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企業網頁信息播放協議書(通用3篇)

委託企業網頁信息播放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委託企業網頁信息播放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服務項目:在《_________網》_________頁_________位放置甲方企業網頁和鏈接企業網站。

二、權益與義務:上傳內容僅限經濟業務方面,不得上傳虛假信息,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如因違反而引起的糾紛與法律責任等由甲方自負,與本網無關。

若因技術問題使甲方信息不能正常發佈時間連續超過15天以上30天以內的,乙方按天計算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天以上仍無法正常發佈的,乙方將未予發佈時間的全部款項退還甲方,本合同同時解除(火災、地震、黑客病毒攻擊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務費_________元/年,網頁維護費_________元/年,圖表設計費(一次性)_________元,網頁製作費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其他約定:服務期限:到款之日起至次年同日。

如有未盡事宜可及時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一年。

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自動延續。

合同傳真件與正本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企業網頁信息播放協議書 篇2

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一家位於________,與乙方,一家位於________的公司簽訂。

1.目的

雙方同意互相提供機密信息(定義如下),以便雙方基於將來可能建立的採購或業務、合作或顧問關係而對另一方的產品、服務、業務和/或技術進行評估。

2.定義

機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東的信息,及其他與產品、樣品、產品計劃、價格、工藝、技術、研究、開發、發明、服務、客户、市場、軟件、硬件、設計、圖紙、工程、構造信息、營銷或財務相關的信息。披露方應以書面形式説明該等機密信息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若以口頭形式提供,則披露方應於披露後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其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機密信息並不包括下述信息:

(1)由接受方以書面文件證明:該等信息已於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2)已公開發表或非因接受方作為或不作為的原因,已向公眾披露;

(3)已由信息相關方書面同意其公開;

(4)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情形下獨立開發;

(5)接受方從第三方處合法、正當地取得,且該第三方對該等機密信息不承擔保密義務。

3.保密

雙方同意僅能根據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機密信息。除由雙方書面委派執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須知悉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及可能包括在內的董事、主管、合夥人及員工(統稱代表人員)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將與另一方相關的或屬於另一方所有的機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實施目的所允許的必要限度,從另一方處複製、摘錄和轉移任何機密信息。任何機密信息的公佈均須得到披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雙方應與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經其他途徑知悉或獲得機密信息的人員簽訂一份與本合同內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將該簽署的保密合同及時交予另一方。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對另一方機密信息保密,避免該等機密信息被不當披露或使用,採取該等措施時應持與保護自身機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謹慎態度。任何一方若發現有誤用或濫用另一方的機密信息的情形時,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另一方。

4.公開

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員無權擅自將另一方的公司名稱、商號、商標及其他名稱用作廣告宣傳或對外公開。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員不得透露本合同及其相關內容,本合同第5條強制性披露條款所述情形除外。

5.強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規、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傳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通過某種途徑知悉機密信息之人員須披露另一方的機密信息時,該披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尋求保護令或採取其他合理的救濟。若未能取得保護令或其他救濟措施,該披露方應僅披露依法應予披露的那部分機密信息,且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對該些機密信息採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6.返還資料

在合同目的終止、撤消、完成、被拒絕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後,根據對方的書面要求,任何一方應及時銷燬或歸還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機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機密信息,不論是分析、彙編、論文、翻譯或其他由/或為任何一方準備的文件,一方應按本合同條款要求持有或根據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銷燬該等機密信息。

7.非授權許可

除為查閲或使用機密信息以達成本合同目的之權利外,本合同未將專利權、版權、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權利轉讓給任何一方,同時也未將任何一方的機密信息內所含或所屬的權利轉讓給另一方。

8.義務限定

本合同不得被視作或解釋為本公司有義務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與另一方進行商業交易或簽訂任何最終協議,除非本公司決定向其提供信息或與其簽訂與交易有關的最終協議。

9.信息準確性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並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機密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且對另一方、其代表人員或其他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期限

本合同中雙方之保密義務應自對方收到機密信息之日起____年內持續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達成而終止。

11.其他條款

本合同對雙方及其承繼人、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且保護其合法權益。本合同任一條款之無法實施並不視為該條款被放棄。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合同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由________法院管轄。

13.遲延履行及救濟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視作放棄行為。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單獨或部分行使並不排除其他行使方式或進一步的行使權利,也並不排除對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雙方同意金錢賠償不足以補償因對方違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故任何一方均有權因此要求特別履行或其他公平的補救措施。任何救濟方式不得視作違約的排他性救濟方式,但應作為其他合法的補救措施之補充。

14.與進出口相關的法律

雙方應遵守與因本合同而提供的產品、技術數據或軟件有關的中國及其他相關國家的進出口法律、法規及條例規定。未經授權許可,接受方不得將該等產品、技術數據、軟件或直接產品向該等法律、法規及條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國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條規定義務於本合同終止或繼續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企業網頁信息播放協議書 篇3

甲方: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

乙方:區(縣):             所在部門:       

姓名(使用人):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天津市住房保障信息保密事宜達成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範圍和內容

應保密信息為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所有電子數據信息、申請審批材料、圖像資料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告知乙方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有關數據信息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甲方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對數據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一切泄密行為。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數據信息進行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乙方只許使用住房保障管理系統對住房保障申請和享受人及其家庭成員相關信息進行查詢操作,不得對與申請住房保障無關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查詢。

(三)乙方要嚴格職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佈、傳播、轉讓甲方提供的數據信息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告知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該數據信息。

(四)按照國家保密、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保存有關數據信息。涉密計算機系統應按相關規定辦理批准使用手續,嚴防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第四條 協議的生效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可禁止乙方繼續使用住房保障管理系統,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因甲方造成有關數據信息泄密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其它條款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一致,應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協議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