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通用3篇)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篇1

一、 目的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通用3篇)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規範公司差旅費開支的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全公司 三、 職責:

1、 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公司各部門實施本制度。

2、 各部門主管領導為本部門所有費用支出審核的第一責任人。 四、 各級別人員開支標準出差期間的報銷標準,按職員、主任(區域經理級)部長級(含部門主管)總監級四級報銷標準。

B類城市(61個):

1、省會、直轄市(29個)

天津、重慶、哈爾濱、長春、瀋陽、呼和浩特、石家莊、烏魯木齊、蘭州、西寧、西安、銀川、鄭州、濟南、太原、合肥、武漢、長沙、南京、成都、貴陽 、昆明、南寧 、杭州、南昌、拉薩、福州、台北、 海口。

2、其他地區(32個):寧波、温州、台州、金華、泉州、佛山、東莞、中山、湛江、北海、汕頭、蘇州、無錫、常州、臨沂、洛陽、曲靖、桂林、延安、遵義、九江、宜賓、青島、威海、煙台、濰坊、日照、唐山、大連、鞍山、大慶、鄂爾多斯。

C類城市:其他城市

五、 伙食補助規定

1、 本市所轄市/區及周邊城市出差,當日往返補助20元/天。市內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補助15元/天。

2、 市外省內出差,當日往返的,補助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3、 辦事處人員出差到附近地區,當日往返的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補助標準。

4、 出差伙食補助實行包乾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不需出具補助票據。

六、 差旅費報銷的一般規定

1、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按實際出差自然天數計算報銷。

2、 業務人員出差借款,要事先還清借款,前不清後不借。由本部門總監籤批,部門借款彙總表由總經理批准並交財務部備案。其他特殊費用須提前申請特別説明後由總經理批准。

3、 出差期間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4、 按規定在公司工作實習期滿,正式錄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學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待遇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車船費標準參照出差標準。其餘費用不予報銷。

5、 因公乘坐飛機的,由機場到市內,如果在晚上10點以後降落的,可以乘坐出租車,否則一律報銷機場巴士費用。

6、 票據必須按時間先後順序粘貼,每張粘貼單最高粘18張票。並在票據右上角註明時間、地點、金額。

7、 出差回公司七日內將粘貼好的票據交給財務審核報銷。否則按佔用公司資金處理每天收取佔用費5元。

8、 任何人不得隨便接受客户的吃請及其他禮物。

七、發票報銷規定:

1、 車票:50元以上的車票一律憑機打票,如果是手撕發票,只按票價8折給予報銷。

2、 購票或退票手續費報銷限額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 住宿發票和市內公交發票,必須是到達目的地的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4、 出租車票需註明出發地,目的地及乘車日期、時間、金額。

5、 不是合格發票和連號車票一律不予報銷,包括住宿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6、 因票據丟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報告説明情況報總經理批准後,按票據金額報銷80%,自己承擔20%,經財務審核後另行報銷。

八、 住宿費報銷規定

1、 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超過規定標準個人自理。情況特殊需電話請示分管總監批准方可住宿。回公司後出具書面報告經分管總監籤批後方可報銷。

2、 出差人員有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3、 凡同性出差同一地點的,兩人只能報一個人的住宿費用,費用限額按級別實行就高原則。總監級以上根據情況可以單獨住宿,但注意節儉費用。

4、 同時出差在同一地點的所有人的發票在回公司後必須同時報銷,否則,一經發現相關責任人包括分管領導各自罰款50-200元不等。

5、 在辦事處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辦事處。不能在辦事處吃住的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回公司後出具書面報告經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報銷。

九、 交通費報銷規定

1、 火車: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動車、高速鐵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車6小時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過6小時但在0點以後下車的,可購相應的硬座卧鋪票。

2、 無卧鋪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憑票實報。

3、 輪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倉位或豪華遊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 汽車: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車限額30元/天。出差當日及回來當日允許報一次營口市內出租車票。銷售總監出租車費實報。

5、 短途出差費用只報銷客車票,下午5點以後允許坐穿線車。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請示總經理批准。

6、 飛機:乘坐普通火車或汽車需10小時以上的,可以選擇乘坐飛機:(1)公司總監級機票須9折及以下,部長級8折及以下實報。(2)主任(含區域經理)7折及以下,業務人員6折及以下實報,無打折機票須提前請示總經理並出具書面報告批准後方可乘坐,否則一律參照目的地普通火車硬卧同等價位報銷。

7、 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後再定。本標準實施以後,對特殊費用不是特批的不給報銷。

十、 帶車出差報銷規定

帶車出差除交通費外其餘按正常出差標準執行。

十一、本標準自20xx.5.1起執行,由財務部負責解釋。此前所有相關標準一律作廢。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篇2

第一條 目的:為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費報銷制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工具費及附加費用、住宿費、生活補助費等。

第三條 公司員工出差實行差旅費“定額包乾、超標準自負”的報銷原則;交通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出差包乾費用的住宿費的計算天數採取算頭不算尾的辦法執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畢後憑出差單及報銷發票進行報銷.

第四條 公司員工出差分別按以下定額標準報銷差旅費。

4.1.1、部門總監及其他職務人員出差,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飛機:當出差任務需要時;當陸地交通工具行駛時間達24小時(含)以上時;當機票折扣後票價與陸地交通工具票價差價在10%以內(含10%)時;

4.1.2、乘坐飛機的,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4.1.3、市內交通費憑票每人每天分別按上限:省會(區)城市上限60元/天;地、市(區)城市及以下地區40元/天;縣(市)城市30元/天;鄉鎮10元/天,據實報銷。隨公司車輛出差,只報汽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不報銷其他交通費;

4.1.5、票據丟失或無票據者,一律按定額標準的80%報銷(需提供同類性質發票);

4.1.5、所有因公需報銷交通費用的員工,必須在交通票據背面註明事由及往返地點(票據正面已註明了往返地點的除外)。

4.2、出差住宿費標準(上限):

單位:元/天

4.2.1、特別地區:指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4.2.2、省會、直轄市及沿海城市:指各省會城市(成都除外)及天津、重慶、煙台、温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北海、無錫;

4.2.3、省外一般地區指上述二類以外的地區;

4.2.4、公司人員出差,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費按其協議價格憑票報銷。如果沒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費報銷標準按省內地級城市及以下標準報銷。

4.3、生活補助費標準: 4.3.1、地區劃分同上第4.2條;

4.3.2、員工出差期間從事業務應酬的,業務招待、應酬等需用餐費應以郵件、短信等書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級予以報批,經同意方可進行,否則不予報銷。在公司報銷了業務應酬費用的,對參加人員每參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當天生活補助費的50%。

第五條 員工外出參加會議,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的,員工只能對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按照差旅費規定進行報銷。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或駕駛員外派等情況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六條 員工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按此規定執行。

第七條 員工出差途中,經批准可繞道回家探親,其繞道車船費扣除直線單程車、船費後全部自付,在家期間不享受生活補助、住宿補貼和交通補貼。

第八條 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必須與出差時間、地點、途經路線一致,繞道、到不屬出差地、借出差旅遊、辦私事的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生活補助費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 出國人員差旅費的報銷標準公司另行規定。

第十條 公司因經營需要臨時聘用外部人員(簡稱臨聘人員)發生出差事項的,如臨聘工資中不含出差費用的,可參照上述公司人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以上差旅費報銷均需提供有效發票。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加強差旅費的財務管理,各級審核人員應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對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出差事項以及不真實、不合法、記載不完整、不準確的票據,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第十三條 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數、次數、天數、路線。對不合理出差現象,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出差費用。

本制度從20xx年5月起開始執行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篇3

為了規範出差行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合公司所有員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a) 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公司所有人員出差在600

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飛機,做情況説明請總裁(委託人)特批後,可以報銷。

(b) 自駕車報銷標準

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在總裁特批許可的情況下,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

自駕車報銷標準:150公里內每車每次補助 150元, 150- 300公里內每車補助往返油費過路費 500元, 300—600 補助 700 元, 每次不限時間。 600公里以上 至1000元封頂。

2、差旅住宿、補貼標準:

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標準間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於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單人出差每人住宿費,一線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線城市260元(省會級城市),三線城市200元(普通城市)。出差補貼每人每天60元補貼,一律按發票(收據)報銷。 連續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補助。公司除交通工具、 住宿費、補貼,不再報銷其他費用。

3、出差日期的計算

員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計算出差天數,出差天數(24小時)算頭不算尾,但一天(24小時)超過8小時,可增加一天補助;自駕車按公里計算,補助按4-1(b)執行。

4、員工出差前,到財務處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回來後,差旅費由出差人本人將票據分類彙總,包括出差申請,各類票據,按差旅費報銷制度規定,在結束出差一週內到財務報銷費用,過期不予報銷。 4-6.員工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出差人填寫簽字,(多人出差要寫明人數),出差起止日期必須和火車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該發票一致。補貼按住宿日期發放。報銷單由經理簽字,人力、財務部經理審批簽字,特殊情況總裁(委託人)簽字後,出納核實後辦理。

備註:

以上費用必須在實際發生後按標準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發票,並註明起始和終止時間、地點、內容)。公司舉辦的會議和活動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發布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