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24篇)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

一、目的: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24篇)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並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於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繫人員: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公司 : 公司: 公司: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承包單位):

甲方將本工程項目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治安穩定,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與工程承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項目:

二、 協議日期: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承攬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三、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建設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並配有分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

3、進作業場所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治安保衞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和治安情況要求。乙方應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有關制度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設計工藝有關的各項規定。

5、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違紀行為有權對承包隊進行處罰,乙方應加強對施工場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查到的隱患應及時組織整改,涉及到甲方的問題應書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進行相關作業。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8、乙方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9、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持有外省市操作證的人員,還必須經當地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審證教育。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所施工場所的安全生產、治安工作負全責。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發生工傷等事故,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統計上報及事故善後處理。甲方予以積極配合。

11、本協議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承發包合同書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項目經理部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及企業財產的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作範圍:

二、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頒佈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2、甲方對乙方必須明確工作範圍職責,安排相關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值班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甲方應對乙方值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及每日工作安排和值班期間注意事項。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乙方在節假日(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6日)值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2、堅守職責,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現場防火、防盜、防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3、工作期間必須做好室內外環境衞生工作,不得在值班室喝酒、閒聊、看電視、打撲克和做妨礙工作的事情。

4、值班人員必須晝夜輪流值班,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做好值班記錄,以便向接班人員交待,雙方簽字後交班人方準離開工作崗位。

5、工地值班需不斷地進行巡邏檢查(一天三次),發現治安問題及時向領導(電話: )或所在地社區警務室X警官( )彙報。

6、本次值班工資為4500元整(在保證現場材料未丟失的情況下)。若現場出現材料、電箱等固定資產丟失的情況,則將進行處罰(罰款金額根據丟失物資金額而定)。

7、如出現未經上報擅離崗位的情況,將處以500元一次的罰款,我部將根據土建單位監控視頻及現場抽查進行考核。

注: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由20__年2月1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4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船務有限公司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於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託管理期間,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 萬/年的委託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託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託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對委託人作違約處理。委託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税費、航政規費及委託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託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户,由受託人按期支付,並在支付後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託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託期間,委託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託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託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5

甲方(工程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設備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並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籤。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運行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項目,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並由該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並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後,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並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並主動與甲方聯繫,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範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是____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5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徐進 任書東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安排生產工作,對工作安排的同時佈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權對參與施工的人員班組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臨時有電、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施工班組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施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開工至本工程結束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庫房號:_____________

為加強庫房及庫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因發生火災造成公共及私人的財產損失,特制訂本協議,請租賃商户按照本協議執行。內容如下:

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庫房提倡使用安全防爆燈。燈具應安裝固定在庫房走道的頂部,燈具距離貨垛、貨架應大於50釐米(燈具下方50釐米範圍內不允許擺放貨物)。

庫房內嚴禁私接亂拉臨時電源線,嚴禁在庫房頂內架設線路,並做到人走燈滅。

庫房內不準安裝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熱杯、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庫區為重點防火部位,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自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及作業。

庫房內嚴禁住宿,嚴禁在庫區公共通道內堆放貨物。

庫房租賃户應對自己庫房內的貨物自行投保。

庫房租賃户必須服從庫區管理人員管理,違者將依照市場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庫房不準私自轉租轉借他人,違者市場將無條件將庫房收回。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保費: 商户電話:

保額: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攤位號: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8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範寧 煤業有限公司沙巴台煤礦項目35kv變電所土建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力、責任和義務,依照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安全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法律法規,落實現場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對現場安全施工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核乙方的施工資質和乙方管理、作業人員的資格;

3、對乙方的現場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乙方的不安全行為,並按照甲方有關制度予以查處;

4、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協助乙方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6、對乙方進行安全目標管理並考核。

二、乙方安全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相關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施工,不得將承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轉包。

3、按國家、行業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滿足施工安全要求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服從甲方及監理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甲方或監理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整改。

5、確保工程安全防護設施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及施工作業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安全設施使用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監理方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

6、施工用電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安全標準。

7、對使用的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全部責任,並符合建築行業相關標準。

8、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及危險預知的教育培訓;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確保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9、特殊作業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監理批准後,甲方審查備案。

10、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11、按照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安全培訓教育。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並負責承包區域內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工作。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並處理善後事宜。

13、乙方必須將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器材配置到位,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認真執行建築行業安全施工作業標準;

15、各種施工安全措施必須經過監理審批並報甲方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

16、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繳納及管理

(1)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額為50000元,由乙方在施工合同簽定一次交付甲方。因乙方工程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存在問題受到甲方經濟處罰,導致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不足時,甲方隨時從工程款中補齊扣除的數額;

(2)合同履行期滿,甲方將剩餘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一次退還乙方。

四、乙方遵守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本協議與雙方工程承包合同時效相同,工程承包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建設單位(公章)     施工單位(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在剷車使用過程中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從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三、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防止生產施工擾民。

四、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二、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對乙方生產施工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四、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生產施工現場的安生生產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相關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作業,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必須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操作證,為特種設備辦理檢測證,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設備檢測證複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四、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後應報送甲方核對、備案。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特種作業、高處作業等人員從事其作業。

六、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正確使用。

七、乙方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從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生產施工中如因乙方從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九、在生產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及時向甲方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負責人: 單位:武安市新峯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章)

乙方負責人: 單位: (章)

協議訂立時間: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0

甲方: (蓋章)

乙方: 身份證號: 簽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灣區佳鋮電子廠廠房(三期)監理業務。因項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承接本項目監理業務後,應按國家、省市主管部門規定履行監理職責並配備相應監理人員;

2、乙方因為監理質量事故造成經濟和甲方信譽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若乙方未能對項目實施有效監理,項目在質量和安全檢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後面被提出批評和處罰的,甲方將分別處以該項目經理費1%的罰款,甲方將視具體情況給予通告批評或直接安排人員負責監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乙方所承擔的監理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處罰的,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監理項目出現不良行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停牌,應積極協調業主、施工單位解鎖,停牌超過五個工作日後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0元,並從第6個工作日開始,每天增加1000元,直至復工為止

6、乙方監理的項目如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甲方企業被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1000元/分。總監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元/分。專監及監理員扣分不記管理違約金。

甲方: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1

監督單位: 發包單位:

作業方一: 作業方二: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 現場施工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機械製造行業、建築和安裝行業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施工方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檢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或同一台(套)設備設施上作業時,施工雙方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對方本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施工方要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發包單位負責對施工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要對交叉作業地點派安全員進行監督管理,要對施工方定期進行檢查。

9、監督單位對一般施工作業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作業要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協調管理。

10、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認真負責,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11、該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註明事項:(根據需要填寫)

監督單位: 發包單位: 作業方一: 作業方二: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2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護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湖北省、武漢市地方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特鑑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第一條 分包基本情況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分包內容(範圍):

3.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

第二條 雙方共同遵守的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湖北省、武漢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2、甲方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安全操作規程。

3、根據工程項目內容和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史國保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週五兵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及施工過程;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錄、制度和法規。

第三條 甲方的負責和義務

1.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宣傳、貫徹企業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與規定。

2.各級安全部門和人員對安全實行監督檢查。遇有重大危險隱患有權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對違章者、事故責任者有處罰權。

3.公司各級工程管理部門,對不服從安全管理或連續發生事故的分包單位,有權終止勞務合同,其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

4.負責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盲目施工和損失安全設施的進行教育或處罰,直至清退。

第四條 乙方的負責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安全協議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 江岸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安全資質證明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6.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7.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8.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要求正確用電。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9.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0.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總包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總包方,經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僱。

1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並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14.服從總包方管理,對違章和隱患問題接受經濟處罰,按時交納罰金,並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採取整改措施。

15.對總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生及設備安全時,有權採取停工措施,要求總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條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檢查、指導,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在施工過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員協助施工,應向甲方提交申請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派員協助,乙方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才能允其上崗,並對安全負責。

3、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擅自方負責。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應協助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積極協助處理突發事故和保護現場,做好善後工作,

第六條 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等非總包方原因所發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及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2.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後,不分負責屬於哪一方,其傷者的具體善後工作均由分包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發生死亡、重傷事故,無論其責任屬於哪一方,均由總包單位統一報告。

第七條 爭議

在本協議執行期內,若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在工程所在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它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

甲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乙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3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項目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施工人員必須牢記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不違章作業;

2、施工現場如有高處的交叉作業、拆除實牆面、頂面設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作業時,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3、兩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施工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穿防滑鞋,系安全帶方法為高掛低用,必要時平掛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隱患的作業面,在無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未達到安全防護效果前,施工人員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5、施工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危險場所或觸摸非本人操作機械、電氣等設備及電閘、閥門、開關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設施鋪腳手板時,架板設施必須牢固、平穩,鋪設板寬度不少於兩塊腳手板;

7、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處抽煙動火,不得隨意丟煙頭(煙頭必須熄滅);

8、作業中出現危險徵兆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暫停作業,撤至安全區域,並向上級報告;

9、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嚴禁盜竊破壞設備、材料、廢料、廢料頭及公共和私人財產;

10、施工人員必須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施工現場打掃乾淨。

11、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輕傷率低於5‰。(注意:該條為與分包方約定的安全生產指標)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4

(甲方)單位: ;

(乙方)單位: ;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規定,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 工程項目:

1. 工程承包範圍:造型線3#底坑26個蓋板,天井集塵器照明、塗裝、平台製作。

2. 工程地點: 小松(山東)鑄鋼有限公司廠區內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主觀部門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主觀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擔當,應當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的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和全局設想;

(2) 工程項目應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計劃,並經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設備有 ;

接觸到甲方設備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針對不安全因素應採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雙方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加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 施工前,甲方可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強化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執行。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組織, 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訓練; 甲方指派 負責聯繫、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並確保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 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9. 原則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爬梯、起重機械等設施,但在特殊情況下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借用後,乙方首先要對所借用的設備進行安全自檢,在確認安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時,及時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後才能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由乙方自行帶入的設施設備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設施安全性由乙方負責,但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0.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乙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1.特種設備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操作證;起重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暑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組織,消防負責人: 成員: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電源、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使用甲方設備造成後果的,均由乙方負責。

1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8.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符合按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有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由雙方各執一份,必要時送市、區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氣瓶運輸、使用的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煙,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曬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曬,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誌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誌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並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並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6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的安全,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條 本協議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合同正本同時生效同時廢止。

第二條 協議雙方應履行的職責

(一) 甲方的職責

(1)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督促乙方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事項的交底。

(3)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數的核定。

(4)根據有關規定,督促乙方落實專人負責其內部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對乙方制訂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措施的審核和確認。

(6)按有關規定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和管理。

(7)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指出並督促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嚴重且又未採取防範措施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

(8)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而引起的各類事故、案件的查處。

(9)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職責

(1)組織本本單位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場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教育。

(2)及時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員工懂得相關知識,掌握相關技能。

(3)編制入場人員的名冊,經甲方審核同意後,辦理相關證件。

(4)制訂各種安全防範措施,確定本單位 同志為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人,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屬人員進入現場時,嚴格執行業主及甲方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管理;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從事與本工種、本崗位有關的作業,禁止觸摸、拆卸、關閉、開通與作業無關的設備、裝置。

(6)嚴格執行甲方有關人員車輛入場、證件管理的規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入場人員。

(7)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按規定配備監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結束經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動火作業區域。

(8)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貴重物資;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發生火災、爆炸或物資被盜等事故後,應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和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報警,同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報告。

(10)承擔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損失。

(11)承擔因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被業主罰款及一切處罰的損失。

(12)乙方進入現場的機械、機具、施工週轉材料要有明細清單,建立台帳,報甲方項目部有關部門備案,作為竣工後物資出場依據。

第三條 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辦法執行;施工過程中,甲方項目部若根據現場情況進一步制定管理細則,乙方將無條件服從執行。

第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需按規定履約,由於違反本協議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人) (或委託人)

日期: 日期: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7

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雙方《全面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就位於安全管理責任事宜,簽訂本協議書。以完善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管理職責,確保的安全。

一、甲方責任

1、確定本單位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與乙方人員聯絡,並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

2、為符合消防設計要求的建築物,並經消防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

3、按時的將的大樓本體,內部的大型設備、設施等進行保險。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規約進行管理服務時,甲方需明確的公開的支持乙方正當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藉口迴避。

5、支持乙方開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作為負責安全管理的單位,直接負責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承擔包括消防安全在內的各項安全責任。

2、乙方派駐該項目的總經理是本購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責任的管理。

3、乙方應當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監督工作;

(3)食品衞生和公共環境衞生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紅線區域內交通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

(5)建築及設施設備(含運行)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做到:

(1)制定並落實各類安全管理措施、各項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

(2)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成立義務消防隊伍,落實安全管理組織架構,按政府相關規定認真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3)建立並執行安全責任日常檢查、考核和獎懲制度。

(4)開展消防、治安、食品衞生(公共環境衞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設施設備運行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技術訓練。

(5)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及早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針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的維護管理,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2)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

(3)保證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在營業和工作期間以任何形式封閉、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離職守。

(5)火災發生後,按規定及時報警,按照預案採取措施,迅速組織撲救和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瞞報火警火災。

(6)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接受調查。

(7)對工作人員,至少每季度培訓一次消防知識和技能。

(8)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營業期間禁止動用明火施工。非營業期間使用明火施工時,要做登記,檢查施工人員的相關證件。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用明火區域內易燃物,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時派駐專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處所之外適當位置設置明顯的警示、提示標誌,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24小時對重點部位和樓內、外通道進行巡邏及治安檢查,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4)發生治安案件應及時採取措施防範事態的擴大,及時報警,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5)治安案件發生率低於投標文件規定。

(6)對進出的物品及進出人員進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員,應即刻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7、交通及停車管理中,應做到:

(1)在紅線區域範圍內有完善的機動車行駛和存車管理制度和方案,並有效執行該制度和方案。

(2)對進入車庫的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憑證放行。

(3)對長期存放的車輛應簽訂存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8、對食品衞生(環境衞生安全)管理中,

(1)應按衞生防疫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餐飲行業進行證照資質檢查。

(2)定期查驗從業人員健康證。

(3)定期檢查餐飲區內衞生及蟲害情況。對不符合衞生規定的現象按規約進行查處。

(4)制定並執行各項公共衞生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5)按規定對公共區域內進行蟲害消殺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驗廚房排煙機和煙道的衞生和油煙情況,防止火災發生,並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門審批專業資質的公司清洗煙機等記錄。

9,在相應設備,設施的免費維保期限內,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設備設施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如維保單位未準時處理,則乙方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法律責任

1、由甲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由乙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責任範圍內承擔行政、民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次書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三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3、由於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30日內須完成並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蓋乙方印章),並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彙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並予以書面回覆;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鑑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乾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並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8

民族中學學校安全管理協議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以及《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精神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衞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合衞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以及不按時返家、反校的。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留宿的。

6、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管理的,在校內外打架鬥毆的。

7、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8、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機動車、自行車的。

9、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10、私自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1、私自外出校園造成傷害的。

四、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家長在接到通知後,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不按時到校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作業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乙方在作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治安、防火、防爆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3.乙方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有分管安全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乙方進入甲方施工作業前,必須經甲方安全教育交底之後方可作業。

6.乙方作業過程中,如需要使用能源介質等,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指定的專業人員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7.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乙方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經確認不得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作業中,因違紀安全管理規定或因意外發生工傷事故的,必須上報上級公司和政府部門,並同時報告甲方。甲方配合乙方人員實施救護。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若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乙方除承擔上述相應責任外,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與此相關的其他損失。

9.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10.乙方員工不得酒後進入作業現場。

11.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12.乙方須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同甲方員工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不得盜竊和私拿甲方的物品。如有違反,由乙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並移送保衞部門處理。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天進行清理乾淨,施工結束,乙方對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後,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

14.乙方在施工作業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定製管理制度,物料要擺放整齊,工器具用完之後要歸位,做到整潔、整齊、文明。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並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6.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停工整頓。乙方人員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項目款內扣除。

1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8.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9.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姓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21

甲方(企業):

地 址: 單位電話:

乙方(學生): 聯繫電話:

丙方(學校):

地 址: 單位電話:

丙方學生在甲方企業參加崗位實習,甲方從丙方實習生中錄用企業員工,乙方學生願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參加實習並選擇就業,經甲、乙、丙三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實習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在甲方參加為期 個月的頂崗實習。

2.甲方將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進行實習,

3.實習結束前,若甲方願意留用乙方,則甲方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各方在此同意和確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對實習崗位、內容進行調整。

(2)實習期間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記錄,或不服從工作安排,或違規操作等違規表現,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提前終止協議,並通告丙方。

(3)丙方根據甲方的實習指導情況和工作量,按照 標準向甲方支付實習指導報酬。

(4)實習期間,甲方按照廠規對實習學生進行管理,並有權根據廠規進行獎勵或處罰。

2.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和內容為乙方提供實習機會,所安排的工作應該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和不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並協商解決學生的食宿;

(2)配合學校教學目標和要求,制定學生頂崗實習計劃。允許丙方前往甲方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並並對丙方實習指導教師進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實習的真實表現等鑑定信息;

(3)在乙方嚴格遵守實習時間和甲方各項規章的情況下,給予乙方每月 元的津貼;

(4)在乙方實習期間,配合丙方做好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或工作經驗的人員對乙方實習進行指導,並協助丙方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實習結束時根據實習情況對乙方做出實習考核鑑定;

(5)加強對實習學生上崗前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的培訓,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預防發生傷亡事故;

(6)實習期內,甲方按本單位規章嚴格管理實習學生,並按規定提供相應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實習學生的人身安全。由於甲方設備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賠償,並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7)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由甲方全權負責其人身安全,甲方應承諾學生進場前必須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並通過考試,方准許其進廠參加實習,學生在廠實習期間在其具備獨立完成某項工作能力前,企業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指導並培養學生。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處理,丙方負責配合做好學生、家長等各方工作;

(8)學生因故終止實習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甲方須及時告知乙方家長和丙方,並督促學生立即返校。學生無辜離崗不知去向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並協助公安部門查找;

(9)發現學生的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合法的勞動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

(2)享有獲得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權利;

(3)在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時有權獲得救治和賠償的權利;

(4)有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在向甲方報告後終止在甲方的實習,並告知丙方,返回學校:

①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違法或有損乙方身心健康;

②甲方違規用工、企業生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企業從事非法活動等現象;

③甲方不提供指導實習教師、未安排實習崗位、未提供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的;

④甲方不能提供醫療、意外傷害、工傷保險,根據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勞動保護用品的;

⑤甲方人員違規安排工作、安排非法工作、非法安排高危崗位工作的,學生有權拒絕;

2.乙方的義務:

(1)在實習期間做好本職工作,逐步養成獨立工作的能力,刻苦學習,克服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鍛鍊工作技能,完成學習和工作任務;

(2)在實習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企業保密制度;

(3)實習期間應,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時完成甲方指導教師交付的合理工作任務;

(4)應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5)遵守學院關於頂崗實習的相應管理規定和要求,與校內指導教師保持聯繫,按照教學要求完成實習週記的填寫、實習報告的撰寫等工作,並接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和學院指導教師的雙重考核;

(6)協議簽訂前,必須徵得家長的同意,並承諾履行教育、指導和監督責任,學生從實習崗位返家,乙方家長應及時告知甲方和丙方,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並及時與丙方溝通;

(7)乙方因顧終止實習,需立即返校,並告知甲方、丙方及家長;

(8)乙方參加實習前需購買保額在50萬元以上的意外傷害和醫療表現一份。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習內容和表現,自行決定是否直接給予乙方頂崗實習成績和學分,決定乙方是否可以直接參加丙方相應課程的考試;

(2)有權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有權向甲方瞭解學生的實習情況。

(3)甲方不履行對實習學生職業素質培養義務,未能履行安全保護義務,或強迫學生從事非法活動得,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叫回頂崗實習學生;

(4)甲方學生在崗位上因故出現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追查事故責任的權利;

(5)監督和管理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活動,監督甲方指導學生實習的過程;

(6)協助甲方管理、監督實習學生的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配合甲方做好實習前的動員動員、實習中的聯絡、檢查、協調工作,實習後的考核、總結等工作;

(2)對乙方實習期間的行為予以監督和管理,以確保乙方遵守本協議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丙方給予甲方積極、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

(4)協助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識

(5)監督中發現甲方違規用工和乙方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學院有關部門,並通知乙方及乙方家長。

三、保密約定

協議三方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都有義務為其它兩方保守企業祕密,尤其是要對甲方的經營管理和知識產權類信息進行保密,若有違反,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2.協議一方因協議期限屆滿以外的其它原因而造成協議提前終止時,應提前兩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

3.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甲方可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應通知丙方並説明原因,乙方應承擔由此所遭受的甲方損失。

五、其它

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及時協商解決。

六、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家長)和丙方各執一份,經三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本協議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本協議是協議三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後簽署的;任何一方對此協議內容進行任何修正或改動,都應經過三方書面確認後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家長簽字: 丙方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22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責任,做好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相互告知安全預警、協助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災等工作,保證雙方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平穩運行,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説明

1、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履行法人單位的職責。

2、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關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2、甲乙雙方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投入,確保安全生產得到保障。

3、甲乙雙方應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確保能及時發現並排除安全隱患。

4、甲乙雙方應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明細落實到位。

5、甲乙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落實。

6、甲乙雙方應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相關預案、方案並落實實施。

7、甲乙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設施、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治理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四、協議雙方相互協作的責任

1、雙方有責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別是臨近邊界區域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

2、雙方緊急集合點、吸煙點等不應設置在雙方相鄰邊界區域。

3、雙方在相鄰邊界區域不應設置人員集中停留場所,如休息室等。

4、雙方在相鄰邊界區域動火等危險作業應事先告知對方,在對方做好相應防範措施後 再實施作業。

5、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動火等危險作業應事先告知對方,在做好對對方設備、設施相應防範措施後再實施作業。

6、雙方安全、環境應急預案應交與對方。

7、雙方應建立安全環保應急聯繫方式,包括應急電話。

8、雙方應急設備、設施應列表告知對方,以共享資源。

五、安全環保事故響應

1、雙方各自區域內發生安全、環境預警信息,應在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2、雙方相鄰區域內發生突發安全環保事件,並且沒有及時發現時,雙方有責任及時告 知對方。

3、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發生安全環保事件,雙方人員發現後應及時告知事故方並通知管廊所有權單位。

4、當一方發生安全環保突發事件,另一方得知後,有義務派相關人員、設備設施配合 當事方,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義務參加搶險救災人員必須服從當事方相關人員的安 排、協調與指揮。當事方應提供相應裝備、材料及後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責任

1、雙方各自區域內發生安全環保事故,未給對方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由事故發生方自行承擔己方損失與責任。

2、雙方各自區域內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給對方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應依據實際發生額,由事故發生方全額承擔責任。

3、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發生安全環保事件,未給對方和公共管廊所有權單位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由事故發生方自行承擔己方損失與責任。

4、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發生安全環保事件,給對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權單位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應依據實際發生額,由事故發生方全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

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執行。

九、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MSDS、乙方主要物料MSDS。

2、甲乙雙方應急電話。

3、甲乙雙方安全設備設施一覽表。

4、雙方平面圖 。

十、其它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23

立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一、本協議適應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__有限公司及______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發包項目名稱:_________

2.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五、項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司及華*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並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__人(含__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__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並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範圍。

5.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後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並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並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並經教育培訓後方可進場作業。

10.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__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__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並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佈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彙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衞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並佈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佈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鍼對性交待。

1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衞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並經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於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後果負全部責任。

13.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説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並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於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繫好安全帶,並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採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繫人説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__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採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並甲方審核後方可進行,並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繫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複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範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立協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鍋爐房施工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24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楚天商城經營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進行具體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負責本店人員的消防安全防範的組織培訓工作,制定各自的滅火應急預案,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二、負責各自經營店鋪的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 管理措施。

三、發生火災隱患時,三方協同救火,要分工明確,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經營房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子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須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並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