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箱供貨合同(精選10篇)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1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配電箱供貨合同(精選10篇)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期

控制箱合同價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2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11KW

二、合同價款:本合同價格即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壹萬叁仟伍佰貳拾伍元肆角陸分(小寫¥13525.46元)。本合同價格包括合同設備包裝、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還包括合同設備的檢驗費、税費、裝卸費、運輸費(從製造廠至項目施工現場)、安裝費、調試費及保險費等。

三、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20天

四、交貨地點:海南博鰲國賓館工地現場

五、交貨方式:賣方送貨

六、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的所有權在貨物到達買方工地且買方支付到貨款後,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2、在貨物所有權轉移到買方之前,賣方需對貨物的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所有權轉移給買方後由買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

1、貨全部送到工地,安裝完畢,且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後買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的95%。

2、餘合同總價的5%,買方於一年質保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賣方。

3、買方支付款項時,賣方應向買方出具相應金額的發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付款。

八、交貨文件:

1、出貨後,賣方須以電郵、傳真或快遞的形式向買方提供發貨清單複印件一份。

2、裝運貨品時,賣方須將操作手冊、圖紙各一份一併裝入箱內。

3、賣方在貨物到貨後需向買方提供到貨清單、質量證明書等。

4、收貨人: 電話:

九、運輸包裝:

1、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按時交貨。在運輸過程中由於運輸原因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失由賣方承擔。

2、所有貨物須一次直達裝運。如果由於賣方少發貨或其他任何賣方失誤造成實際發貨次數多於合同規定的次數,由此造成的運輸費用,均應由賣方負擔。

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賣方應確保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行業及廠家出廠標準。

2、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且進貨渠道合法。產品具備出廠合格證。並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十一、保修與維修

1、保修:保修期一年。對於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問題,賣方應在買方發出保修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維修完畢,如賣方在此期間無法修復的,買方可自行或聘用其他維修人維修,由此造成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維修:保修期經過後,賣方將以成本價提供維修。

十二、違約責任: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具有資質的權威機構根據雙方認可的以上第9條標準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賣方承擔,同時賣方必須在買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包修、包換、包退,且產品必須符合質量要求。賣方承擔修理、調換、退貨發生的一切費用,賣方未能在買方指定的時限內完成補救的,應當按每天3000元承擔賠償責任。

2、如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買方拒收的,賣方應買方指定的期限內進行更換以符合合同規定。

3、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支付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逾期30天的,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另行選取其他具備資格的供應商,由此產生的合同差價、管理費用(按合同總價的15%計算)由賣方承擔。

4、如買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買方應支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五計算違約金,並順延交貨期。

5、賣方不能交貨,應按不能交貨部分30%的價款向買方償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貨到現場,因買方原因中途退貨,應按退貨部分30%的價款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6、在質保期內,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0.5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在收到買方通知後, 賣方應在買方指定的期限內積極提供服務,如有延誤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

8、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由賣方負責保修。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維修,費用由買方負責。

十三、違約終止合同:

1、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之一時,買方有權考慮並提出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3、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4、發生上述情況且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5、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部分的義務。

6、在買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賣方對已交貨部分設備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安裝指導義務、保修責任。

7、買方將對供貨的產品進行不定期地質量抽檢,如發現供貨產品的技術參數與招標文件中描述的產品技術參數或封樣產品的技術參數不符時,買方將對所有產品作退貨處理,直至終止或解除合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期為十五天。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向海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壹式陸份,買方執肆份,賣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針對長春市星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東田〃青年城一期配電箱及箱內電氣元件的供應,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4、質量等級:符合國家標準

5、承包範圍:樓的所有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二、工程總價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為:(包括丙方的電氣元件的價款及運費)。

2、乙方的合同總價款確因圖紙變更有數量上的較大增加時經甲方高層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調整合同總價款。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對乙方進行結算付款。乙方對丙方按照供貨數量及單價進行結算付款。

2、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方式:

(1)進度款:箱體到達現場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元件到達現場安裝時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65%。

(2)結算價款: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95%。

(3)質保金:總價款的5%留做質保金,一年後付清,不計利息。

(4)乙方每次收取甲方款項的同時都應該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四、施工及驗收標準

1、乙方保證户箱所用鈑金厚度不小於1.0㎜,其餘配電箱所用的鈑金厚度不小於1.3㎜。

2、乙方供應的配電箱所用的元件採用丙方的正泰牌電氣元件。

3、設備的規格型號及箱內的元件乙方均應按電氣施工圖紙進行製作及安裝。

4、乙方及丙方按國家建設電氣驗收規範標準制作及安裝。

5、配電箱及元件均應符合供電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6、丙方向乙方提供所要求的配電箱內的正泰牌電氣元件,甲方與乙方同時對丙方的電氣元件的質量進行驗收。

7、丙方提供的電氣元件要保證與招標時的質量相同,丙方與乙方同時對所提供的元件的質量負全部責任。丙方應對所提供的電氣元件二年內進行無償更換和保修。

8、乙方留丙方的電氣元件總價款的5%做為質保金,一年後元件無質量問題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返還給丙方。

五、質保期:

乙方與丙方對合同產品的質保期均為二年。質保期從合同產品驗

六、交貨期限:乙方合同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批箱體送到現場。交貨以不影響施工為準。

七、丙方向乙方直接供貨。丙方所提供的電氣元件的單價不應高於招標時中標的價格。

八、延期交貨: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如果同意,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九、售後服務: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一小時內到達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的供、配電系統,質保期二年,終身維護。

十、違約責任:三方嚴格遵守本協議,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另外兩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如有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協議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丙方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針對長春市星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東田〃青年城一期配電箱及箱內電氣元件的供應,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4、質量等級:符合國家標準

5、承包範圍:樓的所有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二、工程總價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為:(包括丙方的電氣元件的價款及運費)。

2、乙方的合同總價款確因圖紙變更有數量上的較大增加時經甲方高層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調整合同總價款。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對乙方進行結算付款。乙方對丙方按照供貨數量及單價進行結算付款。

2、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方式:

(1)進度款:箱體到達現場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元件到達現場安裝時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65%。

(2)結算價款: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95%。

(3)質保金:總價款的5%留做質保金,一年後付清,不計利息。

(4)乙方每次收取甲方款項的同時都應該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四、施工及驗收標準

1、乙方保證户箱所用鈑金厚度不小於1.0㎜,其餘配電箱所用的鈑金厚度不小於1.3㎜。

2、乙方供應的配電箱所用的元件採用丙方的正泰牌電氣元件。

3、設備的規格型號及箱內的元件乙方均應按電氣施工圖紙進行製作及安裝。

4、乙方及丙方按國家建設電氣驗收規範標準制作及安裝。

5、配電箱及元件均應符合供電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6、丙方向乙方提供所要求的配電箱內的正泰牌電氣元件,甲方與乙方同時對丙方的電氣元件的質量進行驗收。

7、丙方提供的電氣元件要保證與招標時的質量相同,丙方與乙方同時對所提供的元件的質量負全部責任。丙方應對所提供的電氣元件二年內進行無償更換和保修。

8、乙方留丙方的電氣元件總價款的5%做為質保金,一年後元件無質量問題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返還給丙方。

五、質保期:

乙方與丙方對合同產品的質保期均為二年。質保期從合同產品驗

六、交貨期限:乙方合同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批箱體送到現場。交貨以不影響施工為準。

七、丙方向乙方直接供貨。丙方所提供的電氣元件的單價不應高於招標時中標的價格。

八、延期交貨: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如果同意,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九、售後服務: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一小時內到達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的供、配電系統,質保期二年,終身維護。

十、違約責任:三方嚴格遵守本協議,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另外兩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如有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協議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丙方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4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 臨平花苑二期地下室配電箱 購銷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總則

(一)購銷商品名稱:臨平二期1-9號樓地下室與地下車庫工程配電箱、配電櫃採購

(二)生產廠: 乙方

(三)工程名稱: 臨平花苑二期 (四)交貨地點:杭州餘杭臨平

二、商品價格及總價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佰零陸萬貳仟貳佰柒拾陸元 整

三、產品名稱與金額

注:

(1)設備明細詳見附件——設備明細表;

(2)單價為到達甲方工程使用地點的施工落地價,包括商品採購價、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運輸損耗、檢測試驗費、税金髮票等一切費用;

(3)貨到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簽字確認的數量為結算依據。

(4)總價中已包含防雷檢測費並確保檢測合格,如未合格,相應費用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

(一)執行國家、行業、地方現行標準、規範,並確保質量合格。

(二)顏色、規格嚴格按圖紙及甲方要求。

(三)乙方所供應的商品國家有相關環保要求的,應符合國家相關環保要求。

(四)商品進場時須向甲方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報驗,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五)質保期為兩年,自房屋交付購房者之日(即20xx年12月31)起計算。

五、供貨方式

(一)供貨數量及期限:根據甲方進度要求和現場具體情況及時送到現場。

(二)供貨地點:甲方工地現場。

六、驗收標準、方法

(一)乙方隨進場貨物提供出廠合格證、質保單與有關部門的檢驗報告,並對商品質量負責。

(二)乙方應在商品到貨前 兩 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驗收接貨。

(三)甲方有權對到貨產品進行定時抽樣檢測。

(四)以甲方工程負責人、監理單位工地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清點確認驗收合格的簽字單為結算依據。

七、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其中:質量保證金為50%;工期保證金為20%;成品保護保證金15%;與甲方及總包之間的配合保證金15%。

(二)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5萬元。

(三)箱體與元器件模塊分批發貨到甲方工地現場後,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的數量作為貨款支付依據,甲方按批次向乙方支付合格產品金額_30_%的貨款,同時在第一次支付貨款時一次性扣回預付款。

(四)全部產品發貨到甲方工地現場後,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的數量作為結算依據。施工單位完成安裝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格產品金額_80_%的貨款。

(五)施工單位完成安裝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甲方與乙方辦理合同結算手續,經甲方審定後十五日內,向乙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_95_%,餘款5%的發票應在甲方付款至合同總價的95%時由乙方一起提供給甲方。即乙方應

(六)餘結算總價的_5_%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計)滿兩年後,若無質量問題支付給乙方5%(無息)。

八、設計變更

(一)甲方如果設計變更引起供貨數量、產品規格、顏色和技術要求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乙方下發變更通知單。重大變更或增加造價時,必須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達成協議後,乙方才予實施。因設計變更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變更通知單後 5 日內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申報供貨數量及價格。如果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申報之日起 10 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則視為同意乙方的供貨數量及單價。如甲方增加定貨數量,增加產品的價格不發生變化。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完成供貨後,雙方按重新核定的供貨數量、價格進行核算。

九、供貨期限

(一)貨物的最終清單與供貨時間以甲方另行發出的書面訂貨單或發貨通知單為準,甲方應提前 30 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訂貨單或發貨通知單,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及時供貨。

(二)甲方發出的訂貨單和變更通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雙方責任

(一)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付款,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額 1 ‰的違約金。

(二)乙方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或補交,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甲方、施工單位或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假冒偽劣產品,乙方須支付5000-10000元/次的罰款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交貨一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該批次貨物合同價 1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還須無條件退貨或補交,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四)甲方及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違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違約方承擔,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合同另有約定或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外)。

十一、知識產權保護

乙方承諾所供產品未侵犯任何國家或企業、個人的知識產權,並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識產權而遭受的訴訟、仲裁、索賠或其它經濟損失,否則,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賠償責任。

十二、糾紛解決方法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需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經有關部門鑑定核實的有關證明文件。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效力相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針對長春市星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東田〃青年城一期配電箱及箱內電氣元件的供應,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4、質量等級:符合國家標準

5、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的所有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二、工程總價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丙方的電氣元件的價款及運費)。

2、乙方的合同總價款確因圖紙變更有數量上的較大增加時經甲方高層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調整合同總價款。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對乙方進行結算付款。乙方對丙方按照供貨數量及單價進行結算付款。

2、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方式:

(1 )進度款:箱體到達現場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元件到達現場安裝時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65%。

(2)結算價款: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95%。

(3)質保金:總價款的5%留做質保金,一年後付清,不計利息。

(4)乙方每次收取甲方款項的同時都應該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四、施工及驗收標準

1、乙方保證户箱所用鈑金厚度不小於 .0㎜,其餘配電箱所用的鈑金厚度不小於 .3㎜。

2、乙方供應的配電箱所用的元件採用丙方的正泰牌電氣元件。

3、設備的規格型號及箱內的元件乙方均應按電氣施工圖紙進行製作及安裝。

4、乙方及丙方按國家建設電氣驗收規範標準制作及安裝。

5、配電箱及元件均應符合供電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6、丙方向乙方提供所要求的配電箱內的正泰牌電氣元件,甲方與乙方同時對丙方的電氣元件的質量進行驗收。

7、丙方提供的電氣元件要保證與招標時的質量相同,丙方與乙方同時對所提供的元件的質量負全部責任。丙方應對所提供的電氣元件二年內進行無償更換和保修。

8、乙方留丙方的電氣元件總價款的5%做為質保金,一年後元件無質量問題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返還給丙方。

五、質保期:

乙方與丙方對合同產品的質保期均為二年。質保期從合同產品驗

六、交貨期限:乙方合同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批箱體送到現場。交貨以不影響施工為準。

七、丙方向乙方直接供貨。丙方所提供的電氣元件的單價不應高於招標時中標的價格。

八、延期交貨: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如果同意,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九、售後服務: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一小時內到達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的供、配電系統,質保期二年,終身維護。

十、違約責任:三方嚴格遵守本協議,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另外兩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如有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協議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丙方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6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期

控制箱合同價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2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11KW

二、合同價款:本合同價格即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壹萬叁仟伍佰貳拾伍元肆角陸分(小寫¥13525.46元)。本合同價格包括合同設備包裝、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還包括合同設備的檢驗費、税費、裝卸費、運輸費(從製造廠至項目施工現場)、安裝費、調試費及保險費等。

三、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20天

四、交貨地點:海南博鰲國賓館工地現場

五、交貨方式:賣方送貨

六、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的所有權在貨物到達買方工地且買方支付到貨款後,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2、在貨物所有權轉移到買方之前,賣方需對貨物的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所有權轉移給買方後由買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

1、貨全部送到工地,安裝完畢,且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後買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的95%。

2、餘合同總價的5%,買方於一年質保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賣方。

3、買方支付款項時,賣方應向買方出具相應金額的發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付款。

八、交貨文件:

1、出貨後,賣方須以電郵、傳真或快遞的形式向買方提供發貨清單複印件一份。

2、裝運貨品時,賣方須將操作手冊、圖紙各一份一併裝入箱內。

3、賣方在貨物到貨後需向買方提供到貨清單、質量證明書等。

4、收貨人: 電話:

九、運輸包裝:

1、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按時交貨。在運輸過程中由於運輸原因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失由賣方承擔。

2、所有貨物須一次直達裝運。如果由於賣方少發貨或其他任何賣方失誤造成實際發貨次數多於合同規定的次數,由此造成的運輸費用,均應由賣方負擔。

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賣方應確保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行業及廠家出廠標準。

2、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且進貨渠道合法。產品具備出廠合格證。並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十一、保修與維修

1、保修:保修期一年。對於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問題,賣方應在買方發出保修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維修完畢,如賣方在此期間無法修復的,買方可自行或聘用其他維修人維修,由此造成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維修:保修期經過後,賣方將以成本價提供維修。

十二、違約責任: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具有資質的權威機構根據雙方認可的以上第9條標準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賣方承擔,同時賣方必須在買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包修、包換、包退,且產品必須符合質量要求。賣方承擔修理、調換、退貨發生的一切費用,賣方未能在買方指定的時限內完成補救的,應當按每天3000元承擔賠償責任。

2、如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買方拒收的,賣方應買方指定的期限內進行更換以符合合同規定。

3、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支付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逾期30天的,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另行選取其他具備資格的供應商,由此產生的合同差價、管理費用(按合同總價的15%計算)由賣方承擔。

4、如買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買方應支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五計算違約金,並順延交貨期。

5、賣方不能交貨,應按不能交貨部分30%的價款向買方償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貨到現場,因買方原因中途退貨,應按退貨部分30%的價款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6、在質保期內,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0.5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在收到買方通知後, 賣方應在買方指定的期限內積極提供服務,如有延誤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

8、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由賣方負責保修。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維修,費用由買方負責。

十三、違約終止合同:

1、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之一時,買方有權考慮並提出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3、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4、發生上述情況且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5、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部分的義務。

6、在買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賣方對已交貨部分設備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安裝指導義務、保修責任。

7、買方將對供貨的產品進行不定期地質量抽檢,如發現供貨產品的技術參數與招標文件中描述的產品技術參數或封樣產品的技術參數不符時,買方將對所有產品作退貨處理,直至終止或解除合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期為十五天。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向海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壹式陸份,買方執肆份,賣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買方: 賣方:

年月日: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7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 臨平花苑二期地下室配電箱 購銷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總則

(一)購銷商品名稱:臨平二期1-9號樓地下室與地下車庫工程配電箱、配電櫃採購

(二)生產廠: 乙方

(三)工程名稱: 臨平花苑二期 (四)交貨地點:杭州餘杭臨平

二、商品價格及總價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佰零陸萬貳仟貳佰柒拾陸元 整

(¥ 1062276 元)。此總價為暫定數量總價,結算需明確產品數量增減按合同價格結算,新增項目有合同類似的,價格按合同價參照,沒有的結合市場協商。

三、產品名稱與金額

注:(1)設備明細詳見附件——設備明細表;

(2)單價為到達甲方工程使用地點的施工落地價,包括商品採購價、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運輸損耗、檢測試驗費、税金髮票等一切費用;

(3)貨到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簽字確認的數量為結算依據。

(4)總價中已包含防雷檢測費並確保檢測合格,如未合格,相應費用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

(一)執行國家、行業、地方現行標準、規範,並確保質量合格。

(二)顏色、規格嚴格按圖紙及甲方要求。

(三)乙方所供應的商品國家有相關環保要求的,應符合國家相關環保要求。

(四)商品進場時須向甲方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報驗,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五)質保期為兩年,自房屋交付購房者之日(即20xx年12月31)起計算。

五、供貨方式

(一)供貨數量及期限:根據甲方進度要求和現場具體情況及時送到現場。

(二)供貨地點:甲方工地現場。

六、驗收標準、方法

(一)乙方隨進場貨物提供出廠合格證、質保單與有關部門的檢驗報告,並對商品質量負責。

(二)乙方應在商品到貨前 兩 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驗收接貨。

(三)甲方有權對到貨產品進行定時抽樣檢測。

(四)以甲方工程負責人、監理單位工地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清點確認驗收合格的簽字單為結算依據。

七、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其中:質量保證金為50%;工期保證金為20%;成品保護保證金15%;與甲方及總包之間的配合保證金15%。

(二)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5萬元。

(三)箱體與元器件模塊分批發貨到甲方工地現場後,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的數量作為貨款支付依據,甲方按批次向乙方支付合格產品金額_30_%的貨款,同時在第一次支付貨款時一次性扣回預付款。

(四)全部產品發貨到甲方工地現場後,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的數量作為結算依據。施工單位完成安裝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格產品金額_80_%的貨款。

(五)施工單位完成安裝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甲方與乙方辦理合同結算手續,經甲方審定後十五日內,向乙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_95_%,餘款5%的發票應在甲方付款至合同總價的95%時由乙方一起提供給甲方。即乙方應

向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全部合格產品數量、金額一致的合法、有效的發票給甲方。

(六)餘結算總價的_5_%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計)滿兩年後,若無質量問題支付給乙方5%(無息)。

八、設計變更

(一)甲方如果設計變更引起供貨數量、產品規格、顏色和技術要求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乙方下發變更通知單。重大變更或增加造價時,必須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達成協議後,乙方才予實施。因設計變更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變更通知單後 5 日內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申報供貨數量及價格。如果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申報之日起 10 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則視為同意乙方的供貨數量及單價。如甲方增加定貨數量,增加產品的價格不發生變化。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完成供貨後,雙方按重新核定的供貨數量、價格進行核算。

九、供貨期限

(一)貨物的最終清單與供貨時間以甲方另行發出的書面訂貨單或發貨通知單為準,甲方應提前 30 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訂貨單或發貨通知單,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及時供貨。

(二)甲方發出的訂貨單和變更通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雙方責任

(一)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付款,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額 1 ‰的違約金。

(二)乙方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或補交,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甲方、施工單位或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假冒偽劣產品,乙方須支付5000-10000元/次的罰款。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交貨一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該批次貨物合同價 1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還須無條件退貨或補交,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四)甲方及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違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違約方承擔,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合同另有約定或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外)。

十一、知識產權保護

乙方承諾所供產品未侵犯任何國家或企業、個人的知識產權,並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識產權而遭受的訴訟、仲裁、索賠或其它經濟損失,否則,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賠償責任。

十二、糾紛解決方法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需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經有關部門鑑定核實的有關證明文件。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效力相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8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有關法律、法

第一條:供貨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技術要求以及單價、數量、金額等

1、詳細供貨清單詳見附件一;

2、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數量為暫定數量,具體供貨數量以滿足施工圖紙和使用的要求

3、第二條:材料包裝、交貨期限、地點及方式

1、材料包裝及裝運要求:汽車運輸,包裝費已包括在材料單價內。由於包裝不善引起

2、交貨期限:合同約定的總供貨期限,以甲方項目部通知(書面或電話通知)為準;

3、詳細的各種材料到貨時間以甲方項目部的進貨計劃單為準,乙方應嚴格按照要求分

4、交貨地點:乙方安排運輸材料至祥雲縣佳和廣場項目現場內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

5、交貨方式:材料卸貨,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分類碼放整齊,卸貨完成後雙方進行辦

第三條:雙方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1、甲方採購員: ,聯繫電話:

2、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第四條:材料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1、所有材料必須按設計圖紙、國家相應標準生產、驗收的具有原產地證明的未經使用

2、質量要求:

1)、按甲方要求圖紙製作,所有元器件嚴格按圖紙要求品牌及規格選裝。

2)、所有箱體為室外落地風雨箱、雙層門鎖、底加雙片隔離護板、顏色國際灰。

3)、產品質量達到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質保兩年。

4)、隨貨附送相關檢測報告、合格證、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等,並加蓋公司紅章。

5)、為防止工程量變更等因素造成工程量的變化,乙方送貨前必須得到甲方項目工程師確認許可方可送貨,甲方有權對合同量在一定範圍內做出調整。

第五條:貨物的檢驗(後續責任的考慮)

1、貨物卸至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負責清點驗收。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會同監理、甲方及業主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材質、數量等進行驗收,並做好書面記錄。如因包裝、運輸不當造成的貨物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由乙方承擔補充或更換的責任。如對甲方工期造成影響,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如乙方代表無故不能按時到達現場,甲方有權會同監理工程師與業主代表共同驗貨,對驗貨情況做好書面記錄,乙方應認可此記錄,並承擔與上述條款相應的責任。

3、合同約定甲方現場驗收人員為:質量由甲方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負責驗收,數量由甲方項目部採購員和庫管共同確認。

4、乙方交貨時甲乙雙方對貨物質量進行驗收,此驗收通過並不能免除乙方貨物在後期出現的質量缺陷,乙方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供貨的質量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與設計要求或合同中承諾的質量相同的產品,並應嚴格按照產品檢驗的國家/地方/行業等相關標準進行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確保產品的質量。

2、產品應為未經使用過的新產品,乙方同時應提供質量合格證、產品檢驗證書及當地政府要求的其它檢驗證明。

3、乙方供應的產品經現場共同檢驗,必須符合業主材料封樣及甲方封樣的材料樣品標準。如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應負責更換或在業主及監理工程師可接受的不影響產品的主要性能的情況下進行修復並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合同價款、付款條件及結算依據

1、本合同暫估價款總計 大寫:人民幣 元整。

2、合同形式:按附件一 供貨清單材料綜合單價為材料運到甲方項目部工地現場並負責卸貨的固定綜合單價,價格中所包含的內容包括:貨物供應、包裝、甲方接收前貨物的保險費及運至工地的運輸費、現場卸車費、安裝指導、及提供完税發票、風險費、措施費等各項費用,綜合單價為結算依據,無論任何原因結算時不作調整。

3、付款方式:

無預付款,供貨完畢後付至70%,安裝完成後30日內提交結算申請,結算完畢後支付至結算總價的 95 %,餘款 5 %為質保金在兩年質保期內無問題一次性付清。

付款時乙方需提供與合同單位相一致的正確有效發票,如提供假髮票(包括套票、章證不符發票等),一經查出,每次扣除發票金額的10%作為罰款,直至提供正確發票方能付款;

4、最終到貨情況由現場項目部負責統一確認,數量由項目採購員以及庫管籤認,質量由現場工程師負責組織控制驗收並籤認;並報項目預算主管、項目經理及區域總監確認後備案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5、材料供貨完畢,以合同內約定的材料綜合單價(詳見附件一)進行結算,實際供貨時合同內未約定的材料品種按即時市場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價格計入結算。

第八條:合同文件的組成

1、 本合同協議條款。

2、 附件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明細清單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1、 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 質量保證期滿,甲方付清全部價款後失效。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同意。

2、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以及甲方項目部下發的進貨計劃單(或電話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時,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計取延期違約金。

2、如果乙方的供貨進度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書面催促48小時內仍未能解決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將按照乙方已供質量合格產品價款的80%與乙方進行清算,同時乙方將承擔為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如果乙方供貨的質量不能滿足合同要求,進場後不能通過甲方驗收的,乙方無條件進行更換。如果乙方再次提供產品還是不能滿足質量要求,甲方將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將重新委託第三方進行供貨,由此產生的供貨價格上的增加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將按照乙方已供質量合格產品價款的80%與乙方進行清算,同時乙方將承擔為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本合同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本合同如因一方的行為而歸於無效,造成無效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6、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在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後,仍有權要求違約方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免責條款

若遇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第十三條:索賠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發生由於製造工藝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賠通知的7天內給予答覆並解決質量問題。如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實際損失。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則視為上述索賠已經接受。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合同條款的解釋或執行意見不同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五條:其它

1、本合同一經簽定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否則即為違約。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和即將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的整體部分仍然有效。

5、本合同涉及的內容,雙方應注意保密,任何一方有意或無意泄露於第三方而造成對方損失的,均需承當相應責任。

6、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形式將本合同轉包或分包,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賠償甲方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7、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9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期

控制箱合同價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2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11KW

二、合同價款:本合同價格即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壹萬叁仟伍佰貳拾伍元肆角陸分(小寫¥13525.46元)。本合同價格包括合同設備包裝、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還包括合同設備的檢驗費、税費、裝卸費、運輸費(從製造廠至項目施工現場)、安裝費、調試費及保險費等。

三、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20天 四、交貨地點:海南博鰲國賓館工地現場 五、交貨方式:賣方送貨 六、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的所有權在貨物到達買方工地且買方支付到貨款後,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2、在貨物所有權轉移到買方之前,賣方需對貨物的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所有權轉移給買方後由買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

1、貨全部送到工地,安裝完畢,且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後買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的95%。

2、餘合同總價的5%,買方於一年質保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賣方。

3、買方支付款項時,賣方應向買方出具相應金額的發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付款。 八、交貨文件:

1、出貨後,賣方須以電郵、傳真或快遞的形式向買方提供發貨清單複印件一份。 2、裝運貨品時,賣方須將操作手冊、圖紙各一份一併裝入箱內。 3、賣方在貨物到貨後需向買方提供到貨清單、質量證明書等。 4、收貨人: 電話: 九、運輸包裝:

1、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按時交貨。在運輸過程中由於運輸原因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失由賣方承擔。

2、所有貨物須一次直達裝運。如果由於賣方少發貨或其他任何賣方失誤造成實際發貨次數多於合同規定的次數,由此造成的運輸費用,均應由賣方負擔。

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賣方應確保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行業及廠家出廠標準。

2、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且進貨渠道合法。產品具備出廠合格證。並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十一、保修與維修

1、保修:保修期一年。對於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問題,賣方應在買方發出保修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維修完畢,如賣方在此期間無法修復的,買方可自行或聘用其他維修人維修,由此造成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維修:保修期經過後,賣方將以成本價提供維修。

十二、違約責任: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具有資質的權威機構根據雙方認可的以上第9條標準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賣方承擔,同時賣方必須在買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包修、包換、包退,且產

2、如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買方拒收的,賣方應買方指定的期限內進行更換以符合合同規定。

3、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支付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逾期30天的,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另行選取其他具備資格的供應商,由此產生的合同差價、管理費用(按合同總價的15%計算)由賣方承擔。

4、如買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買方應支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五計算違約金,並順延交貨期。

5、賣方不能交貨,應按不能交貨部分30%的價款向買方償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貨到現場,因買方原因中途退貨,應按退貨部分30%的價款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6、在質保期內,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0.5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在收到買方通知後, 賣方應在買方指定的期限內積極提供服務,如有延誤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

8、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由賣方負責保修。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維修,費用由買方負責。

十三、違約終止合同:

1、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之一時,買方有權考慮並提出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3、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4、發生上述情況且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5、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部分的義務。

6、在買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賣方對已交貨部分設備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安裝指導義務、保修責任。

7、買方將對供貨的產品進行不定期地質量抽檢,如發現供貨產品的技術參數與招標文件中描述的產品技術參數或封樣產品的技術參數不符時,買方將對所有產品作退貨處理,直至終止或解除合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期為十五天。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向海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壹式陸份,買方執肆份,賣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買方: 賣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配電箱供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針對長春市星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東田〃青年城一期配電箱及箱內電氣元件的供應,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4、質量等級:符合國家標準

5、承包範圍:樓的所有配電箱及箱內元件供應。

二、工程總價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為:(包括丙方的電氣元件的價款及運費)。

2、乙方的合同總價款確因圖紙變更有數量上的較大增加時經甲方高層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調整合同總價款。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對乙方進行結算付款。乙方對丙方按照供貨數量及單價進行結算付款。

2、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方式:

(1)進度款:箱體到達現場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元件到達現場安裝時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65%。

(2)結算價款: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95%。

(3)質保金:總價款的5%留做質保金,一年後付清,不計利息。

(4)乙方每次收取甲方款項的同時都應該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四、施工及驗收標準

1、乙方保證户箱所用鈑金厚度不小於1.0㎜,其餘配電箱所用的鈑金厚度不小於1.3㎜。

2、乙方供應的配電箱所用的元件採用丙方的正泰牌電氣元件。

3、設備的規格型號及箱內的元件乙方均應按電氣施工圖紙進行製作及安裝。

4、乙方及丙方按國家建設電氣驗收規範標準制作及安裝。

5、配電箱及元件均應符合供電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6、丙方向乙方提供所要求的配電箱內的正泰牌電氣元件,甲方與乙方同時對丙方的電氣元件的質量進行驗收。

7、丙方提供的電氣元件要保證與招標時的質量相同,丙方與乙方同時對所提供的元件的質量負全部責任。丙方應對所提供的電氣元件二年內進行無償更換和保修。

8、乙方留丙方的電氣元件總價款的5%做為質保金,一年後元件無質量問題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返還給丙方。

五、質保期:

乙方與丙方對合同產品的質保期均為二年。質保期從合同產品驗

六、交貨期限:乙方合同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批箱體送到現場。交貨以不影響施工為準。

七、丙方向乙方直接供貨。丙方所提供的電氣元件的單價不應高於招標時中標的價格。

八、延期交貨: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如果同意,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九、售後服務: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一小時內到達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的供、配電系統,質保期二年,終身維護。

十、違約責任:三方嚴格遵守本協議,如有一方違約應賠償另外兩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如有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協議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丙方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