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合同十篇

專利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專利合同十篇

委託方:(甲方),法人代表:營業地址為: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電話:

本合同受託方為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營業地址為_______室,電話____郵政編碼:______。

甲方擬就“__”項目委託乙方代理申請□ 中國發明專利□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 中國外觀設計專利,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承辦專利申請至專利局作出對申請最終結果期間內的有關代理事務。

經雙方協商,確定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授權乙方辦理專利申請程序中(不包括專利複審)的有關事務。

二、乙方委派作為甲方專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代理業務。

三、甲方項目的發明人應充分地、完整地、真實地向代理人介紹有關情況及內容,並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術資料、證據、圖紙、背景文件等,積極配合代理人開展工作,給予乙方工作便利。在必要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技術資料、證據、圖紙等文件。

甲方發明人應對所提供的證據、資料、圖紙、背景文件的真實性負責,並對其承擔法律責任。

四、合同生效後,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技術資料等文件後應對其中未公開的部分承擔保密義務。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後的一個月內向中國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文件,並向甲方提供所承辦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專利申請項目的發明人為:

甲方指定

為聯繫人,負責勾通代理人與甲方的聯繫。其聯繫地址:,電話為:

六、甲方如發生地址變更或更換聯繫人,應及時將變更後的地址及有關情況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變更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誤或不詳或因變更後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由於乙方填寫錯誤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通訊處及時送達有關文件,送達可用信函郵寄,送達時間推定為貳周。

八、甲方應當及時按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事項,及時按乙方的要求繳納有關費用。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九、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用為發明專利□貳仟元整(¥□6000.00 ),實用新型□壹仟貳百元整(¥□2500.00 ),外觀設計□捌百元整(¥□1000.00 )。

在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代理費。

上述的代理費不包括代理案件可能發生的業務費,如旅差費,大宗郵件郵費,附加費用,附圖製圖費,檢索費,複印費等。乙方辦理案件中發生業務費時應由甲方全額承擔。業務費按《____公司收費標準》的.規定收費。

本條所述的旅差費指由於案件辦理中需與審查員會晤,或者外出與有關人員洽談的旅差費用;大宗郵件郵費指在承辦案件中一次郵件的郵資大於拾元的郵費;附加費用指超過十項權利要求的權利要求或/和超過十頁的説明書;製圖費指由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繪製的供案件所需的附圖的費用;檢索費指與案件有關的檢索費用;複印費指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承辦的一套文件副本以外的其它文件的複印費用。

十、乙方不擔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終結果,所代理事務的最終結果由甲方承擔。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自行更換代理人,並應在代理人更換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著錄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所代理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乙方全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費,同時退賠甲方已向中國專利局繳納的全部費用。

由於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如所造成的後果使代理工作無法繼續或無必要繼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取的代理費。

由於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直至司法機關提出申訴,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由於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如所造成的後果使代理工作無法繼續或無必要繼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由於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專利申請權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上述兩款中的任一事件發生後,甲方所付的專利代理費等均不再返還。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所訂立的補充

條款視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情況外,自本合同雙方籤之日生效至委託事務完成之日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成、合同終止後,本條即為代理關係終止、解除委託關係的條款。

十六、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再對甲方所委託的事務承擔責任,對中國專利局再寄來的與案件有關的函件及涉及費用變動的通知亦無轉遞的義務。

十七、專利代理委託書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以專利代理委託書為工作憑證。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章):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專利合同 篇2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税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正文

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稱__________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

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合同範文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 月 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

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税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專利合同 篇3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轉讓方負責人 受讓方負責人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專利合同 篇4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第一條為了確定甲、乙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法律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申請專利事務。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權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託書內容為準,如委託書中不明確的,則以本合同第二條內容為準。

第四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職代理人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應認真負責地做好專利代理事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的代理人對其在代理業務中所瞭解的發明創造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佈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守祕密的責任,不得隨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條甲方應充分、如實地向代理人説明委託代理事項的內容,及時向代理人提供辦案所需要的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專利事務的,應如實提供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變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應提交原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共同簽署的變更聲明,或提交申請人之間有關申請權事宜的協議書副本。

第八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聯繫人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甲方如變更聯繫人或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發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發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

第九條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聯繫人及通訊地址及時向甲方轉達官方的有關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時發出,影響各種規定的時限所帶來的後果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未及時按乙方轉達的文件內容辦理有關事務,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在辦理委託手續的同時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20x元/每件實用新型、3000元/每件發明、4000元/每件實用新型和發明、800元/每件外觀設計(不包括國家申請費);國家申請費:發明950元(可報銷);實用新型和外觀都為500元(可報銷),若遇費用不足,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二十天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時付費,乙方將中止代理。

第十一條甲方如有各種原因要求撤銷委託,終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費應按終止時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結算。

第十二條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他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的情節,有權辭去委託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銷或辭去委託,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不通知或延遲通知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並支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務終了止(申請專利事務至初審合格止,發明專利實質審查程序的事務須另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年月日

專利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手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手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第一條 定義

1、 “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 “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專利技術。

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甲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甲方每年派出二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具體期限由合營公司與甲方商定。該專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在合營公司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約束。

第二條 股權比例

1、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竅進行合作生產。乙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甲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2、甲方以其所持有的---------------專利所有權作為無形資產入股合營公司,雙方同意以協商作價----萬元,佔公司總資本的51%。

3、乙方以貨幣、實物資產等出資 ,經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確定該資產價值-----萬元,佔公司總資本的49%。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1、 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甲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商標。

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甲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甲方的許可製造。

4、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甲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湖南(地區)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權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第五條 使用費

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甲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後--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專利使用費。其使用費可以根據該產品的銷售情況分期返還,返還比例為甲方年收益的--%。

3、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甲方支付的款額,甲方可派會計師代表甲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的--天內向甲方提供季度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項數額。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財務主管簽署。

4、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甲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應付款項以人民幣按時匯至甲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1、 按合營合同,甲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2、甲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專利產品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甲方協商而定。

3、甲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甲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甲方商定。

5、合營公司若需要甲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甲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二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乙方製造的產品。

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乙方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後續技術改進及收益歸屬

1、對於本專利在合營公司應用後所產生的技術改進,分為微小改進、較大改進與重大改進。

2、對於微小改進,改進技術屬於合營公司所有,公司免費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對於較大改進,改進技術屬於合營公司所有,公司按照改進程度、給公司帶來收益、利用公司條件的程度,向改進人支付一定獎勵,獎勵數額另行約定;

對於重大改進,改進技術屬於專利權人所有,公司需向專利權人支付技術許可費用。

第九條 專利許可

甲方專利權入股合營公司後,甲方不得再自行使用該專利技術進行生產銷售也不得另行對外轉讓該專利,若合營公司向其他公司許可實施該專利,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第十條 專利無效

1、在甲方專利權時效期限內,第三方向專利局提出專利權異議,並經專利局裁定或法院裁判後該專利確屬無效的,不再按本協議前述約定享有權利。

2、若該專利在認定無效後,可認為是一般技術具有使用價值的,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合作方式;若已無技術使用價值,則雙方可以解除專利入股合同。

3、對於專利確定無效前,甲方因此而在合營公司獲得的各項收益,甲方不再返還合營公司及其他股東。

第十一條 經營管理

1、甲方在合營公司派駐一名董事,一名監事,二名生產技術人員,一名財務管理人員。

2、乙方在新公司派駐二名董事,一名生產技術人員,一名財務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 公司解散

1、合營公司解散時,若專利仍在專利權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將該專利權仍轉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東有協助義務。

2、合營公司解散時,在公司存續期間所涉及的商業祕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並不得泄露。

第十三條 雙方方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

1)甲方擁有協議項下專利的合法專利權;

2)甲方保證擁有簽署本協議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甲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甲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

2、乙方保證:

1)乙方保證擁有簽署本協議的資格和能力。

2)乙方保證提供給合營公司的資產來源真實合法。

第十四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甲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年。

第十五條 合營期限

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年。

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為期十年的延長,但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在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乙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甲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技術和商標。

第十六 條違約責任

雙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協議。如有違反,願意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若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承諾、保證的行為,即構成違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因本協議任何一方實質性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違約方除應返還從對方獲得的財產外,還應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立即用電話或傳真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八條 仲裁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其他

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2、合同的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文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規定, 甲方) 委託 ( 乙方)的專利代理人 就名稱為 代理以下業務:

1.代辦專利文獻檢索。(根據需要另定)

2.代理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文件的撰寫(包括説明書、説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等),代辦專利申請文件提交手續,代交專利局的專利申請費。

3.代辦專利(技術)許可證貿易。(根據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項:

為順利完成以上委託任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必須密切合作;

二、甲方:

1.應無保留地及時向乙方提供委託項目的全部技術細節,包括提供全部技術資料、信息資料和口頭答詢,積極配合代理人工作。

2.應當及時滿足乙方根據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誤程序期限,其責任後果由甲方承擔。

3.應向乙方提供申請人、發明人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如果甲方變更通訊地址的,應及時將變更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延誤各項規定專利申請及審查程序的時限所帶來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4.按規定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支付以下費用:

(1)代交的專利申請費 元,實質審查費__________元;

(2)撰寫和提交專利申請代理費__________元;元;

(3)代辦請求實質審查代理服務費(不包括)實審答辯費。

(4)文獻檢索費__________元;

(5)其他費用__________元

(6)費用的合計:

公司賬號: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代理費後(除協議另有規定者外),即着手進行代理業務,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在法定期限內,承擔委託項目的技術保密義務。

3. 除甲方提供資料和費用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原因之外,由於乙方的過失延誤法定期限的,其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和變更,必須以書面方式一週前通知對方,並辦理好合同終止和變更手續,所付代理費用按實結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務完成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合同 篇7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

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

申請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申請、審批、批覆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__(蓋章或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__(蓋章或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專利合同 篇8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 。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 。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 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 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 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 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 %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本合同期滿後 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 。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 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 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 。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 (蓋章) 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公章) 簽字: (公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編輯

專利合同 篇9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1、為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3、專利權人:_________;

4、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專利號:________;

6、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7、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

第五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6、交付資料的時間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7、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專利合同 篇10

編號: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許可乙方在生產的產品中使用甲方商標。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標。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乙方負責生產,甲方負責銷售。

十一、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四、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五、其他違約情形。

違約責任

十六、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註冊商標。乙方不得擅自銷售。

十七、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

適用法律

十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如果發生爭議,仍以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許可人(甲方):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