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聘請合同(精選5篇)

員工聘請合同 篇1

一、使乙方實時獲取勞動報酬;

員工聘請合同(精選5篇)

甲方須推行的義務: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_________(公司)劃定的待遇;

三、為乙方推行職務提供肯定的工作條件;

一、使乙方實時獲取勞動報酬;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推行職務時的正當權柄;

五、為乙方參加_________工會有關財會知識更新學習提供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益:

一、依法推行會計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_________(公司)的辦理工作提出建媾和品評;

四、依下級構造劃定的條件參加財會協會運動和_________(公司)的各項文體運動;

五、辭職(須提早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二)乙方須推行的義務:

一、遵守_________(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擔當_________(公司)的嚮導和監督,服從工作擺設;

聘 用 協 議 書委託單元(甲方): 聘任單元(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例,在自願、平等、協商同等的底子上,甲方將本單元的會計工作聘任乙方來完成,訂立本合同。乙方提供辦事的受害人為甲方,甲方應對推行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一、聘任事變 一、 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材料,根據會計制度的劃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算帳簿,體例財務會計陳訴。 二、 活期向税務部分及其他部分提供材料。 三、 包辦甲方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二、聘任限期 其聘任限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兩邊權益義務 一、甲方權益義務 一、 甲方單元負責人對本單元的會計工作和會計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 甲方所提供的會計材料必需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劃定。提供的原始憑證附有完整的經辦人和審批人的蓋章。 三、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乙方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算帳簿和其他會計材料,提供虛偽財務會計陳訴。 四、 甲方應配備出納負責一樣平常錢幣資金收支、庫存辦理。 五、 自合同見效之日起,在每月月末最後一天或前一天,向乙方提供正當、真實、正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材料。 六、 對乙方退回要求根據會計制度進行改正、增補的原始憑證,甲方應當實時予以改正、增補。

二、在推行會計師職務時,不得違背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_________(公司)榮譽的運動,嚴禁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造成財務數據喪失和泄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辦理愛護好甲方的有關財產和設置裝備擺設,放工要封閉好門窗、水、電,包管安全。如由於本身疏於辦理造成財產喪失,承擔補償責任;

五、不停提高本身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本質;

六、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季度付給乙方根本報酬_________元,在季度財務報表完成後,付出報酬。

(二)因工作必要,經主任贊同,到外地出差時,出差補助實行鐵路局劃定尺度。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排除

(一)在下列環境下,_________(公司)有權雙方排除合同:

一、應聘會計師違背_________(公司)規章制度,不積極推行義務,經勸止不改時;

三、應聘會計師因守法亂紀被打消會計師資格;

二、應聘會計師嚴重違背工作規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員工聘請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x年1月 1日至 x年12月 31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員工聘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中國快遞網絡在市唯一授權的快遞網絡經營權的經營商,主要經營國內國際快件的快件速遞業務,因業務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以僱用形式聘請乙方為甲方單位員工,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就雙方的僱用勞務關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⑴合同期內,甲方即為乙方的工作內容管理者,有權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的工作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並對乙方因違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同時,甲方有權按照甲方制定的獎懲制度對乙方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行政罰款。

⑵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以及乙方身體健康情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並根據崗位性質而變更乙方薪水。

⑶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時發生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與經濟後果不負責承擔責任。

⑷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後仍不終止的,甲方有權取消僱用關係,如因乙方的行為造成甲方公司的經濟或法律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⑸甲方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擁有最終的解釋與隨時變更的權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員工聘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聘職位: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本着平等、公開、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請乙方為甲方店員工,為顧客進行美髮服務,達到甲乙雙方雙贏的目的。具體合作事宜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1、乙方需認真細讀此合同,待簽署後,本合同書自動產生法律效應

2、本合同於年月日正式生效,至年月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續約,則另行簽署此合同。

3、合同期內,乙方作息時間必需按照甲方規定安排,如有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准請、休假)、不按規定休假者,甲方將按相應規章予以處罰。

4、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設定,乙方需按甲方設定之工作模式開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顧客投訴、返工、

工作不專心、服務態度差、不按時到崗或擅自離崗、不服從主管或經理調度、和同事不團結者,甲方有權依據公司制定之獎罰制度對乙方實施相應處罰。

5、乙方合同期滿離開公司,(至少三個月內)不得在甲方經營店兩公里範圍內同性質之經營店工作

6、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及能力,提供相應之技能提升。幫助乙方學習成長。

7、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約,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之住宿、餐飲以及水電等工作外開支。

8.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乙方受聘上崗前或(上崗後以每月扣去一定金額的方式)需向甲方繳納元人民幣風險金,待甲乙雙方順利履行完合同後,再予以退回。如合同期內乙方未按正確程序請辭離職,甲方將沒收此保證金。

員工聘請合同 篇5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崗位職務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期三年。

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

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

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政府簽訂聘用合同儀式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1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

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

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

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

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

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15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五)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各項待遇

(一)聘方接漳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

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修訂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

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2、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方:(蓋章)受聘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