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坡施工合同(精選3篇)

基坑支護坡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基坑支護坡施工合同(精選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圖紙及經市專家評審批准基坑支護方案範圍內的基坑支護工程內容。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約為詳見第八條附加條款。

(四)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

詳見第八

條附加條款,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第二條工程期限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總工期為30天若發生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三對乙方進行處罰。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就該責任及損失向乙方追索。

第三條工程質量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經專家評審組評審通過的支護方案等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合格標準。工程驗收時,應按施工圖紙、已通過評審的支護方案及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施工規範及技術要求的標準執行。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乙方除無償返修整改至合格,且甲方扣罰乙方工程造價的5%外,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工程價款結算(一)乙方應按施工圖紙、已通過評審的支護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提出的工程變更,經甲方認可後按實結算,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變更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及時辦理各種現場簽證,並註明時間、部位和工程量,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護坡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蓬萊農業生態園渠道護坡工程所涉及相關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希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蓬萊農業生態園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2、工程地點:沫河口鎮

3、工程內容:甲方指定範圍內土坡護坡加固工程,內容包括:工作面平整、碎石墊層(底部、坡面)護坡齒腳等全部護坡施工內容。

4、承包方式:乙方全承包,乙方包人工、機械設備、材料場內轉運、工期、質量、安全等

二、建設工期

總工期 ________天(從開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本協議工期如遇設計變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非乙方原因的停、窩工時,工期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

三、工程造價

1、甲方_________日內提供圖紙。

2、乙方接圖紙後根據圖紙3天之內上交工程報價清單。

3、本工程造價實行市場信息價核算,每平方造價________元。

4、上述報價包括以下:乙方為實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費、機械設備及燃油費用、電費、各項措施費、材料下車場內運輸,設備進出場費、以及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現場管理和維護所需全部費用,以及税金等。

5、前述造價確定後,在承包價範圍內,本協議不再執行與工程計價有關的定額及文件,因市場人工及材料等費用的漲跌而進行調整,雙方再行協商。

四、履約保證金

1、本協議簽定後3日內打10萬元定金,待正式合同簽訂後3日內打餘款20萬元,本協議方為生效。

2、退還時間:進場後30天內返還給乙方。

五、工程款支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協議指定的工作量,並經甲方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付工程量的70%。

六、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在乙方進場前2 天提供施工場地(工棚、預製場地),並配合乙方施工前的測量工作。

2、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周邊關係。

3、做好施工質量、工期的監督工作和工程質量的驗收工作。

4、配合乙方進行設備場內轉運。

5、向乙方提供水源電源接口。

(二)乙方職責

1、指派___________作為乙方履約代表暨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履行本協議,代表乙方處理相關工程事務,簽收相關工程文件等。

2、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範,確保安全生產和施工質量,承擔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責任,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的法規及政策。

3、應在施工現場設置警示標誌並嚴格人員進出管理,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負責工程資料的整理、歸集。

5、不得拖欠民工工資,工程完工前應處理完畢工傷事故等工程及與工程有關的事務。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 10 日內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資已付清、工程及與工程有關的事務已處理完畢的書面承諾。

七、安全責任事故:

該項工程施工期間,所有與該工程相關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負責,與發包方無關。

八、爭議解決: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異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後達成一致意見的補充協議是合同的一部分;如協商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則交由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合同生效:

如本協議與工程合同有衝突,經雙方協商再行補充為準。

十、合同訂立地點:蚌埠市

十一、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簽章) 承包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户名稱: 帳户名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坑支護坡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五五醫院假山護坡工程

二、工程地點: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五五醫院廠區內

三、工程內容:

護坡總面積為約900m3;

護坡總投資424164.42元。

四、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作日為1個月,自20__年8月28日起至20__年9月28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五、質量標準

1、工程的總承包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伍佰壹拾叁萬肆仟伍佰陸拾元整,¥424164.42元。

2、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了人工、機械、管理、協調、税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工程量的確認:施工過程中,若工程量變更,根據上述單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工程變更單。

4、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後,付給合同總價95%,餘款按規定竣工驗收後7日內全部支付。

六、甲方義務

1、 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款。

2、 工程文明生產中涉及市容、環保、衞生和交通以及社會治安等問題由發包人負責解決且工期順延。

七、乙方義務

1、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二天內向甲方提交該項目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

2、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確保施工機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員持上崗證上崗;接受發包人及有關主管部門日常對機械設備、材料質量,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上崗證情況的檢查。

3、在施工過程中按發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發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工區的管理,做好職責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八、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分。未盡事宜,當發生時甲乙雙方互相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