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精選12篇)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1

總承包方:(或簡稱甲方)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精選12篇)

分包方(建設單位外委): (或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遼寧鯤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就長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與建設單位外委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協議內容

1. 甲方責任及義務

1.1. 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1.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在施工前上報甲方審核。

1.3.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直至清退出場。

1.4.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1.5.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員有權停工和採取強行措施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 乙方責任及義務

2.1. 乙方須嚴格遵守長春市關於施工企業用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2.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4. 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並達到長春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2.5. 乙方應杜絕死亡、重傷、火災、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下。

2.6. 乙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

2.7.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8. 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2.9.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10.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11.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具有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1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2.13.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購買正規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

2.1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

2.15. 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長春市政府、長春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衞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權向建設單位彙報情況,讓建設單位參與監管。

2.17. 凡由於乙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等災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獨立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2.18. 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負責。

2.19.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長春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施工中乙方應採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程度,並且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2.20. 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甲方關於施工技術管理、現場防護、施工用電、機械、化學危險品管理、消防防護及保護女工的各項程序。

2.21. 乙方應對接觸職業病危害源的現場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品,並對其健康定期進行檢查,並承擔其相應費用。

2.22. 乙方須按規定對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堆放並及時清運。

2.23. 現場狹小乙方不能在現場設置食堂及宿舍。

2.24. 對於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甲方有權監督、跟蹤檢查乙方廢棄物處理情況。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權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廢棄物處理,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採取其它處罰措施的權利。

3. 外保温吊籃的使用

3.1. 甲方責任及義務

3.1.1. 甲方負責提供吊籃給乙方做外牆保温使用。

3.1.2. 甲方負責吊籃租賃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維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籃必須是合格產品,設備相關資料齊全。

3.1.4. 吊籃配重塊數量及重量按廠家要求設置,不允許減少。

3.2. 乙方責任及義務

3.2.1. 吊籃內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2人。

3.2.2.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將安全帶用安全鎖釦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籃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籃在雷雨、霧天和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觸油類,嚴禁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內,工作鋼絲繩不得有砂漿、雜物,如發現鋼絲繩開裂,亂絲、變形必須通知總包方更換。

3.2.6. 安全鎖鎖緊鋼絲繩時,安全鋼絲繩在受力情況下,嚴禁強制開鎖,應將平台提升,在安全鋼絲繩不受力時自動打開安全鎖。

3.2.7. 提升機如發生異常噪聲應停止使用。

3.2.8. 吊籃使用結束後,將提升機、電控箱、安全鎖用防水物品包紮,防止雨水滲入。

3.2.9. 由於乙方使用不當及人為原因造成吊籃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

3.2.10.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不允許進行高空作業,工作期間不允許飲酒。

3.2.11.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操作不當及違章作業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非乙方原因責任方負責。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不得對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設備、設施等。

3、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項目負責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

4、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項目的安全工作,並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5、在易燃易爆、帶電運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

6、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安全責任

1、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依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具體操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5乙方要保證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凡不瞭解“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教育的人員,都不許參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

8、在出現安全隱患時,乙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9、乙方對工程施工對象的質量安全終身負責,除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要保證建築不發生傾斜、牆體裂痕、牆皮脱落等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10、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終止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3

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護每個員工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杜絕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按《勞動法》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衞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根據“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現將權力和義務明確如下:

一、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力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技術、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力。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力。

3、有按工種領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力。

4、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安全衞生規定及操作規程的指令。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二、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單位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服從單位領導和安技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2、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即時整改或反映;按設計或計劃安排,積極主動的搭設和安裝好作業點(面)符合規定要求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

3、按不同工種的需要,正確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各工種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絕緣)鞋;在無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水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或穿救生衣。

4、嚴禁酒後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5、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游泳。

三、對不履行安全生產義務,造成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凡違反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二項1-5款規定的人員和違反安全生產紀律的,按所在單位的處罰規定執行。因個人違章行為發生的工傷事故或造成自身和他人被傷害的,除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外,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和處分:

1、凡輕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300元,處次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元至200元,以此類推,並處以批評教育;

2、凡重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800元,處次要責任者500元至600元,以此類推,並處書面檢查或在單位職工大會作檢查;

3、凡致死亡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0元,處次要責任者800元至1200元,以此類推,並將主要責任者予以辭退,次要責任者向處安全環保部作書面檢查。〈檢查報職工所在單位後轉處〉。

以上處罰權在責任職工所在單位。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執行。

四、凡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個人,按所在單位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五、新工人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

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4

腳手工 在為 公司制廣告牌中,為了確保個人人生安全,特訂如下協議:

一、 等腳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須遵守國家的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摩托車,確保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二、腳手工在搭、拆腳手時,不得喝灑、戲笑、開小差,工作時應該集中全部精力。腳手工在腳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時,要小心謹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發事故,後果自負,公司不負責任。

三、腳手工在拆腳手時一定要看清地面情況,不得亂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責任由腳手工自負。

四、腳手工在搭腳手時,一定要認真負責,紮緊、扎牢,負責到底。

本協議一式兩份。

有限公司 腳手工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協商做好施工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按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臵、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嚴格審查分包隊伍安全資質,嚴禁錄用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

3、按規定做好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對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責令乙方進行辭退。同時做好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並監督學習與執行。

5、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經檢查發現有嚴重違章、違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權責令停工並責令限期整改,同時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承包合同中有明確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設備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範疇,對乙方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狀況進行確認,並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9、工程開工前甲方按規定預留一定比例(額度)的施工管理費做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應予以制止,並出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在保證金中扣除;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審查備案。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落實工作。

5、配合甲方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童工和身體狀況不滿足從事本工程體力勞動要求的人員。

8、按規定設臵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並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並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

9、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範化管理,杜絕違章

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0、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機具設備隨機資料齊全,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有責任加強對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定期維護和保養。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維護、保養,對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於2小時),總結本週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週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範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後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項目部;有責任配合項目部做好上級部門安全檢查的準備工作,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整改措施要求進行整改。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台帳。

四、事故責任及處理: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由於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費用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於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於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遲報或隱瞞不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再發生。

五、其他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是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運用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對爭議解決的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6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繫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項目、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項目(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設備,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衞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設備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調度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設備,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項目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7

為了加強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生產事故,保護運輸作業人員的安全和運輸單位免受財產損失,特簽定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公司作為甲方,運輸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各工段、班組要明確專、兼職安全員直接主抓安全生產管理。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增強職工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職工上崗前必須先到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培訓,再由乙方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後果,乙方要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登記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錄用的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法律規定讓職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乙方不得強迫職工疲勞作業。

(九)、不準錄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職工上崗前乙方應到醫療部門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錄用,體檢由乙方自行組織。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結合作業實際為職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而使用而發生災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職工簽定勞動安全協議或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班後教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和“五同時”,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衞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止環境污染和破壞。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強迫職工違章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現場,並向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人員或車輛在非生產區域發生一切事故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抓好班前行車安全檢查,保證車輛維修和保養時間,保持車輛狀況安全良好。

2、制止酒後駕車和違章操作,嚴禁司機疲勞駕車、駕駛室乘人、超速、超載、溜車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3、加強運輸道路維修,保持道路平整暢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員進入採礦區或礦井必須經車間或井口負責人同意,未經批准不得進入。並要遵守車間和井口各項規章制度,熟悉爆破信號和爆破時間,爆破時要主動撤出危險區,到300米外安全地點避炮。凡進入採區、礦井、生產崗位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區內乙方人員和設備財產發生傷害和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境戒區為300米,下坡為500米)。

6、停止作業時,運礦車輛及設備不準在採區邊幫下方停放。否則,發生損壞後果自負。

7、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8、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台或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9、爆破作業必須到公司保衞、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並落實作業措施後方可進行,不準擅自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10、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11、房屋上或樓層上危險作業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情況繫好安全帶。作業現場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12、禁止夜間和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13、在油庫、炸藥庫、配電室、化驗室等重要崗位施工必須到安全科、保衞科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施工。

1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1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技術人員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1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1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欄。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19、使用壓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不準混放,不準在陽光下爆曬。十米內不準有火源,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

20、啟動設備前必須搞好安全檢查,車輛倒車時要有人指揮。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要有擋堵措施,倒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2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誌。

22、乙方與他方形成運礦或生產業務關係的雙方要簽定安全協議。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現場或作業現場相鄰互相作業發生危險影響的,雙方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安全措施和雙方安全生產責任關係。造成事故後果的,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執行,未簽定協議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責任與處罰

(一)、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運礦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教育。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限期整改、罰款等處理,罰款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做停產整頓處理,整頓期間可停止供電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下罰款。因上崗人員未安排“三級”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發生的安全罰款,乙方要現金交納,不能現金交納的,甲方通過公司財務處強制從施工費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十三、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8

為加強我公司綜合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各部門主管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責任觀念,有效控制各類傷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預防或減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順利進行,公司各級層人員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考核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控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經雙方自願協商 ,甲方委託乙方對杭州卓達染整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管理和考核。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協議書。

一、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

1. 向乙方下達安全分解目標並對乙方實行目標管理考核。

2. 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認真部署和指導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3. 組織做好制度規定和各項安全檢查,並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事故苗頭認真分析原因並提出整改意見,對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組織調查處理結案並進行持續改進。

4. 按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先進典型。

5. 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競賽和安全培訓工作。

6. 做好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和安全技術指導工作。

7. 提供安全勞保用品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1. 根據甲方下達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加強自主管理,確保發生的工傷事故在指標範圍之內;無直接經濟損失20__元以上的設備(車輛)責任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的火災、爆炸等事故。

2. 嚴格執行國家及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並結合工廠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現場管理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國家和公司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好本部門的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和生產成品、物資;做好安全綜合檢查,徹底整改隱患事故、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須保持完好狀態;加強所屬人員的思想、品質教育,注重工作作風;組織制定本部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 認真落實公司2020__年度安全管控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特點,制訂並落實本部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計劃中有明確的安全工作目標和重點,同時落實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4.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行“一崗雙責制”,車間、班組、員工逐級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教育、規範和隱患整改,確保生產成品的質量,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5. 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本部門要隨時檢查,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對其實行登記、並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監督主管部門,按公司有關制度要求及時控制處理,

6. 應當組織教育和督促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現場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7.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報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調查,並認真落實公司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記錄。

8. 公司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組織搶救,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並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9. 帶頭嚴格執行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指揮、不盲目指揮,教育職工遵守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作業,不盲目蠻幹。

10. 加強生產環境治理和員工勞動保護工作、按甲方現場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做好現場管理工作,車間堆放產品應整齊有序必須保持通道暢通。

11. 督促本部門安全勞保用品的佩戴,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部門各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乙方安全控制目標:

1.羣傷、重傷、死亡、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種質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為零。

2. 無重大火災、爆炸及多人中毒事故。

3. 無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4. 一般工傷事故(1000元-4999元) 次。

5.輕微工傷事故(100元-1000元) 次。

三、安全獎懲措施

1. 考核對象為部門、車間負責人。

2. 甲方設立安全考核獎,獎金設置為:( 5000元)

3. 獎懲原則:①發生輕微工傷(1000元以下)的扣安全考核獎500元/次;②發生一般工傷(1000元-4999元)的扣安全考核獎1000元/次;③發生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扣安全考核獎20__元/次;④發生輕微工傷事故3次以上、一般工傷事故2次以上或發生直接經濟損失五千以上1次的直接取消安全考核獎金;⑤超過安全控制目標:輕微工傷罰款300元/次,一般工傷罰款500元/次,直接經濟損失五千元以上罰款1000元/次。

4. 未發生“安全控制目標”第1、2條損失嚴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門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設施完好率及安全隱患整改率的高低,作為部門評先進的綜合依據,被評為安全先進部門的,公司通報表彰,並進行獎勵。

5. 執行安全問題一票否決制。對於隱患整改多次不及時、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的車間(包括班組),年終取消評先進資格,對其直接主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並按照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責任人(簽名): 乙方責任人(簽名):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隨着氣温的逐漸回暖,湟西項目的各項工作也將形成大幹態勢。為確保我項目的各項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經雙方協商,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乙方上路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各項施工作業面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

二、各施工機械車輛要有專人負責和監管。一切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聽從和服從甲方的命令和指揮。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並懸掛“XX項目”字樣的牌子方能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本項目的道路施工任務。否則,因違反規定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全部有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對施工機械的保養和看護工作,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如在此期間發生機械零部件丟失和損壞情況,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各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不按交通法規駕駛車輛人員,除執法部門處理外,項目部也將給予警告和嚴厲的經濟處罰。

六、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上述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10

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11

甲方: 經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項目負責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根據處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3、接受總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時研究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文件,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機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通過安全會議加強對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勞務隊、施工員、安全員、機手、司機、機管員、技術員、工區長搞好施工、機械、設備、車輛安全,督促安全員、政工員出安全牆報、寫安全標語、標誌、造就濃厚的安全氣氛。

4、督促安全員落實安全交底,使項目人員(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經常組織項目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自身也經常上工地巡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5、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6、參加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7、對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落實負責,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對項目分管領導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單列的____%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承包人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人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承包人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承包人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承包人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後____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衞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____%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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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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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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