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同期錄音合同書(精選3篇)

電視劇同期錄音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電視劇同期錄音合同書(精選3篇)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

2.甲方委託乙方完成電影/電視劇(以下簡稱“該片/該劇”)的同期錄音工作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完成該片/該劇的同期錄音工作。乙方負責安排同期錄音師人,同期錄音助理人,錄音器材套(詳見器材清單)。

1.2工作週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起止,工作共計天。

1.3乙方指派人員在劇組應享受的待遇

1.3.1錄音師:享受劇組主創人員待遇。住房:標準房單人一間,如不住劇組,則由劇組負責交通費用。

1.3.2錄音助理:享受同級別工作人員待遇。

1.3.3錄音用車:由劇組提供專用車輛。

1.4乙方同期錄音標準如下:

第二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2.1費用

2.1.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

(含人員報酬及器材費)

2.1.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按照元/天另行支付費用。

2.2付款方式:

2.2.1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2.2.2開機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2.2.3拍攝週期過半(最遲不晚於年月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2.2.4拍攝結束關機,即年月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結清全部費用。

2.3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後,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2.4以上價款不包括乙方人員的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等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5同期錄音所需的各類耗材,雙方協商按人民幣元計算,開機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關機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發票。超出部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為該片/該劇及全部同期錄音產品的權利人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所有權,乙方應在完成同期錄音後將全部素材提交甲方或者其指定接收人。

3.2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對乙方指派人員進行管理。

3.3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費用。

3.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休息時間。

3.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為乙方指派人員購買人身保險,確因工作受傷或生病,甲方應在其責任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3.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設備的意外損壞,甲方需按原價賠付。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所列要求,認真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任務。

4.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3乙方指派人員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泄漏其因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甲方及該片/該劇的一切信息。

4.4乙方享有本片錄音成品的署名權,甲方需在作品的片頭、片尾之相應位置註明乙方公司名稱及參與工作人員姓名。

4.5乙方應於完成本合同約定委託事項後,將錄音載體(標的物)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千分之的違約金。

5.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按質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委託事項交付甲方,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6.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2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7.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7.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經甲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完成並交付;

7.1.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履約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7.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7.2.1甲方拖欠應付乙方音效製作費的百分之____;

7.2.2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7.3除本合同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信息。

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簽約過程中知悉或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等)。

8.2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8.3在本合同終止之後,甲乙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8.4任何一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9.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9.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9.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10.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三日視為送達。

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後的第二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1.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種方式(二選一)解決:

11.2.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設在(地點)的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2.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權利和義務的轉讓

12.1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13.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13.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和簽署

14.1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14.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4.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

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最後簽字、蓋章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盡事宜,需修訂或變更時由雙方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確認,否則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15.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電視劇同期錄音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

2.甲方委託乙方完成電影/電視劇(以下簡稱“該片/該劇”)的同期錄音工作。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完成該片/該劇的同期錄音工作。

乙方負責安排同期錄音師人,同期錄音助理人,錄音器材套(詳見器材清單)。

1.2工作週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起止,工作共計天。

1.3乙方指派人員在劇組應享受的待遇

1.3.1錄音師:享受劇組主創人員待遇。

住房:標準房單人一間,如不住劇組,則由劇組負責交通費用。

1.3.2錄音助理:享受同級別工作人員待遇。

1.3.3錄音用車:由劇組提供專用車輛。

1.4乙方同期錄音標準如下:

第二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2.1費用

2.1.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

(含人員報酬及器材費)

2.1.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按照元/天另行支付費用。

2.2付款方式:

2.2.1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2.2.2開機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2.2.3拍攝週期過半(最遲不晚於年月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2.2.4拍攝結束關機,即年月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元。

結清全部費用。

2.3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後,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2.4以上價款不包括乙方人員的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等費用。

此類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5同期錄音所需的各類耗材,雙方協商按人民幣元計算,開機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關機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發票。

超出部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為該片/該劇及全部同期錄音產品的權利人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所有權,乙方應在完成同期錄音後將全部素材提交甲方或者其指定接收人。

3.2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對乙方指派人員進行管理。

3.3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費用。

3.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休息時間。

3.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為乙方指派人員購買人身保險,確因工作受傷或生病,甲方應在其責任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3.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設備的意外損壞,甲方需按原價賠付。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所列要求,認真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任務。

4.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3乙方指派人員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泄漏其因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甲方及該片/該劇的一切信息。

4.4乙方享有本片錄音成品的署名權,甲方需在作品的片頭、片尾之相應位置註明乙方公司名稱及參與工作人員姓名。

4.5乙方應於完成本合同約定委託事項後,將錄音載體(標的物)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千分之的違約金。

5.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按質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委託事項交付甲方,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6.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2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7.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7.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經甲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完成並交付;

7.1.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履約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7.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7.2.1甲方拖欠應付乙方音效製作費的百分之____;

7.2.2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7.3除本合同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信息。

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簽約過程中知悉或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等)。

8.2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8.3在本合同終止之後,甲乙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8.4任何一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9.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9.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10.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三日視為送達。

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後的第二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1.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種方式(二選一)解決:

11.2.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設在(地點)的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2.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權利和義務的轉讓

12.1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13.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13.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和簽署

14.1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14.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4.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

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最後簽字、蓋章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盡事宜,需修訂或變更時由雙方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確認,否則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15.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電視劇同期錄音合同書 篇3

甲方(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成立的電視劇製作單位,乙方是依據_________(國家名稱)的法律並在該國註冊成立的法人單位(或者,乙方是____________國公民);

2.甲乙雙方共同決定聯合制作電視劇《________________》;

3.甲乙雙方聯合制作電視劇的立項申請以及合拍電視劇的題材規劃立項申請已經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機關的批准並取得准予拍攝的批覆。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決定聯合制作集電視劇《___________》(外文名稱《___________-》,下稱“電視劇”)。

第二條 電視劇總投資預算初步確定為¥_____萬元,每集為¥_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萬元,佔總投資預算的百分之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佔總投資預算的百分之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時、足額的履行各自的出資義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與聯合制作電視劇的任何權利,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出資的方式、時間、數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甲方委派、乙方委派作為專職負責人蔘加電視劇的拍攝,由其全權負責拍攝電視劇的日常管理工作;財務支出的票據和其他財務報銷單據,均需取得該被委派的兩名專職負責人的共同簽字確認。

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內,任何一方變更專職負責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雙方委派的專職負責人應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工作,並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開立拍攝電視劇專用賬户,該賬户隨拍攝工作的完成(包括應要求修改補拍工作的完成)統一結算後即予廢止。

甲方委派__________、乙方委派________作為專職財務人員負責專用賬户的財務管理,以監督投資雙方資金的投入及支出情況。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內,任何一方變更專職財務人員,應事先書面通知對方。

專用賬户資金的支取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條 所有與聯合制作電視劇有關而訂立的合同或協議都必須經雙方協商確定並取得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的簽名認可。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代表對方就聯合制作電視劇與第三方訂立合同或協議;否則,擅自越權訂立合同的一方應當承擔因其越權訂立合同所引起的賠償、訴訟費用及其他法律責任。

第七條 因聯合制作電視劇而形成的全部有形財產、無形財產及其衍生權利,均屬甲乙雙方共有。所有權利的分配比例及行使的地域範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