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範例(通用20篇)

買賣合同範例 篇1

買賣合同(樣式六)

買賣合同範例(通用20篇)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2

甲方(出賣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車輛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享有所有權的車輛有償轉讓給乙方。車輛信息如下: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第二條 購車款項的約定  購車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購車款的支付

1、乙方於月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車輛相關手續,如果乙方需要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那麼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車輛過户。車輛過户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_乙方_承擔。

第四條 甲乙方責任

1、車輛在月時之前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章都由甲方負責。

2、車輛在月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以及一切與黑_ _車輛有關事宜都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兩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2、 車款一次付清,賣方提供車輛過户手續。  甲方:  乙方:車輛買賣合同 篇10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户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住址: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3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汽車並辦理按揭,或乙方通過其他汽車銷售商購買汽車後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相關手續等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

車價:__________。

二、購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車輛;( )

2、乙方向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車輛,再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

三、交車時間、地點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乙方提車確認單為準。

2、乙方向_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汽車經銷商及乙方簽名蓋章的提車確認單為準。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首付_____元,其餘車款乙方委託甲方向____銀行____分行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年限___年,按揭____%,金額(大寫)_______元。

五、權利與義務

1、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質量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車時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乙方通過其它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乙方負有審查所購車輛證件,發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若因此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6、如乙方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協助乙方或協助汽車銷售商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六、有關汽車按揭的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的,乙方應切實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自提車之日起至銀行貸款發生之日止,須配合甲方及銀行的資信調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車後,須及時上牌,並把車輛登記證及購車發票原件交與甲方。

3、按揭期內,乙方未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抵押車輛私自轉讓給他人;如私自轉讓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在按揭期內,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不得以經營狀況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為由,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6、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銀行貸款合同後,應嚴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權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為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費用(含保證金、續保定金、擔保手續費、工本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貸款期內必須履行保險義務,乙方的續保定金在貸款期最後一年充抵保金,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險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乙方承擔。

8、乙方若變更住址及聯繫電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甲方及貸款銀行,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義務的,除按按揭貸款合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息、罰息、調查費、律師代理費等。

八、送達地址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九、附則

1、本合同所指的汽車銷售商,係指乙方所購汽車的開票單位。

2、本合同一式叁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銀行備案一份。

3、本合同及其附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肇慶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簽章):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4

農產品購銷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因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購買農產品進行深加工。

2、乙方系合法的民事主體,具體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供應農產品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嚴格遵守。

第二條質量標準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以及甲方要求。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購銷產品的特性、運輸方式、運輸里程等因素科學、合理的確定包裝方式,應確保運輸機儲存過程中產品品質不會降低。

2、購銷產品包裝物購置、人工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

1、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方式為分批次交貨,每批次交貨數量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求確定後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2、乙方應確保其按照甲方的各批次供貨需求交付的標的物是當日從種植地上採摘,當日運送至交貨地點。

3、交貨地點為甲方生產車間或倉庫所在地。

第六條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負擔

1、本合同約定的購銷產品採用汽車運輸,運輸車輛需全程行走高速公路,以確保送貨的及時性。

2、本合同約定的購銷產品運輸、裝卸費用完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在產品交貨地點雙方按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乙方應在發貨前告知甲方當批次發貨數量、預計抵達時間、運輸車輛車牌號及駕駛人員、交貨人員姓名及電話。若乙方未另行指派交貨人員前往交貨地點與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員進行交貨驗收的,視為乙方委託了運輸車輛駕駛人員作為其指定的交貨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在產品到達交貨地點當天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產品檢驗合格。

4、經甲方檢驗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費由乙方承擔。

5、甲乙雙方對購銷產品的驗收應採用書面形式記錄驗收結果,並由甲乙雙方指定的交貨人員和收貨人員簽字確認。

第八條貨款結算方式、支付時間

1、乙方按批次供貨給甲方,雙方在交貨地點對當批次供貨數量和貨款進行結算確認。

2、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實行分批次支付,甲方根據各批次結算金額及時將各批次的貨款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3、乙方委託甲方根據雙方確認的結算金額按批次開具正式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履行交貨義務的,應按合同價款總額的10%/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8小時或累計逾期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甲方通知的各批次供貨數量進行供貨的,應按合同價款總額的_______%/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3、乙方交付的產品經甲方檢測發現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農產品安全和品質標準的,應按合同價款總額的_______%/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出現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限屆滿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發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5

購銷合同範本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             相關事項,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合同,以供信守:

1、供貨設備(產品)名稱、品牌、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的交付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上述設備。

3、 設備運輸、安裝和驗收

3.1乙方確保設備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現場,並承擔設備的運費、保險費、裝卸費等費用。

3.2甲乙雙方對設備進行開箱清點檢查驗收,如果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在______天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3.3設備到貨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天內安裝調試完成。

3.4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質量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合同約定的相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在甲方《驗收合格單》上簽字確認。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內先以____方式預付貨款_____%計_______;安裝調試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後以______方式付貨款的______%計_______,餘款10%作為質保金,滿1年後     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保修扣款後餘額。

5、伴隨服務

5.1乙方應提供設備的技術文件,包括相應的圖紙、操作手冊、維護手冊、質量保證文件、服務指南等,這些文件應隨同設備一起發運至甲方。

5.2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5.2.1設備的現場安裝和調試提供設備安裝和維修所需的專用工具和輔助材料

5.2.2乙方應派專業技術人員在項目現場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培訓或指導,在使用一段時間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訓計劃。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乙方應保證所供設備是在__________(年月)後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製造廠標準及合同技術標準要求。如果設備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設備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6.2乙方應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應以甲乙雙方的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更換零配件及工時費。

6.3報修響應時間_______小時,到場時間_________小時(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4保修期滿後,人工費為單次故障不高於______元,年度定期預防性維護保養次數,不少於_______次。

6.5乙方負責設備的終身維修並應繼續提供優質的服務,儲備足夠的零配件備庫,保修期滿後,以__________的優惠價供應維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應應由雙方另設協議決定。

7、違約條款

7.1 如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相關部門檢驗確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買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要求賣方進行補救:

7.1.1同意買方退貨,並將全額貨款償還買方,並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7.1.2按照貨物的疵劣程度、損壞的範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7.1.3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賣方並負責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的一切直接損失。

7.2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義務或者法定義務的,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除如下特別約定外,違約為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另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維權導致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在內的全部損失。如下為特別約定:

7.2.1乙方所交設備和安裝調試與合同標準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繼續交付符合約定的設備,延期交貨的,每日承擔違約金為      元;若逾期      日未交付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或者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沒有按照法定或者約定要求保養保障設備正常使用,每耽誤一日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耽誤超過五日,甲方有權選擇第三方維保,所造成的費用乙方向甲方按照130%標準承擔。

7.3.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總價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7.3乙方應保證甲方和使用單位在使用該設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產權的起訴。

7.4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不存在任何質量上的瑕疵,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2倍的違約金。

8.爭議的解決

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          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書就,甲方執   份、乙方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10.合同附件

10.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配置清單 設備的配置清單

10.3技術標準 投標文件的技術響應 設備技術説明

11.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按手印)                (簽字按手印)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簽字按手印)                (簽字按手印)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房二手房買賣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房二手房買賣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房二手房買賣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房二手房買賣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

買賣合同範例 篇7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海爾電冰箱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貨總值為10萬人民幣元的電冰箱,其配置標準、單價、總價等如下: 標的物名稱:對開門649升節能增鮮冰箱  型號: BCD-649AB  單價:10000元  台數:10  總價:100000元  

第二條 定貨、交貨及驗收  

1、定貨日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  

2、交貨日期;20.01.01  

3、交貨地點;  

4、付款方式;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 0.00 元;  

5、驗收方式:甲、乙雙方合驗。甲方向乙方説明商品的配置,核對商品品牌、型號和編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説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當面向乙方交驗商品,並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選配件)合格證和使用説明。  

第三條 質保規定  

2、冰箱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在____日內維護、修理,並保證修理後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出現故障,甲方負責在____日內修理或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性能故障時,乙方可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貨時,甲方負責為乙方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____日至第____日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性能故障時,乙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乙方要求換貨時,甲方負責____日內為乙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 。  

5、整機三包有效期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記錄,甲方負責在____日內為乙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的,調換新的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又無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貨時,甲方負責為乙方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6、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性能故障,甲方負責在日內為乙方調換新的選購件。選購件更好兩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負責為乙方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7、在三包有效期內,乙方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如乙方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修理、更換。  

第四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實行三包:  

1、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説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4、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5、擅自塗改三包憑證的;  

6、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9、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自電冰箱售出之日起________年內____區用户上門硬件維修服務  

第七條 質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償跟蹤服務,服務費按每台機 50 元次收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時交貨,則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則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修理、更換或退貨,應付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説明相關理由。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或解除,對方有權拒絕,並可要求變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其在法律上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蓋X)單位名稱(蓋X)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

買賣合同範例 篇8

產品名稱:_________計量單位: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牌號商標:________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交(提)貨時間

備註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本合同按《民法典》、《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有關民爆器材管理規定執行。

5.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6.結算方式及期限:

7.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費用負擔:

2.質量要求、質量標準:

8.違約責任:

3.交(提)貨地點、方式:

9.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

10.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發貨單位:_________

需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發貨單位:_________

物資主管部門簽證意見:_________

簽證部門(章)

(簽證不收費)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9

買賣合同(貿易銷售行業)

買方:                     (簡稱甲方)

賣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就甲乙雙方買賣合作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產地、品牌、規格、顏色、材質、數量、單價

序號

商品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型號

顏色

材質

批次

數量

單價(含税)

總價

1

2

3

合計人民幣(大寫):

備註:運費合計: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保修

2.1產品的質量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乙方保證產品符合國家相關產品標準及要求,同時乙方對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保證能夠通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驗收。

2.2乙方對產品的質保期為:  年,自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開始計算,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免費維修或做更換處理,逾期按每天   元累計計算違約金。

第三條、計量方法

以乙方根據甲方通知實際交付的數量為準,由甲方庫管員和採購人員共同驗收簽字確認。

第四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標準包裝,如無相關標準按雙方約定的有利於保護產品的方式進行包裝,包裝物由乙方負責供應,不回收。雙方約定的包裝物和包裝方式為:   

第五條 交貨地點、方法及期限

5.1交貨地點為甲方工地現場指定地點。指定地點即: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通知乙方將貨物運到其他地點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但甲方應在交貨前24小時內通知乙方)。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轉移至甲方。

5.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負責送貨;(2)乙方負責委託第三方運輸,甲方負責運費;(3)甲方自提自運。

5.3貨物裝卸採用第   種方法執行:

(1) 乙方負責裝卸;(2)乙方負責裝、甲方負責卸;(3)甲方負責裝卸。

5.4交貨期限:

雙方約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交貨,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規格、數量、品名交貨,但甲方應提前  小時通知乙方。

第六條、交貨和結算憑證的特別約定

6.1 交貨時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明確品名、數量、質量、規格等貨物基本情況及交貨時間、地點,相應送貨單必須由甲方相應的庫管員和採購人員共同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完善相關結算憑證的審批手續,在甲方財務部掛帳後方有效,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交貨義務。

6.2乙方委託    (身份證號碼:       )作為結算憑證的經辦人,受託人在結算憑證上的簽字行為,視為乙方確認。

6.3材料交付驗收程序:

6.3.1每次送貨後,必須使用乙方提供的經雙方認可的送貨單,並由乙方委託人員在送貨單的結帳聯上簽字確認送貨數量,甲方庫管人員才予以驗收。若乙方實際送貨的數量比送貨單上明確的數量少,則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貨都應按扣除本次差量為雙方的實際結算量。乙方每發生一次差量,還應按本協議第10.7條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6.3.2 乙方須在送貨後   日內憑甲方認可的送貨單、材料入庫驗收單到甲方開具內部結算付款憑證作為結算依據之一,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次貨款。乙方從送貨單開票之日起    日內須完善甲方審批及財務掛賬手續,否則該送貨單自動失效,並視為乙方放棄收取該筆貨款的權利。若甲方有關人員故意拖延相關結算單據的簽字時間,乙方可及時函告甲方,甲方應予以及時處理。

6.4乙方明確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員 (包括但不限於施管人員、項目經理、處長、庫管員等)任何時候以甲方或甲方相關項目部的名義向乙方出具的欠據、收據、承諾及其他任何經濟法律文書等,必須經甲方分管、主管領導審核確認後方為有效,否則無效,由此產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7.1產品的價格,以雙方約定的為準。

7.2貨款結算與支付: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甲方財務制度和下表約定結算支付款項,並以乙方到甲方辦理完各項審批手續之日為付款起算日。

付款次序

付款%

金額

付款期限

備註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第 5 次

質保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甲方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

第八條、驗收和封樣約定

8.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當提供相關樣品由甲方總庫和乙方經辦人共同確認後進行封。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檢查到乙方的貨物與封樣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10.2條承擔違約責任。

8.2雙方按國家規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驗收,雙方交接時只對數量、包裝、外觀等進行驗收,質量、規格、型號等以國家相關部門檢驗為準或者以安裝、使用後相關部門驗收為準。

第九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9.1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破損的,則由雙方開箱檢查,檢驗產品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則由乙方更換。如當時不能發現問題的,則在今後發現情況後,甲方有權隨時提出異議。

9.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含延誤工期、業主索賠損失)。

10.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由乙方負責退貨、更換,並從合同約定交貨之日起至更換後產品符合約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要求退貨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時間退還已經支付的貨款外,還應按已付貨款的20%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按時退還貨款的,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擔違約責任。

10.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計計算並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損失(含業主索賠等損失)。

10.4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0.5乙方保證所交產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甲方在任何時候發現上述情況,有權隨時要求乙方退貨、更換,並按本條2款承擔違約責任。若已經安裝或使用的,乙方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包含返工、業主索賠等損失)。

10.6安裝或者使用後,因乙方產品原因不能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視為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條第2款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返工及業主索賠等損失。

10.7乙方應當按供貨量如實報量,若乙方虛報供貨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虛報量貨物價值的20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經甲方確認,允許按(1、4)項執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條款

13.1交貨時,乙方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使用説明等,否則,視為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時,應當出據合法有效並符合税務機關要求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應該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其他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天內付清,否則按同期銀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約定的損失包括因產品原因引起的業主索賠等。

13.4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5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地點、電話聯繫,各種通知以電話聯繫的,自電話接通之時為送達;以信函聯繫的,自信函發出後三日為送達。

13.6凡遇規格與合同不符,應當另行以補充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知道其真實意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時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約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結算單據辦理結算,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定地點:       

買賣合同範例 篇10

買受人:

出賣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買賣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台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後 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 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並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籤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於現匯付款的情況)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 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於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買受人收到匯票後,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兑,並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後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出賣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並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 份,經買受人同意後,才能安排製造。買受人應於收到上述草圖後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製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淨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説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説明書;

(4)對温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於 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 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 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超過該時間期限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 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出賣人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 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 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 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 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並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後的 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 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註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作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範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做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製造廠瞭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並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覆,並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範一式 份和國家標準一式 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受人提交由製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設備”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 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後 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籤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併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得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後,出賣人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並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係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 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後,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誌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採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採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後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後 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儘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並由雙方代表會籤。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 個月中由於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由於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 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 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 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於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後 個月;如由於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 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 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後 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 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並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周及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並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並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説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於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裏。

11.2 在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於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於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後,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税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買受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出賣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由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由在 國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於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 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 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買賣合同範例 篇11

購銷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

│ 品名 │ 種類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

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

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

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

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

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

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

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

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

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

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

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

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

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

買賣合同範例 篇12

買賣合同(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目錄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第三章 價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税費

第十四章 _____(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貨範圍和合同產品的內容(略)

二、技術資料的內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廠”的規範及技術條件(略)

四、合同的分項價格(略)

五、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略)

六、買受人技術人員的培訓範圍和待遇條件(略)

七、出賣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買受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買賣合同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_____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XX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後三十天內,經由北京XX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並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籤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於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XX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於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出賣人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XX銀行,由北京XX銀行提請買受人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XX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説明書;

(4)對温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於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_____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_____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出賣人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後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   天內,應予確認。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受人提交由製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設備”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併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後,出賣人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係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採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採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後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後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儘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於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於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後  個月;如由於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  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二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後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並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買賣合同範例 篇13

甲方(買方全稱): 乙方(賣方全稱):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第二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幾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

2、 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 無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 無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乙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附後)。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第四條 每一台箱裝箱房贈送一台一匹分體空調 第五條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於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 甲方未按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各工作日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按甲方圖紙生產;

第六條 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 圓整 (RMB 元整)。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旅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時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買賣合同範例 篇14

需方:甘肅潤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甲方)編號:ZB-20__-10-2

供方:白銀益成散熱器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日期:20__年10月20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遵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同意按以下條款達成散熱器購銷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合同總額:陸拾陸萬壹仟陸佰陸拾元捌角整(含税) 二.質量標準:

1.執行Q/BYC001-20__標準、管材材質:GB 17234 標準。管壁厚度:≥2MM 2.內防腐處理、表面靜電噴塗,乳白色。3.同側進出水(DN15)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散熱量等技術參數真實可靠。符合甲方對產品性能及一切技術參數的要求

三.交貨時間:20__年11月30 日前全部交清。

四.交貨地點、方式:1.供方按樓號整棟樓送貨到皋蘭施工現場,運費、供方承擔。

2.塑膜包裝。 3.產品附件:每組散熱器含DN15內絲放汽閥、堵頭各一隻,掛件一套。

五.檢驗標準、方法,及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第二條,系統打壓合格、以及供方對產品質量的承諾。 2.質保期五個採暖期。

3.符合本合同確認的產品型號、規格及參數要求。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首付30%預付貨款、貨到付總額的30%、安裝打壓驗收合格後供

方提供發票付至總額的35%留5%質保金三個採暖期滿付清。

七.其它:1.產品三年質保期內乙方執行國家對產品的“三包”服務要求,並在24小時內

服務到位。在此期間內因產品自身質量問題引發的泄漏或爆裂造成的使用者損失的應負經濟賠償責任。質保期後終生優惠取酬服務。

2.產品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提供安裝説明和標準,技術人員現場負責指導。

3.供貨數量以甲方提供的.供貨明細清單為準。

八.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按合同約定按時付款。

乙方責任:保證產品質量標準及產品設計參數、按時供貨。 2.按《合同法》相關規定處理。 3.違約方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4.如有違約事實發生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附件及供方出具的“質量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一.附明細清單一份(共四頁)。

需方: 甘肅潤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白銀益成散熱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開户行:白銀市城市信用社紡織路營業部 20__年 10 月 日 20__年 10 月 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15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住所:_____

證照種類:___________號碼:_____ 電話:_____

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電話:_____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住所:_____

證照種類:___________號碼:_____ 電話:_____

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電話: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

第一條 乙方有權出售屬於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委託),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_____ 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_____《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二條 (新、舊)機動車狀況

銷售車輛1:_____

銷售車輛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 有效期從 至 最後一次______年檢時間

車輛狀況:_____ 銷售車輛2:_____

銷售車輛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 有效期從 至 最後一次______年檢時間

車輛狀況:_____ 銷售車輛3:_____

銷售車輛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 有效期從 至 最後一次______年檢時間

車輛狀況:_____

第三條 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税費):_____

金額大寫:_____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税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責一半( );所發生的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責一半(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付款方式(支票、現金):_____

2、付款時間:_____

第五條 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接時間、交接手續

1驗收時間:_____

2驗收方式:_____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並辦理相關手續。

3交接時間、交接手續:_____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_____《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_____

2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户或轉籍手續;

3、車輛交接後在辦理過户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5、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_____《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如實向甲方陳述車輛的狀況,並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因出售車輛所發生的所有權或因乙方擅自轉委託等問題,造成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八條 變更和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單方解除合同或者單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向對方賠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屬違約行為,應按照本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幾項具體約定

1、雙方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新、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規定進行交易,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損失;雙方共同違法、違規造成損失的,其損失共同承擔;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後,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本合同經籤(或蓋章)後生效。

合同附件:_____

1、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2、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複印件

3、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條款:_____

買受人籤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籤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章地點 _________________ 簽章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時間 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範例 篇16

銷貨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該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

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a;b;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範例 篇17

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址:

聯繫電話:                                 

一、雙方訂購產品內容具體以銷售單為準;

如簽訂本協議時無法確認訂購產品明細的,可以網絡(如微信或QQ等)或其他形式確認,網絡形式僅視為雙方進一步明確本協議具體條款的溝通方式,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保證提供的服裝符合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樣品標準。

交貨地點:                                    

三、運輸與包裝方式:以乙方常規包裝為準,運輸方式為物流,貨到達當地物流公司時,甲方負責取貨,貨運費由       承擔。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甲方按協議約定款式布料、質量、尺寸等進行驗收,驗收時間為收到貨後X日內,逾期視為合格。如甲方更換洗水嘜,乙方不退不換。

如甲方將服裝標籤/品牌換成自有標籤/品牌,經乙方同意後產生退換貨的,每件衣服需增加換牌費用,且由甲方負責退換貨往返運輸費用。

五、甲乙雙方確認:貨物款項最遲需於年度內X月X日全部結清,逾期將收取違約金。在此基礎之上,付款方式為:甲方每次訂貨後須先向乙方支付     %的貨款,當甲方收到全部貨時,經驗收合格後,當日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結算方式可為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

六、違約責任:甲方延遲付款X天以上的,按相應訂購服裝批次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五支付乙方違約金。

七、本協議有未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雙方約定,守約方支出的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與維權相關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八、經雙方確認的樣式樣板、面料、尺寸清單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銀行賬户:                         銀行賬户: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18

甲方(售車方):

乙方(購車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自願將自有______牌______車作價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予乙方。車輛與價款均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交付。車

牌號:____________,發動機號:

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

二、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訂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乙方對該車外觀及內在質量狀況均已充分了解。

三、雙方商定該車交付後辦理過户手續,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等均由甲方承擔;自協議簽定並交付車輛之日,該車的所有權及一切權益、風險等均歸乙方承受,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保險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均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如在該車交付後,乙方轉賣該車,以後發生的一切糾紛、賠償等事宜,均與甲方無關。

六、如雙方發生爭議,起訴至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售車方):身份證號:

乙方(購車方):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範例 篇19

買賣合同(樣式十)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_____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實行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買賣合同範例 篇20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⑴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⑵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約定時間不能按期交貨,乙方允許甲方順延交貨日期15天)。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   2、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異議;乙方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乙方自願放棄主張定金責任。   2、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依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自提貨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以實際逾期提貨天數,每日按貨物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 %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   3、甲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乙雙方也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 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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