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知書粵勞仲案字〔20 〕 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本委指定你(單位)為 訴 勞動爭議案件 方代理人。請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前來本委辦理有關事項。本委辦公室地址:聯繫電話:特此通知。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