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廠房融資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企業廠房融資租賃合同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廠房租賃給乙方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將位於濰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楊社區華疃一村房屋十二間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期限自xxx到xx。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期為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應於每年的11月6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資金問題拖欠租金,乙方須向甲方提前協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應按協議交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各類税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協議,對乙方不再作任何補償。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維護,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屋結構,裝修、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承擔裝修、維護等費用,乙方自行建設的房屋等歸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廠房轉租。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廠房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租金,因市政動遷等原因所得的補償歸甲方所有。

2、廠房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其它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房租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的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3、廠房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房屋維修合同)

1、廠房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等因素除外)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