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作經營合同(精選27篇)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

委託人:(下稱甲方)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精選27篇)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人:

公司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日 月

受託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託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後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後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託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需繼續委託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託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委託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徵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入股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XX省XX市XX鎮XX村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與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用途,主營項目是農副業,畜牧業,園林及農副產品深加工,觀光旅遊業等 生產經營及租賃。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股份合作期限為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股份合作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承包期限結束止。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一)採取下列形式分配股權紅利:

1.保底分紅。保底分紅期為三年。

2. 根據每年的生產經營狀況,將純收益的30%作為合作股的紅利分配。

(二)支付股權紅利方式: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分得股權紅利、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於股份合作到期之日將土地交付甲方。

4.乙方依法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6.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股份合作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股權紅利,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股權紅利的5‰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不準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若因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2. 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招遠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招遠市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3

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於並共同經營,該項目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佔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佔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體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讓 方):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畝以 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甲方(原承包方):

乙方(受 讓 方):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5

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於並共同經營,該項目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佔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佔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6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鎮 村 村民小組 處。本宗地面積 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下: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國家土地政策變更之日止,既為永久。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金共計 元人民幣。

第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乙方需於當日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元。

第五條 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七條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國家建設用地依法徵用、佔用和白鶴灘電站建設佔用的,土地補償甲、乙雙方各佔50%,但徵用登記時,權屬應登記在乙方名下,待土地賠償時由乙方將總賠償額的50%轉付給甲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賠償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 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委員會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委員會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待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甲 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公司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的項目位於甲方內,並使用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各類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等證件。

第二條:合作本項目內容

1、甲方提供生產的場地、生產設施及公用設施。

2、生產經營權全部由乙方全權管理。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三條:甲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出資完畢。

雙方所有出資額須匯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户。

第四條:合作經營的年利潤按照雙方出資的比例進行計算。

合作經營的虧損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五條:生產經營權全部有乙方全權管理。

第六條: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長、財務總監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員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負責在崗員工按國家政策及時發放工資。

第八條:項目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九條: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不得非法經營,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若有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對方同意,轉讓時,對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條: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的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經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五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結束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甲方須積極做好安全、環保、税務等工作,及時辦理相關公司證件,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十九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也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8

甲 方:**公司

法人代表: 身份證:

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公司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的項目位於甲方內,並使用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各類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等證件。

第二條:合作本項目內容

1、甲方提供生產的場地、生產設施及公用設施。

2、生產經營權全部由乙方全權管理。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三條:甲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出資完畢。

雙方所有出資額須匯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户。

第四條:合作經營的年利潤按照雙方出資的比例進行計算。

合作經營的虧損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五條:生產經營權全部有乙方全權管理。

第六條: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長、財務總監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員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負責在崗員工按國家政策及時發放工資。

第八條:項目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九條: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不得非法經營,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若有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對方同意,轉讓時,對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條: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的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經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五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結束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甲方須積極做好安全、環保、税務等工作,及時辦理相關公司證件,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十九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也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9

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讓 方):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畝以 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

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安運司客三公司  乙方: 安順和公司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車輛合夥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夥經營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互惠的原則,現就各自經營的客車聯合經營做強做大市場。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為客運,經營範圍為現各自的始發和到達站點。  

三、合夥以各自出車數為準。  

四、聯合組織客源,雙方資源共享,協商發車。  

五、合夥經營核算  組織客源費用雙方共同承擔,車輛運行成本各自承擔,營收按人車計算。  

六、車輛運行的責任和風險各自承擔。  

七、合夥經營的營收按月結算。  

八、合同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後期續簽。  

九、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則另訂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協議無效。  十

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訴訟。  十

二、本合同期內,若因政府管理部門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 安運司客三公司 乙方: 安順和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作方式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___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________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二條、合作時間

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

1、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_______%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_______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_%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2、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_______%虧損。若超過_______%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退出合作經營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__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採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於當年農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後,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後,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户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後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林地徵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築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負責人姓名: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為搞活經營,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土地山林租賃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 承租經營土地山林地點: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新回龍鎮立溪村。 承租經營面積和經營方式:承租經營面積共約 萬畝,以當地林業部門提供的地界圖(紅線圖)為準,其中包含地界內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庫、道路、景觀等,由乙方承租並以自主經營方式進行開發經營。

二、 承租方(乙方)經營規定範圍:以生態旅遊、休閒、度假、種養植為主題的項目開發經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畝每年 元;合同簽訂並生效三日內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經營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營。 計 萬元,由乙方一次性結清給甲方。 同期滿,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經營權,場內不動產乙方無償移交給甲方;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有優先權,承租費標準按當時市場情況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內可以轉讓承租經營權。

三、 甲方和乙方主要責任和義務:

甲方:

1、 提供地界圖(紅線圖)、林權證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測定的面積數據以及有80%以上村民簽字同意出租經營該土地山林證明文書,並按要求辦理完善政府備案報批手續。

2、 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因項目開發和經營管理需要動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關設施等申請要求,應給予支持,並負責向上級辦理報批手續;有關部門收取的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並歸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證乙方擁有自主開發經營權,所有開發經營活動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和合同規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撓;甲方應着力保持生態、水土和植被原貌,對惡性破壞行為以及干擾乙方正常開發和經營活動的人和事應堅決予以制止,並妥善處理。

乙方:

1、 乙方保證從事以生態旅遊、休閒、度假、種養植為主題的項目開發經營;不破壞生態、不從事污染生態環境經營活動,項目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 根據項目發展需要適當安排當地村民就業。

3、 乙方以獨立承包經營方式進行自主經營,期間所有投資、收益和盈虧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東源縣新回龍鎮立溪村民委員會 乙方(簽章):中國華宇廣東分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

(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二)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三)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_____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____________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份,一份____________頁,各合夥人各執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5

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經營商鋪.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合夥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1項,合夥人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 >商業街.並掛號< >的名義,無償提供商鋪內的所有一切配套經營.

第2項,經協商選出財務保管人,貨源負責人,最終決策人.任命店長及店內職務人員.並所有股東必須配合服從.不可違背職務人員的權力.

第3項,所有股東有權利參加所有會議,及重要決定的投票權力.

第二章:合夥人的職責

第1項,所有合夥人必須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並積極完成給其的任務,不可與管理人員發生任何矛盾,如有不可避免,及時會議協商,不可擅自做主。如有違反,視情況而定,嚴重者解除本合同,並不予退出所擁有的資產。

第2項,如合夥人未經同意超過一個星期沒有上班,或擅自離職者與上條通行

第3項,所有合夥人須按照店內規章制度上班,沒有特殊優待。

第4項,如在經營過程中有意見不合,可投票決定,或由最終決策者做出策略。

第5項,最終決策者有權利決定股東的職務及分配。

第三章:盈利的分配

第1項,盈利是指一個月扣去店內所有費用,所剩下的資金為盈利。

第2項,所有盈利按個人的股份以一百股計算分配。

第3項,紅利在發完工資後三個工作日內由財務主管計算分配。

第四章:退股方式

第1項,所有合夥人在本合同書期限未滿前不予退股,合同期滿後需退股者,可按當時的市場值根據其所投資的股份退出。如未到期退出一概不退出投資股,可保持股份,不予分紅,其得到的紅利由其他股東平分,待到店鋪轉讓或拍賣經營時,可按其股份分配。

第2項,退出股份需經股東會議共商決議,並計算出市場值。

第3項,退出的股份首先由店內購買,經股東同意可轉賣給他人,如未轉賣,其他股東平衡分配。

第五章:其他事項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甲方煤炭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車輛轉讓

1、甲方現將一輛,大梁號 ; 牌重型倉柵式半掛車:車號 掛,大梁號 轉讓給乙方所有。

2、車輛轉讓價格為元)。

3、支付方式:乙方在對車輛進行驗收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按約定方式支付價款後,甲方應將該車輛及該車輛的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車輛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4、甲方將自有車輛轉讓後,車輛繼續以甲方名稱登記。車輛上户登記,並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5、本協議簽字日之前該車輛發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簽字之後該車輛發生的債權、債務及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轉讓給乙方後,該車輛的保險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的保險利益由乙方享有,由乙方通知保險部門。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應予協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 合作經營

1、合作經營期限:乙方掛靠甲方從事煤炭物流業務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車輛因事故、年限、報廢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況出現,本合同自然終止。

2、合作經營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也不是勞動合同,乙方和乙方所聘請、僱用的人員,不屬於甲方職工,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3、乙方權利義務

① 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按每車3000元/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②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按時交納車輛運營所需費用,並承擔運營中的風險,運營所產生的利潤歸乙方所有(除應當扣除的費用外)。

③ 乙方按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制度,對運營車輛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保養、例保並及時對運營車輛進行季檢、年檢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④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為乙方統一提供車輛配件、輪胎、油品,並保證質量不低於市場相同產品質量,價格不高於相同產品的市場價格。乙方不得在外採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採購經理批准。

⑤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不得擅自轉讓、轉租、抵押經營車輛,如有以上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收回一切經營證照,乙方承擔 元違約金。

⑥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4、甲方權利、義務

① 甲方負責辦理煤炭運營的相關手續,保證合作經營的正常運行。

② 甲方負責乙方的貨源,並辦理運費結算,承擔壞賬風險,如甲方無法提供當日貨源,可免收乙方當日管理費(甲方提供貨源乙方拒絕運輸除外)。

③ 甲方在每月初向乙方公佈上月車輛運費收入、費用支出和利潤清單。

④ 甲方應當及時辦理乙方交納運營車輛費用的相關手續。

5、為保證甲方資金週轉,甲方延期三個月支付乙方應得利潤,自第四個月起,甲方每月末將乙方第一個月的所得利潤和乙方結算。

6、合作經營期間,乙方參加甲方指定、統一投保的險種,並全額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保費按年計。乙方應於每年度保險到期前一個月內將次年度的保險費一次性全額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辦理保險費繳納;否則乙方應承擔 元違約金,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後果。

7、在合作經營期間因車輛所發生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8、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甲方經乙方的要求協助處理相關的事故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包括事故賠償及保險理賠。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差旅費等)。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

五、雙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內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本車輛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7

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 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採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後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籤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託一方經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 實用型專利權係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説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准後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 Model)專利。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共同經營“遊樂場”。為保證雙方權益,簽訂如下條約:

一、合作經營地點、名稱:甲方將位於福州大學城的“浙閩商貿城”二樓約1200平方米場所及二樓原有的消防、空調等設備(見附表)提供給乙方經營遊樂場。

二、經營時間:暫定捌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利潤分成:正式經營第一年,甲方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28%,乙方實際營業額的72%。第二年至第三年,甲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30%,乙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70%。第四年至第八年,甲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40%,乙方各分取當年實際營業額的60%,為考慮到市場的培育期第一年無保底,第二年起每月保底營業額十五萬元,若連續三個月未達到可選擇按保底抽或雙方協商退場事宜。

四、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陸萬元。在本遊樂場正式開業後三個月,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叁萬元,在合同期滿,甲方退還餘下保證金叁萬元。

五分成付款方式:自正式營業日起,在每月的12日——15日內用人民幣現金拆帳,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拖延時間超過半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六、遊樂場的設備、設施及場所相關裝修由乙方負責,遊樂場內機器調試、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並保證其正常運轉及入場機器設備達到80%以上。

七、人員配置及費用 :遊樂場所需工作人員由乙方全權聘用並承擔其全部工資費用;甲方派出收銀員一名負責營業銀,其工資、福利待遇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八、甲方為乙方裝配獨立電(水)表各一隻,每月的電、水費和税費按甲乙雙方每處分成比例共同承擔,其各自承擔額在每月的上交的分成額中扣除。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權收取所逾期欠款額的5%滯納金,若逾期達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經營期內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商場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若商場規章制度和遊樂場正常經營有相牴觸,雙方應視實際情況協商議定)。乙方應主動接受工商、税務、物價、治安等有關部門和商場管理人員的合法監督和管理,合法經營,否則後果自負。

十經營期內,乙方要健全遊樂場管理制度和上下級及值班制度,加強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事故發生,如有機台遺失或被人為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自雙方簽訂合同後,雙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若中途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賠付雙方履約保證金。

十二、若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轉讓或轉租遊樂場,在不損壞甲方原有利益的情況下,須先通過甲方同意,乙方才能轉讓轉租,並主動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在合約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等原因而無法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並經雙方結清帳款,機台退後,甲方退清乙方履約保證金餘款。如因政策性等原因造成停業並享受經濟補償的,按國家相關政策三方協商進行相應補償。

十四、合同簽訂一個月內,因經雙方努力還無辦理有關證件而無法開業的,雙方應無條件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履約保證金,在此前有關辦證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簽訂並辦證後十五天內,乙方的設備設施若還沒進場,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不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合同中如有不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各自的義務和職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目的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義和客户簽定合同,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甲方為乙方提供開展業務定所需要的支持(業務經費除外),包括公司名稱及相關證件資質、印章使用、公司銀行賬户、開具發票等,但甲方不參與乙方合同執行和管理,合同執行及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雙方沒有管理和被管理關係。

本合同限定乙方主要經營範圍是:系統集成、軟件開發和信息化管理諮詢(主要是EAM軟件開發和諮詢),且不和甲方所經營的軟件產生衝突。

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壹萬元整,作為掛靠合作服務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同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給予賠償。

(3)在乙方掛靠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以甲方公司名義和客户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乙方才可以和客户簽訂合同。

(4)乙方和客户簽訂合同後,甲方不負責對合同具體服務內容的執行,但有權監督其執行過程,以免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有損於甲方公司利益的情況。

(5)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甲方有權要求立即停止業務活動。

(6)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如若出現合同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經營許可證件或者輔助經營許可,如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軟件企業資質等複印件,但在乙方每次使用前均需要提前和甲方申請。

(2)在本協議生效之後,甲方有義務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賬户信息、印章使用、開具發票以及簽定合同所需手續辦理的支持。每次開具發票,甲方收取發票金額的8%,作為本次開具發票向國家相關税務部門繳納税費費用和其它服務費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和客户簽定合同的款項後,有義務在2個工作日內以網上轉賬或者其它形式匯款至乙方賬户內。

乙方賬户信息:

開户行:

賬户名:

賬號:

(5)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支持。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第二條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協商解決。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的資質,在不影響甲方公司的聲譽、企業形象、業務的情況下完全自主開展業務,包括適當的宣傳、技術交流、合同談判、合同簽定、合同履行、項目實施、售後服務等。

(4)乙方經營上實行獨立核算,盈虧自己負責。

(5)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潤歸乙方所有,所有項目費用在到達甲方賬户後,乙方有權要求在2個工作日內轉到乙方賬户。

2、乙方的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公司相關規章制度。

(2)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解決。

(3)乙方在項目進行過程中要確保質量和安全,對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第四條其他

甲方協助乙方在經營過程辦理中合同蓋章、發票開具、税務辦理和銀行轉賬匯款等。

第五條聯合聲明

(1)甲乙雙方僅是掛靠經營關係,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係。

(2)為了經營需要,甲方同意提供銀行賬户信息和開具發票供乙方開展工作,乙方僅是借用甲方的對公銀行賬户和企業相關資質開展業務,不存在所屬關係。

業主方採用轉賬或者轉賬支票直接將項目款打入甲方賬户上,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項目款項轉給乙方,除8%的税點和轉賬手續費外,甲方不再收取其它費用,以保證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失。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處理:

(1)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 1 年,過期前協商續簽,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雙方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及合作共贏的前提下,共同達成合作經營合同,具體條款及內容如下:

一、合作現狀及範圍:

甲方以現有鋼結構分項加工車間、設備、鋼結構專項資質、部分配套的設計、辦公場所及簽訂合同後所有鋼結構業務作為股份投入,乙方以合同簽訂後所有鋼結構業務、全面的管理及配套的施工技術人員、車間生產技術人員作為股份投入,雙方共同經營鋼結構工程的生產、安裝等,雙方股份各自佔50%。雙方對合作後生產經營的利潤、風險或潛在虧損共同承擔、合作經營中的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合作範圍僅限於鋼結構生產部分,不涉及到雙方其他業務。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把公司現有鋼結構車間生產、經營、原有人員用於合作後生產、經營,合作後把鋼結構生產、經營權交由雙方共同經營。

2、投入合作後鋼結構生產部分人民幣壹拾萬元啟動資金,並投入業務過程中的流動資金。

3、享有雙方經營中的利潤經甲乙雙方同意後享有支配權、使用權及合同約定的雙方所佔比例的收入權利。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做為經營經理對合作後鋼結構車間生產、經營負責,全力維護公司在社會及市場上的形象。

2、投入合作後鋼結構生產部分人民幣壹拾萬元啟動資金,並投入業務過程中的流動資金。

3、享有雙方經營中的利潤經甲乙雙方同意後享有支配權、使用權及合同約定的雙方所佔比例的收入權利。

三、業務部分:

合作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將所籤的鋼結構工程共同經營,鋼結構工程產生的所有利潤、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包括掛靠單位使用資質承攬鋼結構工程獲得收入),產生的與業務有關的税費(如營業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產税、鋼結構資質維護費用等)、合理開支由雙方共同承擔,雙方共同承擔設備維護、保養、電費等費用。雙方承攬鋼結構工程均以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對外宣傳承攬工程,不得再以其他名義對外承攬鋼結構業務。

四、財務管理:

1、雙方共同管理: 負責現金, 負責合作後鋼結構業務收入、支出、帳目管理,財務按月、按實出具報表。

2、經營中的開銷投資應由雙方同意後共同投資,大額超過伍拾萬元投資或經營中雙方同意的集資產生的利息由雙方共同承擔。

五、合作時間: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如同意可續簽。

六、其他約定:

(一)、雙方共同遵守並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獲取各自的利益,不得單方對用户做出不切實際的許諾和保證,不得做出損壞合作方的言行,不得做任何有損工程質量和客户利益的行為,更不得做出損壞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譽、權益的事。

(二)、合作後雙方共同商議一套完善、可行的管理模式用於實行,捨棄家族式管理模式。

(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鋼結構原有生產管理人員由雙方根據原有人員能力、對崗位適應能力決定是否留用。

(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現有鋼結構材料由雙方清點後以市場現行價格計價作為甲方投入的流動資金,交由合作後鋼結構使用。

(五)、本合作合同簽訂後,雙方共對合作期間鋼結構產生的債權、債務負責,雙方各自原有的債權、債務及與合作後鋼結構車間生產無關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與合作經營無關。

七、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如一方不能履行需要解除合同需雙方同意,如單方解除需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賠償上年度二倍利潤作為違約金。

(二)、合作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見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見證方:

年 月 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1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書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規定,就合作經營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項目

1.雙方同意在甲方安裝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常開通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雙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負責甲方____________設備的投資,設備:________系統,

(2)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設備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檔次,穩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強酒店的競爭力。

4.結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額每月付款給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項,乙方的各項税費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滯納行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五年內,乙方對該系統的設備擁有所有權。第六年開始該系統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

2.負責提供全套安裝設備及配套設施,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質量等均符合約定(具體見附件)。

3.保證所提供設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承擔由於產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保證視頻服務系統的音像質量。(質量的標準如何確定?)

5.保證片源的時效性和合法性,並保證每個頻道每星期更換一部影片(共設輪播______個頻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複?)

6.系統歸屬甲方後,乙方應保證提供有效及時的片源,直至該系統不再使用為止。(提早______日提供片源清單。)

7.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乙方不得將安裝在甲方處的設備做抵押或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統服務費,因視頻系統設備原因導致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投訴,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系統服務費。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系統的所有權屬乙方,但甲方擁有使用權,甲方不得自行轉讓、遷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擔保。

3.合同簽訂後派專人協助乙方在工程勘測和安裝期間的工作,並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乙方人員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財物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項目的技術、方案、協議內容保密,為系統採用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設備損毀,甲方需對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5.為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良好維護,甲方無償提供設備操作間和一部工作電話,並無償為乙方工作人員在工程施工和系統維護期間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單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

2.違約責任: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責任。

3.雙方發生爭議時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並需加蓋公章並經代表人簽字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4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協議。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注意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5

甲方: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_____層_____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與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租賃該商鋪的期限為3年,即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止。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商鋪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為人民幣_____元,總計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並在租賃期間擁有該商鋪的經營使用權。

第四條乙方負責繳納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經營中所使用的電費和水費由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統一收取。

第五條本條款第三,四條規定乙方所應交納費用,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繳納,否則每天按所需繳納金額的5%收取滯納金。

第六條商鋪租金每年調整一次,後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遞增_____。

第七條甲方應於_____年月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裝修方案呈x物業管理部門報批,須按照x對商業街的整體形象要求。

第八條訂立本條款時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商鋪使用保證金。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

第九條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非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按時交回商鋪,並保證商場及其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除外),同時應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行為;

3:甲方的《租賃許可證》失效。

發生以上三種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商場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出租商場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因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乙方拖欠租金_____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種費用達標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商場用途的;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場或設施嚴重損壞的;

5: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出租商場進行裝修;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商場轉租給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交回出租商場,乙方預付款項有節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還保證金。

第十六條因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商場_____個月以上;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3: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商場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商

場,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大寫)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商場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商場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商場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_____日內遷離出租商場,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商場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九條乙方拖欠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擅自將出租商場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商場面積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及可預期的收益。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條款如有增刪,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頁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分,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任選一種,並在□上打“?”。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合同登記機關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銀行帳號: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銀行帳號:委託代理人(簽章):

本合同約定條款,均須雙方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法律規定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0年月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6

第一章 總 則

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 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香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董事長,國籍: 。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 省 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董事長,國籍:中國。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中外合作經營的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

外方名稱為 Co.,LTD.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省 市。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xx年第10號令《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二條的規定,由乙方收購甲方的部份股權後變更登記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商務部發布的20xx年第57號令《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xx年修訂)》的規定,合營企業投資建設經營 ,屬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甲方可以控股。依據上述原則,甲方出資收購乙方的部份股權,佔合營公司股權總額的 %,乙方佔 %。合營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擔風險。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的願望,採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全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

第八條 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億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現金作為投資。

第十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美元,全部由甲方繳付。甲方同意本協議簽訂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將註冊資本金匯入合營公司的賬户。

第十一條 甲方的其分投資款項,應在不影響合營公司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十二個月內付清,最遲也不得超過十五個月。

第六章 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佔有 %股份,乙方佔有 %股份。

第十三條 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税的税後利潤後,盈餘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轉讓優先權。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按時繳付投資款:

及時提供變更註冊所需的有關資料(商務登記、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明及個人簡歷等)

乙方責任:

辦理合營公司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從註冊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有關變更工商登記。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成立董事會,本協議簽訂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財務總監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八條 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歸還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會,撤回指派的財務總監。但甲方有權每年分配利潤時,委託有資格的審計機構對合營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乙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部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籌備和建設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二十六條 (略)

第二十七條 (略)

第二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十一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方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三十五條 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三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全部利潤,在繳納所得税、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應按雙方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營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八條 本合營企業在下述情況下解散:

1、合營期滿;

2、合營期滿之前,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或事件,經董事會決議,本合營企業也可解散;

a、合營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b、任何一方違反經營合同規定,使本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c、合營企業達不到經營目的,投資無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組織清算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3條到108條規定進行。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20xx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第十四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合營期滿,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國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四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傳或電子郵件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香港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五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一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五十三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幾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經營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經營管理承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就共同經營一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經營項目名稱、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如有變更,甲方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場地,甲方保證房屋及配套設施處於良好、安全的適用狀態,採購及時,外圍關係的協調與處理;乙方全面負責洗浴的日常相關管理和經營所需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人員編制、工資標準、技師提成比例和日期雙方協商認可財務執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3、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食宿。

三、管理和利潤分配

1、該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和人員的工資分配技師提成由乙方根據甲方的現行模式制定,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後執行,財務部門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2、與經營有關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和費用由甲方解決。

3、利潤分配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間為當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賬户:

4、利潤分成按每月營業額,營業額的 %提成,每10萬元為一個百分點。

5、技師分成,技師按,五天結算一次工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資。

四、本協議項下的場地在本協議簽訂前所涉及的一切債款、債務、人事糾紛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簽署之日內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