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安全施工合同(通用3篇)

項目經理安全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項目經理安全施工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和權限

1、甲方的職責

(1)負責組織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組織方案的審定以及建設單位、地方社會環境資源的聯繫銜接;

(2)負責項目運轉所需資金的籌措及其他風險控制;

(3)協助乙方組織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和評優申報;

(4)負責組織項目管理期間和終結時的考核審計;兑現項目承包人經濟收益(包括薪金)或實施經濟賠償處罰;

(5)協助乙方選聘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經理部,配置其他生產要素;

(6)根據項目需求及乙方請求對外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購置合同、機械材料租賃合同等。

2、甲方的權限

(1)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協調;

(2)除建設單位指定外,有權將項目的安裝和裝飾裝修工程分包給集團公司所屬專業公司;

(3)乙方違法、不執行國家標準不按規範進行管理施工、違反集團承包管理辦法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糾正,責令停工整改、予以經濟處罰、終止承包合同、調整承包人。

二、乙方的職責和權限

1、乙方的職責

(1)代表企業實施項目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所施工的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

(2)根據國家規範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

(3)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組織制定和實施項目經理部各項管理制度;

(5)在企業授權範圍內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管理層的工作聯繫和協調,負責勞務分包、協作單位的管理;

(6)解決施工現場和項目經理部出現的問題,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7)負責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提供和準備相關技術經濟資料;

(8)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鑑定和評優、評獎申報;

(9)負責員工的管理教育、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

(10)接受上級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認真落實整改意見,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業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審計;

(11)處理項目經理部善後工作和工程質量保修服務,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債權債務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報送完成各種指標的情況;

(13)按分公司規定及時足額交納職工的各種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2、乙方的權限

(1)代表甲方實施項目管理,全面履約施工合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規範和甲方相關管理制度;

(2)根據甲方的授權,組建項目經理部,主持項目經理部全面工作;

(3)確定項目經理部組織架構,選擇聘用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少數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按規定程序可外聘;確定管理人員職責、權限,並組織考核獎懲;

(4)有權在甲方確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單中選擇勞務隊伍,但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授權的範圍內自行組織物資採購;

(6)按照集團公司資金管理辦法,決定其項目資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優先的原則決定項目經理部人員薪酬分配(參照局對項目薪酬分配管理辦法)

(8)根據企業授權,協調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事項,重點跟蹤後續工程項目和參與其他項目的經營活動。

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集團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四、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五、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訂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項目經理安全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 縣委、縣府針對農村配網升級改造的方針、政策,就乙方向供電公司申請,甲方受供電公司的委託,對乙方所轄社電力線路進行配網升級改造這一惠農工程。為了保證此項工程能夠安全,順利的實施,也為了能夠早日完成國家實施這項工程的宏願:儘快的讓邊遠山區的村民用上光明電、優質電、廉價電、放心電,讓眾多的村民們能夠感受和親身體驗到現代電氣化產品帶給人類的巨大優越性。因此,甲方在接受供電公司嚴格的資質審查與委託後,到乙方所在地進行了多次實地踏勘,現狀以及當地風土人情的瞭解,再經過與當地鎮政府分管此項工程的領導,當地供電所領導,農網辦項目負責人,乙方負責該項工作的村幹部等多次協商後,結合本工程的特殊性,同時結合縣委、縣府成立的農村電網改造領導小組的指導思想以及農網辦的相關規定和制度,特訂立本協議,甲方將抬杆打洞的電杆的二次轉運、電杆組立、金具安裝,線路架設、材料上下車、轉運、拆舊等相關工作的輔助用工承攬給乙方,為明確相互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復測、分坑。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原圖紙設計與方案。按圖施工也是供電公司農網辦、生技部、驗收組,審計部的硬性規定。

2、甲方負責宣傳農網改造工程中有關安全上的常識、規定等,告知乙方勞務人員安全常識常規,日常用電知識,併為乙方勞務人員提供安全帽,教導其正確佩戴方式,記他們充分了解安全的重要性。

3、甲方按照圖紙,明確告知乙方抬杆打洞的準確位置,擺放方向和電杆,拉線坑洞的規定深度。

4、電杆組立時,甲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場,統一指揮和安排,以降低安全風險係數。

5、甲方現場施工負責人每日應將第二天要做的具體工作以及確需勞務人員的數量,乙方專門負責此事的人員主動函接,明確告知。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告知其組織的勞務人員,應按照主告知的安全事項和措施開展勞務活動。並嚴格按照甲方教導的方式正確佩戴安全帽,保管安全帽。

2、乙方抬杆、立杆時必須用18週歲以上、55週歲以下的無殘疾精壯勞動力,必須聽從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指揮。

3、乙方在工程實施之前,應招集村民大會,將此次電網改造工程的宗旨,相關精神,要求及注意事項告知廣大村民,特別是不能強迫施工隊伍現場施工人員按照他們的意思去任意變換電杆或者拉線點位,更不得私自移動電杆和拉線位置。

4、根據現行電力線路的架設與安裝標準和要求,也為了日後,所架設的電力線路能夠安全,穩定的運行,所以,在電力線路其通道的砍伐上,應按照標準,保證線路邊項與林木間的最低距離為 米。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應對傷者及時全力救護和事故現場善後處理工作,同時第一時間(24小時內)報告甲方事故情況。

三、事故責任及事故處理

1、鑑於甲方就本工程已向保險公司投保,就事故費用處理達成以下協議:

1.1傷殘事故的處理,乙方在施工時發生傷、殘事故,需住院治療者,甲方負責支付傷才在縣級人民醫院治療的治療費用。乙方負責傷者護理、生活、誤工費及後續補償費。

1.2死亡事故的處理,乙方在施工時發生死亡事故,甲方負責將保險公司賠付的死亡賠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以保險公司賠償金額為準),其他所用費用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負責事故人員入、出院手續和安撫工作。

四、協議價款

1、電杆坑洞,拉線坑洞以及地錨洞,按均價 元/個的標準,以實際竣工數量為準,據實結算,所有坑洞的深度必須達到供電公司各部門的驗收標準。

2、電杆包括包立,不分長短,按均價 元/根的標準,以實際竣工數量為準,據實結算(8米居多,10米有小部分)。

3、電杆確需車輛進行二次轉運的,由甲方現場確認。甲方負責車輛轉運的運費,乙方負責電杆的上下勞務費。車輛運費視現場情況而定。

4、其實各項諸如材料上下車,材料轉運,金具安裝,線路架設,拆舊等各個工序上所要用的輔助工,按均價 元/個的標準,以實際用工數量據實結算。

五、款項支付

1、本協議載明,由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按甲方與供電公司農網辦約定的工程進度款支付辦法和比例同步進行。

2、甲方與供電公司在工程進度款撥付之前,對供電公司要求的相關手續,證明等。乙方應本着理解與配合的角度出發,無償提供給甲方。

當然,甲方也務必信守承諾, 待供電公司撥付的施工進度款一到賬,就立即按約定支付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甲方雙方任何一方的違約,都由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總價款的比例賠付另一方。

七、本協議一式兩分,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項目經理安全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雙方就設備現場安裝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1、乙方在甲方現場安裝設備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乙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佈置、實施、檢查施工的安全生產情況,對設備的現場安裝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3.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配電箱以下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自帶功率表配電盤;

4.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現場有監督檢查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權責令整改、停工整頓。

5、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施工。杜絕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行為。

6、乙方要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7、乙方對的施工用電設備和用電安全全面負責。

8、乙方自帶設備和僱傭設備的安全性和使用、維修安全全面負責。

9、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並監督、教育其正確佩戴和使用。

10.乙方施工人員及僱傭的人員在施工時不允許喝酒。

11.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等,並正確使用。

12.乙方要對自己施工範圍內的施工人員的安全、使用設備的安全負全責,出現的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乙方要對所施工的設備的安全、質量負全責。

1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損壞甲方的設施,出現問題要照價賠償。

15.乙方施工人員要搞好團結,不允許打架鬥毆,出現問題乙方自己處理並負責。

14、乙方要服從甲方統一的協調和管理,並對所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負責,保證施工區域內的設施完好、道路暢通、環衞衞生符合要求。

1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代表簽字後與經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責任代表簽字 責任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