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集合(精選16篇)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精選16篇)

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2、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建設新農村,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流轉位置、面積、土地用途及流轉期限

1、流轉位置、範圍、面積:甲方同意將在 鄉(鎮)

村 組承包經營的土地 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經營(其中:耕地 畝,林地(山地) 畝、水面 畝)。具體面積和範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為準;如經甲、乙雙方實地測繪,實地測繪與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面積不符,則以實地測繪面積為準。

2、流轉用途:

3、流轉期限:

第四條 土地流轉方式 價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租賃。

二、土地流轉價款:

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第---- 種價款計算方式執行。

價款計算方式1:合同簽訂後第一年,按每畝 元/年的標準計算,之後每 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 %。

價款計算方式2:按每年每畝 公斤 (某種實物)的標準摺合人民幣計算,其價格以當年國家掛牌收購價計算,如無國家掛牌價,則按當年當地市場價折算。

三、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為:

土地流轉租金支付採用人民幣直接支付或摺合人民幣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託代理人收

取並分配租金,支付時間經過甲乙雙方商定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時間及要求:甲方在簽訂合同並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轉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後 日內,將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行為;

(2)甲方享有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權利;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約定用途,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證在合同期屆滿後,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土地租金和相關款項;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如將土地再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需經甲方同意,並另籤流轉合同;

(5)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流轉,合同到期前六個月,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流轉事項,並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除取得合法的產權手續外,應按來修去丟的原則,無償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這些設施,乙方在三個月內清理完畢;如乙方繼續流轉,在與國家政策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流轉經營權;

(6)乙方生產經營必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

(7)若該土地在流轉期間被依法徵用、佔有的,其徵收範圍內的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為原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徵收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甲方個人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個人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賠償相對方損失的責任;

2、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後,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進場,造成土地閒置、荒蕪達3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個月未進場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未及時繳納租金的違約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合同期內,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由於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退出。

第八條 其 他

1、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調解協調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徵收流轉範圍內的土地,被徵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在同等條件下,流出土地的農民具有勞動能力的給予優先安排就業;

4、本合同不得因雙方人事變動和單位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當地鄉鎮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星子縣華林鎮華林村黃壠林場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九江市龍源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鑑於甲方以通過村民大會表決同意出租本合同項下的閒臵荒山、荒地,並以獲得政府的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土地概況

轉讓使用土地坐落於。星子縣華林鎮華林村黃壠林場,該宗土地名稱為 。該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閒地,轉讓土地的四至範圍以乙方現場查勘邊線為準,面積約 畝(具體以實地測量為準,詳見附頁)。轉讓土地範圍甲方應準確確定權屬、界線到組到户。

第二條 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年。

第三條 轉讓用途

乙方租甲方該宗土地設立生產基地,主要建設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條 轉讓價格

1、轉讓價格:荒山閒地基價為每畝每年 元。按國家指導價格為準、荒山閒地及旱土、轉讓及山塘價格以後每五年調整一次,調整方式在基價上以,五年後的GDP為準按GDP增減來調整價格計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轉讓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轉讓合同鑑定之日起柒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1、付款方式:荒山閒地及旱土、水田租金每五年一次性付清。

2、付款時間:在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柒個工作日,由甲方搞好分配方案(組內户主會議簽字紀要為附件),並報星子縣華林鎮華林村黃壠林場,由乙方按照甲方方案提供的發放明細,一次性發放,同時交付土地給乙方。每五年的第一年為付款時間,具體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以後依次類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按合同規定收取轉讓價款的權利。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依據國土部門測繪所確定的四至範圍將租賃土地全部交付給乙方

3、 轉讓期內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企業周邊矛盾,不得影響乙方正常施工和生產經營,甲方村民不得已任何理由強攬工程及強行參工參運。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在轉讓土地範圍內依法辦廠、建房、植樹、修路、取水、取土等權利。

2、乙方有自主生產經營、安排員工、安排運輸、安排工程建設隊伍的權利。

3、乙方在轉讓期內,如遇特殊情況,本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有轉租轉讓或辦其他企業的權利。

第七條 續約、解約、終止合同

1、轉讓期滿三個月前甲方通知乙方,轉讓期滿在轉讓同等的價格上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轉讓期內,甲方無權解除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他規定

1、轉讓期內若遇國家徵收,租賃範圍內土地補償費、安臵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其它構建物以及設備、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2、財產處理

轉讓期滿後,乙方投入的機械設備、電力設施等動產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搬出;乙方在轉讓土地內所建的房屋等不動產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守信,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特別規定

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權利、義務在合同生效後由新設立的公司(名稱為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組長(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簽字):

户主(簽字):

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丁建華西面沿江公路邊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土地,土地面積:田畝冊為____________畝,測量為____________畝,按測量____________畝支付租賃費。

二、租賃期限:除國家特殊徵用外,長期歸乙方使用。交款方式為:協議簽訂之日起於每年年底支付一年的租金。

三、土地租賃費啟動價為700元/畝。_______年,按照村委會租賃費浮動。

四、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保管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4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

面積:

界止 :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交款方式及時間:

5、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6、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租賃方(蓋章):

發包方:

簽訂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5

甲方: (流轉方)

乙方: (承包方)

經後槽村委及全體村民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流轉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配套使用。

二、流轉年限

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流轉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流轉費。

2、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流轉給乙方使用(用來種植和養殖),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流轉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將流轉的土地收回。

6、乙方所有需要流轉的甲方土地一律(口 分 口 不分)等級、並且(口 無償 口 有償)支持修路所佔用的土地或者森林。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一次性交納三年的承包費,以後按每次交納五年承包費支付,直至交納滿三十年為止。承包費為每畝 元,每年共計 元(大寫: 元整)

2、乙方在土地流轉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方可執行。

3、流轉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否則承擔一定違約責任,其相應的土地由當地村委協商按現有建設樣歸還給相應的村民。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5、流轉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流轉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6、合同期間內如遇乙方需要拓寬路面或規模發展需要時,甲方應無理由積極支持和配合,同時乙方應將承包土地畝數按實際畝數和本合同簽訂當時的流轉金額度計算交納承包費。

7、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流轉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流轉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流轉費,並交納流轉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流轉金的20%的違約金和建設所需的一切費用。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生效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產生而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合同自動解除,其相應的土地由當地村委協商歸還給相應的村民。若因國家政策因素需要徵收(用)時,土地徵收(用)的補償歸農户所有,因甲方投資產生的補償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貴州省國有土地流轉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所屬村委各一份,村委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地下資源:

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相關税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種植達成一致意見,先擬定以下協議條款,以至於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位置: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水地租賃給乙方用於發展種植業。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滿期三年。

三、租賃費用:每畝每年_______元。

四、租賃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限:每年的1月10日之前交清全年土地租賃費,直至合同期滿為止。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協調處理乙方用地期間出現的各種矛盾,確保乙方使用土地安全保障。

(2)、協調乙方種植經營期間與地方政府、鄉鎮、村隊之間需往來的事宜。

(3)、協助乙方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在種植業的方面的有關待遇。

(4)、協助乙方完善農田林網的建設。

(5)、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種植經營活動。

2、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合同條款,依法種植經營。

(2)、租賃期間承擔所有渠道、樹木、道路、輸水建築物的管護維修,確保完好。

(3)、所租土地只限於種植各類蔬菜、水果,不允許搞任何建築物。

六、雙方義務

1、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的項目建設,確需徵用收回本片土地,雙方都應服從大局,自行解除租賃合同。

2、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基本農田建設,乙方必須遵守政府安排,承擔要求土地經營者承擔的相應義務。

七、約定

1、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可以視情不繳納租賃費或少交租賃費。

2、甲方如出現干擾乙方正常經營活動或因協調不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要視情進行賠償。

3、乙方如違法經營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4、乙方租賃期間如不履行各類設施維護責任,要視情向甲方繳納相應的維護費,由甲方負責維護。

5、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相關説明:

1、甲方將承包經營東官莊村四組村西的土地 米,寬米),租賃給乙方做駕校練車場使用。乙方硬化路面,搭建輕鋼房,不建磚混結構建築,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和用途。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20xx年,自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1日止。

3、租賃標準:每畝每年1300(壹仟叁百)元,壹年的租金共 元,因物價上漲等因素,每三年每畝地的租金上漲不低於100元或按當年物價上漲情況決定上漲部分租金。

4、付款方式:一年一支付方式,乙方於每年6月12日前將租金繳納給甲方。

二、甲方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按協議約定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駕校經營和學員練習。 乙方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時交納租金。不得破壞甲方的地上附屬物。

三、協議期滿後,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優先租用;否則乙方恢復原地貌,繼續做基本農田使用。在協議履行期間內,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協議即為終止,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違約或私自對租用土地進行流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6月12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於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督部門:(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響應政府號召,服從貴州省委、省政府及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將安龍縣作為鐵皮石斛種植基地之一的戰略安排,為提高土地效益,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經營行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土地位於貴州省安龍縣鎮村 ,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實際標註為準(詳見租賃土地平面示意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20__年9月1日起至20__年8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的原則,每五年為一個繳費週期,第一個週期從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租金為每畝300元,簽訂本合同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先行支付第一週期總額的20%,等甲方將該地塊上所有農作物清理完畢交付乙方後,一次性將第一週期的剩餘租金全額付清;第二週期從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租金每畝400元,支付日為20__年8月31日;第三週期從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是,租金為每畝500元,支付日為20__年8月31日;第四周期從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租金為每畝500元,支付日為20__年8月31日;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制止乙方實施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3、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4、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5、有義務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保證租賃土地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否則因此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由甲方負

責賠償。協助乙方處理合同履行時遇到的相關問題。

6、若遇到國家徵用該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但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7、制止任何人對租賃地塊的違法破壞行為和阻撓乙方正常生產運營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有權以市場為導向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了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固定建築、大棚、電網、種植物、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種植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和收益權。

3、租賃期內不得對土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租賃期內,國家及各級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6、租賃期限滿,在同等租金及政策內,有權優先續租該地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貴州省及黔西南州政策調整的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土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安龍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用於向安龍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村民委員會(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20__年 月 日

乙方:__(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20__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三)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1、租金:________元/(□月/□季),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支付全額租金,甲方給乙方提供收據。

3、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税費

(9)衞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阿克蘇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七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七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2

出租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證號:

承租方(乙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證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北京市懷柔區  鎮 村 東或西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大小為  畝, 長  米,寬  米 ,形狀為矩形。租賃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計 萬元整(元)。

二、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建造廠房及),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固定資產、廠房及相關設備等。

三、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  %到  %。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於本合同生效後10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10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千分之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並公證後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3

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20_年_月_日時起到20_年_月_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1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20_年_月_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税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0.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1.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2.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3.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_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面積__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體以合同附圖為準)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至______年。每年租金為______元/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轉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人,無需徵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按照實際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時甲方還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出租,乙方有有權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位於,東西,南北(佔地面積約),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土地租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期為年。乙方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賃費即_______元整。乙方依約按時交納租賃費,交費時甲方應出示相關證據。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租賃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經雙方商議,免收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從年月日起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元。

3、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並且完整無異議,無任何經濟、法律、責任等糾紛,保證該土地未設定抵押、擔保等他項權利。否則,甲方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

4、在租賃期間,如因土地、道路權屬問題產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並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

5、.合同簽訂後,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賃費價格,亦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賃權。甲乙雙方都應自覺遵守履行合同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賠償守約方所有損失。土地租賃期間,但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國家徵用或政府開發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遇國家徵用或政府開發所得補償,土地補償歸甲方,廠房建築、機械設備及搬遷補償歸乙方。

6、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集合 篇16

出租方:(甲方)代表

承租方:(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合同標的:

甲方按現狀將屬於自己合法擁有歸屬權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產權證為準證號: ) 畝的山林地以租賃的方式交由乙方開發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30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繼續承租該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付 萬元給甲方作為資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開採過程中逐步扣減。

2、計量方式:甲方按每車車方計量給乙方,即每立方 元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它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行為。

2、甲方必須保證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從事有阻礙乙方開採的一切行為活動,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開採。

4、開採期間,因甲方權屬糾紛或責任引起的乙方損失,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並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5、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解決運輸道路的暢通,所經過的山地及棄土的場所由甲方負責解決。涉及別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應協助解決,合理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道路開始後,管理及使用權屬甲、乙雙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應以實按時依開採銷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賃期間,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經營開發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解決水土流失等相關問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擅自終止合同,若單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必須承擔賠償對方由於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乙方因開採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樹地的樹木補償標準定為每畝壹仟元人民幣,無樹木地方原則上不補償。

2、租賃期間,乙方如將開發經營權轉給第三方,不要徵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轉讓情況後的相關事宜,開發經營權轉讓後,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乙方承租的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作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乙方解決周邊村民關係,山林地屬四鄰界地等問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處,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