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聘用合同(精選5篇)

學者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學者聘用合同(精選5篇)

乙方: 博士

1.中國科學院 研究所聘請_______籍______ 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_(譯名)女士/(先生)為訪問學者,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2.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單位訪問學者。甲方按照研究所有關規定在合同期內對乙方進行管理。

4.乙方的工作任務主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詳細約定見工作任務協議附件

5.乙方按其意願選定其研究的學科方向和合作人_____________,並在聘用期內與合作人及其課題組積極開展相關科研工作。

6.甲方支付乙方薪酬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月,另外給予乙方_________元用於住房補助,_______元用於醫療和社會保險。 £ 詳細約定見來訪者待遇協議附件

7.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中國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為乙方配備科研合作人。

5)按時支付乙方的報酬。

8.乙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和中國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兼職。

3)認真開展本合同所約定的研究工作,保證科研工作質量。

4)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

5)遵守中國相關技術和科研保密規定,不從事與訪問學者身份不符的活動。

6)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9.乙方在其受聘期科研工作基礎上所產生的科研成果所有權歸甲方,並享受甲方有關科研成果的獎勵。訪問期間取得的論文、專著、專利等科研成果均應標註“受中國科學院‘外籍青年訪問學者獎學金計劃’資助”。 £ 詳細約定見科研成果歸屬協議附件

10.乙方在聘期內享受中國官方假期。另外,可根據乙方本國特有的節日,享受累計不超過5日的特殊假期。

11.乙方請假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病假需憑醫院證明。假期在10日以內薪金照發。乙方因病不能繼續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除聘用關係。

12.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要嚴格履行合同。

3)甲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i.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經甲方指出並協商後仍不改正的;

ii.根據醫生診斷,乙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i.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ii.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報酬。

13.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即視為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美元的違約金。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甲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乙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 經乙方同意後,離華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乙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4.本合同附件(如工作與實驗條件約定、工作任務約定、科研成果歸屬約定、醫療健康保障約定等) 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聘用關係自行終止。合同期滿後,甲方發給乙方半個月薪金作為離職補貼費。當事人一方要求籤訂新的聘用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90天向另一方提議協商延期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乙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16.爭議解決: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雙方均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17.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合同的解釋權歸中國科學院。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 博士

中國科學院 研究所

(乙方單位/地址)

簽字:

日期:

學者聘用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為甲方)

受聘人員:(以下為乙方)身份證號碼:

振興中心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為本園班幼兒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單位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聘用乙方在幼兒園工作。

(2)甲方應每月按時支付工資。

(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4)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元。因為是小小班,教師工資根據幼兒人數收費情況而定最高工資與其他三個班的民辦教師工資持平,幼兒人數達到30-40人,不達這個標準的,按人數比列計算工資。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1),屢次遲到,或曠工一天以上,或需長期請假;(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會效果;(3),工作不負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4),惡意終止合同。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1),保教質量差,不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情節嚴重;

(2),體罰幼兒,情節嚴重;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5、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有公辦幼兒教師補充時本合同一定終止,自行解除,不再是本園的教師。

五、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

六、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如工作需要又本人能勝任工作的可以續聘簽訂合同。合同不得塗改否則失去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八、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聘用單位(蓋章):振興中心幼兒園

受聘人員(簽章):

法人代表(簽名、章)

學者聘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

定每月工資500元。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2、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祕密的。

3、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4、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5、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十二、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年月日

學者聘用合同 篇4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單位與臨時聘用人員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名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二、受聘者姓名(乙方)

性別 民族 聯繫電話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合同。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打字員崗位從事工種,聘任期間不享受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不佔用人單位編制,為臨時用工。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二、甲方為乙方分配相關的工作任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並對乙方進行上崗前職業培訓和思想政治教育。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加強管理和培養,為乙方成才提供必要的條件,並對乙方在聘用期間的行為負責。

四、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乙方發生違紀行為,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該崗位月 整( 元)。其中: 元為基本工資,其餘為乙方養老統籌等補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

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月基本生活費中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等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一)聘用合同期滿;

(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三)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使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機關工作制度,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四)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二)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八條 未盡事宜 由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聘用單位:(簽字蓋章)年月 日

受 聘 者:年 月 日

學者聘用合同 篇5

乙方:

甲方:

乙方現有男女臨時工數名,甲方因生產需要而與乙方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協議書,以計時而計算工資(元/小時),乙方要求甲方每個月保底工時為(小時)。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任務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一)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條件組織招錄,甲方具有獨立的用工錄選權。但甲方在錄用勞務人員後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錄用人員花名冊,便於乙方掌握招聘情況。

(二)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勞務人員進行變動時,乙方應填寫(勞務人員增(減)清單),並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甲方應及時與被錄用人員依法簽訂半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並配合乙方收集乙方輸送的勞務人員的勞動合同、身份證,以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證)或(退伍證)等相關證件的複印件,便於辦理用工備案。

(四)乙方所組織之勞務人員應具有個人行為承擔之能力,且備有本人合法真實有效之身份證件。

二、勞務人員的數量及合作協議期

乙方按照招聘男女比例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具體人數根據甲方通知為準。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協議期限二年。

三、勞務合作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四、費用的支付標準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二)勞務服務費標準:每人每月元整,(勞務人員倘若在合同期間內自離或未工作滿一個月,或因個人行為被甲方廠家解僱,乙方則不的得向甲方申請該離職人員勞務費用)

(三)勞務服務費按各工廠發放員工工資當日同時支付。

五、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承諾其就簽署本協議時已依法取得足夠的批准、授權或者相關部門的同意。

(二)乙方只負責招聘人員,不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法律風險等。

(三)乙方按協議條款規定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因勞務人員自動辭職或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而造成勞務人員數量不足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足量地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補充到甲方工作。

(四)乙方在每次組織勞務人員到甲方報到前,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基本資料,甲方在審核後通知確定擬用人員,對乙方按甲方反饋的人員組織到甲方報到後,甲方保證安排崗位。

(五)乙方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如實告知應聘人員。如有疑問,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詢問。乙方必須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開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違法行為。乙方必須確保應聘人員的'資料真實、可靠,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六)乙方應保證所送人員身體符合甲方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玻甲方有權組織乙方所送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交通費由務工人員承擔。

六、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需真實、可靠。

(二)負責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和日常管理。

(三)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辦理社會保險。

(四)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亡、傷殘或患職業病的,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有關費用除社會保險負責部份外,其餘按國家規定應由用工單位負責的,由甲方負責。

(五)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安全操作、崗位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乙方所送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與員工協商解決。

七、保密約定

雙方合作之具體內容,以及合作過程中涉及對方的應當保密的信息皆為保密的範圍,雙方共同承諾保守祕密。若因此而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或損失的,雙方約定按本協議年標的額的15%,由泄密方給蒙受損失的一方賠償。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協議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