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自願買賣合同(精選3篇)

作品自願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作品自願買賣合同(精選3篇)

賣方(下稱甲方): 地址: 聯繫方式:

買方(下稱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合同:

一、作品概況

二、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的第一條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説明作品的情況及瑕疵。

三、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為: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和其他事項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應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 年 月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户。

五、作品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 日內將作品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的同時對作品進行現場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定。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概況。

3、 驗收結束後,甲乙雙方應對作品進行確認正視、俯視、底視的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六、交易終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終止交易:有證據表明作品在權屬、真偽、瑕疵紕漏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甲方應在 日內退回,逾期則按照每天2%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七、甲方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於日內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乙方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如採用郵遞方式取回,應向乙方出具書面申請,郵遞、保險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物交予承運人之後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在作品的權屬、真偽、瑕疵紕漏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逾期每天則按照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發生一方應及時告知對方,並及時協商合同終結或延期協議,並書面做出合同附件。

十、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協議與其他補充材料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年,自至 年月 日,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手印)生效。

十二、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分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可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乙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賣方:賣方: 地址: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第三方見證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作品自願買賣合同 篇2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 的 轎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 ,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户事宜,過户費由 方承擔,過户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户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籤  聯繫電話

作品自願買賣合同 篇3

需求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應當考察銷售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如果對方是無獨立法人資格的掛靠單位,或單位產權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虛假單位,最好不要與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因需方建設標工程施工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協商一致,就二三項料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詳見購物清單表:產品名稱;牌號;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

風險告知: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1、表中數量、金額為暫定數量、金額,需方根據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數量;在暫定數量範圍內,供方應保證供應,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數量、金額為準。供方不得以暫定數量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結算或支付貨款要求。

2、表中單價均為到貨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但不限於貨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保護費、税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單價內,若貨物數量比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3、單價:按照金温工程指揮部下發限價表為依據,限價表中未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按照市場價格定價,必須有使用單位簽字的書面資料,作為結算依據,市場價格波動很大時,經需方、供方雙方共同市場調查,重新下限價。

4、材料數量:根據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應規格的材料數量。

5、結算總金額:金額暫定,以具體結算金額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供方所供物品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2、供方所供貨物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和規範生產,必須符合需方提出的質量要求並滿足需方工程設計質量要求。

風險告知: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三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執行。

2、供方對其供應物品質量負責。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供方按國家規定包裝貨物,貨物不得散落,包裝物不回收。

2、貨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於貨物包裝不當或採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所有權的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自貨物運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交付時起由供方轉移至需方,貨物交付前得風險由供方負擔;產權的轉移不免除供方的產品質量責任。

第七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工地交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輸、裝卸等貨物落地前的一切費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分期分批交貨,具體交貨時間以需方通知為準。供方根據需方工程的實際進度情況隨時做好貨物生產和供應的準備。每次需貨前,需方提前24小時以書面或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供方,如計劃變更,需方應於變更計劃到貨時間前12小時通知供方。

4、需方指定收貨人為二項目部: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四項目部: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汽車運輸,貨物的運輸、裝卸由供方負責,運輸、裝卸費用由供方承擔。

2、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方承擔並由供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3、供方應在貨物裝車前24小時之內將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運輸工具名稱、車號及啟運日期通知需方。

4、供方在運輸、裝卸過程應採取合理、安全、環保的方式進行,如發生環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情形,與需方無關,供方應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九條 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貨到需方工地現場經驗收合格,按月計量結算,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為一個結算週期,供方在每個結算週期結束後3日內將該結算週期供應的貨物經需方有權收料人簽收的數量彙總報需方審核;雙方在結算當月的30日前按該結算週期內需方籤認的數量和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以確認書(或結算單)形式進行數量和金額的彙總核實,在結算當月的月底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供貨完畢後,雙方對歷次供貨和付款進行核實彙總,辦理末次結算。

3、結算後,供方按結算金額向需方提供國家正規的税務發票,每月15日前,例如:需方在上月驗工計價款到帳後以銀行轉帳或銀行承兑(六個月)匯票方式支付供方上月結算貨款金額的80%,另20%貨款為質量保證金,待供方上期供應貨物驗收合格後30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4、以上所有款項,需方以銀行電匯或六個月銀行承兑匯票(供方貼息)的方式支付給供方。需方銀行的費用由需方承擔,供方銀行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在合同執行中因一方的過錯而給對方造成的額外銀行費用由失誤方承擔。

5、結算方式:乙方分別跟甲方下屬二、三、四、五項目部結算,發票分別開給四個項目部。

第十條 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目前擔保法中的擔保、抵押中的不動產和特定動產的抵押採用的是登記要件主義,也就是需經過登記之後擔保、抵押才生效,才在債務的履行中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當事人在簽訂完本合同之後應當進行擔保、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雙方另籤補充合同;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仍執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1、供方供應貨物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經需方提出後,仍達不到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

3.2供方供應貨物的規格、等級、數量、生產廠家不符合要求的,經需方提出後,供方供應的貨物仍不能滿足需方通知要求的;

3.3供方送貨時間嚴重滯後(超過需方通知要求的到貨時間48小時)或者送貨時間經常滯後(一個結算週期內,滯後次數達到3次)的。

3.4需方工程因設計變更、取消或減少了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導致合同約定貨物不需要或數量減少,需方可就不需要或減少的貨物部分解除合同。

4、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1)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2)合同解除;(3)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1、因需方通知錯誤或無理由拒絕接受供方貨物,造成供方已經運至需方工地指點地點的貨物與需方需要的貨物不符的,需方承擔供方因該次貨物供應而支付的運輸費用。

1.2、需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款的,在供方催告後,仍不按時付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支付貨款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1、供方供應貨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供方應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同時需方有權拒收貨物或要求供方重新供應符合要求的貨物;如供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貨物已卸至需方工地現場,供方應自行保管並在48小時內自費將貨物清理出需方工地現場,當供方不按時清理時,需方有權處理並由供方承擔因此而支出的清理等費用,供方不得向需方要求支付該批次貨物貨款。

2.2、因供方貨物質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工程出現事故或達不到國家質量標準的,供方應承擔需方修復、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並賠償由此造成的需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損害賠償和經濟損失。

2.3、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如不能按時按量供應貨物,應按未及時送達貨物價值的5%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並與需方協商具體供應時間;如欠供數量達到當批次需方需求數量的20%及以上或需方的計劃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應時間,需方有權另選廠家供應,供方應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增加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是因執行合同或與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爭執,雙方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貳份,需方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簽訂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前,則為賣方承擔責任,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之後,則為買方承擔責任,如果因為買方的原因導致標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則由買方在違反約定的日子起,承擔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

2、賣方在交給承運人的在途標的物,除非當事人另外有約定以外,毀壞、滅失的風險從合同成立開始以後起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標的物依然要運輸,當賣方交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買方承擔;

3、如果賣方將標的物交付至規定地點,買方沒有按照規定收取標的物,如在這段時間內標的物發生損壞,則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賣方沒有出示關於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不會影響到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如果因為標的物的質量不合格,導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方可以不接受標的物,或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買方不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