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通用30篇)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通用30篇)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設單位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按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乙方(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層單元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繫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託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後,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户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並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後,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後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

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

隨着《物業管理條例》的出台,越來越多的業主都知道了作為業主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更重視和謹慎地使用這些權利,希望能有效地維護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業主利益關係最密切的一項權利就是通過業主委員會選聘優秀的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並和選好的物業公司簽訂好《物業服務合同》,因為該合同簽訂後,對全體業主和物業公司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簽好該合同對業主來説是享受優質物業服務的關鍵所在。

鑑於目前的情況和即將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明確委託物業服務的內容、範圍和期限

在服務合同裏一定要明確物業公司是管理小區全部的物業工作,還是隻負責某一項服務內容。如果約定不明,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例如某小區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聘用了一家物業公司,委託其管理小區的全部物業內容。而該公司在接手以後,除了物業費是自己收取外,其餘的物業服務內容全部以低價委託給其他沒有業務的物業企業,來賺取其中的差價。而受委託的物業企業以低價承接該業務後,由於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務的內容和標準。

如果業主委員會在服務合同裏沒有約定詳細的服務標準,也沒有約定該物業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託給第三方的話,業主只能是白受損失。所以如果業主委員會是看中了某家物業公司的品牌和服務質量,那就要在服務合同中約定詳細服務內容和具體的服務標準,並且約定該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託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擁有的權利外,其它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裏更具體地約定:

例如,由業主委員會收取物業費後轉交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應為業主委員會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業主委員會的主要領導人可以從物業費中提取補貼、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並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本着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並且儘可能地明確責任,例如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物品被盜,物業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必須有明確的記錄並向業主委員會公開賬目等。

對違約責任的約定

要在服務合同裏明確物業公司違反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的責任要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約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規內容。特別是對提前解聘的物業公司不及時退出的情況,雖然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對其處罰的內容,但是它彌補不了給業主帶來的實際損失,所以一定要約定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物業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擔一天的違約金,這樣才能有效保護全體業主的利益。

編輯:沈天風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3

甲方將所屬z投資廣場C座1F、3F租賃給乙方用做中西餐廳、KTV營業場所,並委託丙方進行物業管理,在雙方業已簽定的《租賃及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業主公約》等文件基礎上,現乙方就物業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關係

1、甲方做為乙方所租賃物業的產權擁有者,下稱"業主"。

2、乙方做為本物業的承租方,有權按與甲方的租賃契約約定使用本物業,為本物業使用人。

3、丙方受甲方(本物業業主)委託負責本物業的管理,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丙方下設專門部門具體負責本物業的管理,下稱"物業管理處"。

4、乙方作為物業使用人,有權接受和監督丙方按《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提供服務,但無權直接行使只能由業主方能行使的權利。

5、丙方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及國家關於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為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提供服務,接受業主監督,執行業主合理合法的指令。

二、考慮到乙方所租用物業為公共營業性質的場所,以及在投資廣場整體環境中的影響,為避免對其他業主、租户或物業使用人的利益的影響,三方約定,由丙方按下述方案對乙方營業區域的人員出入進行管理:

1、乙方在試營業前必須在本物業的如下位置安裝控制人員出入的通道門:

①裙樓1F-3F主樓梯處位於乙方所租區域內的引梯連接位置需加裝門,共一處;

③3F乙方租用區域的KTV東向出入口需加裝門,共一處;

以上敍述共需安裝門共五處,全部由乙方負責安裝到位,並由丙方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後乙方方可營業,否則丙方有權採取措施禁止乙方營業。

①每日正常下班時間以後(暫定為下午6:00),由物業公司保安負責將1F至3F主樓梯各層出入口所加裝的門全部鎖閉,然後開啟1F引梯連接位置的門及3FKTV東向出入口的門,乙方賓客可自由使用主樓梯通行,此時主樓梯間與KTV及中西餐廳成為封閉的獨立整體,只供乙方使用。

②每日早上(暫定為上午7:00)物業公司保安鎖閉1F引梯連接處門及3F的KTV東向出入口門,同時開啟1F至3F出入口的門,此時主樓間與乙方營業區域隔離,不供乙方使用,而供其他各層租户正常使用。

④現寫字樓1F大堂西側與乙方租用區域連接的通道門亦由物業公司負責控制,具體控制方案由丙方制定。

1、乙方應在聘用員工後立即將員工個人資料全部如實向物業管理處申報,不實或不及時申報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為所有員工配發統一有效的工作證件做為證明其身份的標識,並將證件式樣報物業管理處備案。

3、乙方員工應統一由固定的專用通道進入乙方租用區域,丙方有權拒絕乙方員工從非專用通道進入投資廣場(包括乙方租用區域)。

4、乙方員工進入投資廣場應佩帶證明其為乙方員工的標識,否則丙方有權按封閉式管理中的臨時出入人員對其進行管理,包括禁止其出入。

5、乙方員工未經物業管理處允許,不得擅自到乙方租用區域以外的任何區域滯留。

6、乙方員工出現在投資廣場各公共區域時應注意行為舉止得當,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對於明顯影響投資廣場形象的有權禁止其進入或強行驅離。

7、乙方應對其員工在投資廣場物業範圍內的一切行為負全部責任,凡由乙方員工造成或引發的事故或損失,乙方均應無條件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使用所租用的物業時應避免對毗連物業使用人造成任何影響,包括:

1、不得佔用任何公共區域(凡不屬乙方租用的區域)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非租用和公共區域做其他影響投資廣場整體形象的事情,絕對禁止利用租用區域以外的公共區域和周邊室外做半成品分揀、臨時堆物、垃圾堆放等。

2、乙方因營業需要在非租用區域和公共區域做任何類型的廣告宣傳、粘貼散發或懸掛宣傳物,進行較大規模的活動等均應當事先24小時前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獲得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禁止。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丙方有權禁止乙方利用非租用區域做攝像、照相背景、臨時營業場所或其他用途等。

3、乙方營業所產生的噪聲、油煙、氣味等如對廣場其他使用人造成影響,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其暫停營業進行整改,此間所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自行責任。

4、乙方直接或間接產生的各種垃圾、以及因乙方原因對投資廣場物業的其他部分造成的污損均由乙方負責清理。

五、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有權使用指定的停車場,但需接受丙方管理,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員工或乙方賓客應將車輛停放在丙方指定的位置,否則丙方有權採取措施拒絕或清離指定位置以外的車輛。

2、甲方、丙方均不在任何情況下對乙方及乙方賓客所停放的車輛的損毀等負任何責任。

3、因乙方或乙方賓客所停放車輛對物業設施或第三方人身財產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均應無條件予以賠償。

4、乙方應遵守《業主公約》或甲、丙方關於停車及停車場管理的其他規定。

六、丙方按《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等文件約定,為乙方租用區域和公共區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就相關事宜另約定如下:

1、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約定,在入駐時向丙方交納水電押金。

2、乙方應按時向丙方交納水電費,否則丙方有權催收並停止水、電供給。其他由丙方直接或間接提供的有償服務均可按此原則處理。

3、按《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約定,丙方為乙方提供公共區域的保潔、維修、保安等物業管理費所含服務,現三方明確約定,此服務不含以下範圍:

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保潔、保安、維修及其他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②不屬乙方租用,但事實上由乙方獨自使用或佔用的公共區域的保潔、保安、維修及其他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比如:C座西向弧形消防通道。

③雙方在其他約定及本約定、後續補充約定文件中的其他項目。

4、因乙方對租用區域自行裝修改造不當而造成的物業設施設備的損壞,不屬於物業管理費用所含維修範圍,丙方在提供此類維修後需要向乙方另行索賠所產生的費用。物業公司在維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故障時,應儘量避免或減小對乙方裝飾裝潢物和其他物品的損壞範圍,但確實因維修需要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丙方均不予負責。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則乙方不予承擔。

5、關於乙方在所租用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安全責任,三方約定如下:

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②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安全事故對毗連區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③因第三方過失對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丙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處理,包括甲方其他租户、客户過失對乙方財物等造成的損失。

④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國家、省市及甲、丙方制定的關於安全防範的相關規定,否則,丙方有權採取措施予以干涉,包括強制其停業整頓。

⑤乙方應配備專業安全人員,並接收丙方物業管理處的專業指導管理,如參加專業培訓和考核。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作為原《物業管理委託協議》的補充,但如前協議與本協議有衝突的,均以本協議所述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以供共同遵守執行。

3、本協議一經三方共同簽署即生效,生效後如任何一方有異議,均需三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機關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採用此原則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4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為業主大會,乙方為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_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___________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 物業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_____(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説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鋪購買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築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製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衞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並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衞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衞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温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並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並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説、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台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環境衞生:

1、小區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衞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鬆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週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佔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7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户行:

開户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並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並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税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後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採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錶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項目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項目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後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後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並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8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為業主大會,乙方為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_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___________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9

第一條 當事人

委託方

名稱: 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3.7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10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託事項 。

第四條 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5.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 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 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4.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 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託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九條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2) 。

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

委託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 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 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 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 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 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一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委託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委託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

5]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 每年度向委託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託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委託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決定不委託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託方。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託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託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因委託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託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託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託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託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六條 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託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託方簽章 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0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結構類別:

預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決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企業: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5、其他:

第二條 合同內容(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

( )1、甲方委託乙方編制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2、甲方委託乙方審核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3、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工程造價技術經濟鑑定;

( )4、其他。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技術經濟報告;

2、甲方可向局方詢問委託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政府有規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5、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其他。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委託內容的,應當加強維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後的跟蹤檢查;

5、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6、其他。

第五條 合同費用

1、甲乙雙方按照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基本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額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確定,不另調整。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費用不得同時計取,如發生差異,應按其中金額一類收費。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餘款,待合同履行完畢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合同時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雙方確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內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3、雙方完成工作,付清費用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乙方______%違約金;

2、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甲方______%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所達成的一致意見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1

摘要: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物業管理,有了相關的條文規定,那麼收取物業費用的同時,服務方面也得到了些許的保障。但是,在條文規定的同時。相應的我們的物業管理和房屋所有權人,也訂立相關的法律合同。只有合同明文約定,那麼物業服務房屋管理也隨之有所保障。下面將為您提供相關的知識。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f房屋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並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並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並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採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台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築;平台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牆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環境衞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採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並共同使用的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户水錶以外計費水錶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牆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園藝及環境衞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衞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築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户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範工作。

第十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設備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區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四章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__]950號文件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運行費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准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取;

1、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户手冊》附件《有償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户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户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户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台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經營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業主簽字:

經辦人:委託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同時,法規條文明文規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説明。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2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税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_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_元、地下每車每季 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元、地下每車每季X_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户,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户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衞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温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衞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____________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___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築煤業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衞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託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窪村

物業託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建築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製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衞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託,採購服務範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於後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併提供給乙方,便於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並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託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衞生法》和《衞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製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為甲方員工提供衞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並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衞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淨,樓道乾淨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築物本體及門、窗、傢俱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温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範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3.190.000元(大寫:叁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後開具完税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並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5

本合同當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為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

總户數: 户。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衞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 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 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 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

5、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 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為,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 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衞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污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 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 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着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 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像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 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饋。

8、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設備維修費續籌項目》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為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 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户存儲,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為毀損業主資產行為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持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 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衞生保潔工不少於 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為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核(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政策依據)。(即 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眾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為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後,接受業主考核,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為: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 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核,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核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核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為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_____(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_____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_____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户;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_____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_____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或____________申請_____。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製_________年四月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7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物業服務作顧問(以下簡稱該項目)一事,達成本合同。

1、雙方共識: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作為該項目的諮詢顧問。乙方是有資格接受甲方委託諮詢顧問該項目業務的機構,其資格真實可信(執照編號為: )。

(2)、乙方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潔等顧問服務。

2、委託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該項目終止。

3、委託內容:指甲方委託乙方:

4、委託費用:

5、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認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書面許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為,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委託服務費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6、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雙方已透徹瞭解上述條文。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可形成書面意見,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元(全國)、__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1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衞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衞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户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税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衞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衞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户,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牀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號樓地下一層、2號樓地上第一層部分面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新百連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業類型:商業物業

物業位置:寧夏銀川市金鳳區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網地下負一層及3#商網地上一層。

物業面積:4704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甲方與出租方最終確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章 服務內容及質量

第二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對建築本體共用設備設施(包括給排水系統、落水管、高壓系統、安全監控設備、避雷裝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系統、給排水管道、變電房、地下排污泵加壓供暖設備、配電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環境垃圾的收集、清運;為甲方協調安排日常垃圾放置點。

5、公共秩序維護,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自行車輛等的交通及停放管理;負責物業範圍內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6、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7、乙方管理範圍內需要與政府部門直接協調的工作及日常管理(包括:公安、消防、環衞、交通、城管、市政、園林綠化及自來水、電力、熱力等部門)。

8、公共綠化、花木及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管理。

9、乙方的物業服務應當達到以下標準

(1)公共環境每天清掃一次,零星保潔兩次,環境垃圾每天清運一次。遇雨雪天氣及時清掃路面積水、積雪。

(2)疏導各類車輛有序停放,確保物業範圍內交通暢通。

(3)發生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甲方,並協助採取應急措施。

(4)對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及時維修,確保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5)對物業範圍內的公共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糞池每半年檢查一次,並根據檢查情況適時清掏,確保正常使用。

(6)隨時開展物業範圍內的安全巡視。

第三章 費用及收取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按物業面積收取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為4.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業建築面積為4074平方米,如物業面積有調整,則雙方根據調整後的面積核算物業費。

2、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業服務費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0日內向乙方支付當季度物業費,如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

3、冬季供暖方式為:出租方接西夏熱電廠集中供熱。供暖費用標準以政府規定的供熱費標準計收。

4、夏季製冷方式為:中央空調集中製冷,由出租方安裝獨立式中央空調且由乙方負責管理運行和費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繳納 3 個月的空調費,即6月1日-8月30日。

5、空調製冷繳費標準為 10.5元/月/平方米

6、製冷時間為:9:00-21:00

7、製冷期室內温度:26℃+2℃

8、製冷費繳納時間:每月15日前,乙方給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物業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製冷費,如因乙方製冷温度達不到規定温度,根據賣場記錄按天扣除製冷費。如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

9、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除本合同明確約定甲方應支付的物業費之外,甲方無責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章 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自覺遵守乙方關於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繳納物業費、空調費。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活動;

3、甲方產生的垃圾應在乙方指定的區域內存放,自行清運,保持環境衞生。

4、甲方可免費使用物業範圍內的廣場開展促銷、展賣等活動,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但甲方每次活動需提前向乙方申請,活動結束後負責清掃場地。

5、自甲方在物業範圍內開設的門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甲方顧客可憑當日購物小票在物業範圍內的停車場免費停車兩小時;第二年顧客憑當日購物小票在停車場泊車時費用按指導價一半支付(即正常2元,按1元收取);6、自行負責經營或使用區域內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關聯責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安裝、張貼廣告等宣傳品。

8、甲方自行購置的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維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3、物業範圍內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車位,乙方不得佔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貨車輛收取通行費、泊位費等任何費用。乙方應在正常物業服務活動開展中維護甲方商場門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時巡檢、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對商場進出口暢通做好服務工作;

4、乙方應確保甲方商場門口範圍不被佔用,以確保甲方商場的進出口暢通。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空調費,對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與服務。

6、尊重甲方正常經營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賦予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制度,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乙方承擔物業服務區域中物業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的維保工作責任;接受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包括但不限於空調系統、高低壓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等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職責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或導致甲方停業的,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章 裝修管理

第六條 裝修水電費

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裝修管理規定

商網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裝修開始前,甲方需到乙方處辦理相關裝修手續,並提交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配合乙方做好對裝修方的管理及監督工作;

2、甲方應在施工前,將涉及消防、空調、給排水及電氣線路改動的相關圖紙説明,提交乙方備案申請,由乙方依據相關規定、規範,並會同開發單位討論、許可的條件下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3、所有電器的安裝都應遵照供電的有關規定,所有線路必須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門頭牌匾位置、安放空調壓縮機、空調機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裝設店徽或標牌、廣告牌(超市內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佔用公共區域,不能阻擋消防通道、防火門、緊急出口、指示燈、消防栓等;

6 、甲方裝修對所有設施要採取有效的保護,保障公共設施不受損壞;

7、甲方應確保在裝修過程中對商場的公共設備、設施及裝修不造成任何損壞,若有損壞,將由甲方承擔修復費用;

8、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廢物等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限制在商場內,不得佔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場內的裝修垃圾必須袋裝由甲方自行清運;

9、裝修完成後,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後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裝修違章處理

1、 如需改動公共設施設備,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進行申請,由乙方會同相關部門予以明確;如甲方在未批准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毀壞的,則須承擔相關維修責任及連帶責任;情節嚴重且造成損失的,需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並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x 元違約金;

2、 裝修垃圾未及時清運的,限期清運或堆放於指定位置,違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門處罰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裝修期間影響到其他商户的,必須及時整改,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管理、維護物業範圍內應由乙方負責的各項設施設備,物業範圍內的消防控制室應派人24小時值守;如遇有關部門對甲方商場內的消防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時,乙方應提供無條件的配合。

2、除物業出租方按設計要求按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外,甲方按所需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並在有效期結束前使用,及時更換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裝修期間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配合乙方執行和完成各項消防工作。4、甲方應當經常對超市內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訓,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5、乙方負責定期對本物業內部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甲方對超市內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6、甲方有義務參加消防主管部門和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7、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為甲方提供維修、保養等物業服務,如乙方不能及時提供物業服務,則每拖延一日按應付物業費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1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衞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户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2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並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開發公司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3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被委託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衞、環衞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户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户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户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為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衞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衞工作,甲方負責門衞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衞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衞、公共衞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第 種措施(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4

第一章 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市_路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 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户檔案。

第十二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 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衞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户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税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_______________[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_____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_____ ;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____ ;

北至:_______________ 。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_______________[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 ,計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 ,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 [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

第九條 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户;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 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 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 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 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6

本合同當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為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總户數: 户。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衞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 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 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 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

5、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 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為,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 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衞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污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 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 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着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 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像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 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饋。

8、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設備維修費續籌項目》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為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 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户存儲,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為毀損業主資產行為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持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 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衞生保潔工不少於 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為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核(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政策依據)。(即 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眾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為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後,接受業主考核,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為: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 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核,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核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核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為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第七條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第八條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甲方對環境衞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衞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衞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甲方應採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户)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後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户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台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衞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衞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收支的公佈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8

物業服務合同是規範物業管理各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文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酒店物業的服務合同範本幾篇,歡迎借閲。  酒店物業管理合同一  管理方(簡稱甲方):北京XX公司  受管理方(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安全消防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遵守履行: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消防法》,認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並在其營業場所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滅火設施和器材;  

2、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工作時,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不得銷售和儲藏任何違法、違禁物品;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出現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與肇事者解決。  

4、乙方在本項目內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和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甲方管轄區域;  

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定期的安全消防檢查;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公共區域擺放任何物品;  

8、乙方不得在本項目內未經許可擅自動用明火和使用超負荷電器等。  

9、乙方應按照____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及合法的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水、電、照明或空調維修檢查工作。  

2、因甲方管理責任給乙方帶來損失,其賠償依據國家法律或政府承認的權威機構鑑定為準。  

3、甲方對乙方存放的現金或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的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4、甲方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權定期對乙方的安全放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範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6、乙方在甲方管轄範圍內所違法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甲方負責本項目內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8、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車輛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進行檢查;並有權制止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攜帶物品離開小區的行為;  

9、由於不可抗拒的外力引起的`(如:地震等自然災害)損失甲方不負責任。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徹底搬離甲方項目後自行終止。  甲方籤(章): 乙方籤(章):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物業管理合同二  

一、委託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飯店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一 委託經營管理項目及範圍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首先應明確業主委託經營者進行經營管理的項目及範圍,應附有項 目明細表,明確委託管理的項目,範圍及要求。  如果是帶有主要經營指標的委託,還應將受託經營管理期內各年應完成、應交納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費用、營業毛利等列明細表附後 。  二 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之一,就是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以免合同執 行中互相干擾、扯皮而影響經營管理工作。  雙方的權利與職責主要包括:  

1.業主的權利和責任  1 業主有權審定經營者提出的飯店發展規劃、年度經營預算計劃、年度決算報告、飯店改擴建計劃等。  2 業主有權按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規定,按期向經營方收繳各項收入,如:出租收入、營業收益等。  3 業主有權監督、檢查經營方的經營管理情況,但不得干預經營者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 業主應向經營方提供飯店物業、設備、傢俱、週轉資金,以保證經營者能夠進行正常經營管理工作。  5 按合同規定支付經營者管理酬金。  6 業主應負責交納按規定應由其認繳的各項税費。  7 業主授予經營者代表自己,並使用自己的名義,最終為自己的利益而給予經營者以全權。  8 業主承擔飯店的一切經營管理費用。  

2.委託經營管理者的權利與職責  1 負責編制飯店發展規劃、年度經營預算計劃,改擴建計劃、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並經業主審定後實施和上報。  2 保證完成各項經營指標,並按規定向業主交納收入和收益。  3 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設置機構,定編定員、招聘與解聘員工。  4 有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飯店實際情況,制定內部勞動工資制度、勞保辦法,徵得業主同意後執行。  5 負責制定一整套內部經營管理辦法,並認真貫徹執行。  6 有權按合同規定向業主收取酬金。  7 有權以業主的名義,使用業主的營業執照,開展正常的經營管理工作,取得各項經營收入,支付各項經營費用,依法經營,照章納税。  8 經業主同意,有權代表業主談判,簽訂所有租賃、服務合同。  三 管理酬金  管理酬金是由業主按合同規定,定期支付給經營者作為代其經營管理飯店的報酬。  一般情況下,酬金分為固定 基本酬金 和效益酬金兩部分:  

1.固定 基本 酬金,是按實現營業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率計取的,國際慣例是4%~7%,國內一般是3%~5%,由雙方協商確定。  

2.效益酬金是按營業毛利或超收的營業毛利的一定比例計取的。  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而確定其比例。  四 飯店資產處置權   飯店的一切資產全部歸業主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業主擁有或承擔,經營者無權擅 自處置,經業主同意的資產處置收益歸業主所有。  維護、修理資產的費用也由業主承擔。  

二、租賃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 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飯店租賃經營管理合同中最主要的條款,出承租雙方都非常重視,因為牽涉 雙方的利益。  往往要經過反覆測算、談判甚至多次討價還價才能達成共識。  談判不成也常因為是在此條款上受阻。  為使談判最終成功,事前出承租雙方都應組織力量客觀地進行測算,如:租賃期內各年 可實現的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可支付租金的最大值、保本點等。  我國目前常用的幾種租金計算方法有:   

1.固定租金   是的一種租金計算方法,即承租方按合同中規定的租金數額定期向出租方交納。  這種計算方法,由於是固定不變的,在物價指數變動較大時,出租方易受損失,所以業 主一般不願意採用這種租金計算方式。  有些租賃期很短 一兩年 的,宜採用此方法。  其優點 是簡單明瞭。  

2.累進租金辦法   這種辦法就是首先確定第________年度應交納的租金數額,此後各年按雙方商定的增租率 或增租絕對值或按每年有關機構公佈的物價指數而增 減 租金交付數額。  因為這種計租方法充分考慮了市場物價的變動因素,公平合理,易於為出承租雙方接受 ,故採用較多。  

3.固定租金加百分率租金   這種計租方法是首先確定每年交納一個固定不變的租金額,然後再按實際每年實現的營 業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交納浮動租金,而且浮動租金還可商定一個浮動比率,比如:當年營業收入在預算計劃指標之內,按5%計取浮動租金;年營業收入超 過預算計劃指標在1 00萬以內部分,按6%計取;超過部分在101~200萬部分按8%計取;超過200萬以上部分按1 0%計取。  這種計算方法是防止測算不準確而出現大的偏差,對業主非常有利。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計算方法。  任何方法都有利有弊,出承租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進 行具體協商,選擇能為雙方所接受的一種計租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  二 租賃期限   飯店採用租賃經營管理模式,對合同的租賃期限長短問題,出承租雙方從各自的利益角 度考慮,選擇傾向往往不盡一致。  對承租經營者來説,租賃期越長,其經營管理飯店物業的期限也越長,可調節因素多,風險相對小些,可以以豐補欠;業主也會積 極支持、鼓勵與合 作。  但是租賃期限過長,對承租經營者來説,也要承擔較大的風險。  如果因各種主客觀因素造成完不成預算經營計劃時租金照付,不僅沒有盈利甚至虧損,則租賃期 限越長,對承租經 營者越不利。  因此常在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條款中明確:首期租賃期限,展期次數和期限。  作為承租經營者,希望首期租賃期越短越好,展期次數越多越好。  

1.首期租賃期限。  出承租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限條款中,

第一項明確的是首期租賃期限多少年。  作為承租經營者,希望越短越好,如不超過3~________年。  

2.展期次數及每次年限。  展期次數及年限,是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限條款中寫明的

第二項內容,而當首期租賃期滿,出承租雙方重新談判續約,並明確採用租金計算方法及展期。  由於展期是在租賃合同執行幾年後進行的,出承租雙方通過幾年實踐,對飯店實際創收 能力、市場變化情況等都心中有數,所以展期談判較容易達成一致。  但也有的由於出租方要求增租額過大而達不成展期協議的。  

3.承租經營者如果首期租賃期滿後,不準備再展期時,應提前至少半年書面通知出租方,以便其另行尋找新的承租者。  這是承租期限中應明確的

第三項內容。  三 開辦及試營業期   採用租賃經營管理方式進行飯店經營管理,承租經營者需花費大量資金購置營業設備, 支付營業費用、員工培訓費用和籌備期間費用等,有的還需花費資金進行裝修或改造。  同時剛開始試營業設備、設施、人員等都有一個磨合過程。  飯店無知名度,開 業之初營業收入不 多,往往現金入不敷出。  因此在租賃合同中應寫明試營業期限 一般半年左右 。  試營業期間 ,可少付或不付租金,具體由出承租雙方協商確定。  四 營業收入的計算原則   飯店租賃合同中,對營業收入等指標的概念及內涵應予明確,以便據此計算計取租金。  按一般原則講,承租經營管理期間內,飯店發生的一切收入都應計入營業收入總額,如 :客房收入、宴會設施和服務收入、餐飲 食品、飲料 收入、電話費收入、停車場出租收入 、各項健康娛樂場所收入、其他淨收益等。  但如果浮動租金 酬金亦如此 是按經營毛利計取,在計算經營毛利時,應從營業費用中扣除以下因素計算:   

1.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如約定不計提折舊時,不用扣除 。  

2.無形資產、開辦費、其他資產攤銷費用。  

3.飯店固定資產更新及擴建改造費用。  

4.土地使用費。  

5.其他有關費用。  五 改擴建工程及維修保養   在租賃經營管理合同中,還應寫明在租賃經營管理期間內購置的經營設備、飯店改擴建 工程增加的投資、維修保養費用等的費用支付及租賃合同期滿後的所有權歸屬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29

甲方:_________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_________業主委員會,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_________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_________級執行。(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税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託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收費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四)(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為;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照市價[]70號《關於規範我市住宅區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用房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_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

│ 類  型 │ 幢 數 │ 套(單元)數 │   建築面積(平方米)  │

├──────┼─────┼────────┼──────────────┤

│ 高層住宅 │     │        │              │

├──────┼─────┼────────┼──────────────┤

│ 多層住宅 │     │        │              │

├──────┼─────┼────────┼──────────────┤

│ 別  墅 │     │        │              │

├──────┼─────┼────────┼──────────────┤

│ 商業用房 │     │        │              │

├──────┼─────┼────────┼──────────────┤

│ 工業用房 │     │        │              │

├──────┼─────┼────────┼──────────────┤

│ 辦公樓  │     │        │              │

├──────┼─────┼────────┼──────────────┤

│ 車  庫 │     │        │              │

├──────┼─────┼────────┼──────────────┤

│ 會  所 │     │        │              │

├──────┼─────┼────────┼──────────────┤

│ 學  校 │     │        │              │

├──────┼─────┼────────┼──────────────┤

│ 幼兒園用房│     │        │              │

├──────┼─────┼────────┼──────────────┤

│ 合  計 │     │        │              │

├──────┼─────┼────────┼──────────────┤

│ 備  注 │     │        │              │

└──────┴─────┴────────┴──────────────┘

附件2: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_________;

2、房屋主體結構_________;

3、公共門廳_________;

4、公共走廊_________;

5、公共樓梯間_________;

6、內天井_________;

7、户外牆面_________;

8、屋面_________;

9、傳達室_________;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3: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個;

4、污水井_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_____個;

7、水泵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個;

9、電梯部_________;

10、信報箱__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___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1、本示範文本僅供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參考使用。

2、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協商和修改。

物業服務協商合同書 篇3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

(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

(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____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