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通用18篇)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招商代理位於 的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通用18篇)

一、 標的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代理“ ” 整個項目的商業策劃、招商代理。

乙方代理招商的整個項目面積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甲方委託乙方的實際可招商面積為準(具體面積以店鋪劃分後的店內可租賃面積為準,不含通道等不可做為出租經營使用的公攤面積)。甲方委託乙方開展招商工作的具體總面積,及涉及區域,後續以項目推進過程中甲乙雙方最終書面約定為準。

二、地點 招商面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商的物業地點: 共招商面積 。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止。即:

乙方商業諮詢顧問、招商階段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商業招商完成率達 之日止。(招商完成率達 70 %後,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約。

四、報酬標準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包括招商啟動費、招商代理費。招商費係指乙方履行本合同時招商啟動階段、招商階段應取得的報酬。

1、招商啟動費含商業顧問諮詢費:人民幣 。結付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相關規定履行。

2、招商代理費:結付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相關規定履行。

五、費用結付

1、招商策劃費用的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前期策劃招商啟動費用為:

2、招商代理費的支付:

1)對於乙方介紹促成簽約的商家,甲方將按該租户第一年月租金的 倍支付給乙方,作為招商代理費。

2)支付方式如下:在乙方和商家簽訂店鋪協議後,甲方按約定,支付乙方現階段所招面積代理費的,同時扣除前期支付給乙方的招商啟動費。(若代理費用不夠抵扣的情況可前抵扣部分)在乙方同商家簽訂租賃合同後付款時,在乙方完成所約定的招面積後支付全部代理費尾款。

3)如租户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或聯營合同之後悔約,已收取的租賃定金或違約金被甲方沒收的,乙方有權獲得該違約金的 作為招商代理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五條2、1)”約定的招商代理費。

六、招商成果的界定

1、根據甲方需求及具體市場變化情況,以甲方利益最大化為目的,在招商階段,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階段性招商計劃書》作為甲方對乙方的招商工作的審核,《階段性招商計劃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附件三存檔。具體考核標準以《商家確認書》所確認的比例為準。

2、在委託期內,甲方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或店鋪協議並根據合同約定支付首期合同約定費用。在委託期間,由甲方先期接洽或介紹,由乙方完成租賃合同簽約的也視為乙方招商成果。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應協助配合乙方的招商工作,並保證乙方對此項目的獨家招商代理權,並按時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費用。

2、甲方應保證履行並承擔意向協議及租賃合同中的出租方職責。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負責本合同的策劃和招商工作。乙方應當與甲方及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的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當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代表以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召開的會議,對乙方提供的項目報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管理全部租金的賬務工作,負責全部租金款的收取並有效使用,同時負責對外開具發票。

6、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招商接待場所,並提供招商接待場所日常辦公設備(桌、椅、電話及供招商專用的兩組以上電話線路、傳真機、複印機、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並承擔售樓處的日常管理維護、保安、保潔、水、電、電話費、飲用水、紙張、文具等含VI系列易耗品的所有費用。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在銷售現場需遵守辦公用品使用和維護守則,如有非正常損耗則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7、《商鋪租賃合同》的內容必須經甲方許可後印制,由甲方複核認定,並由乙方協助甲方與承租者簽訂。如乙方在招商過程中須對有關條款進行改動,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8、審核並確認該項目招商所必需的廣告宣傳資料,負責實施廣告投放,承擔該項目的廣告投放費(廣告投放費包含電視報紙廣播網絡户外廣告牌宣傳單售樓處廣告包裝現場推廣活動費用)和禮儀及招商推廣等活動費用。

9、甲方須在營銷中心交付使用時提供招商接待場所,以保證項目客户積累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需提供書面意見並監督指導各合作方完成招商場所及招商相關配備等具體工作。

10、委派專人配合、協調乙方的工作,以便乙方順利完成全部的代理招商工作。

11、乙方對本案項目的參與人員必須報甲方審核,對服務不滿意者,甲方可以書面要求乙方更換工作人員,並在甲方同意下更換工作人員,新的工作人員須在一週內到崗。

12、甲方有權在發生重大違約事故時,追究乙方適當的經濟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該合同。

13、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入夥。如因工期延誤,則乙方可按延誤時間順延招商計劃和任務;如因工期延誤過長,導致乙方招商工作不能順利進行,雙方以協商為前提,但乙方已發生的相關費用須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提高效率,對乙方書面提交的各項工作計劃和建議按照合理時間要求及時答覆,否則,造成工作延誤等問題由甲方負責。

15、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八、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認真履行和組織好項目的策劃、招商服務,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完成全部合同義務,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負責代理招商範圍內的營銷策劃及具體實施工作,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項目商業相關建議進行提出,包括招商策略的實施及招商人員的培訓、商業諮詢、信息反饋、接待、帶客户到現場看商鋪等事宜;

3、乙方不得擅自降低租金,但因實際招商需要而進行修改租金的應報甲方書面批准方可實施;

4、乙方應適時根據招商進度對已完成的策劃及招商方案進行修改,提交應變招商方案,防止由於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而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招商開始後乙方須把真實的資料及客户檔案以週報表、月報表的形式提交甲方(包括電子文本);乙方須每週向甲方指定人員做工作彙報,反饋存在的問題、工作實施效果、競爭樓盤等信息,並提交下一週的工作計劃;

5、乙方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提成、工傷、事故等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招商工作過程所進行的監督、檢查和審核;

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項目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8、乙方不得在本項目現場擺放其它項目招商資料;

9、乙方協助籌備有關該項目的展銷會需經甲方同意後執行,並協助監督相關設計公司或禮儀公司安排展銷場地內各種佈置及擺設;

10、若乙方在服務期屆滿前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的服務任務則本合同自行終止;

11、乙方工作成果均需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乙方提交的所有報告均需附帶電子文本;

12、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認定的工作進度計劃開展工作,確保階段性委託工作內容及招商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並提供甲方隨時檢查;

13、合作期內,乙方應保證所提供各項方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14、乙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經手客户交納的租金款項,所有的租金款項必須由甲方指派的財務人員收取,並由甲方出具收據或者正式的物業租賃專用發票。若有違反乙方除應承擔相應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客户資料,若有違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16、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時,則甲方有權視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程度,扣除部分應向乙方支付的招商啟動費用。

3、合同有效期間,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

4、在合同期內,若因政府出台對房地產行業有重大影響的政策,或因甲方工期拖延、甲方對項目的

開發和招商不具備合法、完備的手續等原因致使項目招商受影響,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權不歸還甲方前期招商啟動費。

5、乙方不得擅自就本項目相關事宜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包括承租者)簽訂任何合同或做出虛假

承諾,否則由此引起損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有權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造成同一房源重複租賃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及第三方(包括承租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合同與附件

1、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針對本項目合作事項的主合同。在招商過程中,若因引進商家而需要相關證照,甲方需配合提供。

2、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一: 《商家確認書》;合同附件二:《階段性招商計劃書》

十一、其他條款

1、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不得聘用對方工作人員,如有違約,則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修改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牴觸之處則以補充協議為準。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約定由該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結束,如未能按時結付,該協議繼續生效,結付清楚後協議自動終止。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立即着手進行合同約定的工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電子信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

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

法律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獨家招商代理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託物業概況

1.1 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

1.2 項目地址: 。

1.3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招商本項目全部物業約 ㎡。

2、委託期限

獨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獨家招商範圍

商業建築面積:約 m2

(以上面積最終以房管部門核准的預售招商面積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積為準)。

4、承諾與確認

4.1 甲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2 甲方確認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開發權、處分權, 且已取得對

本項目招商無諸如查封、抵押等障礙的相應證明文件並保持這些文件的有效性。擬委託之項目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任何使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法律或事實上的障礙和瑕疵,並願意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3 乙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4 乙方確認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委託工作內容的合法資質,並承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保持資質的有效性。

5、聯絡和溝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乙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1.2甲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説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1.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展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資料,並應乙方的請求就資料中相關內容作出解釋或説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甲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説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3 聯絡溝通渠道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為雙方信息送達的有效途徑,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有義務確保該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的穩定性,除非事先書面通知對方,不得變更。一旦相關信息送達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則視接收方收到並知曉相關信息。

6、甲方職責

6.1甲方須在本合同書籤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及公司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詳細的平面圖、面積表、全套建築設計方案、前期市場調查方案、相關土地、開發資料、開發進度等、公司營業執照、開發資質證書等資料。

6.2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託範圍內的單位。否則甲方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結果視作乙方的工作成果,並作為乙方計提服務費的依據。

6.3 由於甲方房屋質量,售後服務,前期銷售/招商帶來的相關問題由甲方全部承擔和解決。

6.4 甲方應按時支付本委託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的服務費。

6.5 甲方須在本項目所有宣傳資料及廣告上印有“獨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7、乙方責任

7.1 合同簽訂後,乙方須確定本項目招商經理參與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招商工作,根據招商的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後,開展必要的促銷和宣傳活動。

7.3 乙方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本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做任何不實的宣傳。

7.4 不得超越甲方書面授權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 對甲方提供的項目及客户資料保密,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項目商業機密,甲方客户私人資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項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7.7 在招商過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務,乙方需先通報甲方,在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8、特別約定

9.服務費

9.1 項目招商代理服務費及溢價獎勵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鋪位的月租金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點商户:按雙方確定的合作商鋪月租金底價的 兩 倍計算代理傭

金;

純租金商户:按租賃商鋪首年月租金之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賃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優惠期在內)。月租金底價在 本合同簽署 前協商設定;設定之依據為甲乙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定的《項目最終招商商務條件》

9.2 項目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

9.2.1 甲方應在上月30號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項目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日常運營月費為 大寫( )。

注:

“日常營運月費”指乙方在為甲方進行本項目商業策劃及商業招商工作期

間所產生的執行團隊工資、日常辦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費用的總稱。

10、招商代理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方式

10.1招商服務費每月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月之內所有租出單位。結算日期為下月的10日結清上月。以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收到首付款為標準確認結算服務費單位。

10.2若客户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悔約,如因客户自身原因的,則沒收的客户定金及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該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計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則乙方不收代理服務費或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務費結算表,甲方核對後,應於下個月10日前將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11、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11.1 甲乙雙方明確,凡違反本合同第1條中有關承諾與確認的情形均屬對本合同的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2合同的變更、解除須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紙質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確。除非另有規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將向守約方承擔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補足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3 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服務費,且必

須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單位的服務費,且乙方有權另行要求甲方承擔 萬元(大寫:萬元整)的違約金。甲方須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務費及違約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全部款項。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約,如未在合同期限前達成續約協議,乙方在結清服務費後10日內從銷售/招商現場接待中心撤離。

11.5若項目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方報批手續、工程進度及推廣預算計劃等原因造成延誤,則甲方考核乙方招商進度指標順延,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員入場後因此類原因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則甲方需按元/人.日承擔乙方工作人員成本費,直到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的障礙消除為止。

11.6甲方應按時付給乙方每月的服務費,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的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1.1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的1.2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當月服務費的

1.3倍支付給乙方,且從第4個月起,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應付款項每日5%的延期支付違約金以及為追索此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法院受理費及其他合理開支。

12、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委託

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賬號: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名下的__x項目提供招商代理(租賃代理和銷售代理)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項目

1、項目名稱:__(以下簡稱“標的項目“);

2、項目概況:標的項目座落於於路號,規劃設計用途為 。

第二條 委託內容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標的項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務(具體的招商區域以附件中的“項目招商圖示” 為準)。

第三條、招商代理期限

招商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12個月.

第四條、招商代理工作的內容及要求

1、向甲方提供與標的項目租賃和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諮詢;

2、在合同期內,積極對標的項目如實進行對外宣傳,並開展多渠道的招商工作,廣告宣傳費用由 方承擔;

3、依據標的項目的定位為甲方尋找目標客户;

4、帶領目標客户考察標的項目及周邊經營環境;

5、負責甲方與目標客户之間的聯絡工作、參與甲方與目標客户之間的租賃或銷售洽談;

6、協助並撮合甲方與目標客户簽訂房屋租賃/買賣意向書或合同;

7、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銷售有關的備案、登記等手續;

8、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標的項目分區圖示”,對標的項目各個區域均勻進行招商,不得偏重對標的項目的某一或某些區域進行招商;

9、乙方承諾並保證在合同期內,標的項目每月的租(售)面積不低於 ㎡;

10、其他。

第五條、基礎價格

1、租賃基礎價格(標的項目主力店各層樓面、各區位的平均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為 元/㎡/天至元/㎡/天之間(起租期為一年),乙方在確定某一樓層某一區域的具體租賃價格前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2、銷售基礎價格由甲方根據具體的市場情況確定。

第六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在標的項目成功出租(售)之前,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提供的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意向書的,在目標客户與甲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並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起日內,甲方以轉帳支票或現金匯款的方式,按如下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代理佣金:

1、租賃期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佣金額為一個月的租金;

2、租賃期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佣金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3、租賃期五年以上的,佣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三)房屋銷售的佣金及支付方式、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自代理佣金到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户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

(五)如乙方所推薦的客户與甲方採取“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品牌輸出或委託管理等模式時,乙方按照甲方與承租方約定的租賃基礎價的 %,即個月的租金(免租期及優惠期除外)向甲方收取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六)乙方所推薦客户與甲方達成租賃意向(包含但不僅限於簽訂租賃合同、協議等)並支付定金後,若客户悔約,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

甲方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按照 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條、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標的項目與招商相關的文件和資料;

2、向乙方出具委託其作為標的項目招商代理的授權委託書;

3、為乙方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佣金;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代理工作,要求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代理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提供相應的招商代理服務,積極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工作內容;

2、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標的項目的特點和狀況向客户如實介紹、不得誇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3、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基礎價格進行招商,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給目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4、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形下,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代理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委託;

6、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發票。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

1、合同期內標的項目可租售面積全部銷售完畢的;

2、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代理合同的;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而終止的;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封鎖、禁運、戒嚴、暴動、颱風、洪水或其他任何協議各方人為控制之外的原因;

2、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款約定的標準進行招商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若乙方連續 個月未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款約定的最低招商面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沒有免責事由或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而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甲方須以應支付的佣金為基數,按 ‰/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甲方支付完畢為止。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出具上述發票的,乙方須以應出具之發票記載的數額為基數,按‰/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為止。

4、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與承租方增減經甲方審定的租賃合同及相關文件的任何條款,擅自以口頭、書面等任何形式向承租/購買方做出承諾和解釋的,乙方首先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同時甲方可以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要求乙方停止違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5、本合同任意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轉讓一方應向本合同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合同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方獨家委託乙方為標的項目進行招商,甲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通過其他方式、包括通過其他任何第三方與乙方所介紹之上述客户私下達成交易,若交易達成,甲方仍須依照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上述應得之代理佣金。

若上述客户在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服務期內進入到實際談判階段卻未完成交易,但已取得實質性成果,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乙方代理服務期可順延至交易完成,甲方仍依照本合同中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電子郵件通知時,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應以擬發生變更之日為基準日提前天(不含變更之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凡按各方最後地址送達的通知或其他有關文件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附: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3、項目招商圖示;

4、標的項目分區圖示;

5、租賃價目表;

6、其他。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時間:20_年 月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時間:20_年月 日 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深圳市智信企業策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世博通訊城”招商及項目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代理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

2) 招商面積: 6800平方米 ;

3) 招商內容:手機產品,MP3、MP4等數碼產品,安防產品及其它配套服務等 ;

4) 招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日止,為招商時間 ;

5) 試業時間:20_年11月30日;開業時間:20_年01月05日;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招商佣金: 1個月租金 ;(每半個月提取一次招商佣金)

2) 招商運作費用: 人民幣壹拾萬元正(¥100,000) ;(支付方式:簽約後預付3萬啟動費,乙方進場開展招商策劃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10%;20_年 8月30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20%;20_年 9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完成招商面積30%。20_年10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1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剩餘招商面積。)

3、招商代理租金均價: 45元/平方米 物業管理費:20元/平方米 ;(乙方按代理租金均價與甲方做佣金結算,超出部分價格及其它所獲得利潤屬於乙方獎勵,乙方直接從簽訂合同中提取差額部分費用,甲方沒有異議。)

4、免租期限:自開業起3-6個月(由乙方自行控制)。

5、合同期:1-3年(由乙方自行控制)

6、使用率:58%

第三條 代理條件説明

1) 甲方需配合乙方招商工作實施,如期投入相應廣告宣傳。

a) 20_年8月15 日之前投入第一期招商廣告,籌備招商;

b) 20_年 8月 30日,投入第二期招商廣告,強勢招商;

c) 20_年 9 月 25 日,投入第三期商廣告,強勢招商;

d) 20_年 10 月 20 日,投入第四期商廣告,商場試業;

2) 甲方給乙方配備招商專用車輛一台,接送客人;

3) 甲方給乙方提供員工宿舍住房二套;

4) 甲方如期給乙方支付招商運作費用;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進度及項目推進的速度、商户檔次;

2) 甲方有權對招商規劃及招商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3) 甲方有權制訂招商條件與價格,監督乙方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4) 甲方對本合約項目的物業擁有完全租賃權及使用權,給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產權證明,合約項目之前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解決承擔,與乙方沒有關係;

5) 甲方將提供有關該項目招商資料及物業水電圖紙;

6)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招商辦公室及辦公設備;

7) 甲方物業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客户的裝修服務等;

8) 甲方廣告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廣告的推廣與宣傳;

9) 甲方按招商要求投入一定費用作項目改建及製作廣告招牌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有權全面統籌策劃該項目,接受甲方的監督與意見;

2) 乙方有權在招商條件範圍內自行與客户洽談招商方案及條件;

3) 乙方有權與客户簽訂招商確定書及代簽租賃合同書;

4) 乙方有責任定期向甲方書面報告招商情況,定期召開項目招商研討會;

5)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及該策劃項目的形象與名譽;

6) 乙方有義務自行管理好招商團隊,協調甲、乙的合作關係及與客户的友好關係;

7) 乙方擁有該項目經營管理第一優先權;

第六條 其他約定

如果因為特殊原因(含政府原因)導致中途項目不能正常進行下去,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必須退回乙方客户租賃押金及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必須支付乙方業務提成及相關費用。

第七條 合約終止

1) 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如實結算招商費用;

2)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招商工作受阻,招商時間可以順延。乙方可以終止合同,有權與甲方結算招商費用。

3) 在乙方正常招商工作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4) 甲方不能如期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利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 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2) 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釋、履行、爭議和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日 期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 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閲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為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工 程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茲委託 代理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的(□設計 □監理 □施工 □設備 )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天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_________。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_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託書

茲委託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8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號 判決(以下簡稱 號判決)項下 公司債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號判決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委託,並指派 律師具體承辦甲方委託事宜。

二、乙方代理權限及工作範圍:全權代理甲方參與執行工作,包括蒐集被執行人相關財產情況、與執行法院或有關部門溝通、督促執行法院及時委託相關機構對已查封財產進行評估及拍賣變現、處理與執行有關的其他事宜。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與執行相關的文件資料。

四、乙方承辦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權益的活動。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不得接受對方委託,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不得擅自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本次委託代理方式為有條件的風險代理,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10日內,甲方按申請執行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費。

2、後期代理費用與乙方代理執行結果掛鈎,甲方向乙方支付後期代理費標準為執行回款(非現金財產形式按當時評估價值計算)的%,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執行回款後的10日內,分期回款則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費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乙方為承辦本合同項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費、通訊費、打印費、差旅費、招待費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別約定事項:

乙方代理申請執行、處置查封房產、土地或其他財產需支付的執行受理費用及評估、拍賣等費用由甲方支付。如執行過程中需要提供擔保,則擔保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號判決執行終結止。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雙方如有未盡事宜需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進口代理報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其辦理下述海運進口貨物的報關業務。

合同號: 發票號:

運編號: 提單號: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2)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2、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具體見報關單)。如委託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

6、甲方應在船抵港____天前,將下列報關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並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

(1)提單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運輸單證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業發票INVOICE

(3)裝箱單PACKINC LIST

(4)進口貿易合同CONTRACT

(5)進口免税表/許可證/手冊/證明

(6)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應在船抵港後,乙方報關前及時提交提貨單。

7、乙方應在船抵港___天向甲方報告到貨信息,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後,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後,即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8、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税期限內向海關繳納。上述款項延期送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每日

9、費用

(1)代報關費:

(2)代報驗費:

上述費用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連同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匯至乙方帳户,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另行結算。

10、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11、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12、由於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如申報不實、單證不全、遲延繳納費用、貨物屬於違禁物品等,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3、由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僅對甲方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但甲方事先聲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15、由於海關衞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16、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7、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一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受託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税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週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税務總局頒發的《税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税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

(5)解釋説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税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並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並同意終止合同後,乙方將剩餘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餘服務費用。

(3)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税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説明解釋權。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關法規,以平等互利為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向,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所有的位於_地產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銷售代理。

1—2、乙方受託代理本項目的範圍:總建築面積約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或自行單獨進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項。

1—4、雙方簽約資質:

1)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項目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條、委託代理期限:

2—1、本約期限:從本約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滿後的續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3—1、甲方負責對該項目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3—2、確保項目進行市場銷售的合法性,確保與客户契約的合法和契約承諾,並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購買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質量、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3、負責收取購買方按約定所支付的'款項。

3—4、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銷售手續或銀行按揭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4—1、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負責本項目全程市場營銷。

4—2、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全面負責現場對客户的接待、推介、跟蹤服務等工作,及本項目銷售控制和銷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義負責與客户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釋簽約問題,並辦理後續的登記、銀行按揭、公證、房產證、土地證等手續。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並配合甲方的工作監督。

第五條、本項目銷售價的規定

5—1、銷售價:甲方確定本項目銷售價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簽訂後,即視同甲方認可乙方的代理售房價格,乙方不得低於該價銷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價的基礎上實際超出的部分全部歸乙方所有,以此作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佣金。

第六條、款項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銷售,按甲方確定的銷售價為基數計算的銷售款由購買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賬户。

6—2、乙方在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實際銷售中,超出甲方確定的銷售價進行銷售所超出的款項直接由乙方向購買方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要嚴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未經雙方書面許可時,另一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約另有規定的、雙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屬於嚴重違約行為,要賠償對方違約金萬元。

7—2、甲、乙雙方應本着精誠合作之原則,協商解決合同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附則:

本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本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乙方: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在河南省鄭州市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及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委託期限為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100個工作日。

二、貸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抵押貸款的金額為 元,貸款的起止日期及實際年綜合貸款利率(ⅹ%)以乙方與銀行協商的結果為準。

三、代理費用

本合同約定,代理費用為貸款本金乘3%,甲方應於收到銀行貸款款項之日前支付乙方全部代理費用,逾期支付的,每逾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擁有的房屋產權證書並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

2.甲方保證提供的全部證件真實、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房屋及其下的土地沒有任何權利瑕疵,能夠順利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甲方應當按照銀行貸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計劃,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後果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

5.貸款合同履行完畢,由甲方自行辦理房屋解壓手續,費用自行承擔。需乙方配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注:因甲方資金不足,甲方向乙方借款15萬元用於銀行驗資和房產解壓,付給乙方利息計為月息三分,超出一個月按如下-----15天內為二分,15至30天內為三分計息。)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積極為甲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不得謀取除合同約定義務的個人利益;

2.乙方為甲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整理貸款相關銀行所需資料。

3.乙方有權選擇辦理抵押貸款的銀行,不受甲方的干涉;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預先支付代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如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支付三倍的辦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評估費、房屋抵押登記手續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如因乙原因無法辦理抵押貸款,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辦理貸款前期的辦理費用;如因甲原因無法辦理抵押貸款,則由甲方承擔辦理貸款前期的辦理費用;如因不可抗力、國家政策等原因致使無法辦理貸款,則應當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攤辦理費用。

七、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税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税(包括增值税)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税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税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代理機構:人才交流機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單位(個人)(簡稱乙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後)。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託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檔案管理;2、聘用或勞動合同鑑證;3、户籍黨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職稱評定;6、社會保險;7、出國出境、考研政審;8、檔案工資調整;9、人事關係接轉;10、人事政策諮詢;11、人才素質測評;

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X負責人: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詳細地址:詳細地址:聯繫電話:聯繫電話: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市所(20*)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獨家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