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遺囑協議書(精選3篇)

房產遺囑協議書 篇1

甲方(遺贈人):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房產遺囑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________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__________元,醫療補助費__________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_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房產遺囑協議書 篇2

立遺囑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民族:____,現住:

身份證號:

立遺囑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民族:____,現住:

身份證號:

我們兩位立遺囑人為夫妻關係,共有____子女,分別為:______。

現因為立遺囑人年事已高,為避免後人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議,因此乘現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遺囑:

一、關於本遺囑

1、本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相關法律訂立的;

2、訂立本遺囑時,立遺囑人身體狀況良好、精神狀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本遺囑中的所有內容均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到脅迫、欺騙;

4、本遺囑所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的部分財產,是立遺囑人合法取得的、有處分權的個人財產。

5、在本遺囑訂立前,立遺囑人沒有應本遺囑涉及的財產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

二、本遺囑所涉遺產

1、立遺囑人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位於____的房屋產權,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

2、該房屋由______繼承,如該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有配偶,繼承人所繼承房屋與其配偶無關,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3、______必須對______盡到贍養義務,否則取消______對本房屋的繼承權,由我的____個子女______共同享有對我房子的繼承權。

三、其他:

1、本遺囑一式____份,由______各執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遺囑所列明的方式進行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爭議。

立遺囑人:(簽字)

立遺囑人:(簽字)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遺囑協議書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 勞動合同期限

2.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1. 工作內容

2.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 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

3.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1.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2.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1.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1. 勞動報酬

2.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4.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勞動手冊》。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保密條款

第十三條 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十四條 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為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 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

4.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 出後仍不改正。

5.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

6. 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説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 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因防止污染搬遷的;

5.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閲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 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 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二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三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一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勞動紀律

第三十二條 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六條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