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聘用退休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2.工作崗位和職責
2.1乙方應在其正常工作時間內及業務要求的時間內、正確、謹慎、積極和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2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2.3乙方同意根據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方也可以依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或公司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務進行調整。
3.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
3.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4.薪資福利
4.1在勞務聘用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為 元/月。
4.2甲方享受公司其他相應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福利待遇。
4.3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愛護甲方的任何財產,由於其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財產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勞動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5.3乙方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導。
6.甲方的義務
6.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法律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
6.2乙方為退休人員聘用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個人繳納部分社保費用甲方按150元/月補足以現金髮放給乙方。
7.合同解除
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雙方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7.2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其它
8.1甲方所訂立的企業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8.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3.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8.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退休返聘合同書返聘合同(2) | 返回目錄退休返聘合同書
甲 方: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為已達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
第一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作為 勞務工作內容為:負責 業務。
第三條 乙方願以甲方正式員工的標準提供勞務,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勞務任務等。
第四條 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評,以及對考核或考評結果的處理。
第五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公司業績綜合評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時間為每月第 個工作日。
第六條 本協議期滿的即可終止。雙方都同意續簽的即可協商訂立下一期合同。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符合用人單位要求、或者不能勝任用人單位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甲方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衞生等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月通知對方。如不履行提前一個月通知的義務,則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計一個月勞務費。
第十條 依據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約定正常終止或解除本協議的,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補償金。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包括職業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退休人員返聘勞動合同範本返聘合同(3) | 返回目錄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
退休人員返聘勞動合同範本
茲有______因________需要,聘用______的退休人員______同志,現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受聘後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間,受聘人的退休費(原工資的_____%,金額______元)由______發給。
2.聘用期間,受聘人退休“補差”工資(原工資的_______%,金額_____元)由聘用單位發給,並視其工作成績適當發給獎金。
3.受聘在多勞多得企業工作的退休人員,不享受“補差”工資和獎金。按_______執行,其費用由聘有單位支付。
4.聘用時間,受聘人應享受的勞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單位負責解決,如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其保險待遇全部由聘用單位負擔。
二、在合同期間,受聘人應服從聘用單位的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一份。經_______勞動服務公司鑑證後生效。
聘用單位:(簽章)
受聘人:(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受聘人原工作單位:(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聘用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______年___月___日
審批單位意見: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