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加盟協議合同(通用3篇)

某某加盟協議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某某加盟協議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 _________市(地區) _______ 縣(區)____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少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支持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

有效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

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支持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大限度支持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某某協助承擔市場某某、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託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支持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並協同承擔市場某某、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形象設計,併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

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範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願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少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範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並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某某、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範圍內分銷商或少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少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後方可運營。

第七條

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製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採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

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係。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户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

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各省市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很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範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製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協議簽署地為____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某某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某某加盟協議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

為共同拓展甲方銷售市場,促進產品銷售,提高服務水平,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此合同書,條款如下:

第一條權利與義務

甲方同意乙方在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建立加盟店,經銷甲方產品,乙方繳納品牌使用費壹萬貳仟捌佰元整(此款不退);市場保證金伍仟元整(合同期滿乙方無違規無息退還)見供貨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確保加盟經營體系的統一性,甲方將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經營中出現的偏差、違規等予以糾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權益,破壞加盟經營體系的行為,將令其停業整頓或終止其加盟資格。

2.如果國家政策和市場形勢發生重大變化,甲方保留對經營方針、市場計劃、運作規則、產品結構、產品價格等做相應調整的權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區域規劃,即:

(1)縣級市設加盟店個,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半年內必須有實質性進展。如無實質性進展視乙方自動放棄經營第二,三家經營權。

(2)一般地級市設A級加盟店_________個,優先給乙方。

(3)省會城市設A級加盟店_________個。

(4)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設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

4.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鋪VI設計,供應產品及相應宣傳資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購買。

5.為乙方提供統一的運作模式和業務管理流程,提供培訓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和當地衞生部門的規定從事經營活動,承擔經營活動中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營管理責任。

2.按照_________的規定完成銷售指標和區域市場發展計劃,每月銷售額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區內,第一家店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半年內,銷售業績沒有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公司有權建立第二家店。

3.維護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統一製作的業務報表,宣傳資料。不得私自制作宣傳資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傳內容的虛假宣傳。

4.必須保證從公司統一進貨,按公司統一價格銷售產品。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收取銷售費用,不得以降價、賒貨、等不正當手段破壞市場秩序。

5.必須保證不在店鋪銷售甲方產品以外的同類產品。

6.乙方必須有不少於6平方米的固定經營場所

7.如乙方在本市變更營業地址,須提前向甲方提交變更申請,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審查批准後方可變更。如異地變更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8.所有甲方產品和甲方有關的企業標識,均屬甲方擁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名稱和甲方的任何企業標識、產品標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義務乙方在經營期間,需提前預付款壹萬元整,第一筆預付款於本協議簽署時支付,如預付款不足時,由甲方通知乙方及時予繳,如乙方未能及時補足貨款,甲方有權暫停發貨。甲方根據乙方實際銷貨量於每個月的月中和月底前後結算一次,以後以此類推。乙方根據自己每天實際銷售量在每天下午六點前向甲方預定第二天的訂貨量。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品種及數量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供貨,如因訂貨數量的預測不準確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10.乙方在報單的同時,應填制_保單計劃_,及時傳真至公司業務部,要求字跡清晰,內容完整,以便查對。每日下午18時之前輸入系統的為次日報單,如超時,則造成生產不及時無法供貨,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11.乙方需積極熱情地做好食品諮詢服務和產品零售服務,建立消費者口味檔案,收集並向甲方提供。

第二條加盟收益

1.乙方按統一銷售價銷售

2.乙方負責為所屬區域內專營店配貨和報單。

第三條發貨

1.乙方貨款到達甲方賬户後當日內發出貨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發貨,須提前向乙方聲明。

2.貨物發出後,甲方電話或物流通知乙方查詢接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代辦代收。

第四條驗貨

1.乙方在本地貨站接貨時,應立刻查驗產品外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破損造成損失,應即時與承運單位交涉,並與甲方聯繫。

2.乙方收貨後應即時開箱驗貨,按裝箱單查點數量;不即時開箱驗貨,事後再向甲方提出異議的,恕不受理。

第五條換貨

1.因運輸問題造成產品外包裝損壞或產品損失,乙方須在接到貨後2小時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給予調換產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託別人到甲方辦理換貨時,須簽發委託書。

3.如消費者在加盟店所購產品發現質量問題,可告知甲方,經確認後換取同等價格的產品。

4.加盟店在經營過程中,根據售賣需要進行品種調劑,按公司相關規定辦理通知甲方。

第六條退貨換貨

1.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不允許退店退貨。

2.經營以後,必須履行__3_年的協議合同,中途不允許退店退貨。

3.__3_年合同期滿時退店不退貨。

第七條加盟資格終止

自願終止

1.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因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營業,可向甲方書面申請自願終止加盟資格,品牌使用費不退。

2.乙方經營期滿三年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如有意繼續經營,有優先權與甲方重新辦理手續,簽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願終止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其加盟資格:

1.連續7天沒下要貨通知單,又無書面説明。

2.從事違法經營或做出有損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3.嚴重違反加盟合同條款或甲方的其它規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災害導致無法經營。

因第1項、第2項、第3項原因終止加盟資格

第八條通知與附件

1.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熟知加盟條件相關的內容,並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條款。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三日內將品牌使用費、市場保證金、購貨款匯達甲方賬户。

3.本合同必須和《供貨協議》、一併簽署後正式生效,有效期3年。

4.以上各條款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現,雙方自願簽約,無其它因素影響。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或者一方拒絕協商時,可訴請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某某加盟協議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關係。

第二條: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 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__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__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__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

甲方經營的“__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

:若甲方轉讓__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變更、營業執照變更、經營地址變更等。

第十條:

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公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