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委託設計合同(精選3篇)

香港委託設計合同 篇1

甲方:

香港委託設計合同(精選3篇)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各方就本工程室內裝飾設計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棗莊市運河家居酒店項目整體裝修設計:

2、工程地點:棗莊市 ;

3、合同範圍:上述項目涉及的裝修設計範圍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

4、設計內容:上條所涉及範圍部分裝飾工程所需的效果圖、施工圖;

二、總設計費計人民幣 20_00.00 元(大寫:貳拾萬元整)。

三、設計費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時付定金為總設計費的20%;

2、交付全部效果圖時,付總設計費的30%;

3、交付全部施工設計圖紙時,付總設計費的30%;

4、全部裝修工程施工完畢後,付總設計費的20%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須出差時,甲方應付出差費。

2、甲方有特殊情況,必須終止設計的進行,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付乙方接到通知時已完成部分設計的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

3、除有第2條的情況發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託他人設計。否則乙方憑證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託合同,沒收已收的設計費用,甲方向乙方賠償毀約的費用。

4、甲方訂立工程施工合同時,應約束承包方(施工方)服從乙方監督指導工程的進行,若承包方與乙方有爭議,由甲方出面協調,若責任在承包方面導致工程停頓時,乙方應徵得甲方同意,修改設計圖紙,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難和干預施工技術問題。

5、甲方在初步設計批准後,不得再以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絕付設計費,雙方應以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6、甲方無正當理由而不依約付款時,應支付乙方違約金,按總設計費的千分之一/日計算。

(二)乙方責任:

1、在甲方確定設計方案後,繪製施工圖,提供技術資料和施工圖紙(2套)電子版1套,並建議其所需購置的室內裝飾用品、材料及色樣等;

2、全部設計效果圖自合同簽字之日的 20 日內交付甲方;

3、全部設計施工圖自效果圖方案通過之日的 15 日內交付甲方;

4、乙方應提供設計範圍內的主要材料的廠家、單價;

5、協助甲方招標及簽證工程承包合同;與施工單位負責人商討工程中的問題;

6、監督指導工程施工;

7、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必須經過甲方核實,參照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以不違反合同規定為原則,在協商基礎上達到滿意。如施工過程中需變更圖紙,根據圖紙的數量,費用另行協商。

8、乙方有拖延以致影響甲方工程進度時,甲方有權自總設計費中扣除總設計費的千分之一/日作為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乙方若超過約定交圖期限7日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雙倍歸還已收的設計費;

9、甲方擁有本合同所設計的圖紙版權。

10、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11、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並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原定計劃任務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如設計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書系指設計委託,如需施工應另行簽訂施工委託合同書。

六、如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參照合同法解決。

七、本合同如有爭議,提請台兒莊區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九、本委託合同書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香港委託設計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企劃設計中心

依據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項目 內 容 設計費

1、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元

備註

總費用合計:(大寫) _____元,(小寫)¥_____元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_____%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_____天內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乙方以此為定稿,確認後甲方應當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的時間

1、乙方需在_____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初稿。

2、設計完成的時間為___個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設計完畢,甲方結清全部款項後,甲方應在_____個月之內進行商標註冊,註冊不成功乙方為其免費重新設計。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有權要求籤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香港委託設計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講話詞輩渭右喂こ毯橢屑涔こ萄槭眨曳嬌勺孕醒槭眨追接τ璩腥稀H艏追揭蟾囱槭保曳接Π匆蟀燉碭囱欏H舾囱楹細瘢追接Τ械8囱櫸延茫紗嗽斐賞9ぃて謁逞櫻蝗舾囱椴緩細瘢涓囱榧胺倒し延糜梢曳匠械#て諞燦杷逞印?

5.4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

│ 撥款分  次進行      │ 撥款  %    │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6.3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

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2)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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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