方提供服務;

(2)儘快完成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3)保證乙方提供、使用的所有軟件、設備、資料及其他含有知識產權的物品的來源、權屬均合法有效,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上述物品不會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權或知識產權。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期限及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期限為壹年。

3.本合同因下列原因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書面協商一致提前終止;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已無法達到或者一方已經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4)任何一方嚴重違約的,另一方以書面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

(5)其他法律規定或者雙方同意的原因。

4.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終止不影響其他條款的繼續有效。本合同的部分終止或全部終止不影響一方對另一方違約責任的追究,也不影響任何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十、合同轉讓

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論該第三方是否與其有關聯關係。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本合同規定的費用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天的金額為遲延部分的千分之五。

2.若甲方遲延支付任何一筆款項超過60天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供服務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任何一方違背第四條規定的保密責任或者第五條中第(5)項承諾的,應當承擔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情形的均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任何一方有嚴重違約行為的,另一方可以書面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

1.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2.若自爭議產生且為雙方所共知之日起60天內仍未書面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提出申請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其他

1.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的任何部分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效力與本合同相同。

3.本合同所記載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就本合同規定事項經協商後達成的專門規定,並非任何一方提供之格式條款合同。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就本合同所規定事宜進行協商而達成、簽署的承諾、意向書、備忘錄、協議、合同或其他任何的書面文件或口頭約定均失效。

5.本協議有效期為:20xx年1月24日至20xx年1月23日。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如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延續至下一週期。

甲方:上海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所簽訂的產品品名、品牌、規格、數量及金額(人民幣)序號合計金額合計金額大寫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小計

第二條:交貨時間與地點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第三條:商品驗收

1、甲方貨到,在乙方付齊全款後,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在收貨時,應與甲方共同驗收貨品並簽字確認。此後,如出現商品數量、破損等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驗收貨物時如存在商品的數量、規格、顏色(色差度按國家標準執行)、破損等表面瑕疵,須在驗收單上書面予以説明,並與收貨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並對有關商品妥善保管,超過該期限的則視為甲方無質量異議。

4、如乙方未按約定付清全款,則乙方有權不予送貨,由此而延期送貨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費用安裝費,則計費方法:其他費用:該費用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如在簽訂本合同時能確定費用的具體金額,則乙方在交納貨款的同時將費用一次性付清;如在簽訂本合同時,無法確定費用的具體金額,則在甲方提供的相關服務完成之後,由甲乙雙方直接進行費用結算。

第五條:質量保證

1、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3C認證證書文件中規定的性能、技術參數的要求。

第六條:售後服務

1、合同中所訂行:自交付使用開具保修卡起計算,七天內如有質量問題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換、一年包修。

2、乙方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購機發票。丟失保修卡或購機發票,後果由乙方自負。

3、由人為損壞(如摔壞、其它物件毀壞)或其它自然災害毀壞的,不在保修範圍內。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如雙方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所產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貨物質量的檢查鑑定,統一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轄屬的相關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質量技術標準時,鑑定費由乙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甲方承擔。

2、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它事項和條款仍應繼續履行。

第七條:其它

1、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不會直接或間接導致侵犯任何國家、地區的第三人擁有的或使用的知識產權。

2、甲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未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等擔保物權。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視同甲乙雙方已達成正式協議,甲方按標準流程安排送貨或訂貨,若非質量問題,乙方不得以貨品未提等理由要求退換貨。

2、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買賣雙方可另籤補充合同。

第九條:合同生效、修改及終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金格中心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改動、修改、補充,須經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並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3、任何經買、賣雙方同意的有關合同的改動、修改、補充的書面文件均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8

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於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29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        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城市產品購銷合同 篇30

供貨方(甲方):_有限公司

採購方(乙方):_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供貨方和採購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日用品購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日用品基本情況

二、交貨

供貨方應於20__年10月20日之前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貨物數量送達採購方指定的地方交貨。

三、驗收

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後,採購方應對貨物的數量進行清點,並應向供貨方提供收貨憑證。

四、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伍仟元人民幣整,並賠償對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損失。

2、供貨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照合同簽署時的總金額的3%向採購方支付違約金。

3、採購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簽署時的總金額的3%向供貨方支付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