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辦汽車維修售後業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鑑於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維修服務業務,乙方擁有各品牌汽車售後服務的客户資源累積以及維修服務經驗,經甲乙雙方經商議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汽車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汽車維修售後服務業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根據建立維修售後服務需要,雙方各出資50%,分別佔合作股份50%。
①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②設備添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汽車維修售後服務業務。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派財務會計對汽車維修及售後服務業務的所有帳務進行定期清算審查。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後盈虧按甲方50%乙方50%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設備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七雙方‘責任’:
甲方:
①對汽車維修及售後服務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及時收集反饋客户的意見和建議。
②負責汽修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②將所銷售汽車客户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乙方:
①負責做好汽車維修及售後服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具體管理工作。
②將原有的客户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③為拓宇所銷售車輛做好售後服務,維護公司名譽。
八特殊約定:
①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本縣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②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③雙方商議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①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傷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
②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十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商議解決,商議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文本: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於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辦汽車維修售後業務合同 篇2
甲方:__汽車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法定代表人:____電話:____
乙方:____住所地:____法定代表人:____電話:____
鑑於: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户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標的: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
地址:____,其中車間,鈑金、噴漆,接待室。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____萬元及現金人民幣____萬共____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____萬及現金____萬共出資____萬元作為投資。
雙方約定:
①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②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
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賬户,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後盈虧按甲方____%、乙方____%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為____萬元,合作項目專用賬户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____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__年___月___日前入帳。從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____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__年___月___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八、雙方責任:
甲方:
①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②將所銷售汽車客户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乙方:
①將原有的奔馳、寶馬客户納入雙方合作項目中。
②為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③開發客户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①原__汽車場地係為爭取"4"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市區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③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④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⑤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①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
②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代理人:____
日期:____日期 :____
合作開辦汽車維修售後業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車輛維修服務條款:
一、維修服務對象:
1、 甲方核定好車輛明細名單作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為甲方核定好的車輛提供維修服務和零配件供應服務並辦理相關手續,甲方對以上服務行為給予認可並承擔償還責任。
2、甲方更改車輛明細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
二、維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車輛後根據乙方送修人員的送修單開具派工單,並由甲方送修人員簽字認可。乙方根據派工單上所開具維修工項進行維修。
2、單次維修價格在人民幣5000元或以上時,乙方應及時對送修車輛進行細緻檢查,並根據該車情況列出維修項目、需更換的配件、維修時間、維修費用。由甲方委託代理人確認後方可進行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費用或延長維修時間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1個工作日內應予以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
三、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管理費、施救費、税金、拖車費等,收費標準按江蘇省維修工時收費標準執行。
1、人工費指每車每項目每次的收費,單價為人工費:_25_元/工時(由市物價局核准)。
2、材料費指維修所使用的配件費用的合計;
3、施救費:每公里3元乘以來回里程數,外出施救費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須保證車輛維修的質量。維修車輛出廠前,乙方必須進行質量檢定。在保修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相應配件費用及工時費用,由乙方負責。維修出廠車輛的質量保證里程為:
A、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兩萬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兩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車輛移交及結算辦法:
1、乙方維修好車輛時應及時通知車主單位,在移交已維修好的車輛時將"結算單"一併交予車主單位;
2、車主單位應仔細檢查已維修好的車輛,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向乙方提出,如無異議的,應及時辦妥車輛的移交手續並由甲方送修人員在"結算單"上簽字認可,甲方對以上服務行為給予認可並承擔償還責任。
3、乙方給予甲方10000元信譽額度,在此額度內,甲方車輛維修完成後可由送修人員簽字掛賬,超過信譽額度後甲方必須及時結算,否則乙方保留採取留置措施的權利。
4、甲方在收到"結算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核算,結算時間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結清當月維修及配件費用。
六、甲方的權利:
1、 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 對經乙方已維修出廠的車輛,發現質量不合格或與"結算單"項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七、甲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接收已維修好的車輛並由委託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
2、必須按時支付車輛維修費用;
3、監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諾提供服務。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車主單位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
3、保證送修期間車輛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規定,保證維修質量;
5、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舊充新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6、已維修好的車輛,應正確填寫"結算單",註明完成時間、維修材料費用及工時費用和管理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維修及配件費用。如逾期償付,則按欠付費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維修車輛完工後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接收,車主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後2日內接收車輛。逾期則以每車每日壹佰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保管費;
3、乙方未按其與送修單位約定的期限完成維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按每車每日壹佰元賠償甲方。以上款項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中扣減;
4、乙方在維修期間丟失或損毀送修車輛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如因出現維修質量問題,乙方除無償返工之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相應經濟損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友好協商,可適當延期,期限由雙方商定,並簽訂補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變更與爭議的解決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
2、 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