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辦砂石場協議(精選3篇)

合夥開辦砂石場協議 篇1

甲方:,

合夥開辦砂石場協議(精選3篇)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就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經營的項目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並以公司名義在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夥項目完成並完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清算之日或雙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資金額、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協議各方的出資,應於公司預核名通過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注入公司驗資賬户。

3、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按出資比例持有公司股權。上述出資完成後,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權,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權。

四、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方指派。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由方指派。

2、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對於公司的重要經營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公司治理機制按《發起人協議》執行。

3、元以下的支出由執行董事、總經理中任何一人決定並籤認,元以上的支出須由和共同決定並籤認,與就財務籤認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友好協商。公司的財務由雙方共管,會計由方委派,出納由方委派。

4、公司設立完成後方負責以公司名義辦理沙石場開採和經營手續。

5、手續辦理完畢,公司進行開採作業和加工銷售。

6、公司在後續開採經營過程中,資金不足的,由股東向公司提供股東借款。公司開採完成後經營所得,應先償還股東借款並支付借款利息後,再行分配利潤。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承擔。

六、特別約定

砂石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開辦砂石場協議 篇2

訂立合夥協議各合夥人: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

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開辦砂石場協議 篇3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着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友好協商,按股分紅,共擔風險,體現公平的合夥宗旨,為一個合夥人大家認可的項目,努力去創造共同的事業。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項目為雲耳的種植、加工和推廣,區域範圍暫定在新田縣內。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期滿後如有機會繼續合作,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只對已交部分確認股份。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合夥企業的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為依據,年終決算以後按股分紅。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的共有公司財產償還,當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入口公司章程並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代表公司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