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通用23篇)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

購方:_____________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通用23篇)

賣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買賣雙方自願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並共同遵守:

序號: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後,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製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並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並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後服務:以上設備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註: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範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2

説明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着)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於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採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供需雙方達成協議,並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説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台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台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根據附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於__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套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需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説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範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一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 萬元(大寫: )。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税、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 萬元)作為預付款。(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 %,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 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小時試運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他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 ]天前及[ ]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急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 ]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

(零擔)/(散貨):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於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台設備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第四十四條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退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 個月]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與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複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 ]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 ]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閲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複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 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 ]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後,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儘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製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於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後 個月,對於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於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 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儘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説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儘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後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後,供方應派人蔘加調試,並應儘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 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 小時完畢後,應在 個月內進行。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由責任一方採取措施,並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後[ ]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後,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後 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並由供方代表會籤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採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 ]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後 天內,應由需方簽署並由供方會籤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 小時後,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個月,則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於初步驗收證書籤發之日起至一年並完成索賠後止 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製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後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於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做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機器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託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於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式中:p總費用(元);

a人工費(元/小時人);

h人時(時人);

m材料費(元);

c台班數(如班);

m每台設備的台班費(元/台班)。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 ]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並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後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於[ ]小時;第二年及以後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於[ ]時,年強迫停機率小於[ %],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1.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於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 ]個月內,對於那些在[ ]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託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2.由於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儘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於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由需方在 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於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後,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託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於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於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後,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於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

鍋爐:

(1)如果鍋爐效率在[ ]時低於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額定條件下,鍋爐出力低於保證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在[ ]工況下,空氣預熱器內漏風係數δa值在按圖紙要求安裝和經過認真調試後,並經供方駐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後,投產時要求≤[ ],運行一年後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汽輪機: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於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發電機:

(1)發電機在額定氫壓、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因素,氫氣冷卻器入口冷卻水温度為[ ]℃的條件下,且定、轉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過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發電機的效率比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發電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5倍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不成協議,需方有權要求暫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試驗。此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儘快提供替換件。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額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最後一筆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並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後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於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於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後,需方可以考慮免於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於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於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於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於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九十九條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 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於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籤後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籤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 ]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説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 ]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於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後,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範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週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後,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儘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按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會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評價達成協議,並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後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地點為[ ]。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另有規定外,應由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並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審查單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範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後分包商並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後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税人登記號:納税人登記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審查單位:(蓋章)合同審查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內容:廚房設備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總金額:(大寫)

三、施工安裝地點: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時間:從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內完成並會同甲方共同驗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訂金,即人民幣:,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後立即開始製作或準備甲方所需物品。製作完畢後,由乙方負責將甲方所需物品運至甲方現場並負責安裝施工。貨到現場,甲方再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50%貨款,即人民幣。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向乙方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貨款,即人民幣。

六、權利與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施工的水、電施工配置,已滿足乙方安裝施工的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安全操作,並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裝施工完畢,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對甲方未付款部分產品自行處理。

七、售後服務: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製作的產品“三包期”為一年。保修期後產品繼續實行售後服務,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費用。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訴請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起效。

備註:根據甲方所要求的質量所需要的材料來製作。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

代表: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視高科技視頻會議系統》之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下述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總則

定義

合同:除非特別説明,“合同”一詞均指本合同。

授權代表:甲乙雙方各有一至二名授權代表,處理本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事宜。

不可抗力:合同一方或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之客觀情況,例如: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於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合同慣例所發生的事故。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3、合同修改

除非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經單位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書面修改文件,否則合同不得修改。符合這一程序的修改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並將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告

為執行本合同所需要通告另一方的信息(如:通知、要求等)都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供。

通告的消息以掛號信、專遞、傳真或派人遞交信件等形式發給規定的對方聯繫地址,都可視為提交,並在以書面形式確認收到後生效。

本合同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各方之間的關係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

第二條產品

產品名稱

(版本號或型號)

功能簡介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發貨方式、時間

本合同產品貨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元)。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3日內開具合法發票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所開發的軟件進行拷貝、複製、泄露給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存在知識產權糾紛和其他任何所有權糾紛,甲方均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在軟件的安裝過程中,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

第五條乙方義務

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系統的安裝和功能驗證,並通過EMS快件向甲方郵寄軟件光盤,光盤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安裝程序、管理員使用手冊、用户使用手冊。

乙方保證在所出售給甲方的軟件產品中沒有病毒、木馬或其他後門程序。

乙方免費為甲方深圳公司的工程師以及軟件使用人員現場培訓一次。若甲方需要乙方去外地進行現場培訓,甲方需要付給乙方工程師的全部差旅費以及每天貳佰元的培訓費.乙方應該保證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能夠符合甲方的使用目的,若因為產品質量存在瑕疵導致甲方無法使用,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軟件服務義務

乙方為軟件提供12個月免費升級和網上支持,乙方將開通技術熱線和專用郵址為甲方客户提供方便。12個月後若甲方仍需軟件升級或技術支持服務每年要向甲方支付800元。

若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產品受損但又必須由乙方提供技術服務的,乙方將收取維護費和服務費。

第七條爭議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書的條款在理解上發生爭議時,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修改、補充有關條款;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發生爭議,亦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違約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支付軟件款時,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5‰的滯納金。本合同的買賣行為系不可撤銷之行為,單方撤銷的,應支付對方相當於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付軟件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交貨物總金額5‰的滯納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之損失。乙方不能履行第五七條之義務,甲方有權退貨,並由乙方承擔賠償甲方損失之責任。

因不可抗拒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應重新協商並修改合同。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同樣有效。附件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帳號:

指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

蓋章:蓋章: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5

本合同由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_______(以下稱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簽署茲證明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並願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商品:規格:生產能力:

1.2數量:2台。

1.3價格:________港價:單價:  總價:

1.4支付: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_______日開始支付。

1.5裝運:裝運期:   裝運港: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保險:由甲方保險。

1.7檢驗:

1.8保證: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這,性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_______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_______米。

2.銷售協議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商品及規格: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數量:鍘絲繩每年________米。

2.3價格: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價確定

2.4裝運: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________。

裝運港:目的港:法語運嘜頭:

2.5包裝:木卷軸裝。

2.6支付: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

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

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7保驗: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2.8檢驗: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

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不可抗力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仲裁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

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_______仲裁。

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適用法律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正本條款

7.有效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6

設備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備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設備多餘,現轉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台給乙方,工作______小時,出廠編號為____________,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況下預付訂金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將貨提走。如在訂金預付時間範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支付乙方訂金的___倍金額作為違約金,以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的出廠合格證,該機的購買發票,進口設備需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相關單位開據該設備屬甲方所有的證明。

5、如該機甲方以前和公司、單位、他人或合夥人等有經濟糾紛,該機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6、甲方若購機時在_________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______方追繳該機的任何款項以及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由甲方負責。如甲方售機給乙方後,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導致的誤工費、停工損失等任何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7、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設備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8、為了雙方共同遵守雙方達成的設備轉讓協議,特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協議上。

9、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10、如該設備屬於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合夥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1、甲方收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甲方向乙方採購一批電腦,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電腦的購銷合同格式。

一、採購產品名稱、價格和要求

甲方向乙方定購的電腦配置,(詳見附件一;電腦設備配置單)共計______________台,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

二、產品的驗收、售後服務及質保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配置供貨,甲方按照配置單收貨。

2、驗收合格標準:所有產品部件均為合同附件之約定的部件。

3、乙方對所提供的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在機箱鎖具沒有打開、設備沒有人為外力損壞的情況下發生的一切設備故障,乙方將按照相應配件廠商質保標準提供免費維修、免費更換等無償服務。

4、人為損壞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費質保,但可以提供相關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其服務費用收費標準見本協議附件。

5、軟件故障不屬於乙方維修範圍,但乙方可以根據甲方提供的軟件母盤,對需要軟件維修的電腦進行無償服務,交通費由甲方提供。

三、貨款結算

1、合同簽署後,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將電腦備齊後,運送並安裝到指定地點,由甲方清點驗收,驗收完畢後甲方將貨款萬元整一次性交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將電腦交付給甲方,合同範本《電腦的購銷合同格式》。剩餘的_______%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在電腦驗收_______個月後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應充分協商,制定本合同約定的機器配置。在配置確定後,若有任何調整意向,應及時乙方説明。如果乙方已經定貨或者預付定金,則由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有對電腦設備的採購建議和調整的權利,並有對乙方的工作的監督權。

3、甲方有按時交付貨款的義務,如甲方因未及時交付貨款導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保證按照配置單向甲方供貨。如出現定製的配件型號無貨或數量不齊時,則應及時向甲方説明協商調整,如因乙方單方面問題而出現有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確保本協議中的安裝、維修工作的及時到位,並根據雙方約定的安裝維修工作單進行工作。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作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執行日期: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8

賣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簡稱甲方)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其位於青西__的門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市___縣青西__的門面二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 號)。

第二條 上述門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肆拾柒萬捌仟元整(:478000元)

第三條 付款的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作為定金。

2、甲方在______年陽曆___月底交房時,乙方須分二批付清全額房款(含定金)。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日內將交易的門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費,電費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助及提供過户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方保證上述門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有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不計息返還給乙方。

2、如甲方交房時乙方未付清全額房款,甲方有權延期交房,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如甲方中途違約,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給乙方,並如數退回乙方所付款項(計息)。

4、如甲方收到全額房款超過___日未全部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___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收到全額房款至乙方未過户前甲方反悔的,甲方須付給乙方人民幣全額房款的五倍作為賠償。如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概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甲方)簽字

電話:

購買方(乙方)簽字

電話:___

日期:年___月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9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0

x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x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願意出售,買受方願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於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後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並安裝調試後,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後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把  香梨果品採摘交於乙方,由乙方負責將果品全部採摘乾淨。  

二、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住宿,採摘果品工具,果品內外包裝。  

三、甲方認定採摘工期為二十天,採摘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採摘工期按時完成,否則甲方則按工期延期1-3天內每公斤採摘費扣除乙方0.02元,3-5天后每公斤扣除乙方0.04元。如遇連續天氣惡劣變化或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工期可再作調整,不扣乙方採摘費。  

四、採摘費為香梨每公斤  元,貢梨採摘費每公斤  元。  

五、乙方在採摘期,應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採摘工具和果品內外包裝,如造成損壞、丟失,乙方應照價給予甲方賠償。  

六、乙方在採摘過程中,不得損失甲方果樹枝杆,如造  成損壞,甲方有權提出賠償,採摘的損壞果品每株樹不得多於1公斤,否則甲方有權提出照價賠償。  

七、乙方應按甲方所要果品包裝質量進行採摘果品包裝,保證果品定量包裝。乙方負責裝車。  

八、乙方要愛護果樹樹枝的完整和甲方的果品及包裝材料。  

九、甲方因不能及時提供乙方採摘所用一切用具所造成的誤工,由甲方以每人每天  元賠償乙方誤工費。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銷售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鑑於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或見附件報價單)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單價數量合計金額人民幣:元  

二、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總價: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款支付: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__  

四、貨物交付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的,應向甲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乙方自提產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免責條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具體包括: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風、地震、乾旱、暴風雪等人類無法控制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災害事故;二是社會原因,如戰爭、罷工、騷亂、政府禁止令、徵收徵用等引起的;三是突發重大疫情。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約定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傳真件有效。  

九、生效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生產製作廚房設備及供應廚房用品一批(詳見報價單)。為使雙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完成此任務,特訂立如下條約,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廚房設備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總金額:(大寫)

三、施工安裝地點: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時間:從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內完成並會同甲方共同驗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訂金,即人民幣:,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後立即開始製作或準備甲方所需物品。製作完畢後,由乙方負責將甲方所需物品運至甲方現場並負責安裝施工。貨到現場,甲方再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50%貨款,即人民幣。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向乙方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貨款,即人民幣。

六、權利與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施工的水、電施工配置,已滿足乙方安裝施工的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安全操作,並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裝施工完畢,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對甲方未付款部分產品自行處理。

七、售後服務: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製作的產品“三包期”為一年。保修期後產品繼續實行售後服務,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費用。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訴請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起效。

備註:根據甲方所要求的質量所需要的材料來製作。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

代表: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號房屋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

其房屋包括陽台、走道、樓梯、衞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户登記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開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文件一致,可附後)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標總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友情鏈接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合同總金額______%的餘款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標文件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文件內容)。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户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户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户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後,乙方應在開發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開發區監察審計部門,開發區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繫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採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5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茲就設備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設備的買賣事宜,由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後記的設備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在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設備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設備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設備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設備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設備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設備。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設備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設備。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設備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設備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設備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設備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設備,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設備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設備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設備,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設備。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採購“廚房設備、排煙系統”一事協商一致,願意共同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

一、貨物名稱及數量:

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單價見貨物清單。

二、項目地點:

三、合同造價:合同總造價人民幣大寫元整(¥)。

四、付款方式:

1、現金支付¥元。

2、簽定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人民幣大寫元整(¥元)。

3、乙方安裝完畢抽排油煙淨化、送鮮風系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人民幣大寫元整(¥元)。

4、所有設備經乙方工程技術人員安裝調試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幣大寫元整(¥)且甲方需支付乙方消費劵元整(¥)。

5、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工程完工時間:

1、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乙方收到甲方合同預付款後甲方現場可以施工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該工程及設備保修期為年,在保修期內,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保修範圍內的服務,包括更換零配件的材料費,保修期滿後,如甲方需要,乙方應積極響應,並以市場統一價格為甲方提供維修保養服務。

六、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施工規範,確保安全施工。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從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預付款開始,乙方不能在天內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的違約金。

2、甲方在工程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後,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如違約,每延期一天,甲方應承擔拖欠金額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為:“廚房抽排煙、送鮮風系統報價表”。

十、合同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所附的附件為:“彙總表及報價清單”。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可簽定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月日年月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二手設備買賣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説明書為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並安裝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

(2)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

(3)其他方式: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8

甲 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 話: 傳真:  地址: 地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購買供暖設備一套。雙方就如下條款達成協議並簽定該合同。

一、合同總金額:  乙方向甲方提供 設備一套,包含  該設備總價為人民幣(B) (大寫: 元整 )  設備包裝、運輸及運輸保險包括在本總價格內,不再另行計取。(約定事項:合同簽定後乙方自有 歸甲方所有。)

二、訂購設備及乙方工作範圍

1、採購設備:

2、乙方工作範圍:

2.1產品配置表

2.2 產品設備的提供

2.3工程施工圖的設計

三、系統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技術及質量標準  詳見產品使用手冊、説明書及相關質量檢驗報告。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2、乙方職責

2.1負責甲方採暖產品的提供

2.2 負責採暖系統施工圖設計。

2.3乙方在確認的時間內,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六、供貨週期

1、本項目總期限為____日,乙方保證在約定期限內提供產品及施工圖。  本項目產品配置圖約 個工作日;  本項目設計施工圖約 個工作日;  本項目設備到場約 個工作日。

2、產品驗收約定

2.1 產品驗收結束後,乙方應交甲方《採暖系統平面施工示意圖》一份。

2.2 驗收產品按產品型號數量按《產品配置表》中所列各項確認。

七、產品保修  產品質保期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合同總額的 %總計人民幣(B) 元(大寫: 元整)

2、產品到場並由甲方驗收合格簽字後,甲方須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總計人民幣 (B) 元(大寫: 元整)

九、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及人身傷亡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

2、若乙方提供的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或無法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款項。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負責賠償乙方損失。

十、補充合同與無效承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凡甲方任何個人  未經授權對乙方所做的未在合同與補充合同之內的承諾,均屬於無效承諾,乙方概不負責。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賬户:  開户名稱:  開户賬號:  開 户 行:  銷售經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出售方):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區路號小區號樓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萬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第三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所有購房款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

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户,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户。過户時產生的所有税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協議簽定之日後(或%年月起)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條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後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如乙方違約: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甲方聯繫電話:甲方身份證號碼: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乙方聯繫電話:乙方身份證號碼:

___年____月_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20

單位名稱: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購買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第三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出賣人代運交付的產品 規格、型號、數量及完好程度,由買賣人在收貨時按發貨明細表驗收。若有異議,應於收穫當日電話通知出賣人,並在發貨通知單上填寫清楚。

第四條 隨即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貨到現場,依照產品隨機明細表現場點數驗收。

第五條 標的物所的權自買受人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六條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第七條 運輸方式: ,運費負擔:

第八條 出賣人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自買方收到產品第二日起,產品質量保修期六個月或 (易損件、電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出賣人負責修復。因買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對產品實行終身服務(併合理收費)。

第九條 (1)出賣人應提供砼基礎的圖紙(圖紙必須有出賣方專業技術人員簽字),買受方應嚴格按出賣方提供的圖紙和專業技術要求,製作砼基礎,並承擔相關費用。

(2)出賣人負責卸車費用,買受人應負責協助卸車。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合同簽訂首付貨款總金額 即: 貨到指定地點後,付款總金額 ,即:付款卸貨: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三日內付款至總金額的 即: 餘下總貨款 即:作為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內付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逾期付款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逾期交貨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

第十三條 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出賣人所在地為訴訟管轄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備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21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繫人: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20年月日

簽約地點:杭州市區路號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22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標的

產品 名稱: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元)

總價: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

數量 :___________

運費 :___________(元)

備註

總額: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小寫:¥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 5天內。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乙方送貨。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隨機文件:提供合格證、説明書等設備全套文件。

第六條驗收

甲方有權在交貨時和交貨後對貨物進行檢驗,並將發現的任何暇疵在貨物交付之日起15日內通知乙方。

第七條 保修

1.乙方對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貨物交付驗收合格後12個月。如果在保修期內更換總成部件或對總成部件進行較大修理的,自更換或修理完成之日起重新計算該總成的質量保證期。

2.在質保期內正常使用條件下發生的故障,乙方有義務進行修理、更換或採取其它補 救措施,並承擔設備維修過程中發生的維修費及其相關費用(包括差旅費、服務人員工資等)。

3.對於下列情況下產生的損害,乙方不負擔保修義務:正常磨損、不適當或不正確的使用、錯誤安裝或由甲方或者其它第三人錯誤或疏忽操作造成的,由甲方或第三人進行修理。

第八條 貨款支付

貨到現場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全部合同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正)

第九條風險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合格標的物時,視為乙方違約。

2、當標的物交貨驗收後發生故障時,乙方在接到甲方服務電話後24小時不能到達現場,或到達現場後不能及時修復的,視為乙方違反保修承諾,甲方可根據修復費用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在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納税人登記號:_________納税人登記號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細水霧滅火設備買賣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寧波市鄞州區創力機械廠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機械設備付款方式

1、本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數額為 35% ,餘下貨款發貨前結清。

第三條 設備運輸、包裝、安裝及交付

2、甲方應在設備包裝前向甲方書面説明包裝的有關情況,包裝應符合運輸需要,對因包裝不良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機器安裝於乙方指定的場所。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設備的數量和技術參數。

2、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

3、在質量保證期內機械若非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故障,甲方有修理的義務,修理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約定。

第九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2_份,甲、乙雙方各執_1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甲方):_潘茂春_ (簽章) 賣(乙方):________ (簽章)

地址: 寧波鄞州高橋西路82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