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精選10篇)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精選10篇)

乙方:

甲方為發展地方經濟,帶動農村人口就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位於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畝。

三、該土地租期為年,自年月日始,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年。

四、租金按年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元,共計人民幣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元訂金,此款先用來衝抵簽約後的租金,租金於每年的月日付清。

甲方:

乙方:

20x年x月x日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閒置土地,發展商業,將自有的一塊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基本情況

1.1上述土地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居於柏洲邊市場與柏貿商場之間,具體位置見附件。

1.2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細資料見附圖)

第二條物業之用途

2.1上述物業之用地明確為商業用地,不能做為工廠或工場等用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甲方將上述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 年(大寫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承接人仍希望優先承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後,續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乙方承租。

租賃期的延長必須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意出讓物業產權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繼承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根據當時情況另行協商。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

4.1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租金為每平方米為 元,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標者先交伍拾萬元作投標保證金,中標後須即時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將該保證金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須在簽約後一週內將約定租金中的首期貳佰萬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伍拾萬元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其餘租金應於簽約後的一個月內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4.4乙方原交納之保證金伍拾萬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餘伍拾萬元租金時抵付。

4.5乙方所收之款項用東莞市東城柏洲邊社區居委會收款收據開票。

第五條甲方物業產權手續的辦理

5.1上述合同項下的土地因未辦理產權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物業的交付

6.1物業按現狀交付。

6.2乙方對甲方依據本條所進行之交付,除因為產權糾紛可以提出異議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辯理由。

第七條乙方義務

7.1保證物業的使用狀況符合國家法律關於商業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當地居民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需要,需在現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或固定設施的,在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後,應經過甲方的審核,經甲方審核同意的,再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7.3任何建設項目的進行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施工,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市政府關於“四清理”規定的要求城市佈局和消防安全必須作好建築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築物南北兩邊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兩米,原人行道不能疑義變,人行道北寬餘7米,南寬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佔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市容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到社區居委會購買垃圾桶、垃圾車及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垃圾必須按社區居委會的要求堆放。

7.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7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築物而由政府有關部門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費、税收、水電費、衞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之協助義務

8.1因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沒有辦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費用由乙方負擔;

8.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與當地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8.2協助乙方搞好與當地居民的關係。

8.3協助政法機關,維持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良好治安環境。

第九條甲方對物業權屬的承諾

9.1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甲方擁有合法產權。

9.2因本合同項下物業之產權產生爭議的,概由甲方負責解決。

9.3如因物業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賠償之義務。

第十條徵收及補償處理

10.1合同期間,如果本合同項下的物業被政府依法徵收,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其補償按如下方式解決:

地上建築物,包括設備在內的固定資產和可移動資產歸乙方所有,徵收拆遷的補償除土地的補償歸甲方外,其餘歸乙方享有。

第十一條地下資源及埋藏物

11.1根據法律規定,地下資源及埋藏物屬國家所有,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開發物業所屬土地的地下資源,在建設過程中,發現埋藏物的,應依法上繳甲方處理。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承接約定

13.1合同期間,甲方出讓物業產權給第三人的,甲方必須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須保證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及今後基於本合同而簽署的所有補充協議/或附件。

13.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四條合同期滿後財產歸屬

14.1合同期滿,在本合同項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乙方建設的建築物及拆遷後使用價值/或市場價值接近於零的附着物)歸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審批所獲得的權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註明應歸甲方所有的權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權益過户/或更名手續。

14.4如雙方未能就繼續使用事項達成新的協議的,屬乙方所有的,可搬遷的設備及各類非固定資產,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後三個月內搬遷完畢,逾期,視為無償贈予甲方。

第十五條不可分割條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如被法院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被依法終止執行;但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終止執行的條款後,其餘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簽約目的和要求的一般違約行為,均須承擔此給守約方造成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17.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如產生糾紛,均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17.2如存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形,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八條文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定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1、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2、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 鄉(鎮)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 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 畝,林地(山地) 畝、水面 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

3、流轉期限: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 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 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 公斤 (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託代理人收

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約定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六個月,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x年x月x日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 鄉(鎮)  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 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 畝,林地(山地) 畝、水面 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  

3、流轉期限: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________年,按每畝 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________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 公斤 (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託代理人收  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________年土地租金之日起____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____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約定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六個月,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

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 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 租賃土地狀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土地位於 四

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面積為 畝。

二、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甲方在簽訂合同時一併全部賣給乙方,乙方在合同簽字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元。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等事宜。

(2)甲方負責解決施工期間的各種村民糾紛,確保乙方的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3)乙方辦理土地手續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4)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經營成果全部歸乙方。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由乙方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水費、電費、税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憑期間的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的政策和法規。

(3)乙方有權將租賃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4)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

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

(5)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徵收、徵用行為時,涉及地上附着物的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甲方需退還土地徵收、徵用後未到租賃期限的租金。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無故要求收回土地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甲方另行賠償。

2、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則每日加收每年租賃費萬分之一的滯納金。乙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正式生效。

七、爭議處理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不能達成一致時各方有權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補充協議)行為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協議到期,如甲方繼續出租,乙方若有意繼續租賃,應於本合同到期前60天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或購買權。

3、由於不可抗力、國家政策或政府行為等原因致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時,雙方可協議變更或解除。如解除,雙方都不負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__日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6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協議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1、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2、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將在鄉(鎮)

村組承包經營的土地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_________________耕地畝,林地(山地)畝、水面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_________________

3、流轉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土地流轉方式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_________________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價款計算方式2:_________________按每年每畝公斤(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託代理人收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約定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六個月,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其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 (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 平方米(合 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 .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 ‰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 .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 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國土資源局審核和 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打印版本,除簽字蓋章部分外,其他手寫內容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電傳:   電傳: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户名稱:   帳户名稱:

帳號:   帳號: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將權屬自己的位於大沙田水塘江橋南頭西側(即銀沙大道西面與廣 西農業幹部學校之間)的甲方商店所屬土地,填高至銀沙大道路面標高後出租給乙方,以作為其建設商業經營性質的樓房用地。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 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範圍、面積該出租地位於大沙田水塘江橋南頭西側(即銀沙大道西面) ,其四至範圍南、西、北三面各為廣西農業幹部學校用地,東面為銀沙大道用地(詳 見附件紅線圖) 。該土地面積約為 畝(見紅線圖) 。

二、土地租用期限 租期定為貳拾貳年整(22 年整),從本地塊撥地放樣日起計算租期,計 足 22 年,其中建設期貳年,建設期不計收租金(即只計收 20 年租金) 。

三、土地租賃用途及建設規模所租土地限於正當商業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該土地期間,在該土地上 建設鋼筋混凝土商用樓房(具體層數最終以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層數為準), 並保證該建築物有合法手續。

四、租金 該土地 22 年租期(只計收 20 年租金)的總租金共計人民幣陸萬伍仟 元整(¥65000 元)。

五、 乙方在本合同書生效取得該土地租賃使用權後,應及時以“南寧市五象嶺園藝場”的名義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樓房建設所需各項報批報建手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辦證資料及有關證明文書等 材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報建手續。報建手續辦妥並在該樓房起建完成後 將其相關資料交付給甲方。

六、辦理報批報建手續費用全部由乙方全額承擔。

七、水電拉接由乙方自行解決並由乙方自行向相關方面繳交費用。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八、乙方在租期所進行的合法經營活動甲方不得干涉,經營活動所需資金甲方不參與投資,經營所得收益甲方不參與分配,經營期間所需的一 切税費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並起建樓房進行合法商業經營,期間如税務部門需甲方交繳該場地及樓房的相關税費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1 十、乙方在 22 年租期屆滿時必須完好地按原狀將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 建築物全部無償移交給甲方使用和處置。甲方在接收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 建築物時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十一、22 年租期屆滿後,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續租該土地和租用該樓房 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允許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期及租金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十二、本租期內若遇國家徵用該地塊的,其土地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如下辦法處理:前 12 年期(含貳年建設期)的補償 費 100%歸乙方,後 10 年期則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各分享 50%;停業補償費 100%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 50%分享。

十三、在 22 年租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合作,努力將該土地辦好國有 土地使用證,辦證的合法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四、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守。若乙方違約,側甲方有權處置該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陸萬伍仟元租金不予退還。若甲 方違約,則甲方必須雙倍返還租金,並雙倍賠償乙方在該土地上所有投資 費用,包括建築費用及辦證和其它全部合法費用。

十五、來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一併執行。若協 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書的簽訂地點在南寧市五象嶺園藝場。

十八、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該土地的 20 年租金共計陸萬伍仟元(¥65000 元)人民幣後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二○○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二○○ 年 月 日 2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9

!

承租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面積為平方米,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國土資源局審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第十八條本合同為打印版本,除簽字蓋章部分外,其他手寫內容無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電傳:電傳: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户名稱:賬户名稱:

帳號:帳號: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