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委託檢測合同(精選3篇)

建設工程質量委託檢測合同 篇1

編號:

建設工程質量委託檢測合同(精選3篇)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檢測內容: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年 月 日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 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檢測項目 委託乙方進行檢測,並支付相應的服務報酬。經雙方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二、檢測內容、數量及方法

受 委託,本次檢測抽樣數量參照檢測數量參照《建築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__)表3.3.13中檢測類別B抽取受檢構件的規定執行。具體抽檢方案擬定如下。

工程檢測數量表 表1

序號檢測部位檢測內容檢測

方法構件

數量抽檢

數量抽檢率

(%)

1

2

3

4

三、檢測依據

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 23-20__;

2、《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規程》JGJ/T 152-20__;

3、《混凝土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 50784-20__;

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__;

5、《建築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20__;

6、《鑽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JGJ/T 384-20__;

7、 委託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及其他相關技術材料。

四、委託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設計圖紙及其他相關技術資料並派技術人員和工人配合現場檢測。

2、提供檢測所需架子的搭設及移動,構件的開鑿及修復,提供檢測工作平台等其他配合工作(如現場的水、電等)。

3、按照合同約定向檢測單位支付檢測費用(詳見第七條)。

4、按照合同要求,享有檢測報告。

五、檢測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1、按協議及國家現行相關技術標準規範要求進行檢測。

2、現場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工地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現場檢測工作全部完成後 13天內出具正式檢測報告一式肆份。

4、按照合同要求,享有檢測工作報酬。

六、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複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

七、檢測費用及結算方式

㈠、檢測費用

檢測費用按照《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築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建議》(20__年版)執行檢測費用按標準下浮 %後計取。

1、 工程檢測費用表

序號檢測部位檢測內容檢測

方法構件

數量抽檢

數量抽檢率

(%)標準價

(元)標準價

小計(元)優惠後

(元)小計

標準價總費用元優惠後總費用元

2、檢測費用匯總表

樓號標準價總費用小計優惠費用小計

標準價費用總合計:優惠費用總合計:

優惠後收取檢測總費用為 ¥: 元

基於雙方的友好合作,本次收費按《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築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建議》(20__年版)執行,優惠後總檢測費為¥: 元(大寫 )。上述費用不含委託方派技術員和工人配合檢測所發生的費用。

優惠後收取檢測總費用為 ¥: 。

㈡、結算方式

1、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檢測總費用20%(費用為¥: 元)作為該項目的現場檢測等進場費用。

2、完成主體結構現場檢測工作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檢測總費用80%(費用為¥: 元),餘款的檢測費用甲方在領取檢測報告前向乙方支付檢測總費用20%(費用為¥: 元)。

3、甲方憑付款憑證領取檢測報告。

八、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檢測工作無法連續進行的,則檢測時限相應延長;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檢測費,則向乙方每日按未付款檢測費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現場具備檢測條件後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內完成現場檢測數據的採集,則向甲方每日按未付款檢測費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未按合同約定時限遞交檢測報告,向甲方每日按合同總檢測費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終止。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委託單位執 貳 份,檢測單位執 貳 份。

十一、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合作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賬户:

開户銀行:

建設工程質量委託檢測合同 篇2

甲方將工程中混凝土樁基質量檢測試驗委託乙方,為了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訂立如下工程質量檢測合同:

檢測項目

1、靜載試驗(承載力)

2、動測試驗(反射波法、聲波透射法、鑽芯法)雙方的責任

雙方責任

1、甲方提供工程的樁基設計圖紙和有關地質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

2、甲方(監理)負責組織設計、施工、檢測等相關質量責任單位確定試樁數量及樁位。

3、甲方負責靜載堆載重物及設備安裝等費用。

二、工程質量檢測

1、管理部門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並負責檢測機構的資質審批。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2、檢測機構

檢測機構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分為見證取樣檢測機構和專項檢測機構。

專項檢測機構根據檢測項目又分為:_________________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建築幕牆工程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

3、資質要求

根據《中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發展趨勢與投資分析報告前瞻》分析,檢測機構資質的要求包括以下3點:

專項檢測機構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_

(一)專項檢測機構的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見證取樣檢測機構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

(二)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項目應通過計量認證;

(三)有質量檢測、施工、監理或設計經歷,並接受了相關檢測技術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邊遠的縣(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少於6人;

(四)有符合開展檢測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和工作場所;其中,使用屬於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要經過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4、專項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一)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工程樁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註冊巖土工程師資格。

(二)主體結構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結構工程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三)建築幕牆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建築幕牆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4名。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設工程質量委託檢測合同 篇3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室內吊頂、抹灰、地面工程、水電改造、乳膠漆塗刷,牆紙粘貼、燈具電氣和衞生潔具安裝,以及其他裝飾所涉及的項目和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如下:

1、 室內吊頂項目為   2   年;

2、 地坪地磚地板   2   年;(甲供材料及施工的除外)

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    年;

4、 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廚房、陽台等,防滲漏為  5  年;            

4、 燈具及衞生潔具為  2  年;

5、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在非人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項目保修二年。

(以上條款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除外)

三、保修説明

1、屬於保修範圍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不可抗力除外)。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非因室內裝飾改造引起的質量問題,承包人不承擔維修責任。

四、其他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                             承包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