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能源管理分為宏觀管理與微觀管理。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能源的開發,生產和消費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調控和監督的社會職能是能源宏觀管理;企業對能源供給與消費的全過程進行管理是能源微觀管理。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歡迎參考閲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一、前 言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深圳達實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山東融世華租賃有限公司、上海久隆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碩人海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聯律師事務所、施耐德電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挪威船級社(中國)有限公司、遠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新時空(北京)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鵬程、陳海紅、趙明、諶樹忠、李鐵牛、錢靖、於力、王康、程丹明、聶海亮、劉昕、何生、範莉莉、賈洲平、劉秋生、羅麗芬、李明奎、邢向豐。

二、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

本標準適用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2587 用能設備能量平衡通則

GB/T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 3484 企業能量平衡通則

GB/T 13234 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

GB/T 15316 節能監測技術通則

GB/T 17166 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

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的節能項目。

3.3 節能服務公司 energy services company; ESCO

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3.4 能耗基準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的,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前某一時間段內的能源消耗狀況。

3.5 項目節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的能源消耗相對於能耗基準的減少量。

4 技術要求

4.1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狀況診斷、能耗基準確定、節能措施、量化的節能目標、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測量和驗證方案等。

4.2 用能狀況診斷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關標準執行。

4.3 能耗基準確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關標準執行,並應得到雙方的確認。

4.4 節能措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以及工藝、設備等相關標準的規定。

4.5 測量和驗證是通過測試、計量、計算和分析等方式確定項目能耗基準及項目節能量、節能率或能源費用節約的活動。測量和驗證方案作為合同的必要內容應充分參照已有的標準規範成果,並遵循以下原則:

A)準確性。應準確反映用能單位實際能耗狀況和預期的及達到的節能目標。

B)完整性。應充分考慮所有影響實現節能目標的因素,對重要的影響因素應進行量化分析。

C)透明性。應對雙方公開相關技術細節,避免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的爭議。

4.6 項目節能量的確定可按照GB/T 13234及相關標準規範執行。

4.7 能耗基準確定、測量和驗證等工作可委託合同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審核。

5 合同文本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參見附錄A)、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託管型、融資租賃型、混合型等類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的重要載體。項目各相關方可參照附錄A參考合同的格式,開發專門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