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購銷合同(精選22篇)

石料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石料購銷合同(精選22篇)

乙方:

甲方南廣鐵路施工需用1-2碎石和石粉,乙方自願有償供應,為了規範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供需量及供需時間。供需時間自20xx年7月22日-20xx年9月7日之間;供需量,在此期間內生產的1-2碎石和石粉全部供給甲方。

二、供應價格。1-2碎石和石粉按相同價格供應,料場裝上車價格,每立方米均22元。在供應期間內價格不變。

三、供貨方式。乙方裝車,甲方運輸。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保證碎石、石粉滿足甲方需求。所供材料滿足質量要求。

四、付款辦法。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預付款2萬元,在供需期間,每5天結算一次。預付款在結算中扣除。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單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2

購貨單位:

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內蒙古準興重載高速公路A9標段,需要砂石料,決定部分由乙方負責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購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材料的規格及數量

砂礫的粒徑需級配合理,數量大約為 66000 m3;數量以每月供貨計劃為準,最終結算以實際收方量為準。

第二條 材料質量要求

各類砂礫料的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要求,要有地方質檢部門出具的質保書,且含泥量小於2%,粒徑均勻一致,級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澆築要求,石子必須堅硬,不含風化石,並經甲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及駐地監理認可後,方能進入甲方工地料場,對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材料供應及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材料總用量情況進行備料,送貨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要確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產量、儲存量,並自備好儲料場地,充分保證材料的供應,否則因乙方供給不足而影響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運輸的具體辦法由乙方自行決定。

第四條 材料的驗收

以運至交貨地點,甲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甲方現場接收人員可按現場實際情況自由選擇提供量方或檢斤(過磅)計量或者兩者相結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預。

過磅時材料的實際重量即實際淨重=毛重-皮重-雜質重量-含水量(説明:材料中所含雜質量、含水量以甲方試驗人員現場抽樣檢驗數據為依據)。甲方提供過磅單,接收單及過磅單上需同時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員、甲方現場收料人員、乙方送貨人員三方簽字後方才生效,過磅單不得轉讓、倒賣或有任何塗改,否則作廢,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條 材料價格

本材料價格實行綜合單價:砂礫綜合單價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運輸費。

以上材料綜合單價為乙方材料運抵甲方施工現場指定的任一料場的價格,包括材料料費、各項運雜費、二次倒運費、保管費、管理費及所有各項税費,此綜合單價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調整,且不隨市場價格調整而調整。

第六條 結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幣結算,採取月結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進行對賬,次月10日前支付該批貨款。乙方結算時,要持國家正式發票,憑雙方籤認的驗收單據到甲方財務結算,甲方用銀行轉帳方式將料款匯入乙方的帳户。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的,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不能包換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換砂石產地,如中途發現乙方更換產地或品質甲方將有權終止合同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索賠。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貨部分的3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因質量原因除外),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3%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的,交貨日期可以順延。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 和林縣 仲裁委員會仲裁;若要對本合同規定的爭議解決方式進行變更,必須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的補充協議予以確認;若以其他方式進行的變更均被視為無效。

第十一條 安全事項

乙方在運輸材料的過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注意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料完帳清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合同條款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1.產品的名稱:

品種:

規格: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五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石子、水洗砂、細沙、粒度均勻。水洗砂、細沙的質量在國家標準範圍內。

三、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汽運

四、價格: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細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價格均為含税價(出具發票)。

五、供用量:_________________按乙方實際要求用量供應。

六、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七、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壹個月將甲方所運砂石料貨款的60%結清。*年**月**日之前將所有剩餘款結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計每車付160元違約金)。

九、甲方貨到現場後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5

為了協調好沙石料採購方(甲方)和沙石料出售方(乙方)的關係,確保沙石料的充足供應和資金的足額清算,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的沙石料買賣合作期限為半年,即從合同簽定之日起,滿六個月為雙方合作的終止期限。

二、合作義務:

(1)甲方應需求量明確劃定沙石料場內的沙石料作為半年合同期內的用料庫存,並預付給乙方 元做為定金。

(2)乙方接受定金後,不得轉賣甲方指定的現有庫存沙石料。

(3)經雙方協商石料每立方米 元,價格一次議定,雙方不得中間抬價或壓價。

三、數量、質量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石料 方,沙料 方

(2)石料直徑不得大於15立方厘米,沙料含土不得超過 %。

四、結算方式:

每十五個工作日雙方結算核對一次,經雙方確認質量,數量符合要求後,由甲方付給乙方50%料款。待石料採購總量完成後,料款全部結算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乙方因擅自轉賣甲方庫存沙石料給甲方造成損失,就按所賣沙石料的3倍補償甲方損失。甲方不按約定,延期支付乙方料款,則應付該筆料款的30%補償乙方損失。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6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

三、交貨方式及地點:由供方負責送貨到工程所在地,並負責卸車。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供方根據貨物情況自行確定,全部費用由供方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貨物到達需方指定地點後,計算數量,損耗量按計算。

六、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以不損壞貨物為準,包裝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以產品的國標和行業標準為依據,並參照訂貨標準進行驗收,有異議時由供方及時協調解決或退換貨。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及供應辦法:隨貨附帶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及相關技術説明資料每個項目部份。

九、付款方式:

1.貨到驗收合格後供方結款方式為:;

2.需方付款前,供方應提供相關票據,併到需方財務部領取支票;

十、違約責任:供遲延供貨超過

天,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供方賠償貨物價差、誤工費等損失;供方承擔產品質量缺陷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需方人工費、機械費、材料價差等損失。

十一、廉政條款:

合作雙方本着互贏互利的目的,降低成本、共同發展。

所有與公司合作的單位,都應遵守廉政條款。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廊坊開發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祥華.加州洋房二期工程 工程建築採購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一、產品供應要求:

二、質量要求:砂嚴格按照GB/T14684-20xx,石料嚴格按照GB/T14685-20xx標準組織供貨。

三、合同履行地點:柯城區曙光路祥華.加州洋房二期工程施工現場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乙方負責汽車運輸到需方指定工地,運費及卸車費均包含在單價內。

五、合理損耗及計量方法:按現場實際量方(過磅)交貨,數量以現場材料員簽單為準。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回收: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第二條約定的國標驗收,數量異議在貨到叁日內並保持原包裝的情況下由甲方書面提出,質量異議在貨到伍日內由需方書面提出。因質量不符合約定,乙方應無條件的退貨或按甲方要求換貨。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按每月供貨實際數量支付80%貨款,餘款以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數量為準並工程款到位後一月內付清。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覺履行本合同,違約方將負責承擔影響工程進度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調解, 如調解不成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密遮蓋防止潑灑對環境造成污染,乙方運送車輛駕乘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安全帽,車輛到達現場要避免揚塵落灰,如運輸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需付全部責任。

2、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8

需方單位: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產品用途:______________

3、交(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_

4、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

5、交(提)貨時間、數量:______________

6、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後,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並做好驗收工作。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1、結算方式:交易雙方可通過分中心銀行帳户進行結算。

2、付款方法與期限:______________

(1) 雙方在合同簽訂後 甲方付款_____%;

乙方供貨_____%後 甲方付款_____%;

乙方供貨_____%後 甲方付款_____%。

(2) 乙方供貨結束 月內 甲方付清貨款。

(3)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

四、技術要求:

1、 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標準(生產)供應,超出產品技術標準的特殊要求,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並在3欄中寫清。

2、乙方應按國家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質量檢驗報告》。

3、其他要求: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2、驗收標準,按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驗收,如尚無國家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3、外觀質量及數量應當場驗收。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24小時內向上海市建材業質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報告。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過錯而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 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民法典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2、其他: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定:

l、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如需工商局鑑證的,簽定後生效。

2、本合同簽約地點: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上海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備案一份,如鑑證、則鑑證機關二份。

供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

税號登記號:______________

税號登記號:__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石料購銷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需方單位: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產品用途:____________

3、交(提)貨地點:____________

4、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

5、交(提)貨時間、數量:____________

6、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後,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並做好驗收工作。

7、其他約定: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交易雙方可通過分中心銀行帳户進行結算。

2、付款方法與期限:

(1)雙方在合同簽訂後,甲方付款______%;

乙方供貨______%後,甲方付款______%;

乙方供貨______%後,甲方付款______%。

(2)乙方供貨結束___月內,甲方付清貨款。

(3)其他約定:_________

四、技術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標準(生產)供應,超出產品技術標準的特殊要求,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並在3欄中寫清。

2、乙方應按國家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質量檢驗報告》。

3、其他要求: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2、驗收標準,按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驗收,如尚無國家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3、外觀質量及數量應當場驗收。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24小時內向上海市建材業質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報告。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過錯而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______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民法典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2、其他: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定:

l、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如需工商局鑑證的,簽定後生效。

2、本合同簽約地點: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上海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備案一份,如鑑證、則鑑證機關二份。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税號登記號:_________税號登記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鑑證機關(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1、產品的名稱:

品種:

規格: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第四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五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1

出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本砂場實際情況,為提高本砂場的效益,保證股東合法權益和盈利,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本砂場股東研究決定,同意將本砂場所有砂石料承包給乙方銷售,為此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太陽升鎮坪段砂場所有砂石料全部由乙方銷售,甲方不得參與任何銷售行為、干涉乙方銷售,乙方保證中粗砂以22元/立方,細砂27元/立方,1-2石12元/立方,2-4石20元/立方。

二、承包期限:以本砂場經營期限為準。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合同期內,乙方以每天的銷售量結算給甲方,當場支付現金結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協商一致。

2、因人力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如與國家政策、法規相違,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應付對方違約金10萬元,同時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六、解除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簽定:本合同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2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平湖國際箱包城一期B標段工程項目基礎及主體、裝飾工程,需要砂石料,現由乙方負責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購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機砂、碎石、塘渣材料的數量、供貨時間段

機砂 數量合計大約為15000噸、碎石數量合計大約為 11000噸;塘渣數量合計大約為4500噸;數量以每月供貨計劃為準,最終結算以實際收貨量為準;供貨時間段為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條 機砂、碎石材料質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築用機砂、碎石,以GB14684-20xx《建築用砂》、GB14685-20xx《建築用卵、碎石》標準以及根據用砂種類相關的原材料要求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產品標準要求(生產)供應,保證滿足本工程各種類型建築用砂(碎石)的顆粒級配、細度模數、針片狀顆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塊含量、表現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

3、乙方應按國家標準及其建築工程管理規定,隨貨提供《質量檢驗報告》,以及相關規定要求的各種檢測實驗報告

4、其他要求:所有驗收、簽證、確認文件,應當由雙方代表人或指定人書面簽證確認為準。

第三條 驗收標準與方法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相關檢測報告。

2、驗收標準按照《建築用砂》GB14684-20xx、《建築用卵、碎石》GB14685-20xx國家標準,以及地方和建築用砂石各類型有關的建築施工、建築材料標準或規定進行驗收。

3、甲方根據乙方隨貨提供的質量相關報告和證明材料,針對乙方提供的貨物進行觀感質量及數量預驗收簽證,經驗收人簽證確認後方可作為貨款結算依據。如發現實物質量與檢驗報告或證明材料的內容相差較大,或實物質量存在明顯缺陷,即可當場要求乙方立即退貨,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及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4、建築用機砂、碎石,由於量大、技術要求參數需要專業檢測機構實現,因此即使現場驗收人員已經簽證的各種類用砂石,如果在施工過程或由於用砂石原因引起工程質量問題時,一旦經過質量管理部門或建築工程檢測機構測驗確認,其用砂石的確存在質量問題時,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及其他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追究違約責任。

5、乙方的機砂、碎石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後,必須經甲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及駐地監理認可後,方能進入甲方工地料場,對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材料供應進度

乙方根據甲方的材料總用量情況進行組織生產備料,要確保甲方的施工進度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產量、儲存量,並自備好儲料場地,充分保證材料的供應,否則因乙方供給不足而影響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材料的驗收

1、機砂、碎石出廠時乙方應填寫發貨單,並隨運輸車輛至甲方卸貨地點交給甲方。

2、機砂、碎石運至交貨地點後,甲方的專門負責接收機砂、碎石的材料員協同車輛駕駛員對機砂、碎石進行實際稱量。

3、實際稱量的數量若少於送貨單標明數量0.0噸至0.5噸,甲方按照送貨單數量簽收;實際稱量的數量若少於送貨單標明數量0.5噸以上,甲方按照實際稱量數量簽收。

第六條 材料價格

本材料價格按平湖市建築材料信息價綜合單價:機砂按平湖市送貨當月材料信息價下浮12﹪結算;碎石按平湖市送貨當月材料信息價下浮9﹪結算(該結算單價不含税);

以上材料綜合單價為乙方材料各項費用,包括材料費、運費、管理費;

第七條 結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幣結算,採取月結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進行對賬,次月15日前支付該批貨款。乙方結算時,憑雙方籤認的送貨單據到甲方財務結算,甲方用銀行轉帳方式或採用承兑匯票二種付款方式進行支付。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合同總價款的5%的違約金,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材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的,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不能包換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換砂石產地,如中途發現乙方更換產地或品質,甲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貨部分的3﹪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退貨(因質量原因除外),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司法機構進行解決;

若要對本合同規定的爭議解決方式進行變更,必須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的補充協議予以確認;若以其他方式進行的變更均被視為無效。

第十二條 安全事項

乙方在機砂、碎石供應的過程中,要遵守國家安全法規,若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料完帳清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合同條款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石料購銷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需方單位:(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產品名稱產地規格等級數量(T)單價(元/T)總價備註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説明:本表中單價是指砂石料運到交貨地點的價格)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工程名稱:

2、產品用途:

3、交(提)貨地點:

4、交(提)貨方式:

5、交(提)貨時間、數量:

6、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後,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並做好驗收工作。

7、其他約定: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交易雙方可通過分中心銀行帳户進行結算。

2、付款方法與期限:

(1)雙方在合同簽訂後甲方付款10%;乙方供貨5%後甲方付款%;乙方供貨5%後甲方付款95%。

(2)乙方供貨結束月內甲方付清貨款。

(3)其他約定:

四、技術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標準(生產)供應,超出產品技術標準的特殊要求,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並在3欄中寫清。

2、乙方應按國家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質量檢驗報告》。

3、其他要求: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2、驗收標準,按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驗收,如尚無國家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3、外觀質量及數量應當場驗收。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24小時內向上海市建材業質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報告。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過錯而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2、其他: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定: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如需工商局鑑證的,簽定後生效。

2、本合同簽約地點: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上海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備案一份,如鑑證、則鑑證機關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石料購銷合同 篇14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料,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在本工程中所有的沙、石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進料,否則乙方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金額為違約進料所產生的費用的兩倍。

二、甲方所提供的沙、石料的質量必須經過業主、乙方所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方可供料,供料品質必須一致,出現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賠償,賠償金額為造成損失的雙倍。毛石規格由業主,乙方認可即可。

三、數量:乙方向甲方暫定沙6000立方,單價50元/立方米,計300000.00元。公分石15000立方,單價50元/立方米,計750000.00元。毛石3000立方,單價28元/立方米。計84000元,合計11340000元(壹佰壹拾叁萬肆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首先預付甲方材料款伍拾萬元,其餘的按進度的60%支付,餘款在工程完工,經檢收合格後六個月付清。

五、在材料的運輸、堆放、施工的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的相關規定,無論市場怎樣波動,各擔風險。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反,若出現單方違約,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5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第一條 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數量

1、機制砂:

細度模數:ц=3.0~2.4,含泥量(或石粉含量≤5%),泥塊含量≤1%,含水量≤3%(質量指標由貴州玉屏錦鑠混凝土有限公司試驗室確定)。合同總量不定,最終以甲方實際需求量為準。

2、碎石:

細度ц=25~31mm,片狀顆粒含量≤20%,含泥量(或石粉含量)≤1%,泥塊含量≤0.5%,壓碎值≤10%(質量指標由貴州玉屏錦鑠混凝土有限公司試驗室確定)。合同總量不定,最終以甲方實際需求量為準。

3、瓜米石:

細度模數:8—12mm,片狀顆粒含量≤15%。含泥量(或石粉含量)≤2%,泥塊含量≤1%,壓碎值≤10%(質量指標由貴州玉屏錦鑠混凝土有限公司試驗室確定)。合同總量不定,最終以甲方實際需求量為準。

4、細砂:

細度模數:3—6mm,片狀顆粒含量≤8%,含泥量≤10%,壓碎值≤8%(質量指標由貴州玉屏錦鑠混凝土有限公司試驗室確定),合同總量不定,最終以甲方實際需求量為準。

第二條 砂石料到場價格

砂石料從生產現場至工地現場的運費由乙方承擔。砂石料的定價為:

1、碎石:33元/方(含運費);

2、機制砂:31元/方(含運費);

3、瓜米石:36元/方(含運費);

4、細砂:38元/方(含運費)。

第三條 交貨辦法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計劃(包括名稱、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乙方簽收後按材料計劃組織生產或供應。

施工過程中,乙方按甲方電話通知送料至甲方工地現場,並在施工現場辦理丈量方量籤認手續。

第四條 價款結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據實際籤認單據彙總數量和合同單價進行計量結算,次月10日前結清上月價款。

第五條 關於質量和供應保持約定

1、乙方所供應的砂石,質量及規格應符合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如供應過程中砂石質量不達標,甲方可拒收料,而乙方必須立即採取措施,保證供應的砂石質量及規格達到合同要求。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計劃數量供應,即乙方不論採取何種方法,都必須保證甲方施工需要。

第六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供應單價隨市場的上浮或下跌來作定價;

第七條 違約與爭議處理

1、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都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所需求量總價款的5%償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質量標準:石子、水洗砂、細沙、粒度均勻。水洗砂、細沙的質量在國家標準範圍內。

三、供貨方式:汽運

四、價格: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細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價格均為含税價(出具發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實際要求用量供應。

六、供貨時間: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七、結算方式:乙方每壹個月將甲方所運砂石料貨款的60%結清。*年**月**日之前將所有剩餘款結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計每車付160元違約金)

九、甲方貨到現場後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

電話: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

電話: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建築用河沙及石子,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二、交貨期:自賣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內。

三、數量:

1,河沙5000噸

2,石子5000噸

四、交貨地點:成武縣紫荊花園工地(老農行家屬院)。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單價:

1,河沙人民幣65元/噸,共計人民幣325000 元。

2,石子人民幣45元/噸,共計人民幣

六、付款和結算:

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總貨款的60%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户,貨物全部到達交貨地點後買方一次清支付總貨款的35%,剩餘總貨款的5%作為賣方的質保金,買方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年內支付給賣方;賣方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進行結算貨款。

七、貨物發運:

運輸方式:汽運。賣方承擔運費。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為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為補償。

十、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質量標準:石子、水洗砂、細沙、粒度均勻。水洗砂、細沙的質量在國家標準範圍內。

三、供貨方式:汽運

四、價格: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細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價格均為含税價(出具發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實際要求用量供應。

六、供貨時間: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七、結算方式:乙方每壹個月將甲方所運砂石料貨款的60%結清。*年**月**日之前將所有剩餘款結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計每車付160元違約金)。

九、甲方貨到現場後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19

需方單位:  (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陳軍 (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

(説明:本表中單價是指指砂石料運到交貨地點的價格)

二、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產品用途:

2、交(提)貨地點: 3、交(提)貨方式: 供方負責汽車運輸到需方指定料場,運費、材料費及卸車費均包含在單價內

4、交(提)貨時間、數量: 5、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後,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並做好驗收工作。

6、其他約定: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交易雙方可通過銀行帳户或現金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與期限:

材料款結清,合同自動失效

四、技術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標準(生產)供應,超出產品技術標準的特殊要求,由甲、乙雙方協會商決定並在3欄中寫清。

2、乙方應按國家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質量檢驗報告》。

3、其他要求: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

2、驗收標準,按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驗收,如尚無國家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3、外觀質量及數量應當場驗收。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24小時內向天津市建材業質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報告。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過錯而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會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 □ 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2、其他: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定: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定、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供 方 :需 方 :

年月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20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經甲乙雙方考察市場並充分協商,現甲方將宿州市12號地保障房工程項目所需黃沙、石料委託乙方供應,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供貨時間、數量及質量:

1、乙方根據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貨,甲方通過電話或其他聯繫方式通知乙方供貨,必須保證隨時供貨。

2、材料質量必須達到工地施工質量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收;數量以送到甲方工地實際驗收量為準。

二、單價

黃沙單價為細沙49元/噸,中粗沙為63元/噸,小123碎石為63元/噸。其餘沙石料價格雙方另行協商。如市場價格於本合同簽訂之時上下變動達到5%時,價格同步予以調整。以上價格不包含税金。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將黃沙、石料送到工地簽收後,甲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給乙方,如需賒欠,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錢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或匯至乙方賬户。開户行:工商銀行安徽省宿州市中山支行,賬號622208 1312 0000 45679,開户名:劉強。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乙雙方簽名: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21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了維護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甲方供應中、細砂料,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守信。

一、產品名稱、型號、商標、單價: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產品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砂石料檢測規範標準,進場材料滿足混凝土的強度要求,中砂含泥量不得超過1%,細砂含泥量不得超過3%。因砂石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安全管理:

(1)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區域堆放,否則出現一切二次轉運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的運輸車輛的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如因供貨過程中有當地村民阻遏運輸,均有乙方自行調解處理,與甲方無關;

四、交(提)貨單位及方法;

1.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乙方每車運輸到施工現場後甲方指派人員現場測量收方簽字認可。

2.計量單位按立方米計算;

五、工地材料驗收及收料方法:

1.乙方運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協議要求進行驗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負責無償外運處理。

2.乙方運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實際收放量進行簽收,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堆到指定地點進行收方。

3.甲乙雙方收料人確認無誤後,在乙方料單上簽字,簽字料單甲方保留一份,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依據。

六、結算方式:

1.砂石料數量按實際簽收數量(工地簽字的料單)計算,單價按本單價執行。

2.乙方運到施工現場的中砂子、細砂子以3000m為一結算週期。最後運到的中砂子、細砂砂子不足3000m的材料款在施工結束後一個月之內一同付清。施工結束日期以最後簽收日期為準。

3.單價表中的價格包含所有相關費用,乙方為甲方開具收據結賬。

七、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供應量不能滿足甲方的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可另找供應廠家供貨,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材料款,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貨;

八、本合同依法簽訂,經甲乙雙方蓋章和代表人蓋章(或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變動,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另立協議後才能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規定履行合同,應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料款兩清後,此合同自行廢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購銷合同 篇22

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承建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偵查技術大樓工程項目中需用砂石料與乙方共同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購銷合同以便雙方共同依約履行。

1、 甲方承建該工程項目中所需的砂石料均由乙方處採購。

2、 質量:乙方必須保證改項目砂石料達到甲方工程質量要求。

3、 進度:乙方根據甲方工地場地確保連續施工要求,但甲方必須提前兩天通知乙方所需用量。

4、 價格:粗砂每方單價1-4每方單價方單價55元,人工混合料每方單價28元,混合料每方單價24元,廢料每方單價18元。

5、 結算方式:乙方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結算後每月付清,不得拖欠,如甲方未按合同及時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停止供料。

6、 其他各項:隨着衢州市建設規模不斷的擴大,建築材料價格變化莫測,施工中,如出現以上材料上漲幅度較大時,乙方如難以承受的情況下,需經甲乙雙方協商,補充協議,按協商後的價格進行結算。

購方:

7、 違約責任:上述各款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整,並承擔法律責任。認為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場地問題,另行協商。

8、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