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9篇)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9篇)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100元到1000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3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夥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築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籤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範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説,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後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並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後,報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於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和規範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預防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實現全年安全生產事故"零"指標。

施工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標準、規範、規程。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場地內吊裝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 期: 年 月 日始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證書,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施工。

2、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購置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建檔工作。

4、負責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5、負責組織、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上級部門開展的有關安全生產活動。

6、督促、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內容:施工作業面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職工的教育考核及遵章守紀情況,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和設備設施驗收情況等。對管理鬆懈、責任制度不落實、事故隱患嚴重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有權責令予以糾正,預期不改正或反覆出現類似隱患責令停工整改,並根據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罰辦法》予以經濟處罰。

7、負責對乙方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管理。

8、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又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分包方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並監督各方執行情況。

9、在工程開工前一週內與工程分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契約的形式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義務,落實責任。

10、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協助分包方積極處理、搶救傷員,並按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資質與分包工程施工範圍相符。保證不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_____)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武漢市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建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積極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3、乙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到具體完工為止,安全生產事故必須控制為"零"指標;在施工中確保不發生重傷、亡人、重大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火災事故、觸電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達標率必須是100%。安全生產不達標工地,將實行停工整頓,並實行罰款處理,整頓合格後恢復施工。

4、乙方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兼職安全員。

5、乙方必須教育職工保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防護設施。防護設施影響施工作業時,事先書面報告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經書面批准後方可改動,事後及時恢復。

6、乙方自帶的施工設備及小型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做到機械設備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7、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和工程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8、乙方必須加強對本單位作業人員的管理,作業人員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執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與你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用工條件,嚴禁私招亂僱、街頭拉人、隨便換人和不符合生產要求及規範要求人員進場作業。否則發生各類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和季節變換、工程變換,人員增減和調動,乙方必須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並對參與施工前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考核。

14、乙方必須負責對自己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護、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負責。

15、乙方應教育監督自己的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酗酒鬧事、聚眾打架鬥毆,否則每人發生一次罰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小型機械操作手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持有效證件上崗。

17、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現地上、地下各種管線、文物、古墓應立即報告甲方,並保護好現場。

18、乙方承攬深基坑、豎井等工程,安全防護必須按規範標準搭設牢固。基坑、豎井周邊一米以內禁止堆放各種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

19、乙方施工現場進出各種車輛必須派專人指揮,避免發生因出入車輛造成的傷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不得提供偽證。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21、乙方必須保護施工現場內的各中管線如:電力、通訊、上下水、煤氣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須瞭解清楚,並應採取挖探坑等措施,採取保護措施後方可開工。禁止提前或不經甲方同意盲目開工,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私自或野蠻施工, 如造成後果有乙方負責。

四、補充條款:

1、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上崗前,必須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文件學習,並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合格一個上崗一個,考試不及格者禁止上崗作業。受教育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

2、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配備一名兼職安全員,納入總包方統一管理,各施工班組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重要和危險部位必須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設專職旁站員旁站並做好交接班紀錄。

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季節變換,人員增減或調動,甲方無法及時掌握準確人數數據,乙方必須及時用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門如實上報新增人數數量及人員名單,並通知甲方安全員或駐地監理隨時參加乙方組織的入場教育培訓、考試和旁站。如不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就安排上崗作業,發生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安全罰款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乙方有關責任人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種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或使用假證和無效證件上崗者發生事故所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對自己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保衞、臨時用電、交通運輸安全負全責。

6、乙方負責人或工班長在作業前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文字記錄和簽字。如不教育和進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發生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必須按時整改和回覆甲方下發的各種檢查隱患通知單,如不按時整改和回覆每超過一天罰款___(_____)元,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例會和佈置的其他有關安全活動教育等。

8、乙方對進場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和保養的安全負全責,對租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簽訂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協議書。

五、違約

1、乙方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六、爭議

當甲、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七、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自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業人員及機械設備全部撤離現場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5

委託單位(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公安部關於《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託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

四、監理範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__,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託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託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覆、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籤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於委託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託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範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並報告委託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範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並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託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後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製、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於公佈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範》、《設計規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繫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准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電報),於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塗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籤認、消點等聯繫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准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籤認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繫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繫暢通,並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彙報進度,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誌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准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繫、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徵得車站同意並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後,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採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儘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鑑於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佔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誌、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單位)

鑑於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 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 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

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

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 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 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

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

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

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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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陝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後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並徵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後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僱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係。

2、甲方發現乙方僱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僱用條件的僱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僱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僱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僱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僱用,

2、乙方僱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僱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僱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症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僱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僱用人員,在僱用前和解除僱用合同後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着“誰僱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僱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僱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後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後,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餘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複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某商場外牆裝修工程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並能滿足連鎖店統一裝修質量及經營要求,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1.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隱患,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全責。

2. 乙方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在不影響甲方商場經營情況下,方可施工(嚴禁商場營業時間發出設備噪音,如電鋸、風鎬、衝擊鑽等施工噪音設備)。

3. 乙方嚴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給商户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損壞、物品破損及經濟損失(特別注重管道試壓、施工用水)及人員傷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全額承擔。

4. 施工人員進行高空作業必須攜帶安全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5.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多餘材料、建築垃圾應及時運輸到場外,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灑;如發現有直接向下拋灑的現象,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垃圾外運及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承擔。

6.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不允許乙方堆放在商場廣場四周,垃圾堆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與政府溝通,統一歸類堆放到政府指定區域且外運出場,費用乙方負責承擔。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築垃圾且未外運出場,由此帶來的一切政府罰款及影響商場經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承擔。

7. 如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因乙方施工現場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擔相應賠償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違約金;

9. 施工期間由於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範,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除承擔相應責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違約金。

10.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現象提出整改,乙方接書面整改通知後24小時內未採取相應整改措施,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1. 乙方須每月組織一次施工安全檢查及安全教育,並在結束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12. 為確保商場經營安全,乙方施工必須封閉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員進出只允許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現場安全保衞工作。

13. 嚴禁乙方18週歲以下、55週歲以上人員進場務工,禁止家屬及子女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施工現場從事違法亂紀行為(如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嫖娼賣淫等)。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4. 現場防火:

確定專人負責管理,開展消防安全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施工現場應有消防設施,“以防為主,以消為輔”。

施工現場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語、標誌牌、明確用火作業區。

用火作業區與建設工程的距離、材料堆場和倉庫與在建工程或其他區域之間的距離、臨時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高壓架空電線的水平距離、乙炔發生器與一切明火或氧氣瓶之間的距離,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規範的規定。

採購與易燃易爆物品有關的裝飾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合格證,採購員隨貨同行至倉庫。

施工現場有可能產生火源的工種,完成一道工序後應認真清理現場,杜絕火源。

寒冷季節防寒取暖的煤火爐,做到人離火滅,並有專人檢查。

嚴禁在生產區、樓地面亂生火堆。嚴禁竹、木製品倉庫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明火作業必須做好防火措施,如電焊、氧割、切割必須做防火處理,違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且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肇事單位全額承擔。

以上消防措施應有消防制度保證;木工加工棚、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應分別配備上二台以上掛式滅火器,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劑,同時配備消防砂帶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綜合治理:

應有專職治安保衞人員,建立治安保衞制度,治安保衞制度涉及到乙方有關人員、班組長時,應明確職責,將責任分解到人。專職人員應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本工程施工階段嚴禁乙方現場施工各作業班組進入在建建築物內居住、生活(除甲方書面批准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單位應當貫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商場內走道。施工機械進場時須經過安全檢查 ,經檢查合格後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 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地點,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御時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場所應該保持清潔,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應該收集集中並定期清除。

施工現場應配備有急救箱。

在高温條件下施工應發放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轉動帶、明齒輪、砂輪等接近於地面的聯帶、轉軸、皮帶輪等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

機械操作者應經過專門培訓、持證者方可操作使用。

嚴禁酒後作業,違者出現事故責任自負,並罰款50-200元。

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50元/次。

施工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吸煙,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

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者,處以300元罰款。

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電

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

電網內外都應有防護網和明顯標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和自動開關。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可能由於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電氣設備和線路都要符合規範要求並定期檢查。

電氣設備的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並罰款50-200元。

各用電單位用電安裝及維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電工上崗證者不得進行該項工作。

用電單位對各自的用電線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發現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情況,責令停止使用,並處以50-500元罰款處理,該費用在各施工隊中扣除。

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違者採取50-500元罰款處理。

夜間施工必須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施工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各施工人員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造成後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施工場地內所有電源線不得使用花線、單股線,一律使用具有防護套保護作用的導線或電纜線。接入電源必須使用插頭,不得直接用線頭插入插座內。

由於施工方違規用電或操作不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全部由施工方負責。

甲方提供一個電源點,施工隊自行在施工現場內設立二級配電箱。主電源線在通過走道時應懸掛鋪設,嚴禁隨地而放,否則不予供電。

18. 施工現場人員嚴禁打架、鬥毆、偷竊、挪用、破壞他人財物等行為,違者將採取以下處罰措施:

各施工隊伍若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無論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動了手的都罰款5000元整。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相互偷竊行為,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人財物,並追加罰款1000元。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偷竊甲方或土建、安裝施工單位財物行為,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方財物,並依據甲方單位、土建單位、安裝單位現場管理條例加以處罰。

各施工單位不得挪用甲方現場材料及設備設施(如電線、照明設施、裝修材料等),違者罰款20__元並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各施工單位人員若發生破壞他人物品,據實際情況賠償被破壞人財物,並追加罰款20__元。

19. 對上級部門(業主、市級質檢部門等)對工地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誤使工地遭受處罰或罰款,全部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結構進行拆除、破壞,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21. 所有對外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報建、備案手續均由乙方負責完工。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2.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願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權利及義務,如有違約,同意按上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3. 本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簽字生效,且作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告知: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衞制度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並按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如實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條 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四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風險告知: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突發的地質變動、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礙等影響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並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第六條 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工程委託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於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範,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誌,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

2

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

3

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

4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 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 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 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以下內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如果您還有什麼問題歡迎諮詢律師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鑑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項(如埋管、穿線、土方開挖、回填、調試及售後服務等等)。

5、設計規格、型號、數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付20萬元,餘款90天后一週內付清,如因甲方資金緊張,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則按當期貨款每月2%支付給乙方利息。

2、本工程結算方式

①採用包工包料,總價包乾。

②如有變更,增減工程量價格以附件清單價格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説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檢測報告、產品説明、出廠合格證及現場見證取樣報告,在驗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驗收相關的技術資料及竣工圖紙給甲方,方能驗收並辦理結算。

3、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滿後,乙方通過書面申請甲方複查,由甲方通知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紙如發生變更,經甲乙雙發協商增減造價解決。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權利和職責

①根據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順暢、通電、通水。

②合同簽訂3天內,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套。

③甲方派駐的監督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進行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④組織對工程的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理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①編制施工進度計劃,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工程量修改簽證應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安裝、調試至正常使用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售後服務。

③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質量要求

1、因產品本身質量及施工、安裝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甲方規定時間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安全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售後服務

LED燈頭、燈杆3年內保修,控制系統3年內保修。定期回訪,及時服務。質量問題在七個工作日內更換、修復,保證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繕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②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的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範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並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範圍,並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後,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並簽字後給予答覆。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繫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並簽名確認後,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繫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後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誌。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採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並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並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繫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户委託管理變電站設備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項目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範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和考核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於)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項目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範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繫客户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並進行審核,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於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並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並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誌、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並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置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核,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審核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運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並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並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後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捲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台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並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並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後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範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審核同意後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8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着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後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櫃、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繫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後,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後,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9

甲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鐵路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工地》、《標準化作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務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內容: 拌和站設備安裝工程

2、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項目竣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3.1杜絕責任安全一般A類及以上事故。

3.2杜絕職工因工責任死亡事故。杜絕職工因工重傷,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3.3杜絕責任火災爆炸事故。

3.4 杜絕責任工程質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絕因我方責任引起的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100%。

第四條 主要控制指標

4.1無重傷及以上事故;年度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4.2工序施工安全風險受控。

4.3無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4.4無因我方責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無火災事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5.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國家及天津市有關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要求,遵守國家及鐵道部、湖北省有關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安全管理辦法,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5.2甲乙雙方均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有責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業行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在工作中發生矛盾時,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6.1雙方勞務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並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6.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6.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6.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8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素質差的施工、管理人員(年老體弱有礙建築施工的疾病人員、未成年、無證的特殊工種和有前科、調皮搗亂、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等)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6.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6.10負責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有效。

6.11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及時上報,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6.13採納勞務單位對安全生產提出的合理建議、辦法和措施。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7.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7.2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確保管轄範圍內的職工不發生不安全作業行為和違章、違紀現象,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7.3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7.4乙方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7.5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特別是在設備安裝期間,應在現場配有專業的起重工和指揮人員,現場跟班作業。

7.6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7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7.8乙方應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7.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每日的班前必須召開成一個集中的安全會議,並進行點名上班,不允許不進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後進行交班,杜絕無簽字、代簽字或漏簽字及管理人員比作業人員晚上班等現象的發生。每週一安全例會,必須以班組為單位,立隊準時到會,不允許擅自安排職工不參加安全活動去生產。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7.11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不允許擅自拆除和違章用火,確保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自備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甲方有關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勒令其退場、嚴禁使用,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不違章用電、擅自開啟機械和私拉亂接用電設施,所自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工必須持有地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局有效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作業。

7.14所有施工人員須有合法的務工註冊手續,並齊全有效,嚴禁摻雜刑事犯罪人員和私招亂聘,僱傭童工及內存有再次分包的現象,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嚴禁職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為。

7.15對甲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指令和下達的安全隱患通知無條件服從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6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紀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對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鬆散,不按要求做好各類安全防護,無安全技術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動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講話、簽字記錄、擅派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屬內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8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企業形象受損等一切費用和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7.19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二次全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改進意見,並能及時、認真、公正地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作出決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親自組織項目班組以上管理人員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切實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21嚴格執行甲方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措施、制度和辦法,並納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計劃,因乙方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或擅自安派未經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員及有妨礙建築業施工的疾病人員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擔。

7.22該工程項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鐵道部、武漢鐵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際鐵路公司、各級質監站、監理單位等單位處罰,如若被罰,項目部將會對該工地再次處罰和通報批評。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應設置的安全、消防、保衞、文明施工等購置的各種防護設施用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並做好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24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25發生傷亡事故時,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主管領導彙報,並立即組織事故處理組和善後處理組,按照“四不放過”得原則,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排除,預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並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後安撫工作,接待傷亡者的家屬,妥善處理好撫卹補償工作,不得出現其家屬進入施工現場或其它區域集中鬧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響,必要時小範圍解決,甲方對此將積極配相關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根據各方所負的責任大小,協商費用分攤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控制噪聲,防止擾民,加強環保,避免污染、破壞環境,保證百姓利益,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罰則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義務或違反國家安全法規程序和鐵道部、湖北省、項目部的有關部門的規定,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2沒有按上級部門、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應報的資料手續、交代的事項,每次罰款20__~20000元,並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處罰乙方施工隊長及,工長、班組長負責人和責任人1000元。

8.4發生打架鬥毆現象,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1000~10000元,並一切費用、責任自負。

8.5發現未在項目安質部註冊和未經安全培訓的職工擅自上崗,每一位處罰20__元,退離施工現場,由此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負責。

8.6在現場大門以外和生活區宿舍大門以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交通、違法亂紀事故的由乙方自負。

8.7在信用評價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質量)、上級部門檢查出現較重問題造成不良後果的,每分每項處以20000元罰款。

第九條 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9.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員會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9.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從乙方人員進場第一天起至人員全部撤退為止或工程安裝合同終止時,此協議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