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差旅費用報銷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學校差旅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學校差旅費用報銷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後方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准。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

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

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範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乾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

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複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並報校長審批後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後一週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後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於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乾(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説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製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彙報校長批准後方可執行,無批准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五.説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後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後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為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____________年執行。

學校差旅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車輛管理

(一)從業人員及車輛,必須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方能投入營運。

(二)未經同意嚴禁私自轉租、轉讓承包車輛。凡因私自轉包或隨意轉讓(沒有在公司備案者)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人(駕駛員和承包者)承擔。

(三)客運出租車必須按規定投保第三責任險和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出租車必須按時提前投保,不得脱保,未改變客運性質時不得退保。

(四)客運出租車按規定實行強制維護保養,確保營運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保持車況良好。

(五)客運出租車不得設置或放置防礙安全行駛的設施或物品,並應在車內噴印乘車安全須知內容和安全投訴電話。

(六)嚴禁客運出租車超過核載人數,不得擅自改裝。在車身明顯位置噴印行駛證上核定的載人數和“嚴禁超員”字樣。

第二條駕駛人員的管理

(一)營運出租駕駛員除持有正式駕駛執照外,還必須持有和辦理“服務資格證”、出租車還必須持有“營運證”,否則不得上車參加營運。

(二)營運出租車駕駛員不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出租車輛。

(三)駕駛員必須要與營運車輛上記錄的人相符合,嚴禁隨意交給與不相符合的人駕駛。

(四)客運出租車輛駕駛員必須進行安全學習教育,每月必須參加公司安全學習一次,接受安全知識培訓。

(五)駕駛人員按規定必須參加審驗,審驗不合格的不得駕駛客運車輛。

(六)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規定,服從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質,規範職業道德,預防和減少客運交通

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三條行車安全管理

(一)客運出租車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文明禮貌行車。

(二)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認真執行行車“三檢制”(開車前,行駛途中,收車後的檢查),不開帶病車,保持車輛外觀整潔。

(三)堅持安全行駛,嚴禁冒險行車,嚴禁違章指揮。建立健全駕駛員行車技術檔案,完善各項登記、考核、獎勵制度。

(四)客運出租車每年必須簽定客運交通安全保證書,以及落實《東風出租車公司加強駕駛道路客運交通管理制度》的責任書,促進安全責任的落實。

(五)駕駛員要嚴禁執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規定。

(六)新到客運出租車駕駛員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的審核後,方可辦理其它手續;同時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技安部門要全面掌握駕駛人員的各種情況,存檔備查。

第四條技術安全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熟悉車輛駕駛人員、道路等情況。

(二)認真做好駕乘人員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上路檢查車輛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解決。

(三)負責檢查營運客車、出租車的安全狀況,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辦理車輛,駕駛證、準駕證、服務證和年檢審查工作。

(四)積極協助公安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督促車輛按時投保(車身、第三責任險和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準確填寫車輛保險等報表及時上報,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五)根據上級的安排和公司的佈置和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

(六)採取多種形式對駕乘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法令和各種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知識,不斷增強安全責任感。

學校差旅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銷售部門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上午8:00點至中午12:00點。下午13:00點到17:00點。點名時間早7:50,晚4:50,一天兩次。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特殊情況經上級領導批准方可離開)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專人點名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點名制度,員工上、下班需點完名以後方可離開,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罰款(20元);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上班點名者,應最晚當天(主張提前報告)報公司考勤員,説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以出差憑證為準);

4、遲到的處罰:

1)、當日遲到一次處以10元罰款

2)、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處以50元罰款

5、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擅自離崗(特殊情況除外):

1)、請假不得由他人代請。

2)、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離崗的處罰:每天罰款100元

4)、擅自離崗者應在第二天上班時向部門經理或者總經理説明原因。

6、有關考勤管理的規定:

1)、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擅自離崗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以出門證為準,方可外出;

2)、職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與部門批評或全公司批評;

3)、不得私自塗改、毀損考勤記錄。

4)、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職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5)、中途採用抽查制,被抽查不在崗扣罰當日工資。

7、請假管理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批准後,交考勤人員備案,未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8、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銷售部辦公室。

2本制度應與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4自10月1日起,採用點名考勤制度;點名負責:董淑雅,【休息時由陳波,都休息時在值的銷售部最高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