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臨時合同(精選3篇)

員工臨時合同 篇1

甲方: 簽定日期:

員工臨時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的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 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他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衞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他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員工臨時合同 篇2

甲方(使用部門)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其獎金及工作期間病事假工資的扣發見《人事管理規定》及《員工手冊》。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員工臨時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工作任務

合同期間,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承擔__________工種。

乙方的崗位職責約定為:

1、

2、

3、

4、

5、

三、勞動報酬

乙方的勞動報酬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約定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為乙方在合同期間入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如發生意外傷害,除保險公司賠付外,不足部分有甲方承擔。

2、按照公司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

3、按東方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制度按時與乙方進行結算、支付勞動報酬。

4、為乙方在工作期間遇到的個人困難提供一定的生活幫助。

5、如乙方為黨(團)員,應組織乙方過組織生活。

6、幫助乙方解決食宿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進行工作安排及實施,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2、服從甲方依據有關制度、規定執行的工作時間安排及考勤、管理。

3、遵守甲方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特點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因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有責任按照事故責任的輕重予以甲方賠償。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方因停工、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虛假隱瞞個人情況,經甲方調查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乙方工作不負責任,或不服從甲方指揮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措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的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四)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五)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六)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甲方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___。

七、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字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