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投資購購房合同(精選3篇)

婚前共同投資購購房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婚前共同投資購購房合同(精選3篇)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婚前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以乙方名義貸款購買一套位於市區街號的房子。房產總價款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甲、乙雙方按照各%比例出資,即:甲方出資元人民幣,乙方出資元人民幣。貸款由雙方按照以上比例共同出資還款。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的產權。

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的產權。

四、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五、該房產屬於甲、乙雙方共有,將來一旦還清貸款或者具備加名條件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所需税費雙方共同承擔。

如果在沒有還清貸款之前雙方分手、離婚或者還清貸款之後乙方不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該房增值部分還有本身的價值有甲方一半,乙方必須按照市值的一半無條件償還甲方價款。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房產證上雖註明乙方一方的名字,但實際是雙方共有,即甲乙各享有%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裝飾裝修由雙方共同辦理,所需費用各承擔%。

八、購置物業税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房屋租金税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並以現金支付。

九、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雙方均可訴諸法律,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十一、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在沒有還清貸款之前雙方分手、離婚或者還清貸款之後乙方不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甲方有權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雙方按照本協議第五條內容結算房屋價款。

十二、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房產原總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婚前共同投資購購房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甲方出資 ,佔啟動資金的50%;

乙方出資 ,佔啟動資金的50%;

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審批日常事項。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檢查公司財務;

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出國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出國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前共同投資購購房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 註冊資本:

5、 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 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

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條 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

1、 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暫由乙、丙兩方承擔,待公司成本回收後,甲方返還乙、丙兩方。

該出資佔啟動資金的1/3。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含甲方)

(3)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含甲方)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和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作為日常生活開支,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乙丙雙方各有工作和其他自己的事情故不在公司領薪酬。

5、重大事項處理

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第四條 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第五條 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平均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一年兩次,原則上為7月1日和年終。具體時間根據工程情況由

三方協商而定。

(2)分紅的數額為: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六條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第七條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