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辦公設備買賣合同(通用3篇)

公司辦公設備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公司辦公設備買賣合同(通用3篇)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買方: 賣方:

為明確雙方在產品買賣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並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名稱、數量、價格

序號 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合計

人民幣(大寫):

本合同價格為含税價(17%增值税)、到岸價、不變價。

二、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或約定標準執行;

三、驗收標準及異議期限:

按國家標準或約定標準驗收,如有異議應在收到貨物三日內書面提出;如在異議期限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貨物質量有異議,視為貨物驗收合格。

四、售後服務:

1、本合同產品賣方僅在買方承諾的使用地點及範圍內提供售後服務及技術支持。在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賣方根據買方的要求,隨時派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

2、保修期內產品按説明書要求使用,出現故障由賣方負責保修,保修期限詳見產品説明書;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 ;

2、交貨(提貨)地點: ;

3、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七、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貨幣:人民幣;

2、結算方式:電匯轉帳方式支付;

3、結算擔保及時間:

①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 作為定金。買方按期支付合同貨款的,定金折抵貨款;若買方未能按期支付貨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或者折抵貨款,並且買方繼續履行合同。

②提貨時買方向賣方付清貨款總額。

4、結算説明:

①買方付款時應按賣方指定收款賬户支付,買方付款至賣方指定賬户以外的任何賬户為無效付款;

②買、賣雙方對賬約定:買、賣雙方有責任與義務配合並簽署已交貨物的月度、季度、年度的往來對賬單及相應付款協議。超過付款期限15天以上的所有買方均應配合賣方簽訂還款協議及對賬單。

賣方指定收款賬户: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八、違約責任:

1、賣方逾期交貨,則按每天扣除合同總額的2‰作為違約金支付給買方,買方逾期付款則按每天增加合同總額的2‰作為違約金支付給賣方,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2、賣方已全部交付貨物,買方沒有按期給付貨款的,買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簽署往來對賬單及相應付款協議,否則視為惡意違約,買方應當增加每天2‰的違約金,即每天以合同總額的4‰作為違約金支付給賣方。

3、本合同產品僅限在本合同第一約定地點及範圍內使用,若買方將所購產品用於非承諾地點和範圍,需事先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的書面同意必須加蓋供方的行政公章和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需方清楚跨縣/區或項目在非承諾地點使用產品將嚴重損害賣方所提供產品的品牌形象,擾亂賣方正常的銷售秩序,並將給賣方及產品原廠商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買方同意若有違約將向賣方退還本合同所購全部產品,並按本合同總金額的200%結算貨款及賠償賣方經濟損失,賣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無需返還貨款。

4、因買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變更、解除合同以及退換貨,為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買方承擔;

5、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徵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賣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風險轉移:賣方將貨物交付買方時,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轉移至買方;

2、所有權轉移:買方收到貨物後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仍屬賣方;

3、本合同貨物數量只是暫定數量,最終結算按合同確定的單價及實際供貨數量計算;

4、本合同產品報價僅對本合同有效,不得用於其他項目合同,賣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5、賣方按買方的訂單進行組織生產,履約過程中買方單方要求變更貨物規格、型號、數量的,增加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6、本合同貨物未經賣方書面同意,不得因非產品質量問題要求退貨;

7、買方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合同價格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透露;

8、 

十一、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買賣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本合同範圍內,雙方就本項目往來的電子郵件、產品訂貨單及加工清單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傳真複印件與合同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帳 號: (蓋章)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賣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辦公設備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及數量

1.名稱:維修工具及辦公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一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

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貨款支付: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5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7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20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30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兩__份,雙方各執_壹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辦公設備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承建婁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務,現該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終數量以甲方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甲方經實地考察乙方及洽談有關碎石購銷事項,乙方能承擔甲方部分碎石供銷任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質量與數量

1、 乙方供應給甲方的碎石必須經甲方試驗室技術證明並認可達到或超過工程技術質量標準與要求。

2、乙方供應給甲方的碎石經甲方質量檢驗與技術鑑定為不符合產品技術質量要求的產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絕驗收,乙方應將不合格產品及時清除撤離甲方施工現場,由此所造成的各項責任及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碎石質量,乙方必須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負質量終身責任。

4、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據工程進展需要報碎石用量計劃給乙方(報計劃方式可用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用量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如量運送至甲方施工現場的指定地點。

5、 碎石規格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規格,碎石數量按實結算。

二、 碎石價格與付款方式

1、 碎石從簽訂合同之日起為不變價格。

2、 碎石價格以m3為單位計量計價,每m3價格含資源費、裝卸費、勞務費、管理費等內容或按約定的換算比例過磅驗收。

3、 碎石包裝車,施工現場驗收,價格為 元/ 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換算成噸結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為1200立方米結算一次,餘200立方米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完工以後一次結清;以後按1000立方米結算一次。

三、 購銷時間

碎石購銷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為止。

四,驗收方式

1、 驗收地點:乙方供應的碎石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即華龍公司施工地點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驗收地點。

2、 驗收方式:甲方不負責運輸途中損耗,碎石到工地現場撿尺,按實驗計量並開具驗收單簽字蓋章後交予乙方。驗收單作為乙方貨款結算原始附件依據。

五、

1、 甲方職責:

a) 負責對碎石質量技術要求交底,產品材質質量試驗等工作

b) 負責對產品質量要求及時組織驗收、計量、簽證,及時辦理好貨款結算與支付。 c) 及時向乙方報碎石用量計劃。 雙方職責 3

2、 乙方職責:

a)

b)

c)

d)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與職責。 組織好貨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計劃保證甲方施工現場所需碎石及時到位。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須是經甲方試驗室通過質量檢驗與技術鑑定的合格產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緩供碎石,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

間的一切費用與經濟損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洪水、戰爭等因素外),並對乙方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損失與罰款由甲方從乙方當月的貨款支付中扣除。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貨計劃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材料運到甲方工地上,否則,甲方拒絕

驗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f) 乙方應加強碎石供應全過程管理,搞好文明經銷工作,經銷以前應辦理好相應的各種人

身保險和車輛設備保險,承擔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及財產安全事故的責任及經濟損失。

g) 乙方未按甲方產品質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產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質量事故,乙

方必須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及相關費用損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場價格,必須符合市場行情或稍低於市場價,如甲方市場調查,在同

類產品同等質量的前提下,價格比乙方供應價格低呀持平,售後服務質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 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約束,按雙方所應承擔的相應責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直到執行完成結束,甲方付清乙方貨款自然終

止。

3、 本事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補籤協議,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發生爭端,如經雙方協商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約定訴訟由當地中級人民法院

受理。

七、 違 約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支付對方違約金貳仟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

代表(簽字):

乙方單位: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權選擇其它供方,乙方不得異議。乙方提供的碎石質量必須達到或高於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甲方發現有質量更好的碎石或業主、監理處等部門有要求的話,甲方有權另行選擇供方,乙方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