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返聘合同

甲 方:

勞務返聘合同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户口住址: 聯繫電話:

説明

乙方為已達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返聘勞務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用工性質及約定

1.乙方作為甲方勞務工,從事 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

2.乙方願以甲方正式員工的標準提供勞務,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勞務任務。

3.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評,以及對考核或考評結果的處理。

4.如乙方原因導致乙方自身、甲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因此而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三條:勞務報酬及保險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公司業績綜合評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報酬為税前每月 元,每月 日之前以現金支付上月勞務報酬。乙方同意自身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如無法提供勞務服務的,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包括職業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合同解除和終止後,甲方計發乙方工資至其離職月,無須支付其他任何補償金。

第四條:合同續簽及保密義務

合同期滿,如雙方都同意續簽的即可協商訂立下一期合同。如不續簽合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並完成接交工作後方可離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報酬二倍承擔解除金。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技術祕密或工作祕密的義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向乙方支付的乙方保守商業祕密的費用。如因乙方泄露祕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1、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合同終止;

2、如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立即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①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②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③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合同的。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