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證抵押借貸合同書(精選3篇)

出口信用證抵押借貸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口信用證抵押借貸合同書(精選3篇)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_____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户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______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_____證敍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民法典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七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對違約金額處於20%~50%的罰息。

.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户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_____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信用證抵押借貸合同書 篇2

(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按規定收取罰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價值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內,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機關及各一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單位(人):(章)

負責人:

財會人:

貸款方

貸款單位(人):

(章)負責人:

經辦人:

公證單位

公證機關:(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出口信用證抵押借貸合同書 篇3

抵押借貸合同範本

經______銀行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年月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於___,還款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

經辦人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