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銷售員聘用合同(精選3篇)

房地產公司銷售員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達成聘用協議,甲方聘請乙方負責公司銷售工作,具體條款如下:

房地產公司銷售員聘用合同(精選3篇)

一、聘用期限

第一條: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聘用職務

第二條:甲方聘乙方為南通某某公司的銷售人員,工作期間行使銷售員的權利,並承擔相關責任及義務。

三、聘薪標準

第三條:乙方在試用期工作期間,每月基本工資為(大寫)3500.______元人民幣(包含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等保險費用),另加甲方承擔的社保65______元月人。銷售提成為乙方銷售額的3,每月工資於次月____日發放(包含社保、個人提成),遇節假日提前或者順延。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屆滿時,甲方視銷售情況而定,可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

四、工作範圍及職責

第五條:

1、乙方在城____鎮威某某國際工作,在甲方領導下負責營銷場所的整體運營,包括銷售接待、合同申報等。

2、乙方定期(每月不少於兩次)向甲方彙報銷售工作情況及下一步打算。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休息一天。

第七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或以現金形式補貼給乙方。(

第三條中有明示補貼標準)

六、雙方義務及職責

第八條: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出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有權向甲方公司彙報工作。

第九條:乙方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在對公司有突出成績、顯著貢獻的情況下,公司根據其表現,應給予一定的獎勵;乙方在試用期間表現極差,或做出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甲方可提前終止試用,解除合同。

第十條:試用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同;協商不一致,勞動關係隨即解除.

七、保守商業祕密

第十一條: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維護甲方形象,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乙方並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一經簽字,即為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公司銷售員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擔任___________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

①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

②崗位工資______元;

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

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

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5、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

1、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

1、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税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

1、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

其標準為: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____未完合同時間月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户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房地產公司銷售員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鑑於:

乙方投資設立的合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已從合肥市土地局通過摘牌方式取得___________地塊。其中,原軟木廠土地17429平方米折26.14畝,A.B農宅地塊1250.02平方米折1.88畝。以上土地手續正在辦理過程中。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以收購乙方投資設立的合肥W置業有限公司股權和作為股東向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追加投資的方式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

第二條甲方投資步驟及條件

1、甲方投資總額為H萬元,甲、乙雙方設立共管賬户用於接收甲方投資資金。

2、甲方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首批資金Y萬元投入共管賬户,其中411.52萬元用於收購乙方在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51.44%的股權,其餘1188.48萬元用於收購乙方對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債權。

3、甲方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第二批資金300萬借給合肥W置業有限公司,用做辦理本協議約定土地的契税及辦證費用。

4、甲方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第三批資金1210.66萬元轉給乙方,其中388.48萬元用於收購乙方在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剩餘的48.56%股權,其餘822.18萬元用於收購乙方對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債權最新公司併購協議書格式最新公司併購協議書格式。

第三條土地拆遷

1、由乙方負責完成本協議項下開發宗地的全部拆遷事宜。

2、原軟木廠地塊26.14畝的土地拆遷工作應在土地證辦理完畢前完成。

3、A.B農宅地塊1.88畝的土地拆遷工作應在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辦證費用支付後30日內拆遷完畢。

第四條土地證辦理

1、由乙方負責完成本協議中開發地塊的土地證辦理事宜。

2、原軟木廠地塊26.14畝的土地證應在甲方辦證費用到位後15日內辦理完畢。

3、A.B農宅地塊畝的土地證應在20______年2月28日甲方辦證費用到位後15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條規劃事宜

乙方負責該宗地及1.88畝農宅地的一期規劃先行通過並辦理完規劃許可證事宜,確保容積率1.9-2.0。其規劃結果如綠化率、車位等應按乙方交付給甲方的編號為合規(20__)024號《合肥市規劃(單體)設計條件通知書》標準實施。

第六條二期開發事宜

後期地產24189.8平方米作為二期規劃開發。原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500萬元保證金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對該土地享有優先投資開發權利,協議另行簽訂。

第七條債權債務

乙方保證在甲方新任新辰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前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如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資料移交及變更事宜

1、乙方應於甲方首批投入資金1600萬投入共管賬户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變更、公司章程修改、股東權益消長、工商註冊變更手續。

2、在法人代表變更前,乙方應辦理好企業資質、税務登記、編碼等企業相關法定手續交甲方驗看。

3、乙方辦理完畢法人代表和股權變更後,將相關資料完整交付甲方。

4、乙方保證所有財務資料完整,如移交的財務資料不完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違約事項

1、除非因政府原因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下列任何情況之一項或多項即視為違約:

(1)各方未能或拒絕按照本協議約定,完全履行任何義務

(2)各方無正當理由干涉、阻礙或以其它方式妨礙對方行使本協議約定的權利。

(3)各方違反約定主張收益。

(4)各方其他違反本協議條款的作為或因其不作為所造成的違約或既定事實。

2、如發生違約事項,守約方有權立即要求終止本協議的發行並要求違約方按照守約方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雙方各有違約行為,則根據責任的歸屬,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的違約金為甲方總出資__萬元的20%,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如違約方的行為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5、由於任何一方構成違約事項而引起的任何費用、損失、開支,其中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而承擔的任何損失及相關的訴訟費用、律師費、會計師費、評估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

第十條本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本協議發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協議終止履行:

(1) 本協議項下全部條款已經完全履行完畢。 (2) 本協議經雙方協議終止。 (3) 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相互抵消。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得予以解除:

(1) 本協議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協議約定的目的。

(2) 甲乙雙方合意解除本協議。

(3) 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

1、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經甲乙雙方書面簽訂補充協議或新合同確認,否則本協議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2、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雙方往來之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到對方。

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非法、無效或不可履行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糾紛解決

1、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即行生效。

2、在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均有權選擇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3、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同外,各方應繼續發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捌份,其中協議各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 年_ 月_ 日 __年_ 月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