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勞務合同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精選5篇)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1

委託方(甲方):

住 址:

聯繫電話:

服務方(乙方):

住 址: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區域、服務內容

服務區域為: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為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日30日前,甲方若有意終止保安服務合同,須以書面方式告知乙方, 逾期未能書面告知乙方的,且乙方願意繼續提供服務的,保安服務合同自動延續前款約定的1個合同週期。

3、合同終止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終止日及以前所有未付的保安服務費。

三、保安服務人員定員及每日/班次人員配置

(一)保安服務人員配置人數為: 1 人。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月休 天。

(三)甲方若需要為服務項目增加保安服務人員,應提前 10 日以書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務費數額及構成

(一)保安勞務外包(代發工資)和服務費或管理費數額為:

保安月服務費總額為: 貳仟伍佰圓整(¥2500元)

保安年服務費總額為: 叁萬圓整(¥30000元)

其中保安隊員 2500 元/月/人。

(二)保安服務費構成:勞務外包(代發工資)和服務費或管理費(含保安員加班工資)、社會保險、保安器械(對講機、橡皮棍、強光電筒、保安服裝和標誌標識等)。

五、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收費憑證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服務費,每月15號前支付給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務費用,甲方以現金方式或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提供收據給甲方。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派專職或兼職的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對派駐保安員進行管理。

2、監督、檢查保安員的表現情況,對違紀的保安員,知會乙方主管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工作,必要時通知乙方予以調換。

3、為乙方派駐的保安員提供執勤服務等履行保安服務合同約定的職責所需的相關設施及條件(電風扇、取暖器等),並確保服務區域內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

4、提供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設施,制定需要乙方保安員執行的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其員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員履行保安職責。

5、乙方人員提出的安全隱患,甲方有及時處理的義務。同時採取有效措施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工作。

6、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員從事雙方約定的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對保安員或其它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7、嚴格按照財務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重點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確保財產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培訓派駐的保安員嚴格履行雙方約定的崗位職責,並遵守甲方提交的書面的與履行保安服務職責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2、甲方要求調換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保安員的,乙方確認後在 3 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

3、培訓派駐的保安員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災害事故,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甲方,並協助處理,採取措施保護髮案現場,依法妥善處理髮生在責任範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4、為保安員配備全國統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裝備,負責保安員的工資、福利和相關保險。

5、加強對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向甲方提供規範的保安服務。

6、根據管理保安隊伍的需要,對保安員進行輪崗調換,但應徵詢甲方意見。

7、定期對甲方進行回訪,瞭解甲方對保安服務的意見,對甲方提出的問題和合理建議,進行整改,將整改結果及時提供給甲方。

8、加強人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向甲方提供規範的安防服務和秩序維護工作,預防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9、乙方人員應對各項工作記錄完整有效;檔案齊全。

10、乙方應當為派駐的保安員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工傷事故責任。

七、工作要求

1、派駐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政審合格,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受過正規訓練,着裝上崗,佩戴標誌,按服務作業要求和標準按照甲方合理要求進行服務與管理。

2、區域內實行值班、登記、門禁、巡邏制度。

3、派駐的人員必須認真維護甲方管理區域內的正常公共秩序,運用各種合法手段保證秩序維護區域的財產安全。妥善處理管理區域內的其它突發事件,防範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儀容、儀表、禮儀、着裝、言談和舉止符合禮儀規範要求;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堅守崗位,文明執勤,禮貌服務,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依法辦事。

5、維護消防設施、設備不發生損壞和丟失,性能良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及設備。

6、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實施秩序維護管理工作。

7、制止撿、收垃圾人員、閒雜人員未經許可進入維護區域。

8、接到火警、警情後及時到達現場,協助保護現場,並報告管理處與警方。

八、其他約定

(一)在甲乙雙方確認的《保安服務方案》所列的範圍內,因乙方的保安員在履行保安服務合同職責過程中的故意或嚴重失職行為導致甲方財物損失,經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任何一方得知損害發生時,應立即報警並通知對方。警方未到現場勘察取證之前,不得任意移動和破壞現場。

(三)包括但不限於因下列情況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戰爭、火災、颱風、暴雨、雷擊、暴動、騷亂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財產損失的。

2、他人持槍支、刀和棍棒等兇器侵犯服務區域;甲方債務民事糾紛;甲方人員自盜造成的財產或經濟損失。

3、無明顯盜竊痕跡的盜竊事故;甲方自行盤點發現財物缺少等。

4、私人物品及財物保管不慎造成失竊或損失等。

(四)甲乙雙方對在合作中獲知對方的有關資料和信息,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有權機關、部門出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文書,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

(五)甲乙雙方人員離職,或雙方合同到期(包含違約)對方公司六個月內不得錄用該人員。

(七)向對方發送的與本合同約定、變動事項有關的書面文件、材料,須交對方辦公室、綜合部或財務部簽收。書面文件、材料自簽收日生效。

(八)甲乙雙方住址或聯繫電話若有變更,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變更信息導致另一方無法發送信函的,視為對方已知悉信函內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未盡信息變更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九、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一致所簽訂的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約定事項履行義務或單方終止合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保安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三)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務費的,須按應付服務費總額每日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務費的,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向乙方付清所欠服務費和滯納金,並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保安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四)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仍履行職責時,合同條款仍然生效,但雙方應及時協商訂立新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則

(一)本合同若有任何條款與法律對照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時,本合同其餘條款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不因此而受影響。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2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內容

1、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區域實施安全保衞,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財產安全的行為發生,維護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 乙方保安員的崗位和具體勤務:

二、甲方聘用保安員數量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 名,甲方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增減現有保安人員;

三、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

2、服務起止時間自月日起至年

四、服務地點:

服務地址:

五、服務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保安服務費

每月每人合計人民幣:人合計元;人民幣(大寫)

2、 保安服費實行(預、後)付制按 支付一次,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保安服務費,按正常服務費的百分之三百(含於工資中)支付:即每人人合計人民幣(大寫):

4、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保安人員保險費(工傷、醫療、意外):

每人元,元人民幣(大寫):

甲方首次支付服務費時,付清本合同期限內全部保險費,由乙方具體操作投保事宜;

5、遇有特殊情況,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合同約定範圍之外工作的,由此造成人員傷亡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其經濟賠償不在本條款(4)保險賠付範圍內;

六、工作時間

1、保安員每週工作時間和休假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需要保安人員加班,必須經乙方同意,且保安員加班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加班時間的規定,並依法支付加班加時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3、遇有搶險救災的特殊情況不受本條款1、2款限制;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凡不直接參與乙方保安員內部管理、勤務安排兵力調配和探家休假的安排工作。

2、 因乙方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追究賠償責任。

3、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免費提供保安員的食( )、宿( )。

4、 甲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食宿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給乙方保安員食宿、交通費用,保安員食宿、交通費用由甲方每次支付服務費時同時支付:

5、 甲方協定保安員食宿、交通費用標準為:

住宿費: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計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伙食費: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計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交通費:每人每月 元, 人合計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6、 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

7、 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需乙方對保安員作保安業務常規培訓外的業務培訓或技能培訓的應另外承擔相應的培訓費用。同時如造成保安員加班加時的應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8、 甲方應為乙方保安員提供勤務範圍合法的,切實可行的工作執行制度;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員必須是經過北京市公安機關認可的培訓機構統一崗前培訓,持有《保安人員資格證》的合格保安員;

2、 乙方負責替甲方支付保安員的工資和相關福利費用,配發北京市統一的保安制式服裝。

3、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4、 乙方負責保安員上崗時間、班次的安排和休假調配工作;

5、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甲方應認真研究解決,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 乙方保安員有權拒絕承擔合同範圍以外的其它勤務,有權拒絕甲方指定的安保工作負責人以外的其他人員的直接指揮;

7、 乙方應及時撤換甲方提出的不稱職的保安員;

8、 乙方應保證雙方確定的保安勤務崗位不空崗;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

2、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經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違約方承擔部分責任或全部免責;

3、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一方要求續訂,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沒有提出異議,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一個月的服務費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2、甲方延遲支付服務費和加班加時工資,每延遲一日,應按延遲支付部分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延遲支付服務費用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雙方認定服務地點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有關條款需修改、刪除或形成附件,必須使用與填寫本合同同色筆跡在以下補充條款填寫處詳細註明,否則無效(如無填寫內容必須註明“無補充內容”字樣);以下補充條款共計 條。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3

委託單位(甲方):

勞務承包單位(乙方):

甲方為確保運營線施工安全,防止已施工完畢的接觸網線材被盜,根據工程需要,將西格二線護線工作交由乙方組織的保安隊伍進行看護,形成勞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書。

第一條:保安項目及包價。

1 保安項目:西格二線工程接觸網所有線材及設備。

2 負責區段:

3 勞務工期:依照上崗時間確定,直到所管區段送電為止。

4 勞務人員及單價: 夜間按每3公里2人進行人員安排,每人每天80元。

5 工作內容及時間:對所架線區段進行巡視,防止附加導線、承利索及導線線材、設備被盜。夜間19:00點----凌晨7:00點

第二條:保安要求

在負責保安期內乙方的保安隊伍要服從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遵守《巡視護線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沒有派出保安,未安排巡視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按造成損失情況給予罰款。乙方連續2日自行停止巡視,視為單方中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權不付己完勞務款。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甲方根據鐵路附近施工的安全規定,對乙方保安人員進行鐵路知識以及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 甲方負責發放防護背心及照明設備。其它防護用品乙方自行解決。

3 甲方在現有架線區段的情況下,如有增加需每日中午提供當天的架線區段和公里數。

4 甲方應隨時對乙方保安巡視進行督查,如發現違章問題,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同時按照《護線巡視制度》視情節進行處罰。

5甲方負責遠處統一出工接送工作。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要結合鐵路附近巡視護線的特點,每天上崗前對其保安人員進行點名和安全講話,確保人身安全。

2 乙方每夜應對管轄區段的護線巡視情況進行檢查,按照《巡視護線制度》執行檢查內容。

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每日提供的架線區段和要求的保安人員,增加足額保安人員到新的管段。

4 乙方在合同執行期,不論任何原因、任何地點由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行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處理,自負責任並承擔其費用。

5 乙方的吃、住、等生活問題及隊伍的管理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行解決巡視所需用具、水、電、油及其他設施。

6 乙方負責保安期間與相關單位協調並自負相關費用。

第七條:勞務費的結算及支付

勞務費結算及支付辦法:每月初根據乙方的考勤人數和天數,對照甲方的記錄,彙總發放。

第八條: 清算以保安工作完成,以乙方實際勞務工作量為準,並附國家正式發票。

第九條:本合同的附件《護線巡視制度》和本合同的條款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第十條:1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3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完各自的義務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負責人: 負責人: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4

委託方(甲方):

住 址:

聯繫電話:

服務方(乙方):

住 址: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區域、服務內容

服務區域為: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為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日30日前,甲方若有意終止保安服務合同,須以書面方式告知乙方, 逾期未能書面告知乙方的,且乙方願意繼續提供服務的,保安服務合同自動延續前款約定的1個合同週期。

3、合同終止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終止日及以前所有未付的保安服務費。

三、保安服務人員定員及每日/班次人員配置

(一)保安服務人員配置人數為: 1 人。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月休 天。

(三)甲方若需要為服務項目增加保安服務人員,應提前 10 日以書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務費數額及構成

(一)保安勞務外包(代發工資)和服務費或管理費數額為:

保安月服務費總額為: 貳仟伍佰圓整(¥2500元)

保安年服務費總額為: 叁萬圓整(¥30000元)

其中保安隊員 2500 元/月/人。

(二)保安服務費構成:勞務外包(代發工資)和服務費或管理費(含保安員加班工資)、社會保險、保安器械(對講機、橡皮棍、強光電筒、保安服裝和標誌標識等)。

五、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收費憑證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服務費,每月15號前支付給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務費用,甲方以現金方式或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提供收據給甲方。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派專職或兼職的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對派駐保安員進行管理。

2、監督、檢查保安員的表現情況,對違紀的保安員,知會乙方主管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工作,必要時通知乙方予以調換。

3、為乙方派駐的保安員提供執勤服務等履行保安服務合同約定的職責所需的相關設施及條件(電風扇、取暖器等),並確保服務區域內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

4、提供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設施,制定需要乙方保安員執行的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其員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員履行保安職責。

5、乙方人員提出的安全隱患,甲方有及時處理的義務。同時採取有效措施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工作。

6、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員從事雙方約定的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對保安員或其它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7、嚴格按照財務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重點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確保財產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培訓派駐的保安員嚴格履行雙方約定的崗位職責,並遵守甲方提交的書面的與履行保安服務職責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2、甲方要求調換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保安員的,乙方確認後在 3 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

3、培訓派駐的保安員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災害事故,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和甲方,並協助處理,採取措施保護髮案現場,依法妥善處理髮生在責任範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4、為保安員配備全國統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裝備,負責保安員的工資、福利和相關保險。

5、加強對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向甲方提供規範的保安服務。

6、根據管理保安隊伍的需要,對保安員進行輪崗調換,但應徵詢甲方意見。

7、定期對甲方進行回訪,瞭解甲方對保安服務的意見,對甲方提出的問題和合理建議,進行整改,將整改結果及時提供給甲方。

8、加強人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向甲方提供規範的安防服務和秩序維護工作,預防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9、乙方人員應對各項工作記錄完整有效;檔案齊全。

10、乙方應當為派駐的保安員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工傷事故責任。

七、工作要求

1、派駐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政審合格,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受過正規訓練,着裝上崗,佩戴標誌,按服務作業要求和標準按照甲方合理要求進行服務與管理。

2、區域內實行值班、登記、門禁、巡邏制度。

3、派駐的人員必須認真維護甲方管理區域內的正常公共秩序,運用各種合法手段保證秩序維護區域的財產安全。妥善處理管理區域內的其它突發事件,防範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儀容、儀表、禮儀、着裝、言談和舉止符合禮儀規範要求;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堅守崗位,文明執勤,禮貌服務,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依法辦事。

5、維護消防設施、設備不發生損壞和丟失,性能良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及設備。

6、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實施秩序維護管理工作。

7、制止撿、收垃圾人員、閒雜人員未經許可進入維護區域。

8、接到火警、警情後及時到達現場,協助保護現場,並報告管理處與警方。

八、其他約定

(一)在甲乙雙方確認的《保安服務方案》所列的範圍內,因乙方的保安員在履行保安服務合同職責過程中的故意或嚴重失職行為導致甲方財物損失,經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任何一方得知損害發生時,應立即報警並通知對方。警方未到現場勘察取證之前,不得任意移動和破壞現場。

(三)包括但不限於因下列情況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戰爭、火災、颱風、暴雨、雷擊、暴動、騷亂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財產損失的。

2、他人持槍支、刀和棍棒等兇器侵犯服務區域;甲方債務民事糾紛;甲方人員自盜造成的財產或經濟損失。

3、無明顯盜竊痕跡的盜竊事故;甲方自行盤點發現財物缺少等。

4、私人物品及財物保管不慎造成失竊或損失等。

(四)甲乙雙方對在合作中獲知對方的有關資料和信息,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有權機關、部門出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文書,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

(五)甲乙雙方人員離職,或雙方合同到期(包含違約)對方公司六個月內不得錄用該人員。

(七)向對方發送的與本合同約定、變動事項有關的書面文件、材料,須交對方辦公室、綜合部或財務部簽收。書面文件、材料自簽收日生效。

(八)甲乙雙方住址或聯繫電話若有變更,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變更信息導致另一方無法發送信函的,視為對方已知悉信函內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未盡信息變更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九、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一致所簽訂的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約定事項履行義務或單方終止合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保安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三)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務費的,須按應付服務費總額每日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務費的,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向乙方付清所欠服務費和滯納金,並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保安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四)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仍履行職責時,合同條款仍然生效,但雙方應及時協商訂立新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則

(一)本合同若有任何條款與法律對照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時,本合同其餘條款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不因此而受影響。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保安勞務合同_物業保安勞務合同格式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是依法成立、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提供保安服務的專業防護衞公司,具備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現應甲方需要,派遣乙方保安人員協助甲方維護交通秩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派遣保安人員的任務

甲方使用乙方保安人員協助維護交通秩序、確保道路暢通、做好巡邏、報警監控、車輛秩序管理等項工作。

第二條  派遣保安人員要求、數量、服務期限和地點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必須為男性,且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政治合格,無違法違紀前科記錄;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品行端正、吃苦耐勞、作風嚴謹;

(3)具有駕駛資格、從業資格和較好的履行崗位職責能力,熱愛公安工作;

(4)國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60釐米以上;

(5)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大或傳染性疾病,年齡為35週歲以下。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員的具體人數以實際人數為準。

3.服務期限:1年(x年xx月xx日開始至x年xx月xx日,具體人員的到位時間以實際到位時間為準)。

4.派駐服務地點:甲方指定的管轄區域。

第三條  保安人員服務費

1.服務費標準:甲方根據派遣保安人員的實際到崗時間,在每人每月X元的基礎上折算、支付保安服務費用。

2.乙方的保安服務費由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需在每季度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務費。

第四條

乙方保安人員到達崗位後,接受甲方領導,具體工作由保安人員所在部門負責安排落實。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在職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監督權,同時應僅限於在合同約定的服務範圍內。

2.因工作特點要求,需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由甲方負責。

3.甲方若發現乙方保安人員不盡其責,違反工作紀律和相關規章制度,經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勞動法規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外,有權要求乙方在3天內予以調換,乙方應予滿足,並將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員及時送至甲方指定場所上崗履職,因未及時予以調換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職責不相符的工作,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在聽從甲方指揮、開展工作的過程中,因職務行為導致自身或第三方遭受人身傷害、經濟損失的,且甲方負有責任的,由甲方承擔適當的賠償責任。甲方無責任或因乙方派遣人員個人原因產生的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該類侵害、損失被相關權利人追究賠償責任並先予賠償的情形下,甲方有權就所其承擔的損失最終向乙方進行追償。

5.被派遣的保安人員在甲方的具體領導下工作,完成合同規定的疏導交通秩序、保障安全工作,保安人員在執勤過程中遇到重大突發事件,保安人員應立即向甲、乙雙方領導彙報。

6.與甲方管理部門保持經常聯繫,隨時溝通情況,及時解決執勤與管理中的問題。

7.乙方負責為保安人員配備開展工作的制服、標誌及基本安保裝備(制服、標誌及裝備的標準由雙方另行確定),並負責為保安員繳納社保等各項法律規定費用,發放工資。

8.乙方根據甲方人事部門的要求向甲方下屬部門派駐保安人員後,未經甲方人事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在各部門的保安人員人數。乙方未經甲方下屬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調動派駐到甲方下屬部門工作的保安人員,如須調動,應提前徵得保安所在部門的同意後方可進行。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而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足額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自應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額的5%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間無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由責任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並負責賠償對方合同期總金額25%的違約金。

4.一方因政策規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時,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不按照約定提前通知對方,由違約方承擔支付對方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終止,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6.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均不影響本協議違約責任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未詳之處,由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處以補充

協議為準。

2.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自雙方負責人或簽約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約代表:負責人/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