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的淵源與特點

【聘用合同v】

聘用合同的淵源與特點

聘任合同與聘用合同這兩個概念同時出現在了在中國的規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勞動關係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中,早期《教師法》《教育法》都有聘任合同的相關規定,1993 年《教師法》第十七條作了如下闡述:教師的聘任應當遵循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由學校和教師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該兩個概念也散見於在國務院的人事部頒佈實施的諸多部門規章中。從中國的相關法律看,聘用和聘任是母概念和子概念的關係,亦即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聘任合同的客體僅為專業技術職務,而中所使用的聘任卻包含了專業技術職務和管理職務兩類。中國也有學者將聘用合同歸納入勞動合同的一個種類,並且對聘用合同做出瞭如此界定:聘用合同是指以招聘或聘請在職和非在職勞動者中有特定業務專長者為轉折或兼職的技術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為目的,有用人單位與被聘者依法簽訂的,締結勞動關係並約定聘用期間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合同。

根據《關於在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第一部分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則和實施範圍的規定,聘用合同的內涵作如此界定:聘用合同是指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本意見的要求,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簽訂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聘用合同是合同的一種形式,它不僅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徵,而且也具有自己獨自的特點,這些特點將該合同與勞動合同及其公務員任用合同等其他合同區別開來,使聘用合同成為一種獨立類型的合同。

【聘用合同特點】

[特定性]

聘用合同的主體具有特定性聘用合同的主體具有特定性:是指其主體一方除了必須是具有勞動能力的自然人,並且重要的是受聘人員應當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能夠堅持正常工作;應聘實行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必須持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另外,根據《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如下規定: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轉製為企業的以外,都要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使用事業單位編制的社會團體錄用專職工作人員,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參照本意見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所以聘用合同的另外一方主體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它是勞動力的租用者,亦即使用者。勞動合同只能在上述主體之間簽訂,這種主體的特定性,是區別勞動合同和其他合同的重要標誌。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

[法定性弱]

聘用合同的內容具有較弱法定性和強制性:亦即較強的自主意志性根據《意見》訂立聘用合同的原則的規定:“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走羣眾路線,保證職工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根據《意見》關於聘用合同內容和形式的規定,聘用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其內容可以包含必備條款、約定條款和專項條款,其中聘用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包括聘用合同期限、崗位及其職責要求、崗位紀律、崗位工作條件、工資待遇、聘用合同變更和終止的條件、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經當事人協商約定,雙方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等條款。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根據需要,就出國培訓等事項簽訂專項條款。這些都充分説明了聘用合同的較之勞動合同較弱的法定性和強制性,較強的自主意志性。聘用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有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如合同的必備條款,必須遵守;同時當事人也有協商的餘地,如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當然即使是雙方協商條款或約定的其他內容,也不得與中國的相關法律相牴觸。

[單一性]

聘用合同的客體具有單一性單一性是指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指向的對象是專門技術或者管理行為。

[諾成雙務]

勞動合同是有償、諾成、雙務合同:1. 聘用合同是有償、諾成、雙務合同,這是聘用合同的本質特徵。因為用人單位租用了勞動者個人的勞動力使用權,因此必須付費。從另一角度説,勞動合同訂立之後,也需由勞動者提給用人單位一定的勞動力,並因此而獲取勞動報酬。無償勞動或由此而訂立的協議或契約,不能作為聘用合同。2. 由於聘用合同訂立的目的在於技術和管理服務的提供過程,而不是勞動成果的實現,因此從經濟角度看,有的勞動直接創造價值,有的勞動實現價值;有的勞動創造價值可以衡量,有的勞動創造的價值難以直接衡量。從法律角度看,有的勞動有明顯的成果,有的勞動沒有明顯的成果,有的勞動有獨立的勞動成果。有的勞動物化在集體勞動成果中,而聘用合同的目的則僅在雙方協商約定實現勞動過程中,所以聘用合同一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就成立。3. 在聘用合同的條件下,當事人雙方均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這種權利義務的對應性或一致性説明了聘用合同是雙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