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合同(精選3篇)

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合同(精選3篇)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説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暫住地址:____________

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提高兩個效益,雙方本着自願協商,責任落實,各項保險自行負責,基數包乾的原則簽訂本駕駛員聘用合同書。

一、甲方經營黃色出租汽車,車牌號洽因經營需要,現聘用乙方為本駕駛員,乙方需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元,但不利息,每班應向甲方繳納營業款元,不得拖欠。

二、乙方駕駛出租車需辦理一切法定手續和證書。

三、乙方駕駛出租車,應遵守交通法、行業規章和制度,如有因自己違章造成的扣車、扣證、罰款、停業等經濟損失,後果自負,每天應向甲方繳納的營業款。

四、乙方在駕車途中,如不是因為操作不當造成的車輛故障,應及時將車輛移至非主幹道上,排除故障,不能自己排除的及時通知甲方和維修工。如是因操作不當造成的車輛損失,故障,則後果其費用由乙方自負。

五、本車輛嚴禁不屬於該駕駛員或其他人駕駛,如有變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要配合公司的規定和甲方的安排。

六、如乙方想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合同解除後,甲方到交管、運政、出租辦等部門瞭解乙方在合同期間有無各項違章,如無則應於一月後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同意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在合同期間有違上述六條之一,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扣留保證金。

本合同大到詳盡,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而不是單方的法律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駕駛員聘用合同範本。歡迎閲讀與參考!

駕駛員聘用合同範本一

甲方(聘用方)

所在地: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乙方(被聘用方)

駕駛證號:

身份證號: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規、條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固定____期限合同。合同生效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按上車開始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甲方 駕駛員 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鈎的計酬制度,工資組成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中績效工資中已包含里程補貼、雙休和節假日班補貼、油耗補貼、通訊補貼、資金等補助。

(一)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為: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包括里程補貼、雙休和節假日加班補貼、油耗補貼等),試用期福利類補貼計半,基本工資、通訊補貼按實際出勤天數折算。

(二)轉正後月工資為: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包括里程補貼、加班補貼、通訊補貼、油耗補貼等各類補貼)

(三)培訓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績效工資。

(四)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如甲方工資制度調整或是崗位變化,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按勞動法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

險費個人繳納部分,乙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

第四條 乙方工作職責;

(一)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調度、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經濟信息。

(二)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並努力做到儘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

(三)遵紀守法,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如因聯絡阻礙,導致未能及時出車,扣除當月通訊費補貼。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內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文明行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嚴禁利用車輛或將車輛擅自借給他人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五)乙方不得將甲方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行駛,且發生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乙方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胎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六)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本車輛,否則,在該事件內發生甲方車輛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乙方安全行車責任

(一)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甲方提供的交通法規教育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學習活動,服從甲方的管理。

(二)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速、不酒後開車、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

(三)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甲方、租賃方做好車輛出車前,回場後、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解決。

(四)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開車。不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加強危險品的檢查,保證車用滅火器良好。

(五) 積極配合甲方和租賃方做好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權利

(一)應積極地辦齊車輛的行駛證、保險證,並按期參加年檢。

(二)按照租賃方管理體制部門的要求,配齊車輛營運設施設備。

(三)甲方應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四)甲方應按期組織乙方學習運管、交通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五)做好乙方的管理。聘用前,甲方應對駕駛員的準駕資格、職業道德、服務態度和駕駛技能進行考核,若甲方需要更換駕駛員,需租賃方同意。

(六)甲方要按時發放工資,不得隨意拖欠、扣發駕駛員工資,若因乙方的原因違章受罰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發工資的,應向乙方解釋清楚。

(七)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甲方或租賃者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聘用合同解除條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A、 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違反租賃方車輛有關管理制度等,經甲方認定不合格的;

B、 甲方撤併或縮減編制需要裁員;

C、 駕駛員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D、 甲方車輛因故決定停用或出售、報廢的;

E、 訂立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協議大成協議的。 F、 《勞動合同法》約定的其他情形。

(二)駕駛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A、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租賃方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利益,泄露單位祕密,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C、連續曠工時間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的;無正當理由連續請假超過31天或請假超過一週達3次以上的。

C、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D、貪污、到其偶爾、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一次性給甲方利益造成5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在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E、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F、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被證實的;

G、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無當月工資),每提前一年解除合同,須賠償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以此類推;

(二)合同期內凡是甲方支付的培訓費,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按服務期限承擔相應的培訓費。

(三)乙方第一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簽訂本協議起3日內,向甲方交納車輛安全風險押金5000元;甲乙雙方在解除合同時,如一方在本協議期內無行車事故、車輛認為損耗等事故發生,在解除合同的一個月內,甲方應退還乙方交納的車輛安全押金。

(四)甲方所制定的〈安全行駛責任狀〉、〈安全生產告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屆滿,聘用合同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至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駕駛員聘用合同範本二

甲方:

乙方(被聘用方):

挖機操作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甲方聘用乙方為挖機駕駛員,雙方定立合同如下,共同遵守。

一:聘用時間和待遇:

1.聘用時間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整{ }。每月另加一百元整{100.00元}通訊費,每個月底結算。

3:聘用期間,每天按工作8至10小時為準,超出時間按加班核算工資。

4:聘用期滿後,甲方應給乙方報銷雙趟車費。

二:乙方工作職責:

1:乙方負責型號為 的挖掘機駕駛工作。

2:聘用期間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及租賃方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和租賃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駕駛,文明服務。

3:乙方必須持有挖機操作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並努力做到儘量節約油耗,降低挖機維修保養成本。

4:遵紀守法,按時上班,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如因聯絡阻礙,導致未能及時上班扣除當月電話費的一半。

5: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徵德甲方同意並自行找有挖機駕駛資質的人員到現場代替作業,工資有甲方支付。

6:工作積極主動,服從調度,遵守租賃方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7:嚴格遵守挖機操作規程,文明駕駛。工作時間內如因乙方違反挖機操作規程引起的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不開帶病車,不疲勞駕駛,嚴禁利用挖機或挖機擅自借給他人駕駛或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8:乙方不得將甲方挖機借給其他駕駛員駕駛,且發生油耗,損壞,丟失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定時保養挖機,如每天工作結束時加註黃油,定時換機油,檢查挖機各項性能等,保持挖機容貌整潔。

9:聘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挖機。

三:乙方安全駕駛責任

1: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租賃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學習活動,並積極參加,配合租賃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和租賃方的管理。

2:確保挖機作業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甲方,租賃方做好挖機每天工作前,工作結束後的檢查保養工作和安全停放,保證挖機不帶病作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聯繫甲方和租賃方予以解決。

3: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工作。不將挖機叫給他人駕駛。

4:積極配合甲方和租賃方做好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5:聘用期間,乙方是該挖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挖機如發生大小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除保險公司索賠外},由甲.乙雙方協調賠償。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

1;合同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吃住。

2:甲方按時發放工資,不得隨意拖欠.扣發駕駛員工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發工資的,應向乙方解釋清楚。

3:乙方工作期間如出現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a: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務.違反租賃方有關管理制度,經甲方和租賃方認定的;

b:駕駛員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c:甲方車輛因故決定停用或出售.報廢的;甲方應支付滿乙方當月的工資。

d:訂立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協議達成協議的。

e:連續曠工時間超過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或請假超過一週達3次以上的。

f:無理取鬧.打價鬥毆.恐嚇威脅租賃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六:協議的執行和解除。

聘用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協議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效力不變。

七:協議期限屆滿,聘用協議終止。早本協議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許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聘用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駕駛員聘用合同範本三

甲方(車主):

乙方(司機):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招聘乙方為硫酸運輸車司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義務:

(1)甲方提供證件齊全、年檢合格的硫酸運輸專用槽車一台(車號:湘b 21720),供本公司為用户送酸使用。

(2)甲方負責辦理車輛的一切手續及,負責配備押運員,負責加柴油,乙方對此給予協助。

(3)乙方按照甲方指令送貨,在裝酸時必須服從廠方指揮,卸酸時必須聽從用户調度,用户如需對硫酸進行檢驗、過磅後再卸酸,應予配合。卸酸完畢,必須要求對方在回執上蓋章(或簽字)認可。

(4)乙方必須將當日運輸情況向甲方報告,至遲不超過第二日。所有開支票據(路橋費、停車、過磅、小額購物等)都必須保存備查。

(5)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關法規,保證行車安全,杜絕交通違規和事故。

(6)乙方必須愛惜車輛,文明駕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駕駛。在車輛大修、年檢其間,必須參與監督檢查。

(7)甲方負責辦理易製毒化學品運輸備案證明,乙方必須隨車攜帶,並妥善保管。

(二)費用收支

(1)甲方負責收取本車所有運輸收入,如由乙方代收運費,應於收取後三日內繳付甲方。

(2)甲方負責本車的一切規費、保險、維修、保養、停放等的費用支出。

(3)乙方在車輛進行修理、更換部件、加油等項目時,必須預先告知甲方,同意後乙方才能實施。

(三)報酬待遇

(1)乙方工資為1500元/月,日曆日即工作日。如該月未發生安全事故,發給安全獎500元,如當月運輸收入超過28000元,則按超過部分金額的10%發給超產獎。

(2)如因卸酸和路途等原因需在外地住宿的,視情況給予一定額度報銷。

(3)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請假,並協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機。替班司機的報酬(50元/天)由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如請假當天無運輸業務,不影響乙方工資。

(四)事故

(1)乙方在送酸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甲方通報,並協同押運員報警。

(2)乙方如在行使中因違章罰款,所罰費用分三種情況:超載、車輛證照不齊等罰款,由甲方支付;超速、錯道等罰款,甲乙雙方各付一半;闖紅燈,逆行,違章調頭等罰款,由乙方自行支付。

(3)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五)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